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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改革:地方政府的实践创新与推进策略

2017-03-25李坤轩马玉丽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简政放权

李坤轩 马玉丽

摘要:简政放权已成为当前地方政府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从最近三年的实践看,地方简政放权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在政府自身层面,通过组织机构重组与调整、内部结构优化、流程再造,提高运行效率;在政府与市场关系层面,通过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教科文卫新领域改革实现简政放权;在政府与社会关系层面,通过优化服务,将政府职能向社会分权。但实践中仍存在部分政策法规相对滞后、部门间协同机制不完善、权力下放不同步、“最后一公里”存在“梗阻”、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薄弱的问题。推动简政放权改革需要致力于推动法治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持续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发挥网络优势、规范权力运行。

关键词: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7)01-0032-08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本届政府的一件大事。简政放权已成为当前地方政府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改革的实质即政府将权力放给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市场与社会可以自我调控的元素还给市场和社会,意味着政府对其干预、越位现象的减少。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简政放权改革的力度已成为衡量地方各级政府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程度的重要标尺。

一、简政放权改革的内涵及基本理论

(一)简政放权改革的内涵

尽管简政放权已成为政府改革的核心内容与抓手,但关于简政放权改革的内涵,目前未有权威的界定。有学者认为,“简政”指减少行政管理事务、简便行政管理程序;“放权”指解除行政权的束缚、制约,向下级政府、市场与社会放权[1],因此,简政放权乃“简政”与“放权”的结合体。简政放权改革是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2],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从而实现“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3]目标的重要改革措施,更是“深化政府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之举”①。

(二)简政放权改革的基本理论

1.服务型政府理论。政府治理模式主要经历了传统型政府治理、管理型政府治理、服务型政府治理三种模式[4](p.2)。随着我国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传统的政府管理理念、方法及体制等已远远不能满足新时代的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当前公众的迫切需要。

服务型政府是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之上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以服务社会、服务公众为基本职能的政府管理模式。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5](p.4)。21世纪,我国学者适应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发展,对政府管理的模式予以积极探索,“服务型政府”这一概念应运而生。学者对“服务型政府”的概念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探析,提出了很多影响深远的解释。如认为服务型政府“是在社会民主秩序框架中,坚持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通过法定程序,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政府”[6]。有学者认为所谓服务型政府 “就是以实现公共利益、解决公共问题为目标,以表达和体现公众意志为根本,以廉洁高效、诚信守责、公正透明为基本施政理念,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地有效回应社会,满足公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政府管理模式”[7]。

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简政放权的关键是打破现有的政府利益格局,重新划分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权力边界[8]。

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特点即精简、高效。服务型政府是一个高效的、精简的而非冗杂的、人浮于事的政府,是要兼顾效率与效益的政府,必须考虑当事人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为公众提供更高、更多的优质服务的同时,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只有精简政府机构的设置、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才能真正回应公众对服务型政府的期待。因此,简政放权改革必须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理论依据。

2.政府流程再造理论。政府流程再造指以“公众需求”为核心,引入现代企业业务流程再造方法和理念,对政府现有的服务流程、组织机构进行重组,从而形成政府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机统一体,以快速地适应政府部门外部环境的变化,提高政府绩效,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或产品的满意度与认可[9]。该理论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最初作为新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再造的有效工具。

政府流程再造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要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流程再造促使政府优化组织结构、科学配置政府资源,对以往重复、低效、无效的流程进行合并整合、改善或取消,从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从行政行為角度看,政府流程再造的主要内容即行政审批,行政权对市场和社会的干预、管理,

主要通过行政审批的方式实现[10]。因此,以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为切入点,成为推动政府流程再造的重要路径[11]。从实践看,各地政府对政府流程再造积累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如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中心等。

3.政府管制理论。关于政府管制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学界尚无统一的界定。有学者认为,管制即由行政机关制定并执行的间接改变消费者与企业供需决策或对市场配置机制进行直接干预的特殊行为或规则[12](p.45)。有学者认为政府管制乃政府对私人经济部门的活动予以某种规定或限制[13](p.164)。

