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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现状

2017-03-16马琦玥

民族艺术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族群民族音乐跨界

马琦玥

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现状

马琦玥

从审视民族音乐学跨界研究的已有整体成果和价值看,针对“朝鲜民族”的跨界音乐研究力度还比较薄弱。文章以“朝鲜民族”“朝鲜民族音乐”“跨界”为研究界线,以“事实研究方向”为划分依据,从朝鲜民族“宫廷音乐”“民间音乐”“宗教音乐”“近现代音乐”“离散族群音乐”五个方面对该领域的跨界研究进行综述研究,从“音乐描述中的分类不明”“音乐解释中的模式化”“音乐描述和音乐解释脱离”三个方面对其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与价值进行总结、界论,并提出建议——在跨界民族音乐研究中树立“跨界民族音乐分类学”的意识。

朝鲜民族;跨界民族音乐;研究现状;存在问题

对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的关注与持续深入研究,不能缺失对其已有研究事件的了解和价值把握。审视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朝鲜民族之民族音乐跨界研究综述,是每一个专业研究者必须历经和认知的过程。本文从民族音乐学视野对“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进行综述,力图揭示其存在状态、发现其存在价值,为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的持续研究树立学术路标。

在对“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这一专题进行综述之前,笔者以“朝鲜民族”“朝鲜民族音乐”“跨界研究”三个概念为界,对文章的讨论范围进行划定和说明。

其次,朝鲜民族音乐。这是讨论朝鲜民族音乐的范畴,同时,也涉及到了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边界问题。民族音乐学“传统的研究对象是:除西方艺术音乐和流行音乐以外的所有音乐,从无文字民族的音乐、口传音乐到亚洲高文化民族的传统音乐——包括宫廷、民间、宗教、城市音乐。近20年来其研究对象又继续扩展,包含了非西方各国受西方影响的混合音乐,如现代创作音乐和流行音乐,尤其是移民音乐成为学术热点。此外,西方艺术音乐及流行音乐也开始进入本学科领域”。[2](P250)本文的审视点是以“扩展的”民族音乐学研究范畴为边界,对朝鲜民族音乐进行梳理结论性综述。

最后,跨界研究。对朝鲜民族作为“跨界民族”进行探讨的必然性和可行性是无须探讨的,但仍然需要对本文所论的构成“跨界民族音乐”之桥两端的“桥墩”,也就是“谁跨界”进行说明。一是,对中国朝鲜族和朝鲜半岛民族的跨界音乐研究;二是,对朝鲜半岛与中国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音乐的跨界研究;三是,朝鲜民族作为离散族群在中国的音乐生存状态研究。

目前,笔者搜集到的中文与英文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文献(包括:中国知网刊载的中文学术期刊论文、学术会议论文、博硕士毕业论文等)共计123篇,其中学术期刊论文84篇,学术会议论文6篇,博士学位论文5篇,硕士学位论文28篇;另外,还有中文书籍5册。论文收集的时段从1974年到2016年。

笔者以当前文献体现出的“事实研究方向”为划分依据,归纳、分析搜集到的文献,从以下方面对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现状进行综述:

一、朝鲜民族宫廷音乐的跨界研究

中国和朝鲜半岛的音乐文化交流早在汉代就已经开始了,中国的鼓吹乐、琵琶、筝等乐器已在高句丽流行。至唐初,由朝鲜派遣来华的留学生络绎不绝。至12世纪初,朝鲜音乐被分为“唐乐”“乡乐”两类。其中,“唐乐”的乐器都与中国乐器相同,显然是由中国传入的。遗憾的是,其古代宫廷音乐在中国并没有得到完整保存,但朝鲜半岛现在依旧保留了古代朝鲜的宫廷音乐。因此,以古代中国和朝鲜半岛的音乐文化交流史和古代典籍作为参照,对朝鲜民族“宫廷音乐”进行历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对追溯、认知与探究重建我国古代宫廷音乐样貌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同时,也可以加深对中国与朝鲜半岛、中国与“东亚文化圈”关系的了解与认知。

(一)中国学者的研究情况

对于“朝鲜民族宫廷音乐”跨界研究的成果,主要体现在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音乐文献学和乐律学中。王小盾先后发表了《从〈高丽史·乐志〉“唐乐”看宋代音乐》(2005)、《朝鲜半岛的古代音乐和音乐文献》(2005)、《明朝和高丽的音乐交往:1368-1373》(2011)、《朝鲜半岛〈步虚子〉的中国起源》(2011)、《高丽俗乐的中国渊源》(2012)、《朝鲜世宗时期的礼乐及其同中国的关联》(2014)等多篇文章,从文献学角度,对古代中国和朝鲜半岛的音乐文化交流、音乐文化之间的渊源关系进行探讨,史料翔实、分析有理有据,是后继研究古代朝鲜半岛音乐的重要参考资料。

