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村集体在与家庭农场结构互动过程中的角色作用

2017-03-21张学艳

江苏农业科学 2016年11期

张学艳

摘要:以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模型为基础,分析在政府的引导与监督下,家庭农场主、土地流出户、村集体展开利益博弈的过程,构成以家庭农场主、土地流出户、村集体为主体的家庭农场结构。分析村集体与家庭农场结构互动的过程中,受到内在与外在的约束,如何发挥自己的能动性,促使结构再生产与调整,并趋于稳定。把村集体的角色定位于组织协调者、经营监督者、中介服务者及发展引导者,以保证稳定目标的实现,并催生出新的资源和规则,实现家庭农场结构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目标。

关键词:结构化理论模型;家庭农场结构;村集体;互动过程;角色作用

中图分类号: F306.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6)11-0529-04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业部门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老龄化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要任务。家庭农场在这一大环境下应运而生,为中国现代农业指明发展方向,同时也改变传统农业经营的必然选择。家庭农场在政府引导和监管下健康稳步地发展,在农民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主流转过程中需要可靠、值得信赖的中介组织,村集体是最合适的选择。然而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界定不清、公共职能逐渐弱化、运行机制缺失等,使村集体在家庭农场发展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1 村集体中介组织角色形成的条件和路径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