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
2017-03-13姚邢
法制博览 2017年2期
关键词:效力
摘要: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以公司的资产、信用或是同债权人订立对外担保合同的行为称之为公司对外担保。从公司法的角度研究公司的对外担保,在现代的社会中是公司对外融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手段。然而不能忽视这其中种种关乎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全部股东以及担保债权人的利益问题。本文探究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提出问题,分析在不同情形下对外担保的效力,以期给予我国的司法实践些许启发。
关键词:公司法;对外担保;效力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162-02
作者简介:姚邢(1992-),女,浙江人,硕士,就职于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
一、引言
完善有序的公司担保,让公司能够有效地以资产为他人债务担保,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以及提升公司的整体综合实力。1993年《公司法》第69条第3款规定,公司董事,经理违反有关规定,通过公司资产担保其他人的债务,应当取消担保,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所得由公司所有。所以,公司用自身的信用或其特定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是公司自治的范畴。但是我国法律为了维持市场上公司资本的确定,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在公司里的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对公司担保能力进行限制。为了明确法規,以及避免社会各界的无谓争论,1993年12月29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此后的1999、2004和2005年分别对《公司法》进行了三次修改,现行《公司法》为第三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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