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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汉与“陕北肃反”争论的解决

2017-03-28魏德平

党史博览 2017年3期
关键词:李维汉刘志丹洪涛

魏德平

“陕北肃反”是中共历史上影响深远的重大事件。李维汉在解决“陕北肃反”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既是中共中央指派了解“陕北肃反”详情的先遣队成员,又是具体负责审查“陕北肃反”的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成员,还是主持分配“陕北肃反”受害幸存者工作的重要负责人。在处理“陕北肃反”问题期间,李维汉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存在一些时代和个人因素的局限。“文革”结束后,关于“陕北肃反”的争论再次爆发,严重影响西北老干部间的团结。李维汉受中共中央委托主持解决这次争论。在此期间,李维汉倾注了大量精力,为推动“陕北肃反”争论的解决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得到争论当事人和中共中央的肯定。

“陕北肃反”的来龙去脉

“陕北肃反”恶性蔓延导致了西北根据地的严重危机

1935年,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孔原和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得到西北根据地“右倾很严重”的报告,遂派遣朱理治、聂洪钧等人赶赴西北加强领导,并适时“开展反右倾取消主义的斗争”。朱理治、聂洪钧抵达西北根据地后,秉承上级有关肃反的决议,结合郭洪涛等西北根据地地方领导人,依靠由徐海东、程子华等领导,刚抵达西北根据地的红二十五军,发动了一场主要针对原陕甘边根据地和红二十六军党政军领导干部的内部肃反运动,史称“陕北肃反”。陕甘边根据地的开创者、西北革命根据地的重要领导人刘志丹、高岗、张秀山、习仲勋等被逮捕,并遭受了残酷的刑讯折磨。“陕北肃反”将“陕北苏区和红军创造者刘志丹、高岗、张秀山、杨森等同志逮捕,并杀害了二百以上的党政军干部”。这场肃反造成了当时西北根据地的严重危机。

“陕北肃反”在许多当事人回忆中都有比较详细的记载。“陕北肃反”幸存者、原陕甘边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政治委员、中共西北工委委员兼宣传部部长张秀山对“陕北肃反”造成的严峻形势有详细回顾:“在这乌云翻滚的日子里,‘左倾错误执行者把原西北工委和西北军委的主要领导刘志丹、高岗、杨森、习仲勋、杨琪、惠子俊和我等同志逮捕下狱,险遭杀害;西北军委委员、红二十七军八十四师师政委张达志被撤职,也被打入肃反的黑名单;陕甘边、陕北两个根据地和红军的一些重要领导干部张策、马文瑞、王世泰、刘景范、黄罗斌、郭宝珊、任浪花、朱子休、张文舟、李启明……和红二十六军连以上的干部,地方区以上的干部,先后都被扣上‘右派反革命的帽子,关押狱中,遭到酷刑拷打。准备活埋我们的大坑都挖好了。”时任陕甘边苏维埃主席的习仲勋回忆:“在苏区大批领导干部被关押和刑讯逼供之时,在执行作战任务的前方,错误肃反已开始用活埋的方法杀害革命同志。在省委所在地也挖好土坑,做从肉体上彻底肃清所谓右派的准备。”此时,“陕北肃反”已经恶性发作,一场血雨腥风的杀戮即将开始。

“陕北肃反”恶性蔓延导致了西北根据地的严重危机。“陕北肃反”激化了西北红军、根据地群众与红二十五军之间的矛盾。张秀山回忆:“在陕北的百姓中,传说红二十五军是白军,他们化装成红军来消灭红二十六军;红二十六军的机关枪全被二十五军收缴了,红二十六军的战士拿着标枪、大刀被人用枪逼着去冲锋送死;刘志丹、张秀山等人已经被他们杀害了……”张秀山的回忆在其他西北根据地地方负责干部的回忆中也得到了佐证。原西北根据地赤安县(今志丹县)负责干部张策回忆:“肃反的阴风也刮到了赤安县。一时间谣言四起,人心惶惶。有的说,‘刘志丹被扣起来了,‘二十六军的机关枪都被二十五军缴了。还有的说,‘二十五军是白军,化装成红军来消灭二十六军的。”“陕北肃反”前担任陕甘边东地区革命委员会主席的马文瑞回忆:“我被关押起来以后,陕甘东地区人心不稳,谣言四起,靠边境的许多老百姓跑到外面,认为是白军把他们的马主席抓走了。‘肃反问题解决后,群众仍然不信任红二十五军。”随着矛盾的不断激化,西北根据地内部的主要武装力量几乎快到兵戎相见的地步。随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转战陕北根据地的杨尚昆回忆:“后来,我见到八十一师(原陕北红二十七军七十八师)师长贺晋年时,他就说,如果中央不来,我们就要同二十五军他们打起来了。”