赵维平的《朝鲜历史上乐器的形成、变迁及与中国的音乐关系》(2012)、《历史上朝鲜对中国音乐的接受与变迁》(2011),同样对古代中国和朝鲜半岛的音乐关系和衍变进行梳理。同时,将古代中国和朝鲜半岛的音乐文化交流置于“东亚文化圈”的大背景下,认为“中国与东亚各国,历史上曾经是一个完整的汉字文化圈,音乐文化的交流频繁,相互间有着深刻的影响。对它们进行整体性的研究意义重大”,[3](P2)并通过《中国东亚诸国的雅乐及重建雅乐的思考》(2011)等文章,和《中国与东亚音乐的历史研究》(2012)著作进行系统论述。

此外,闫飞的硕士论文《〈洛阳春〉在韩国的变化研究》(2011)、杨帆的硕士论文《试论朝鲜宫廷乐舞唐乐呈才》(2008)、孙莎的硕士论文《古代朝鲜宫廷音乐机构的形成与变迁》(2013)、姜春华的《中国的方格谱与韩国的井间谱比较研究》(2010)、陈应时的《古代中国和朝鲜的律吕、宫调图解》(2006),分别从古代乐曲、乐舞、音乐机构、乐谱、乐律等方面进行探讨,使该领域的研究更加丰富、立体。

(二)韩国学者的研究情况

韩国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也多与韩国音乐史相联系。近年来,韩国学者在中国学习、工作、研究,在我国刊物上发表论文的也越来越多。如,权五圣的《朝鲜时代〈乐通〉和〈诗乐和声〉所载的乐律》(2009)、《唐乐呈才在韩国的变迁》(2011);徐海准的博士论文《〈乐学轨范〉唐部乐器之研究》(2009),从韩国古三国时期在朝鲜半岛的乐器、高丽时期朝鲜半岛的乐器、朝鲜前期的唐乐器研究进行梳理阐述,认为朝鲜前期除了雅乐得到极大的发展以外,还存在唐乐的发展及其韩国化的现象。《拍板东传朝鲜半岛及其演变》(2009)和《浅谈中韩古文献中所记载的“洞箫”》(2010),也是对古代乐器的流传和衍变进行的溯源和变迁研究。此外,还有《1932年在汉口出版的韩国音乐史料:〈圣学十图〉附礼乐比考》(2010)、《宋、高丽宫廷音乐文化交流》(2013)等研究成果。

(三)西方学者的研究情况

Robert C Provine是较早涉足该领域,也是研究成果较为突出的西方学者。如,“Sejong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Chinese Ritual Melodise”(《世宗和中国仪式音乐的保存》,1974)、“Who's in Charge Here?:The Musical Bureaucacy in the Early Yi Dynasty Court(1392-1466)”(《谁来掌管:李朝早期的音乐机构》,1978)、“The Treatise on Ceremonial Music(1430)in the Annals of the Korean King Sejong”(《世宗实录中的仪式音乐集》,1978)、“Chinese'Ritual Music in Korea:The Origins,Codification,and Cultural Role of Aak”(《韩国的中国雅乐:起源,整理和文化功能》,1980)等文章。对韩国雅乐的音乐形态、音乐机构、音乐文献、音乐功能等内容进行考证,对古代中国宫廷音乐对韩国雅乐的影响,以及中国雅乐的“韩国化”进行论证,是西方学者在该领域为数不多的研究成果。

而今,虽然对中国与朝鲜民族的“宫廷音乐”,已经没有办法进行直接的跨界研究。但是,通过历时性研究,以及运用音乐文献学、音乐考古学等手段,无论是在数量与质量上,还是在中国语境、韩国语境和西方语境中,对朝鲜民族“宫廷音乐”的研究,都获得了大量的关注,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这对深入探讨中国与朝鲜半岛、中国与东亚、乃至中国与世界民族音乐的关系,都起到了桥梁式的搭建作用。同时,通过对朝鲜民族的“宫廷音乐”研究现状的梳理,也再次揭示和证明了历史材料和史学材料,在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重要性与价值。

