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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市场专业人才法律教育供给侧改革探析

2017-03-11戴中保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办江苏南京210013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文化产业法律人才

戴中保(南京艺术学院 纪委办, 江苏 南京 210013)

艺术市场专业人才法律教育供给侧改革探析

戴中保
(南京艺术学院 纪委办, 江苏 南京 210013)

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和文化产业发展中起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艺术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均与法律有着紧密联系。作为艺术市场专业人才,掌握一定法律知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高等艺术院校应加大法律知识教育的供给,培养懂法的艺术市场专业人才,满足艺术市场的需求。

专业人才; 法律知识; 供给侧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对文化艺术的需求越发强烈。艺术产品早已走进千家万户,互联网也让影视艺术无处不在,艺术市场呈现一片繁荣态势。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离不开具备法律知识的高素质艺术市场专门人才。但纵观目前国内各大高等艺术院校,在艺术专门人才培养过程中,法律课程开设得非常有限,难以满足艺术市场需求。因此,要完善现有的艺术市场专业课程体系,加大法律知识的供给侧改革,使得艺术人才特别是文化产业和艺术管理类人才不仅懂艺术和管理,还懂法律,以便更好地参与艺术市场的各项经济活动。

1 艺术市场专业人才培养概述

近30年来,中国艺术市场发展较快,为满足艺术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国内各大高校相继开设了与艺术市场相关的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新专业或者相关课程。“当下艺术市场、艺术管理、艺术产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已在国内‘遍地开花’,从大都市的知名学府到相对偏远的地市级学院,大都开设了上述专业,甚至在不少高校的二级学院以及民办学院,也有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涉及拍卖、典当、艺术品投资、会展等方向”[1]。 2004 年,教育部批准在山东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云南大学4 所高校开办“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至2012年版《专业目录》,文化产业管理由试办专业变成基本专业,规定毕业可授于管理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在此期间,各艺术院校均已开办艺术管理专业,有的放在人文学院、有的放在艺术学院、有的放在管理学院,还有的放在经济学院等。目前,国内高校艺术市场人才培养分为本科生和研究生两个层次,但本科生较多。“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对专门艺术管理人才形成的迫切市场需求,艺术管理成为国内高校争相开办的热门专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高校开办相关专业者已达400 余家,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区的艺术类院校和系所之中。”[2]但相比较文化产业专业,经过了20多年发展的艺术管理专业目前仍处于“挂靠”状态。其学科边界、招生目录归属、课程内容设置、培养目标、教学模式等核心内容学界和教育主管部门均还未有定论,不少专家学者也在为其奔走呐喊,试图提升其学科地位,成为与文化产业管理并驾齐驱的两大专业。

虽然作为培养艺术市场人才的两大主要专业境遇差异很大,但不可否认的是艺术管理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都是新兴的艺术类专业,对于培养艺术市场人才起着主导作用。“文化产业管理,是对文化产业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管理。”[3]一般认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培养具备较强决策、组织、策划、创意能力,能够在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及文化事业单位从事文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与策划、文化贸易与交流工作的高级人才。艺术管理是从业者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法,为实现文化艺术传播的目的而对管理对象实行的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培养具备艺术、管理、财务等知识,能在各级艺术单位、文化机构、产业部门从事艺术管理运作与服务、产业项目策划与运作、市场开发与营销、观众培育与拓展、文化行政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公共管理学科复合型人才。文化产业管理和艺术管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艺术管理是以艺术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依托的新兴交叉学科,是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包括传媒、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音乐、视觉艺术、艺术设计等产业领域。其中影视、音乐、视觉艺术、艺术设计等艺术文化产业领域都离不开艺术管理人才。