更为严重的是,“陕北肃反”甚至诱发了西北根据地的全面危机。张秀山回忆:“‘左倾路线执行者的倒行逆施,引起群众的疑虑和恐慌,根据地人人自危,军心涣散;地主、富农乘机挑拨煽动,以致保安、安塞、定边、靖边等几个县都‘反水(我党建立的游击区和根据地,在肃反中,老百姓又投向了军阀和国民党,‘红区变成了‘白区)了;白匪乘机大举进攻,根据地日益缩小,陷入严重危机。”习仲勋回忆:“红军在前方打仗,抵抗蒋介石的进攻,不断地取得胜利,‘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执行者却在后方先夺权,后抓人,把刘志丹同志等一大批干部扣押起来,红二十六军营以上的主要干部,陕甘边县以上的主要干部,几乎无一幸免。白匪军乘机大举进攻,边区日益缩小。‘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执行者的倒行逆施,引起了群众的极大疑虑;地主、富农乘机挑拨煽动,以致保安、安塞、定边、靖边等几个县都‘反水了。根据地陷入严重的危机。”

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长征抵达陕北,迅速制止了“陕北肃反”的恶性蔓延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长征抵达陕北,迅速制止了“陕北肃反”的恶性蔓延。1935年10月19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长征抵达西北根据地的吴起镇。在吴起镇期间,张闻天、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先后听取了活动在当地的原红二十六军干部张明科、龚逢春等关于“陕北肃反”问题的汇报。张闻天、毛泽东等意识到“陕北肃反”问题形势的严峻性和解决肃反问题的紧迫性。在进一步获知“陕北肃反”比较详细的情况后,张闻天、毛泽东等对控制“陕北肃反”蔓延采取了初步措施,命令肃反领导人:“停止逮捕,停止审查,停止杀人,一切听候中央来解决!”中共中央抵达甘泉县下寺湾后,张闻天、毛泽东和周恩来等一起同红十五军团政委程子华、西北军委主席聂洪钧、陕甘晋省委副书记郭洪涛等会面。聽取郭洪涛关于“陕北肃反”问题汇报后,张闻天、毛泽东等一致表示:“陕北肃反”搞错了,要纠正,要立即释放刘志丹,并决定派王首道、贾拓夫、刘向三等带无线电台先去瓦窑堡,制止错误肃反,调查情况,等候中央处理。

随后,“陕北肃反”问题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得到了解决。中共中央到达瓦窑堡后,张闻天直接领导了对“陕北肃反”的调查、定性和处理等工作。11月10日,张闻天率中共中央和苏维埃中央政府机关进驻瓦窑堡。以张闻天为首的中共中央随即接管了原西北代表团保卫局,任命王首道为保卫局局长,并指示成立五人(王首道、董必武、张云逸、李维汉、郭洪涛)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审理“陕北肃反”问题。五人小组“在洛甫(张闻天)领导下”,“经过整整二十天的调查,十一月二十六日,以中共西北中央局的名义,作出了《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并在张闻天、博古、刘少奇及董必武为主任的五人委员会参加的会上宣布了审查结果:“刘志丹及原红二十六军的同志无罪,立即释放刘志丹并分配工作。”

这里需要对《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做点必要介绍。这个决定是中共中央对“陕北肃反”问题进行政治定性和总结处理的文件。