二、朝鲜民族民间音乐的跨界研究

在现有朝鲜民族民间音乐跨界研究成果中,主要涵盖了对民谣、器乐、“盘索里”以及对唱剧的研究。其中,以“盘索里”和“器乐”的研究成果最为丰富。

(一)“盘索里”的跨界研究

宁颖的研究成果在对“盘索里”的研究中最为亮眼。其硕士论文《延边朝鲜族“南道盘索里”传承研究》(2009),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说唱艺术“南道盘索里”(后简称延边“南道盘索里”)的传承为研究对象,选择了具有师承关系的三代传承人为个案,探讨和分析“南道盘索里”传承模式的转型,这填补了延边朝鲜族“南道盘索里”传承的研究空白。《跨界族群语境中的“盘索里”表演——中国延边与韩国传统说唱音乐表演的历时性比较研究》(2012),则是在其硕士论文基础上,从“盘索里”的表演切入,通过对其表演情境、表演观念及其新生表演形式等三个方面的深入探讨,解读在跨界族群语境中呈现出的一个民族的“双重历史与双重文化特征”。《论多元仪式空间中“盘索里”音乐身份与表演功能的转换——兼谈中韩跨国语境中其表演空间的异同》(2015)一文中,作者从仪式空间的角度,对“盘索里”的音乐身份与表演功能的转换进行了审视与分析,并进一步阐释了中、韩跨国语境中“盘索里”表演空间的异同。《论“长短”的生成逻辑——以朝鲜族“盘索里”表演为例》(2016),是作者在中、韩田野考察和对朝鲜族传统音乐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将以往局限于“长短”形态研究的视角,拓展至与歌手、鼓手相关的日常话语、乐器、乐谱以及其表演过程的研究视角,将“长短”还原至动态的“盘索里”表演过程中进行新的阐释。这四篇文章以“盘索里”的传承、表演、表演空间转换、“长短”为线,勾勒出研究者的学术成长轨迹以及所论内涵的步步深入,更是可以看出其学术功力的内化生长。其执着于“盘索里”多年的研究成果,是众多“盘索里”研究文献中的优秀代表,其稳扎稳打的学术作风与耕耘,也为年轻学者置身专业学术树立了榜样。

此外,郭雪妮、闵子的《韩国盘索哩与中国鼓词因缘考》(2011)、金光赫的《中国讲唱与韩国板索利的比较研究》(2011),以及吴延华硕士论文《宋元话本小说与朝鲜盘梭利脚本系列小说比较研究》(2009)、池水涌博士论文《中国苏州弹词与朝鲜盘索里比较研究》(2004),都是将朝鲜半岛的“盘索里”艺术与中国曲艺进行跨界比较的研究。池水涌的博士论文是中国学者中较早在“朝鲜半岛与中国其他民族音乐的跨界研究”领域里取得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开创性。蒋志伟、肖瑜的《中韩“国剧”的起源与艺术特点——兼谈中国“京剧”的传承与保护》(2014),将“盘索里”这一韩国“国剧”和我国京剧作为戏曲艺术进行比较研究。李红梅的著作《中、韩、日三国“国剧”艺术传承与保护现状的比较研究》(2009),通过中、韩、日东亚三国对“国剧”艺术的传承与保护的比较研究,来探寻中国“国剧”等传统艺术的发展与传承之路。

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在朝鲜半岛上并没有一个明确概念来形容“盘索里”这门艺术,所以在跨界音乐比较研究中,“盘索里”或是被当作“曲艺”与中国的鼓词、弹词进行比较,或是被当作“戏曲”与中国的京剧进行比较的。这也揭示出一个问题:对“盘索里”归类的准确性、通行性,还有待未来学术的“确诊”与精准定论。

(二)“乐器”与“器乐”的跨界研究

对乐器进行乐器学和演奏技法的研究是器乐研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研究成果看,从乐器的起源、发展、演变、流传、派生、结构、特性、制造工艺和材料及其演奏技法等方面对伽倻琴①详见,穆童.中国古代音乐和朝鲜半岛音乐的交流与影响——古筝与伽倻琴的比较[D].吉林大学,2009.、奚琴②详见,司亚楠.奚琴在中国和朝鲜半岛的发展与演变[D].延边大学,2012.、牙筝③详见,孙小喆.跨界民族音乐探析——以吉林延边朝鲜族牙筝回流与变革为例[D].中央民族大学,2016.、大笒④详见,徐琦.中国竹笛与韩国大笒探微[D].山东大学,2011.、玄琴⑤详见,刘海波.延边朝鲜族玄琴艺术调查研究[D].延边大学,2011.、筚篥⑥详见,王旋.筚篥的源流及东传日本、朝鲜的研究[D].上海音乐学院,2011.、琵琶⑦详见,邱文箫.琵琶东传朝鲜半岛的研究——以琵琶、月琴为例[D].华中师范大学,2015.等乐器进行跨界研究的文献多达19篇。饶文心的《东亚音乐文化圈的乐器生态谱系研究》(2015),通过对东亚诸国乐器的历史流播进行梳理,阐明了当代东亚诸国乐器生态谱系的最终形成,离不开在自身音乐实践中,对输入乐器进行本土化过程的二次文化筛选和再造。