2 艺术市场专业人才法律教育现状

艺术市场人才至少应具备以下几种素质:(1) 过硬的专业基础知识;(2) 开阔的文化视野;(3) 现代化的产业意识与开拓创新能力;(4) 交际与沟通技巧[4]。其中过硬的专业基础知识就包括法律知识。艺术市场人才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直接影响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文化要走向世界,更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但目前我国艺术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掌握情况还不尽人意,艺术院校法律知识供给非常有限,几乎没有高校将法学基础知识、常见实体法、程序法、知识产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作为课程体系纳入到艺术类专业课程建设中。市场上涉及艺术产品交易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也反映了我国艺术从业者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在我国艺术市场化过程中, 许多艺术从业者对于艺术品创作、流通、收藏与修复等环节所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不甚关注且知之甚少, 所以常常无意识地侵犯他人的权益或不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面对法律纠纷时束手无策。”[5]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艺术管理是以艺术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依托的新兴交叉学科,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产业的大发展,给艺术管理专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但目前高等艺术教育对于艺术管理学科建设与教育教学创新的研究还处于不断摸索和实验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发展模式,这对于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类市场人才的综合素养的养成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当然这些人才的法律知识不健全也就成了必然。

2.2 文化产业管理和艺术管理专业课程设置“重艺术、管理、经济,轻法律”

“国内大多数艺术管理专业中与艺术市场相关的课程设置较为粗疏、空泛,仅有艺术市场学概论、展览策划、市场营销等,较少涉及画廊经营、古玩交易、艺术博览会组织运作、拍卖规程等核心课程,更缺乏艺术法规、艺术品价格评估等与艺术品经营密切相关的课程。”[6]笔者通过查阅各大高校网站发现,开设文化产业管理和艺术管理专业高校的核心课程中,法律课程所占比例非常之小,基本只开设了一门叫作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或者艺术法律法规的课程。比如山东大学开设的核心课程有文化产业学、管理学、文化经济学、知识产权与文化产业、经济法学、文化法规案例分析、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文化法规学,这是笔者发现开设法律课程最多的院校;中国海洋大学有文化经济学、文化产业概论、管理学原理、艺术概论、文化政策与法规、文化市场营销学等;云南大学有管理学、文化产业概论、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等;上海交通大学有管理学原理、文化政策与决策、文化市场营销等;吉林艺术学院有文化产业经济学、文化政策与法规、文化艺术市场营销等;南京艺术学院有艺术营销学、艺术品投资与经营等。从这些核心课程的设置中可以看出艺术市场专业人才在校期间习得的法律知识非常有限。

2.3 艺术院校本身的教学现状无法为市场艺术人才供给足够的法律知识

这其中又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艺术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对艺术市场人才的法律知识需要认识不足、思想重视不够,他们普遍认为,法律不是艺术人才的专业课,法律与艺术相去甚远;(2) 教学理论研究缺乏,相对滞后的理论研究无法为艺术市场人才法律教育提供理论支撑;(3) 适合艺术人才的法律教材缺失,普通法律教材体例趋同,难以激发艺术人才的学习兴趣;(4) 专业法律师资队伍不足。艺术院校几乎没有专门的法学院或法学专业,没有设置专门的教学岗位, 师资力量投入较少。

3 艺术市场专业人才法律知识与保障体系供给

具备一定的专业法律知识是艺术产业市场对人才的迫切要求。“在艺术创造、艺术传播、艺术接受和艺术消费等一切与艺术相关的活动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艺术法是艺术类大学生参与艺术活动应该掌握的基础知识。”[7]“一方面,出现了新兴的文化产业、文化传播等面向市场的专业方向,文化政策与文化法律成为专业知识结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艺术创作与传播活动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制,市场经济的深入扩展和文化产业的兴盛,艺术法基本素养成为艺术职业者的基本要求。”[8]将艺术法和职业需求结合起来,构建一个以《法理学》《宪法》《民法总则》等“大众化”的法律为基础的和以专业方向和就业去向为指引的艺术市场人才法律体系。高等艺术院校在艺术市场人才培养中应注重法律知识教育,对课程体系进行优化,加强法律知识的供给侧改革,并从思想认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保障体系完善,确保艺术人才法律知识学习的实效性。