这个文件在总体上对“陕北肃反”持肯定态度,认为“过去陕甘苏区存在着以黄子文、蔡子伟为首的反革命小组(他是直接受反革命的张慕陶指示的),假借着党与苏维埃公开的名义,戴着‘红帽子混入边区南区与苏维埃政权和某些红色武装部队中,一方面夺取党与政权的领导机关,公开散布右派取消主义的主张和影响;另一方面秘密的进行挑拨离间与一切反党反革命的阴谋活动,造成边区党与陕北党的对立,红二十五军与二十六、七军的猜疑,来破坏党的一致与削弱和瓦解革命力量的团结;尤其是利用党内存在着的右倾机会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做他们的帮手,实行压制群众斗争,阻止分配土地,破坏扩大红军,取消党的领导,从各方面有计划的曲解党的路线,破坏苏维埃各种基本的政策与法令的执行,以致造成边区南区工作中严重的现象”。因此,“过去陕甘晋省委领导反右倾取消主义斗争与坚决肃清反革命右派的斗争,一般的是必要的,正确的”。

对“陕北肃反”存在的严重问题,该文件仅认为:“个别领导同志认为右派在边区南区和红二十六军中,有很大的基础,夸大反革命的力量,在反革命面前表示恐慌,因此在肃反斗争中犯了小资产阶级的‘极左主义和‘疯狂病的严重错误。”

中共中央对“陕北肃反”做了政治定性后,紧接着对当事人又做了组织处理。11月30日,张闻天主持召开为刘志丹等平反的党的活动分子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博古、董必武、邓发、李维汉、张浩、贾拓夫、王首道、朱理治、郭洪涛、王达成、聂洪钧、刘志丹、高岗、杨琪、杨森、杨和亭、戴季英等五六十人。张闻天在宣布开会时指出:中央召开这次会议,是为了解决西北错误肃反问题,过去对刘志丹等同志的处理是一个冤案,应该纠正。接着,会议由王首道报告冤案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对这次错误肃反负有直接责任的省保卫局负责人戴季英在会上做了检查,刘志丹也在会上讲了话。会议最后宣读了中央《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在这次会上,还同时做出了《中共西北中央局党务委员会关于戴季英、聂洪钧二同志在陕甘区域肃反工作中所犯错误的决议》,对直接负责肃反工作的领导人聂洪钧和戴季英进行了组织处理。

中共中央颁布的这个对戴季英、聂洪钧的处理决议,是在组织上对“陕北肃反”个人责任的裁决。该决议也是在肯定“陕北肃反”正确而且必要的前提下,从组织上处理肃反当事人的责任问题。该决议认为:“过去在陕甘边区南区及红二十六军部队中,有些负领导责任的同志,犯了右倾取消主义及对反革命派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的错误,以致反革命派得以进行有计划的活动。当时在地方党内及红色部队中进行严厉的肃反是必要的。”“但有些领导肃反工作的同志过分夸大了反革命的力量,而对革命力量估计不足,在反革命(面)前表示恐慌,轻信犯人口供,把许多只犯错误而没有犯罪实据的同志逮捕起来,造成地方党和部队内的恐怖现象。这种错误的主要责任,应该由当时主持全部肃反工作的戴季英(当时的保卫局长)及在前方主持肃反工作的聂洪钧(当时的军委主席)二同志负责之。戴季英同志在保卫局工作上还犯了许多严重错误,本应受到党的最严重处分,因估计到他长期参加国内战争,为党工作很久,特决议从轻给予他以最后警告,对聂洪钧同志给以严重警告。”至此,中共中央主持完成了对“陕北肃反”的基本处理。

中共中央对“陕北肃反”问题的处理产生了双重影响

一方面,中共中央及时介入“陕北肃反”,对肃反问题的解决发挥过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假若不是中央到达陕北制止这一错误肃反,且断定这些被诬陷的同志并非反革命,则陕北的苏区与红军有全部丧失的危险。”习仲勋后来也常说:“西北根据地的历史地位是很关键的,但当时如果党中央、毛主席不来,这个根据地也不复存在了。当时,陕甘根据地外受国民党重兵‘围剿,内遭‘左倾路线的危害,开展了错误肃反,我和志丹等都被监禁,许多优秀的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下级军事指挥员都被枪杀、活埋。他们也已经为志丹和我挖好了坑,准备活埋我们。是党中央、毛主席到达陕北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指示‘刀下留人。如果毛主席晚到四天,就没有刘志丹和我们了。”