政府管制与简政放权是密不可分的,政府管制理论是简政放权改革的基础理论,简政放权是政府行使管制职能的重要表现。政府管制属于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在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政府管制的最根本特征即依法管制,意味着政府机构要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政府管制是一种行政权,是对经济和社会的监督与控制。一方面,管制过多有诸多弊端,从行政审批看,过多的行政许可会抹杀市场的活力,导致效率低下,同时也会扩大政府自身权力并滋生腐败等。另一方面,管制并非越少越好,限制政府权力并非一味地削减政府权力,而是更好地服务公众与社会,更好地保障公众权利与自由。从简政放权实践看,权力事项下放的同时,政府监管依然重要,否则会造成社会管制缺位。

二、地方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实践创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地方政府普遍重视简政放权改革,完善推进工作机制,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如山东省为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重点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群众“点菜”机制。坚持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就权力事项该不该放、能不能放、放后效果等征求人民群众、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基层政府、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意见,根据群众“点菜”确定改革切入点、攻关点,实施精准定向突破。二是专家评估机制。在削减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领域专家学者意见,增强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督导评价机制。把简政放权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重点督查内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全省简政放权改革进行评价,提高了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

(二)强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激发经济发展动力

简政放权是改革发展的最大红利,地方政府在简政放权上采取有效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在“放权”上基本做到“应放尽放”。抓住“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环节,江苏省公开晒出行政审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管理清单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至2016年8月底,山东省政府累计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524项,既简化了办事流程,也节省了成本支出;2014年起在全国率先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一年节省成本3亿元②。二是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及时修订核准目录,做好承接和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工作。大力简化整合投资项目审批环节,精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取消银行贷款承诺等前置手续。严格要求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三是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全面清理整顿职业资格设置、类别和实施机构。以山东省为例,2015年对32家省直部门、11家省属行业协会和8个市的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共364项,其中专技人员职业资格

35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11项③,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5项,保留的职业资格与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完全一致。四是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大力清费减负,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浙江省2015年取消7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6项属于资源补偿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④。山东省2015年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降低企业负担,将全省35.96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累计减税320.91亿元,企业减负面达98%⑤。五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聚焦商事制度改革中的“痛点”、“堵点”,推出注册资本认缴、先照后证、多证联办、电子营业执照等系列改革措施,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大幅提高了登记效率,降低了登记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广东省致力于营造便利化、法治化、信息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数、内资企业数、外资企业数、私营企业数和个体工商户数均稳居全国第一。六是加快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山东省完成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了以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为重点的去行政化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强化“创新券”政策措施,为科技型小微企业购买科技服务提供补助;创新推进“图书馆+书院”模式,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山东省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2.36万所,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30.44%,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办医格局⑥。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抓好放管结合

加强监督是推进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改革的重要环节,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围绕破解“重审批、轻监管”问题,江苏省致力于打造以信用监管为核心,集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责任意识,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督查,避免出现“自由落体”现象。山东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第三方独立评价试点,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实行协议管理。三是重视加强协同监管。山东省清理整合各类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推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开展多部门监管执法联动工作,横向协调、纵向联通、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有序推进。四是构建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企業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大部门体制改革,部分县(市、区)通过“三合一”、“二合一”组建了市场监管局,整合工商、食药、质监人员力量和技术资源,

实行统一市场监管。五是努力创新监管方式。浙江省围绕“管”字,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举措,以“综合行政执法”为主,以“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执法协调指挥平台”为辅,实现了监管方式的创新发展。山东省财政厅建立“1+3+8”的内控制度体系,覆盖所有财政业务和岗位,梳理风险事项191个,制定风险控制措施617条;省卫生计生委构建了省、市、县、乡、村“四级五层”联动监督执法体系⑦。