相较“乐器”而言,对“器乐”的研究成果并不算多。中国学者对器乐的研究集中于对其“四物乐”的研究,研究成果有金相莉的《朝鲜族风物与四物乐流变研究》(2013)、王卓然的《浅谈朝鲜族民族打击乐组合“四物乐”的历史起源》(2013),这两篇文章都论及“四物乐”的历史起源和演变,但所论都有些浅显和空泛,没有对“四物乐”这一室内打击乐合奏形式的乐器功能、节奏模式、组合机制、表演空间、文化功能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诠释。韩国学者权五圣的《韩国伽倻琴散调与木卡姆的关系——假设性探讨》(1993),是从伽倻琴的产生、与于勒的关系,以及于勒的伽倻琴十二曲谈起,将“散调”这一独奏形式和木卡姆之间的关系做联想的。该文只是一次假设性的探讨,并没有得出明确结论,但这一“假设式研究法”,也值得重视,因为它为学科学术思路的开启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三)“唱剧”的跨界研究

作为在“盘索里”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戏曲艺术——“唱剧”的跨界研究成果,却寥寥无几。仅见于陈劲松的《葫芦里走出了杨贵妃——韩国唱剧〈兴夫歌〉里的杨贵妃与葫芦文化》(2012),作者以韩国唱剧《兴夫歌》中“葫芦里走出了杨贵妃”的情节入手,从生殖文化、道教文化等角度,多层面地分析葫芦与杨贵妃之间交叉的民俗意蕴,并对中、日、韩三国葫芦传说的母题予之剖析。

(四)“民谣”的跨界研究

关于朝鲜民族民谣的研究成果数量是非常庞大的,将“民谣”作为类别进行研究,包含:分类研究,民谣旋律、“长短”、调式的音乐形态研究,民谣的流变与传承研究,民谣的演唱技巧研究,民谣的文化功能研究,“异文化”对民谣的影响研究。其实,同样的研究内容,还可聚焦到针对某一首民谣的研究,如《阿里郎》的研究,等等。从粗略统计看,涉及“民谣”的研究成果就多达1400余篇。但是,将民谣研究“跨界”时,目前搜索到的文献,也仅有1篇——金洪琳的硕士论文《朝鲜民族阿里郎现象的研究》(2006)。作者以田野考察方式,对韩国、朝鲜以及中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三大区域的阿里郎历史、阿里郎音乐(包括阿里郎歌词),以及阿里郎文化现象进行分析和研究。这是中国第一篇以田野考察为基础的、关于朝鲜民族音乐跨界比较研究的文献,其为后续研究者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另外,在“朝鲜民族民间音乐跨界研究”中,还有两篇文献是将朝鲜民族民间音乐整体作为跨界研究对象的。如,刘庆华《浅谈古代中国对朝鲜民族传统民间音乐的影响》(2015)和李晶的《中国朝鲜族音乐的传统继承与变化形貌》(2008)。其中,李晶的文章聚焦于中国朝鲜族传统音乐,对于朝鲜半岛传统音乐的继承,以及迁入中国后,在多元文化冲击下形成的新样貌进行研究,指出了朝鲜族音乐具有的复合音乐文化特征。

通过梳理上述研究成果可以看出,“朝鲜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跨界音乐研究的重镇,取得了丰厚成果。不过,其间依旧存在学术焦点的分配不均、学术成果质量参差不齐、学术思维窄化、学术开拓力不足等问题。

三、朝鲜民族宗教音乐的跨界研究

朝鲜民族是多信仰的民族,原始宗教、儒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曾在朝鲜民族中流传,与其他民族的信仰相比,其信仰似乎“特色”并不明显。比如:说到藏传佛教会想到藏族,说到萨满教会想到满族。从文献来看,朝鲜民族的宗教音乐研究,主要集中在对萨满教音乐和佛教音乐的研究。

(一)朝鲜民族萨满教音乐的跨界研究

中国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是非常少的,目前搜索到的文献只有刘桂腾关于萨满教音乐萨满铃的研究——《中国东北与朝鲜半岛诸民族的萨满铃》(2010)。作者以萨满祭祀仪式中使用的萨满铃为例,将田野考察结果与史料记载相互印证,重点考察萨满铃形制的基本特征,认为:带铃杆(柄)的素体铃,是东北亚萨满祭祀仪式所用萨满铃的典型形态,其形制特征的形成,反映了萨满及其信仰者的星辰崇拜意识。