另一方面,中共中央对“陕北肃反”问题的处理也存在严重的局限性。中共中央上述两份对“陕北肃反”问题政治定性和组织处理的文件则是这种局限性的最主要的体现。政治上,中共中央当时认为“陕北肃反”“是必要的,正确的”。组织上,中共中央认为“陕甘边区南区及红二十六军部队中,有些负领导责任的同志,犯了右倾取消主义及对反革命派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的错误”。这使“陕北肃反”受害幸存者长期受到压制和排挤。仅以刘志丹为例,就可以看出问题之严重。1936年初,刘志丹率领红二十八军东征时身上仍然背着“右派”“右倾机会主义”的罪名。1936年4月14日,刘志丹在率部东征时,牺牲于山西省中阳县三交镇,遗体运回陕北后准备举行追悼大会,委托时任陕北省委秘书长的马文瑞为刘志丹写个简传。马文瑞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去查阅刘志丹的档案时,发现在刘志丹的干部登记表上还写着“曾犯严重的右倾错误”等话语。刘志丹尚且如此,其他人的境遇就可想而知。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主持领导和积极参与“陕北肃反”的领导机关中共中央北方局和上海临时中央局駐西北代表团(简称“中央代表团”)、陕甘晋省委、红十五军团的主要领导人朱理治、程子华、郭洪涛等的问题都没有受到处理。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受迫害当事人的严重不满,也给“陕北肃反”后续争论埋下了伏笔。

李维汉与“陕北肃反”的初次解决

李维汉对中共中央了解“陕北肃反”真相和决策制止肃反继续恶性蔓延做出过重要贡献。李维汉晚年对此曾有过回忆:“党中央到了吴起镇以后,即派贾拓夫(贾拓夫于1934年代表陕西省委到中央苏区参加六届五中全会,会后留中央白区工作部工作,随中央红军长征北上,并任总政破坏部部长)携带电台,作为先遣队去寻找陕北红军和刘志丹,我与他同行。我们在甘泉下寺湾遇到了郭洪涛,得知陕北苏区正在对红二十六军和原陕甘边党组织进行肃反,刘志丹等主要干部已被拘捕。在吴起镇时,曾有同志向党中央反映陕北肃反和刘志丹被捕的事,现在得到了证实。我们当即电告党中央毛泽东等同志。党中央立即下令:停止逮捕,停止审查,停止杀人,一切听候中央来解决!”

但是,在參与对“陕北肃反”政治定性和组织处理时,李维汉当时的认识也有所局限。对“陕北肃反”政治定性和组织处理上出现的偏差,除当时所谓“政治路线问题”外,李维汉作为处理“陕北肃反”问题的五人小组成员之一,是应该负一定的领导责任的。

在“陕北肃反”问题解决后,李维汉作为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照管陕北省委的一部分工作,并出席陕北省委的会议”。在此期间,遭受“陕北肃反”迫害的原西北根据地党政军幸存的负责干部仍然遭受排挤和不公正对待。对这方面的问题,李维汉也要负一定的领导责任。

正如李维汉晚年回忆这段往事时所讲:“由于‘左倾路线没有清算,陕甘边苏区的地方干部和军队干部仍然戴着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所以对他们的工作分配,特别是对一些高级干部的工作分配,一般是不公正的。当时,中央决定对释放的干部的工作分配办法是:地方干部由陕北省委负责,军队干部由军委负责。我对陕甘边干部一个也不认识,但我出席了省委会议,所以对地方干部不太合理的分配,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李维汉对“陕北肃反”的上述认识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1986年,习仲勋接受采访时讲:“罗迈自我批评精神好得很。他到陕北去就一直讲‘那阵我不了解情况,听他们的意见多了,特别是对仲勋同志不公道,派他到那里去做县委书记。罗迈就是李维汉嘛!”习仲勋的话从一个方面也佐证了李维汉在解决“陕北肃反”问题上存在着局限。

