有效发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比较优势
2017-03-28本刊评论员
财政监督 2017年22期
关键词:服务
●本刊评论员
有效发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比较优势
●本刊评论员
在工业文明走向信息文明,市场经济体制更趋完善,新技术和新经济模式风起云涌,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和和谐的社会、自然生态有了更高需求的新时代、大背景之下,政府应如何适应时代要求,更高效率地满足人民对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上世纪中后期,理论界提出的“重塑政府论”就预见到社会治理和公共管理革命性的变化:重授权、“掌舵”而非“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提供服务须引入市场力量、竞争机制;像商业机构“受顾客驱使”一样地去满足公民的需要而非“旧行政”式的官僚作派;按实效投入拨款,追求物有所值、防止浪费;注重与社会组织、商业机构合作,与公民“友好互动”,建构“共治”体系。今天这些“新公共管理”原则越来越在实践中得以体现,并在信息社会、技术进步、新经济模式的推动下有了新的内涵。契合“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潮流,体现政府作为授权者而非直接的“生产者”、公私合作、利用市场力量等精神的PPP、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等新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发展很快,政府不断加大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 。
这一新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存在什么样的比较优势?不少学者从用市场力量、企业精神重塑政府来解释之,意指改变官僚体制的低效率、政策失灵、监管过度、寻租等问题,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市场竞争的优势、利用企业特有激励约束机制,以更好地满足公民的需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