(二)朝鲜民族佛教音乐的跨界研究

“中韩佛教音乐研讨会”为引发对该领域的关注和思考搭建了学术平台。李晋源的《韩国金鼓与中国铜鼓》(2004),对韩国古代佛教音乐中的金鼓与流传于中国少数民族中的铜鼓之间的相似性进行了说明,并对二者的渊源、关系进行了猜测。朴范薰的《梵呗东渐及其韩国化》(2004),意在阐释梵呗东渐的历史以及对其的韩国化进行分析、说明。权五圣的《韩中佛教音乐比较研究序说》(2004),以“序说”的形式对这一领域的现有研究进行了概述,指出中、韩佛教音乐跨界研究是很少的。全仁平的《韩国与西藏佛教音乐的比较研究》(2004),基于田野考察成果,从乐器和器乐曲、旋律调式、节奏形式、歌词四个方面,对韩国和西藏佛教音乐的共同之处进行了比较。尹昭喜的《中国台湾和韩国梵呗的传承状况》(2006),将台湾和韩国的梵呗传承作为研究对象,指出二者存在差异的原因,在于传承中使用本国语经典与外国语经典的差异。其研究成果在汇集在2004年和2006年先后出版的《第一届中韩佛教音乐研讨会论文集》《第三届中韩佛教音乐研讨会论文集》之中。

柳银珠的硕士论文——《中、韩佛教仪式舞蹈比较研究》(2005)。该作者以中国藏传佛教仪式舞蹈“金刚驱魔神舞”与韩国佛教仪式舞蹈“作法舞”为研究对象,揭示仪式舞蹈如何受宗教思想的影响而形成其独特的内涵和表现特性,并深入分析两国佛教和仪式舞蹈,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受到的各种文化形态影响及其之间的关系。

四、朝鲜民族近现代音乐的跨界研究

基于对“民族音乐学”拓展研究范围的理解,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全面关照,以及对社会各阶层文化需求的考量,笔者将“朝鲜民族近现代创作音乐”的跨界研究也纳入到本综述研究的范围内,力求更加全面地反映朝鲜民族音乐的创作与跨界研究的程度、价值与意义。

从目前研究成果的数量上看,对朝鲜民族近现代创作音乐进行的跨界研究寥寥无几。其一是因为,有的学者并不认可“将近现代创作音乐纳入到民族音乐学的讨论范围内”的这一做法,所以对该领域的研究还处于观望阶段;其二是因为,随着历史的推移、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转变等等客观因素,朝鲜与中国和韩国在音乐文化上的交流并不顺畅,这给跨界研究工作带来一定阻力。虽然其研究成果不算太多,但是该领域的研究势头,还是依托着民族音乐学研究范围不断拓展的国际学术背景与势力,以及“‘中韩作曲家作品交流’系列活动”“‘东方纪元’中韩音乐季概况及作品研究”等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有了稳步增长。

其中,刘贞银的博士论文《东亚三国近现代音乐变迁的比较研究——西方音乐影响与现代性和民族性的诉求》(2007),是该领域中较有厚度的文章。该文研究自19世纪末以来东亚三国(中国、日本、韩国)音乐的变化,试图证明:这些变化源于各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互作用,并得出结论:对“现代性”和“民族性”的双重诉求,导致东亚三国的音乐创作出现了新的趋向。同时,提出了以“音乐变化”的理念来引导“本民族现代新音乐”的发展,这比使其音乐“西方化”更为稳妥。林正海的硕士论文《20世纪50—80年代中韩钢琴作品创作比较研究》(2010),以中国和韩国的钢琴作品创作为研究脉络,从两国的钢琴作品创作的历史背景出发,对1950年以后两国钢琴作品创作历程及创作手法分两个时期进行分析和比较。认为在“西乐东渐”的过程中,两国作曲家在处理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民族性与个性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做出了努力。此外,还有赵去非的《20世纪中国、朝鲜、韩国朝鲜族交响音乐发展比较研究》(2011)、姜盛林的《中韩作曲家现代音乐创作比较》(2008),二者也都对中国与朝鲜半岛的现代音乐创作进行了比较研究。

在著述方面,宝玉的《文化同源音乐异声:中日韩三位现代音乐作曲家作品及其相关历史文化探究》(2013)选取中、日、韩三位受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影响的作曲家,对他们进行了跨时空、多维度的文化比较和深层的音乐创作思想的探究,进而对当下音乐创作中应如何处理民族性与西方现代性的主客体关系的问题进行再认识,以及对如何以西方现代作曲技术反映本区域或本地区的民族文化精神进行了探讨。

通过以上文献的梳理可以看出,其一、在“近现代创作音乐”的跨界研究中,学者们通常是运用历时性研究的方法,以“历史背景”为研究出发点,以“现代音乐作品分析”为研究施力点,以“对民族性的诉求”为落脚点。其二、这些文章虽然都涉及到中国与朝鲜半岛国家在近现代音乐发展上的比较,都与“跨界”相关,但从研究者的研究视点和研究方法来看,都并不属于民族音乐学跨界研究范畴。研究者还需转换学术思维、以民族音乐学方法对近现代音乐进行再认识、再研究、再定论。