当然,李维汉在解决“陕北肃反”问题时存在上述局限,在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下也很难避免。在李维汉参与解决“陕北肃反”问题的时候,中共正处在一个特殊时期:遵义会议虽然已经集中清算了中共在军事上的“左”倾错误,但是在政治上仍然未摆脱原来的“左”倾路线。李维汉作为中共中央的重要领导干部,在当时也很难摆脱这些局限的束缚,因此在处理“陕北肃反”问题方面留下了许多争论隐患也就可以给予客观认识和评价。

在逐步了解“陕北肃反”问题实情后,李维汉为解决“陕北肃反”问题也做了许多力所能及的工作。对此,李维汉有比较概要的回忆:“一九三七年去陕甘省委工作期间,在省委和关中特委,我先后听到习仲勋、张邦英、张策、刘景范等的叙述,才认识到错误肃反的根源和一九三五年《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也有缺点错误。回延安后,我向毛泽东、洛甫作了反映。”“一九八一年,我为了搜集在延安工作时期的资料,到了西安。一些从事党史研究和党史讲授的同志对我说,高岗问题发生后,边区党史不好讲了,要求我讲讲这个问题。我在座谈会上讲了话,肯定了三点史实:第一,一九四二年西北局高干会的路线是正确的;第二,高岗在边区党委和西北局的工作是执行中央路线的;第三,土地革命时期陕北有两位人民领袖——刘志丹和谢子长。”李维汉的这些努力,对正确认识和解决“陕北肃反”及其后续问题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述介绍可以明确展现出李维汉与“陕北肃反”之间的密切关系。李维汉既是中共中央指派联系刘志丹等西北根据地领导人和了解“陕北肃反”详情的先遣队负责人,又是中共中央具体负责审查“陕北肃反”问题的五人小组成员之一,还是主持分配“陕北肃反”受害幸存干部工作的重要负责人。李维汉为“陕北肃反”问题的顺利解决做出了重要贡献。遗憾的是,由于“陕北肃反”本身的残酷性和党内政治斗争的复杂性,“陕北肃反”相关问题的争论一直时起时伏。这严重影响了中共西北党内的团结。

“文革”结束后,李维汉主持解决“陕北肃反”争论

“陕北肃反”问题虽然经过西北高干会、西北历史座谈会做了重新定性和处理,但是“高饶事件”后高岗被清算造成的强烈冲击,其结论再次动摇。关于“陕北肃反”问题的争论虽然在“文革”中暂时蛰伏起来,但还是在“文革”结束后再次激化。这时候,作为当时健在的“陕北肃反”的重要历史见证人和知情人,李维汉受中共中央委托出面主持解决了“陕北肃反”问题的新争论。

“陕北肃反”争论再次爆发并迅速激化

此次新争论是郭洪涛对西北党史,尤其是对西北高干会关于“陕北肃反”问题结论的新观点诱发的。1981年下半年,郭洪涛连续在全国政协《革命史资料》第五期上发表《陕北烽火》,在《陕西文史资料》第十二辑上发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陕北革命斗争史实回忆》两篇文章,对西北地区,尤其是对陕北地区早期党史做了介绍和评析,其中包括“陕北肃反”问题。

在涉及“陕北肃反”及与之相关结论时,郭洪涛提出了一些与西北高干会存在明显分歧的观点。郭洪涛指出:“从一九三三年陕北特委创建游击队和根据地开始,到一九三五年陕甘边、陕北两个特委和红二十六、二十七军两支红军的合并统一,陕北特委在实际工作中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应该说是基本正确的,特委内部也是团结的,对于这一点,陕北特委同志的认识是一致的。”“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是脱离实际的东西,在实际工作中是执行不通的,陕北特委的同志处身于群众的实际斗争之中,基本上是根据实际情况办事的,这可以从很多事实中得到证明。”

