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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能源合作风险研究

2017-03-21张金萍项义军��

商业研究 2017年2期

张金萍 项义军��

内容提要:能源跨国合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引擎,而欧洲经济联盟成员国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伙伴,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开展的能源合作既符合共同的政治与经济利益诉求,也有助于消除地区安全隐患。能源贸易和地缘优势是能源合作的前提,中国相对充裕的资金和中俄在能源勘探、开采、加工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为能源合作奠定了基础。但是,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开展的合作仍存在利益诉求差异、能源政治工具化等风险。因此,应从经济、政治、社会和历史等角度分析能源合作风险产生的根源,并从政治层面设计规避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经济联盟;能源合作风险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17)02-0102-06

收稿日期:2017-01-01

作者简介:张金萍(1969-),女,河北沧州人,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中俄经贸合作;项义军(1966-),男,黑龙江桦南人,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项目编号:16017;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6JLD01。

欧亚经济联盟以横跨欧亚的俄罗斯为中心,是自西向东推进的区域经济合作体系,“丝绸之路”经济带以中国为中心,是自东向西推进的区域经济合作体系,两大经济区域在地缘上形成了共生空间。欧亚经济理事会通过了与中国正式启动谈判的决议,标志着“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战略的对接开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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