(四)优化政府服务意识,满足企业群众需求

优化政府服务是地方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载体。一是改进流程创新服务。针对“审批难、办事难”等问题,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山东省三级(省/市/县)编制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削减审批中的繁文缛节;各市、省直部门普遍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减少了办事环节,大幅压缩了办理时限;探索实行“联合审批”机制,解决部门手续互为前置问题。江苏省建成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普遍开设“12345”市民服务热线,13个省辖市及全部县(市、区)建成政务服务中心,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⑧。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数十家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由审批服务局实施,一枚公章管审批,审批效率平均提高70%,五百多项业务实现一站式审批[14]。浙江、海南、深圳、厦门等省市,以“多规合一”改革为切入点,建立一体化平台,开展部门联动审批,使“一张申请表,一套申请材料”完成“多项审批”。上海、宁波、青岛、深圳等市注重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行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再造,对原有模棱两可的标准予以清理,打造具体化、可操作化的审批流程。二是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山东省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打造线上线下、虚实一体、互为补充的政务服务平台。省直部门服务平台均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对接,依托平台办理相关业务。三是清理涉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完善中介服务。

浙江台州等地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成立线上线下的“中介服务超市”,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进程,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库,制定星级评定、末位淘汰等约束与激励制度。

从总体上看,地方政府通过实施简政放权改革的系列举措,为市场“腾位”,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廉政“强身”,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市场主体保持快速健康发展。

三、地方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策略选择

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改革虽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现行的部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制约了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继续取消下放权力事项难度增大;有的地方政府改革配套政策出台不及时,部门间协同机制不完善、权力下放不同步,部分下放权力实用性不强;基层对上级部门下放的权力事项承接能力不足,由于机构、编制、人员、资金、技术等条件所限,“接不好”甚至“接不住”,在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上存在“梗阻”;随着简政放权改革的推进,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数量急剧增加,基层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转型滞后于简政放权改革的实际进程,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比较薄弱,监管方式方法创新不足、整体上还比较落后;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政府部门间信息垄断尚未打破,优化服务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服务流程、标准、质量还有较大改进和提升空间。要有效解决以上问题,深入推进地方简政放权改革,可尝试从以下六个方面切入。

(一)推动法治建设,破解立法滞后难题

要解决立法滞后难题,必须致力于两个方面。一方面,行政权力天生具有自我膨胀的特性,简政放权改革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树立法治思维,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应符合法律规定,将行政权力纳入法律与制度的框架内运行[15]。 通过法治的方式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改革,关系政府管理的合法性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成败。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改革的基本目标,因此,简政放权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理应在法治框架内稳步推进[16]。另一方面,由于法律往往滞后于社会发展,因此要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地方推进的关系[17]。在国家层面,要尽快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简政放权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在省级层面,要根据改革实际,加快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对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立、改、废。在设区的市层面,2015年新修订的《立法法》使得设区的市全部拥有了地方立法权,随着简政放权的推进,更多的权力事项下放到设区的市一级,设区的市应在上位法缺失、滞后的情况下,及时将底层创新上升为顶层设计,将有益的区域经验上升至法律层面,为国家层面的简政放权立法提供蓝本和实践经验。与此同时,应鼓励大胆创新,支持地方探索实行委托下放权力事项。

(二)加强统筹协调,力促改革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简政放权改革越深入,推进难度就越大,统筹协调越显重要。地方政府应更加注重统筹协调跨部门、跨领域下放事项,协同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结合改革进展和地域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在明晰部门职责权限的前提下,协调好各部门需要下放的权力事项,确保业务关联事项同时下放,避免各级各部门互相掣肘、下放审批事项不同步不配套,实现改革“一盘棋”。根据实际需要,健全完善简政放权改革工作的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协调内容和办理时限,统一步调、统一政令、统一标准,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总结推广地方政府成功经验,试点设立行政审批局。积极开展联合审批、集中审批,对于涉及多部门共同审批的事项,探索开展跨部门审批工作,进行流程再造,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