关于自己在“陕北肃反”中的责任问题,郭洪涛认为:“一九三五年七月,中央驻北方代表派驻西北代表团推行了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和执行了错误的肃反政策。当时担任西北保卫局局长的戴季英采取‘逼、供、信的办法,在党内进行了错误肃反,逮捕了刘志丹等一批红二十六军的老干部,前方还错杀了一批干部,造成了革命根据地的严重危机。铸成这一错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至于错误肃反中我应负的责任问题,中央已于一九六○年重新作了审查结论,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央组织部又就此事摘要发了通知,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郭洪涛还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陕北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不断发展,就完全证明这是由于执行的路线基本上是正确的,如果特委执行的是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而实际却又取得这样大的发展,那就将无法得到解释。对于这一点,特委几个同志的认识也是一致的。”

郭洪涛上述观点与中共中央在西北高干会上通过的《中央关于一九三五年陕北(包括陕甘边及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以下再次使用该文件,除直接引用保持原貌外,其余一律简称《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相关结论存在重要差别。政治路线问题方面,《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明确指出:“从陕北历史问题检讨中,可以看出在这一错误肃反开始之前,陕北党内曾发生了两条政治路线的斗争,一方面是以劉志丹高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在这一路线之下,创造和发展了陕北的苏区与红军,另一方面是以朱理治郭洪涛代表的‘左倾机会主义的路线——这也是遵义会议前一个时期内,在党内曾占统治地位的路线——这种路线几乎使陕北的苏区和红军全部塌台。”这明显和郭洪涛“文革”后发表文章中的观点有重要的不同。个人责任问题方面,正如知情人王晓中评论:“1981年,郭洪涛连续公开发表文章,虽然承认当时的‘肃反是错误的,但谈到自己时,回避1942年的《决定》,只提1959年中央监委和1978年中组部先后修订的结论,以证明自己不应承担‘肃反的领导责任和‘路线错误。”

郭洪涛的言论受到了遭受“陕北肃反”迫害幸存老干部的激烈反对。郭洪涛上述文章的发表及其影响的逐渐扩大引起拥护西北高干会关于“陕北肃反”结论老干部的强烈不满。这部分老干部通过各种方式向相关部门和中央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郭洪涛的“翻案”问题。

张秀山对这段历史有详细回忆:“1935年陕北发生的错误肃反问题,在1942年延安整风和1945年西北历史座谈会时,中央已经解决了。但是,1954年高饶问题出现后,1956年9月和1958年,郭洪涛两次向中央提出申诉,说‘陕北特委和我本人在内战时期执行的路线基本是正确的。要求重新审查他在陕北时的问题。”“1959年11月23日,中监委的同志根据郭洪涛的要求,提出《关于郭洪涛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根据郭洪涛本人的说法,否定了1942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1978年,中央组织部应郭洪涛的要求,以‘组通字36号通知,将1959年《中央监委关于郭洪涛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政治部。这个通知还传到了某些基层单位。在以后出版的《毛泽东选集》中,也把关于陕北肃反问题的注释说明抹掉了。”“1981年下半年,郭洪涛又连续在全国政协《革命史资料》第五期上发表《陕北烽火》,在《陕西文史资料》第十二辑上发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陕北革命斗争史实回忆》等文章,为他辩解。还特别说道,中央已于1960年对他的问题重新作了审查结论,1978年12月中央组织部就此问题发了通知,肯定他在陕北执行的路线是基本正确的。”“1979年和1980年,我和刘景范等同志出来工作后,得知以上情况,我们认为郭洪涛的做法是错误的,有关同志的处理是不妥当的。我们分别给中央组织部和党中央写报告,要求认真处理这一问题。”“1983年2月,我和刘景范、张策、张邦英联名给耀邦、小平、陈云并中央书记处写报告,建议党中央召开有关同志参加的西北党史座谈会,解决这个问题。”

中央指派五人小组主持解决“陕北肃反”争论问题

中共中央对当时日趋激烈的“陕北肃反”争论较为重视,委托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宋任穷对此有详细回忆:“1983年初,一部分老同志对西北(包括陕甘边和陕北)的革命历史问题,即三十年代前期以错误肃反为中心的一段历史问题,发生了相当广泛和激烈的争论。一些老同志致信中央,要求中央过问此事。中央研究后认为,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不仅有利于增进党内团结,而且还关系到如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全局出发,实事求是地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我党历史上一些重大事件的问题。因此中央决定成立一个专门小组处理这件事,并指定由我代表中央负责联系。经我与李维汉同志商议,并经中央批准,决定由李维汉、王首道、冯文彬、荣高棠、何载同志组成五人小组,会同原陕北和陕甘边两块根据地有代表性的负责干部,共同研究解决这个问题。”