五、朝鲜民族离散族群音乐研究

“‘离散族群’(或‘飞地’)是美国学者基于美国学术语境、美国国内研究需要,以及美国的社会现实提出的”。[4](P6)“离散(Diaspora),是指同一族群全体或者其中人口数量足以形成独立社区的群体,由于某种共同的原因,自愿或被迫地在同一时期向某一异文化的地区或异国迁徙。这种迁徙常常会路途遥远,且他们的文化未被当地文化完全同化而形成自己的社区,保留了自己的故土文化和传统,并且传承给后代,使其母体族群文化和传统在当地维持相当长的历史时期。”[5](P6)可见,中国朝鲜族可以被视为“离散族群”,中国的朝鲜族音乐即为离散族群音乐。“离散族群”音乐研究可以作为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的一个视点。

Sunhee Koo的学位论文“Sound of the border:Music,identity,and politics of the Koreaminority nationalit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边界的声音:中国朝鲜族的音乐、身份认同和政策》,2007)、“Instrumentalizing Tradition Three Kayagum Musician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Diasporic Korean Music”(《在中国的三位伽倻琴演奏家和离散韩国音乐的重建》,2015),二者都是将中国延边朝鲜族视为离散族群,并专门探讨韩国离散族群音乐在朝鲜族中的重建以及朝鲜族群体的身份认同之专题。

相比之下,中国的学者很少会将“离散族群”这一概念与朝鲜族联系起来,而是将聚居在北京望京和上海的韩国“群体”视为韩国离散族群,并将其音乐纳入到“离散族群音乐”的研究范畴中。黄婉的《敲起凝聚族群的鼓点——以上海的韩国移民族群及其“风物农乐”传统音乐生活为个案》(2009)、博士论文《凝聚族群的“飞地”音乐生活——以上海的韩国离散族群音乐为个案》(2010),他们都将在上海之韩国群体视为考察和研究对象,揭示出该群体的族群音乐特征。荆珂的硕士论文《在京韩国离散族群的音乐生活景观》(2012),采取音乐人类学之视角,对在京韩国“离散族群音乐”进行分析,对音乐在族群构建中的作用进行研究与阐述。将“由在韩国的西方音乐生活转变为带有强烈韩国标识的音乐生活”这一转变,归因为构建“族群标识”的重要手段与价值。

这些研究者通常都会将离散族群移民前后的音乐生活进行比较,将研究结论归结于“族群身份的认同”。但是,按照杨沐的观点来看,在京、沪两地的韩国群体虽然相对集中,但也还称不上“离散族群”。而“飞地”一词的使用也需要格外地谨慎。《地理学词典》把飞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2)属于某人所有,但与其成片的土地相分离而坐落于他人土地界线以内的零星土地;(3)某国的一块土地,在另一国国土之中者;(4)土地的实际坐落,同土地证书上所载坐落不一致的土地。而国内学者对“飞地”也有不同的释义。从地缘政治角度来看,这样的称谓显然不适合在京、在沪的韩国群体的居住地,因为该群体聚居区主权属于中国。若将“领土飞地”“行政飞地”拓展到“文化飞地”层面,是需要对“文化飞地”有明确界定。而目前的研究成果中,这是欠缺界定的。所以,究竟这一群体与音乐该以什么概念、什么角度、什么方式进行诠释更为合适,还有待探讨。

六、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文献的梳理、分析,对“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可得出如下结论。

“民族音乐学本质上是一门以田野考查实践为基石、以客观描述实践为基础,并在此实践基础上开展案头解释性工作的音乐理论学科”。[6](P167)可以说,音乐描述和音乐解释,是民族音乐学各研究课题中必不可少的两个环节。在“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中,这两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是很明显的。

(一)音乐描述中的分类不清问题

音乐描述中的分类问题,体现着研究者的思维方式、学术立场、研究目的、划分依据,以及反映学科发展的成熟度;体现着研究对象的历史发展轨迹、人文内涵、音乐形态、学科知识体系的完善度,分类是研究者对研究对象所处研究范畴、音乐种类、研究方法的选择和精准定位。在单一民族音乐研究中,分类问题存在于“局内人”和“局外人”的视线中,如何找到一种“优化”“通行”方案是研究者要考虑的问题。在跨界民族音乐研究中,分类问题随着研究对象选择的非单一性而变得更为复杂。在朝鲜民族音乐的跨界研究中,研究者作为“局外人”,不仅要考量朝鲜族“局内人”的音乐意识形态,还要考量朝鲜、韩国作为“局内人”的音乐思维方式,更何况目前作为“局外人”的研究者们面对“分类”也还不能达成一致。

1.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中存在着分类不清的现象

目前,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在对朝鲜民族“传统音乐”“音乐体裁”“乐器”“群体”研究中,都存在着分类不清的现象。比如:

(1)在中国,或将朝鲜民族音乐分为民间音乐、职业音乐和宗教音乐三类;[7](P89)或将朝鲜民族音乐分为宫廷音乐、士大夫音乐、民间音乐、戏剧音乐、宗教音乐五类;[8](P21)又或将朝鲜民族传统音乐“粗分为正乐(包括宫廷仪式音乐)、俗乐(包括宗教音乐),细分的宫廷仪式音乐、宗教音乐、正乐和民俗音乐”。[9](P8)韩国梨花女子大学教授Eun-Ah Kwak的观点与第三种观点类似,将韩国传统音乐(Gugak),分为“正乐”(Jeongak)和“俗乐”(Minsogak)。其中“正乐”为统治阶级的音乐,包括“宫廷音乐”和“仪式音乐”。“俗乐”是被统治阶级的音乐,分为“盘索里”和民谣等“声乐音乐”,以及以佛教仪式音乐和萨满教仪式音乐为主的“仪式音乐”。[10](2)在中国语境下,“盘索里”或被视为“说唱”,或被视为“戏曲”,亦或被视为“集器乐、声乐、舞蹈、戏剧等不同体裁特征为一体”的“民俗艺术”;[9](P7)在Eun-Ah Kwak教授的课程中“盘索里”则被称为“声乐艺术”。[10](3)在中国,牙筝(Ajaeng)和奚琴(Haegeum)被视为拉弦乐器,但在韩国,这两种乐器与大笒(Daegeum)、短箫(Danso)、筚篥(Piri)等乐器一起被视为管乐器,Eun-Ah Kwak教授解释,“在韩国用弓弦拉的乐器就被视为管乐器”。[10](4)在前述文献中,有学者将这一群体视为“离散族群”,也有学者将京、沪视为“文化飞地”,但学界对“离散”“飞地”的界定已经能够表明,以这两个概念对这一群体进行概括似乎都有些牵强。由于当前在跨界民族音乐研究中,没有明确、统一的分类依据,所以研究者大多按照“中国标准”或是“汉族标准”进行分类,但这种有意识的或者无意识的或者无奈的选择,显然是存在着不尽妥当、不能够被完全信服的因素。如何在“同源”“跨界”音乐中梳理出清晰脉络,将“同头变尾”、复杂交错的研究对象放在同一划分依据、同一比较层面内进行研究,是跨界民族音乐研究的棘手问题,同时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2.树立“跨界民族音乐分类学”的意识

在面对跨界民族音乐研究分类问题时,研究者不能仅是无奈、小心、想方设法地“绕过”,是要从认识论、方法论层面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指导原则、途径和方法。

在这里,“分类”一词中的“分”取“区划开”之意,“类”即归类,指按一定秩序排列类群。分类学(taxonomy)是区分事物类别,即分门别类的学科。“只有材料的极端丰富,才有分类的必要,同时,也只有学科理论思维的相应深入,才会有分类法的创立和运用”。[11](P42)在艺术学科中,“分类”都是一个值得关注和讨论的大课题,因此产生“艺术分类学”这一“专门研究艺术分类(划分为诸种类、样式、品种、体裁)的理论及其历史,尤其是分类方法和分类标准的学说”。[11](P42)在音乐学中,“音乐学的分类”“音乐分类学”“传统音乐分类学”“乐器分类”“民歌分类”等,也都是学科研究的重要课题。罗艺锋在《传统音乐分类学原理初探》中说道,“作为传统音乐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方面的‘传统音乐分类学’,既隶属于一般艺术分类学,又因为‘传统的’一词的限定而具有自己的特点”。[11](P42)跨界民族音乐的分类问题同样如此,既存在“分类”原理、方法之共性,又有“跨界”和“民族音乐”之特殊性。“音乐民族学家们通过辛勤的劳动把全球各个角落里鲜为人知的音乐介绍到世界音乐的大家庭中来,他们的全部工作过程都离不开地域、民族、各个历史阶段、各种音乐形态的划分、区别和联系。这就使音乐分类学的建立有了学术上的需要,也为其提供了大量的研究对象”。[12](P83)

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分类学的相关概念,树立“跨界民族音乐分类学”(taxonomy of cross-border ethnic music)的意识,探索跨界民族音乐分类方法,为跨界民族音乐研究的“分类”寻找依据和途径,也可以为朝鲜民族跨界音乐和跨界民族音乐学的系统性建构提供“按图索骥”之“图”,解决其研究整体“偏瘫”问题。正如在笔者搜集到的123篇文献中,对朝鲜族传统音乐研究的多达96篇,而这其中宫廷音乐和民间音乐研究的数量共计85篇。由此可以看出,当前朝鲜民族跨界研究的整体架构并不完善,学术焦点严重失衡。从整体的“民族音乐”分类到细节的“乐器”类别归属的模糊,使得研究者无法真正看清楚朝鲜民族音乐这一整体研究对象,对“哪里有漏洞”和“如何填补”的问题也就无从下手,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算一步”。这对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乃至跨界民族音乐研究都是不利的。树立“跨界民族音乐分类学”的意识,就是要给研究对象做“CT式”检查,了解每一条经脉、每一寸骨骼、每一块肌肉的生长状况,对准症结精准下药,保证其整体机制的良好运行。