(三)持续简政放权,激发释放改革红利

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简政放权改革的推进力度,有利于深层次激发释放改革红利。一是提高下放权力“含金量”。坚持开门搞改革,凡是涉及企业、组织、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要广开言路,以公开征求意见形式,扩大专家、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層单位参与度,将他们的意见作为制定“放、管、服”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民生需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和群众“点菜”机制,及时回应公众政策诉求,促使改革有的放矢。坚持科学设计,力求权力下放与资源配套并行,避免盲目追求削减率,“为放而放”。二是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及时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所谓权力清单制度,即把各级政府、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18]。在某种意义上,权力清单制度是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基本前提,不仅是权力的内容,更是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三是进一步厘清权责界限。在放权的同时厘清部门权责界限,做到权责统一。目前,针对同一服务对象的行政审批权分散在不同行政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力,避免职责的交叉重叠。对于某些可以合并到一个行政部门的审批事项,如餐饮行业的相关行政审批,可主要由卫生计生委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以减少行政成本与漏洞。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保持行政审批权限归属地一致性,或统一归属省级部门办理,或统一归属地市级部门办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力争将指定的初审事项取消,不再层层审核。四是梳理改进行政审批流程。对保留、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秉承“没有最优只有更优”的理念,坚持审批流程优化再造不停步。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审核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五是多渠道提升基层承接能力。严格取消、下放事项相关要求,做实承接方案,做到权力下放与技术装备落实同步,与配套经费、监管责任落实同步。在机构、编制、人员、技术、装备、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采取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协助、案例剖析等方法,帮助地方切实做好承接工作,彻底消除“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针对基层业务人员不足的问题,鼓励地方用好各项政策配齐配强基层人员,如通过公益岗位开发形式招聘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充实服务岗位,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性公共服务;针对权力下放后业务培训效果不显著的问题,加强业务程序化、标准化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出台标准化业务流程,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多形式组织培训,使基层人员尽快地掌握具体工作方法。

(四)坚持放管结合,加快推进监管转型

简政放权加大了下级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权力,但也带来了权力腐败与滥用的风险[19],因此,放权与监管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放权才能精简政府,监管才能廉洁高效[20]。一是构建大监管格局。着力打造省、市、县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联网监管。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构,整合部门监管力量,提升监管队伍素质能力,加快推动执法力量重心下移。二是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衔接机制,确保没有监管漏洞,杜绝监管盲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大部门体制改革,在县(市、区)试点设立市场监管局。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综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责任追溯、公示公开、“黑名单”制度等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实时监测管理系统,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探索实施智能化现场审查材料清单制度,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动态监管。四是推进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加快省级公共信用平台建设,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多渠道汇总诚实守信和违法违规信息。五是力促基层监管人员、技术到位。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强化对检查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推动先进的监管手段、技术逐步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基层监管效能。六是构建多元化监管体系。加强行业协会自律建设,借助公众、媒体等多方力量强化监督,形成全社会监管合力。探索社会组织协同共治模式,依法将监管过程中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委托于社会组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五)发挥网络优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大数据时代,推进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改革必须致力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政府是社会信息资源的最大拥有者,也是信息资源最主要的采集者、处理者和使用者[21]。政府对信息的处理能力事关政府的行政效率与决策能力。应加强政府信息共享的顶层设计,破除部门利益垄断,推动尽快研究制定国家、省部、地市级政府信息共享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政府信息共享工作予以详细规范,提供政策法规支撑,依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大数据意识,整合优化各类政务信息平台,推动地方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适应跨部门信息共享需求,研究编制信息共享目录体系,推进信息标准化工作,明确信息资源采集、维护、更新的责任单位。加快工商、质检、税务、国土、安监、食药等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数据整合,推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尽快形成“全省一张网”。加快建立国家大数据管理专门机构,鼓励支持地方政府成立大数据管理局,统筹公共数据信息采集、整理和应用等事务,破解“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推进政府部门及地区间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效果。二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施网上协同办理。全方位为社会提供上网事项信息公开、网上预约、材料预审、受理提交等系列服务,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和“循环证明”。大力推进信息惠民工程,完善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力促政务服务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推动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积极运用电子化手段进行信息推送,多渠道宣传简政放权改革政策,拓展部门网上服务业务。三是优化办事流程。加强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建设,围绕服务链条化、便利化、网络化,着力简环节、优流程、提效能,促进部门间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四是集中解决“热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对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或舆情重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抓好投诉承办人员培训,力争首办满意,减少重复投诉。五是重视借助社会组织力量。结合地方的“三定”工作,研究确定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通过孵化基地、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做大做强。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权益维护、信用评价、咨询服务、失信惩戒等方面的作用。