随后,五人小组主持解决了“陕北肃反”争论问题。“五人小组先行组织两次座谈会,分别请各方代表参加,一方一次,以求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摸清情况,核实史实。而后,在事实基本清楚,双方意见趋于一致的基础上,召开第三次座谈会,双方代表共同参加,统一认识,做出结论。”“经过近两个月的工作,通过座谈、查阅档案、个别交谈、分别做说服工作等方法,西北问题的史实和原则是非基本水落石出。双方都愿意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遵照五人小组提出的方针解决问题。”最后,五人小组主持起草了《五人小组对于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并报中共中央审核通过,形成中共中央〔1983〕28号文件,对“陕北肃反”问题再次进行处理。中共中央〔1983〕28号文件基本维持了西北高干会中共中央关于“陕北肃反”问题的结论。

五人小组在解决“陕北肃反”问题上的贡献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中共中央在审核《五人小组对于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后,很快就以中共中央〔1983〕28号文件下发有关方面。该文件对五人小组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中央指定李维汉、王首道等同志组成的五人小组对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做了很好的工作,他们所提的方针是正确的,采取的方法是稳妥的。”“《五人小组对于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对这段历史进行了全面的分析,集中弄清路线是非,总结经验教训,旨在最终结束这种争论。中央认为这是很对的。中央希望三十年代在陕北、陕甘边工作过的老同志都应根据十二大的精神,以‘三大作风为武器,重新学习和认识以往的史实,以五人小组对于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为标准来统一认识,最终结束争论,更加团结一致。过去文件中有同这个文件相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应以这个文件为准。”

参加会议的陕甘边根据地代表刘景范、张秀山、张邦英、张策和陕北根据地代表郭洪涛、贺晋年、崔田民、李铁轮也都在文件后面签名,同意《五人小组对于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的结论,并郑重表示:“以李维汉、王首道同志为首的五人小组,为解决西北(包括陕甘边和陕北)历史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解决了最主要的问题。他们向中央写的《对于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的报告是正确的,符合十二大精神和历史实际的。我们同意这个报告。”“陕北肃反”的另一主要当事人朱理治当时虽然已经去世多年,但是2007年出版的《朱理治传》也明确表示:虽然“这场争论的内容,与朱理治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本书的观点与五人小组的意见是一致的”。

李维汉在解决“陕北肃反”争论过程中倾注了大量心血

李维汉一生对中共的发展做出过许多重要贡献。他晚年主持解决“陕北肃反”问题争论,无疑是这些贡献中需要用浓墨重彩书写的一笔。

李维汉在解决“陕北肃反”争论过程中倾注了大量心血,几乎到了鞠躬尽瘁的程度。曾在李维汉身边工作过的人员回忆:“这一问题已经历时近半个世纪,曾几经反复,要正确地、公正地解决,谈何容易。李老从调查研究入手,调集了数十种、约计70万字的材料,一一过目,详加研究。由于过量地用脑致使神经亢奋,连续多日靠服安眠药维持睡眠。终于,他支持不住了。5月13日下午,从中南海开完会回来,他已极度疲劳,从办公室门口走到座位边,仅数米距离,却已是上气不接下气。见到这种情形,家属都劝他暂缓工作,李老则坚持要一鼓作气将工作完成。争执之间,他激动了,严肃地说:‘老了,也要为党干一点事,只要一息尚存,就要为党尽一份力,否则,活着干什么?6月11日,他病重住院,仍每天约请五人小组的同志来研究工作。”

和李维汉一起参与处理西北历史问题的冯文彬在李维汉去世一年后,深情回忆李维汉在解决“陕北肃反”问题上的贡献:“去年4月,他又受中央委托,主持中央指定的五人小组(由李维汉、王首道、荣高棠、何载和我组成)的工作,负责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这时他的身体已经不好,但他并不推辞,毅然挑起了重担。他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仔细研读了大量资料,亲自主持了多次讨论会,有的会他没能参加,就要来记录仔细阅读,有时还要查对有关历史档案。”