(二)音乐解释中的模式化问题

“民族音乐学描述的音乐对象,一般都会被描述者从形态角度和文化角度概括归纳成为某种普现模式,而任何普现的形态模式和文化模式表达,则又需要通过形态的和文化的分析阐述来达到目的”。[6](P202)比如,对“乐器”的研究,通常呈现为“乐器的溯源、发展、变迁、现状”的历史取向的比较、联系的陈述与分析模式;对“近现代音乐”的跨界研究,通常以具有共时性的音乐类型为研究施力点,以历时性的联系为研究出发点,以“对民族性的诉求”为文化阐释的落脚点;对“离散族群”的研究,也通常结束于对“族群身份的认同”的文化阐释中。“模式”的形成是研究意识、研究思维、研究方法正在或是已经形成的进步、效度化的表现。但“一个音乐事象或音乐类型的模式化,是一种相关音乐事象或音乐类型各种因素的有机整合”,[6](P203)如果对于音乐事象的“深描”和“解释”并不到位,而生搬硬套地“钻进”某一模式中,“牵强附会”之感就显得愈发强烈,最终导致个人的研究不能深入。因此,研究者应该在“深描”的基础性工作和“解释”的创建性工作中多下苦功,在“真问题”研究与解决中提炼、抽象、形成、建构出自身课题的研究模式,这样才能提升所研究专题或学科专业的学术水位。

(三)音乐描述和音乐解释脱离的问题

“音乐描述”,是告诉人们这一社会群体的音乐生活及其音乐事象“是这样”的状况或事实。“音乐解释”,是阐释音乐事象“为什么是这样的”的因由,是在“音乐描述”这一奠基性成果的基础上提升、营建出某一规律性认识结论或理论。[6](P191)但是,目前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的研究现状,是研究者大多只停留在“描述”阶段,而未上升到构建理论的层面,不仅是没有上去,有的连这个意识都没有。即便是在“描述”中,也存在“对音乐行为和行为发出者‘眼中音乐意义’的直观描述”不够深入的问题。“深描”是通往深刻“解释”的经由路径;深刻的“解释”,需要以“深描”作为重要依托和基本证据。[6](P171)音乐的“描写”不深入,“解释”自然也无法“入骨”。要解决民族音乐学学科研究的非厚实性问题,要进行民族音乐学学科新知识体系的建构,是需要改变目前的这些不良认识与研究行为。

虽然在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中还存在着上述问题,但总体来说,对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的关注度呈现出上升趋势,从数量和质量看,其研究成果喜人;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的研究角度和研究方法,从单一音乐学视域、方法转变为结合民族学、人类学、史学的跨学科研究视域和方法,研究选题不断拓宽,研究更具专深性,研究方法也更为多样、灵活。总之,本文专注于朝鲜民族跨界音乐研究中呈现出的现状和问题,以及其揭示出来的价值与意义的研究,是对其“研究状态”和“研究成果”的客观审视,希冀为其研究者的持续探索和发现提供路标和便利。

(责任编辑 薛 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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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rrent Study of the Trans-boundary M usic of Korean Nationality

Ma Qiyue

Reflecting on the existing results and values of the trans-boundary study of ethnic musicology,the study of trans-boundarymusic of“Korean nationality”is stillweak.This paper is demarcated by“Korean nationality”,“Korean ethnic music”and“trans-boundary”.It is based on“factual research direction”,and it studied the trans-boundary from the aspectsof Korean“courtyardmusic”,“folkmusic”,“religionsmusic”,“contemporarymusic”and“diaspora music”.Furthermore,the paper concluded and discussed the current research status,existing problems and values from the aspects of“unclear classification of musical description”,“stereotype in the musical interpretation”and“disconnection between musical description and interpretation”.Finally,author offers suggestion:establishing the awareness of“systematics of trans-boundary ethnic music”in the study of trans-boundarymusicology.

Korean nationality,trans-boundary ethnic music,research status,existing problem

J607

A

1003-840X(2017)02-0193-10

马琦玥,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北京 100082

http://dx.doi.org/10.21004/issn.1003-840x.2017.02.193

2017-02-23[本刊网址]http://www.ynysyj.org.cn

About the author:Ma Qiyue,Post-graduate student in the Schoolof Artand Media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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