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投资信托的风险与法律问题研究
2017-03-13郭莹莹张超军
法制博览 2017年2期
郭莹莹++张超军
摘要:由于艺术品的特殊性使其拥有较高的收藏价值和欣赏价值。投资人通过对艺术品的投资,使用将其与信托联合起来的方法,不单保留了艺术品原有的欣赏价值,还能从中获利。
关键词:市场分析;困境与措施;信托
中图分类号:D922.29;D922.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230-01
作者简介:郭莹莹(1988-),女,汉族,山东济宁人,上海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张超军(1987-),男,汉族,河南漯河人,上海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
一、涉及的概念
信托是通过对分散资金的整合以让投资方受益且从中获取一定报酬的一项业务。受托人通过对艺术品的投资,使其升值,让投资人从中获得收益。在信托的投资产品中,艺术品信托有着以下特征:第一,被用于当做商品的艺术品是独特唯一的,无法用其他类似品来取代,且有保值增值的功效;第二,艺术品由于拍卖和需要长期性以达到价格目标的因素,导致艺术品的信托需要比较久的时间期限,但是它的资金回报率也往往要高;第三,房地产和证券等信托产品市场的波动周期与国民经济的周期有着必然的关系,而艺术品的投资市场却没有。艺术品投资市场特点:交易、信息及交易地点的分散,整体的信息集中度与其他市场相比要低很多。
二、艺术品投资市场近况与未来
(一)市场近况
我国艺术品投资市场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国民财富的累积和金融机构的投资参与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从2010年至今一直处于增长的状态,且增长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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