据知情人回忆:“1983年,李老接受中央的委托,主持中央指定的五人小组工作,与原陕北负责干部解决30年代前期以错误肃反为中心的一段历史争论问题。经过两个多月的反复研究和多次讨论,最后一次开会时,李老病重又住院,是在医院一间会议室开的。李老移步困难,直不起腰,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两个人搀扶着他来开会。”“(1983年)6月17日,他(李维汉)从病榻上起来,出席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最后一次会议。争论了近半个世纪的西北历史问题终于圆满地解决了。但这次会议后,李老再也没能出院,直至与我们长辞。”

李维汉对解决“陕北肃反”争论的贡献受到高度赞扬。习仲勋在1984年9月即李维汉逝世一个月之后即撰文对李维汉在处理“陕北肃反”问题上的历史功绩做了高度评价:“粉碎‘四人帮以后,维汉同志已是耄耋之年,仍然奋不顾身地为党工作。凡是中央交托给他办的事,他都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努力完成。例如,一九八二年,维汉同志受中央委托,以他为首的五人小组,会同原陕北、陕甘边的负责干部反复座谈讨论西北党史上的路线是非争论问题。在取得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他主持起草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文件,公正合理,符合历史,得到中央的批准,从而使西北党史上的路线是非争论在‘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方针下,得到了妥善解决,使西北的干部进一步团结起来,并为各地解决党史上的类似问题作出了榜样。这是维汉同志对西北人民和我们党的又一重大贡献。”

毛泽东的讲话深刻揭示了中共峥嵘曲折的前进历程

“陕北肃反”及其相关争论现在基本已经盖棺论定。尽管时至今日,关于“陕北肃反”问题还存在对一些具体结论的不同看法,甚至是截然对立的观点,然而李维汉主持完成的《对于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总体上已经为争论双方以及主要当事人所接受,成为现在研究和评价“陕北肃反”问题的重要史料和基本结论。但是,对“陕北肃反”问题的发生及其反复争论进行反思,进而总结其教训,还是一个需要着力推动的任重道远的工作。毛泽东对此是有过思考和总结的。

1945年中共七大期间,毛泽东专门就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肃反有过反思和评论:“多年来,我们就搞过这项工作,比如内战时期,我就打过AB团。在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上,规定有一条叫‘废止肉刑。从理论上讲,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就主张废止肉刑,那末我们无产阶级的共产党就更应该废止肉刑,封建主义才采取肉刑。一九二九年十二月作了这个决议,一九三○年一二月就打AB团,我们讲不要肉刑,結果还是搞了。那时候杀了许多人,应该肯定地说,许多人都杀错了。后来我们作了总结,重申废止肉刑,不要轻信口供。因为不废止肉刑,轻信口供,就要出乱子,一打一逼就供,一供就信,一信就搞坏了。”“内战时期,在肃反问题上,我们走过了一段痛苦的弯路,有这样一个错误的侧面。……在当着共产党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在肃反问题上搞错了很多人,走过这样一段弯路,包括我自己在内。”

在1962年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进一步讲:“对于在中国如何进行民主革命的问题,从一九二一年党的建立直到一九四五年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一共二十四年,我们全党的认识才完全统一起来。”“在抗日时期,我们才制定了合乎情况的党的总路线和一整套具体政策。这时候,中国民主革命这个必然王国才被我们认识,我们才有了自由。到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干了二十来年的革命。过去那么多年的革命工作,是带着很大的盲目性的。如果有人说,有哪一位同志,比如说中央的任何同志,比如说我自己,对于中国革命的规律,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完全认识了,那是吹牛,你们切记不要信,没有那回事。过去,特别是开始的时期,我们只是一股劲儿要革命,至于怎么革法,革些什么,哪些先革,哪些后革,哪些要到下一阶段才革,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没有弄清楚,或者说没有完全弄清楚。”

毛泽东上述讲话深刻揭示了中共峥嵘曲折的前进历程。立足此历史背景,再次审视李维汉和“陕北肃反”问题,或许更能体会历史进程的复杂性和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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