(六)規范权力运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规范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提高改革的效果要致力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规范事项办理程序,规范政府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审批受理,严格审核标准,严格办理时限,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推进政务服务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的现场监控、在线监督、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投诉处理,做到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采取专家论证、听证、公示等方式,加强社会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严格问责能从根本上遏制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现象。三是促进考核评估常态化。把简政放权改革纳入各级各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硬性指标,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促使任务落实到位。针对简政放权改革的落实措施、工作进展和取得效果等进行第三方综合评估,提高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注重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避免“考而不究”、“考用两张皮”问题,根据考核评价的情况,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简政放权工作。

注释:

①参见李克强:《简政放权不是简单“放权”了事》.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406/04/c_1110990091.htm,访问日期2014年6月4日。

②参见新浪网:《山东四年削减524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2016年8月2日;齐鲁网:《山东率先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检一年节省三个亿》2014年2月21日。

③参见光明网:《省人社厅副厅长刘杰作客大众网访谈:四张清单织就权力运行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6年8月2日。

④参见浙政办发〔2015〕10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

⑤參见网易新闻:《全面推开营改增,山东省企业再减负320亿》2016年4月6日。

⑥参见大众网:《用群众获得感检验“放管服”成效》2016年6月26日。

⑦参见大众网:《山东省财政厅:八大内控办法扫清权力运行“死角”》2015年6月26日。

⑧参见网易新闻:《江苏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2016年2月28日。

参考文献:

[1]严仍昱.社会治理创新视阈下的简政放权[J].理论视野,2014,(12).

[2]李克强.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N].中国日报,20140305.

[3]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80305.

[4]于干千,邹再进,甘开鹏.服务型政府管理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5]徐衣显.转型期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6]周丽婷.论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及路径[N].湖南日报,20050225.

[7]巩建华.服务型政府的思想基础、内涵特征和建设对策[J].行政论坛,2009,(1).

[8]孙彩虹.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与简政放权的辩证法[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3,(5).

[9]姜晓萍.政府流程再造的基础理论与现实意义[J].中国行政管理,2006,(5).

[10]魏琼.简政放权背景下的行政审批改革[J].政治与法律,2013,(9).

[11]汪智汉,宋世明.我国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和流程再造的主要内容和路径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13,(6).

[12][美]丹尼尔·F.史普博.管制与市场[M].余晖,等.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

[13]樊纲.市场机制与经济效率[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14]杨晓梅.社会治理创新:宁夏的探索与经验[J].甘肃科技,2016,(1).

[15]张定安.全面推进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14,(8).

[16]胡宗仁.政府职能转变视角下的简政放权探析[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5,(3).

[17]徐华.以立法引领推动简政放权[J].人民论坛,2014,(5).

[18]程文浩.权力清单制度:将权力关入透明的制度之笼[N].光明日报,20140117.

[19]焦娇.基层政府行政监督问题的探究[J].传播与版权,2015,(3).

[20]刘琼莲.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放权与监管[J].领导科学,2014,(8).

[21]姚国章.大数据背景下的政府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2015,(12).

[责任编辑:刘琼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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