3.1 知识体系供给

3.1.1艺术市场专业人才基础性法律供给 基础性法律包括《法理学》《宪法》《民法总则》《刑法》《合同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学习这些基础课程的意义在于培养艺术人才的契约精神、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公平意识、法律思维,掌握获取法律知识的常规途径。用这些法律解决民事纠纷,维护自身民事权利,对于常见的行政诉讼有所知晓。“当代社会是国家公权力深入影响个人社会生活的社会,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艺术活动各个环节,艺术家无时无刻不在同行政机关发生关系,我们的权利也无时无刻不在受到国家公权力的威胁,艺术类学生学习基本的行政法律知识很有必要。”[9]对于犯罪和刑罚有总体认识,特别是刑法中诸如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等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3.1.2艺术市场人才知识产权法律供给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智力成果创作者或者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等特点[10]。一般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艺术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几乎都与知识产权法息息相关。对于传统的美术、音乐舞蹈、设计类艺术市场专业人才,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影视传媒等艺术人才在学习工作中,又会经常遇到网络著作权问题。他们熟悉识产权法相关知识,对于保护自己的相关权益以及不侵犯别人的权利非常重要。此外,我国加入的一系列有关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公约,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等,都构成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也需一并了解。

3.1.3艺术品投资、艺术市场与营销方向人才法律供给 这类艺术市场人才熟知艺术品市场需求,并将信息反馈到艺术生产与传播环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主导着艺术品的生产,所以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更是理所应当。他们应掌握的法律首先包括《广告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其次由于他们是艺术品市场的主体,参与产权交易行为,所以他们还应该掌握《拍卖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税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

3.1.4音乐表演、影视媒体产业管理类艺术市场人才法律供给 影视、传媒类艺术人才也应该掌握必要的专业法律知识。现实中,影视作品侵权案件层出不穷,与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法律知识欠缺不无关系。除应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和知识产权法外,这类艺术人才还应掌握《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等与影视传媒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

3.1.5展览策划、博物馆及非营利艺术机构管理类艺术市场人才的法律供给 部分艺术院校培养能在文物考古机构、博物馆、美术馆、文物管理机构、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文化遗产传播机构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这类艺术市场人才需要的法律知识繁杂多样,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还有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等。他们应熟练掌握的专业法律、行政法规有《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长城保护条例》《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出入境审核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办法》《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管理规定》《文化经纪人管理办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等。

3.2 保障体系的供给

加强对艺术市场专业人才法律教育的供给侧改革,不是罗列成千上万条法律就算大功告成,而是要有一套完善的保障体系,这其中包括:(1) 提高思想认识。就目前情况而言,艺术院校管理者、教师、学生三个主体对于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都应该提高;(2) 加强教材建设。要求我们在编制教材时要根据实际,根据不同专业编制适合艺术生的艺术法律法规教材,并吸收具有法律知识和艺术技能背景的实务人员参加教材的编撰;(3) 加强师资建设。笔者认为,作为专业艺术人才培养主渠道的艺术院校,至少要有一名专业的法律老师;(4) 优化教学模式。除传统的理论讲解、案例教学等模式外,还可以根据艺术人才学习、创作特点,采用情景教学、创作教学、研讨教学、市场教学等模式,提高教学质量。

4 结语

高等艺术院校在教学中,应该担当起艺术人才法律知识教育的重任,根据不同的专业和工作选择,开设与艺术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课程。因为我国的艺术市场人才只有全面掌握艺术专业技能和法律等综合知识,才能在世界文化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才能更好地为中国文化走出去作出更大贡献。同时,艺术市场从业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文化安全的迫切需要。

[1] 吴明娣. 艺术市场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与问题[J]. 美术, 2016(11):118-121.

[2] 屠志芬.困境与突围:从专业发展现状论艺术管理专业“正名”的必要性[J]. 吉林艺术学院学报,2016(6): 141.

[3] 李向民,王晨,成乔明.文化产业管理概论[M].太原:书海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2006:7.

[4] 李骏.我国艺术产业管理的对策[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109-116.

[5] 王自彬.论艺术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S3):126-128.

[6] 徐慧,舒智勇.“艺术法基础”课程教学探索与实践[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93-95.

[7] 吕睿.艺术法教学体系初探[J].艺海,2014(8):167-168.

[8] 王小军.艺术类院校加强艺术法教育的思考[J].创意设计源,2015(1):64-68.

[9]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9-19.

OnSupplySideReformofLawEducationofArtMarketTalents

DAIZhongbao
(Discipline Inspection Office, 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 Commission, Nanjing 210013, China)

The market plays a fundamental and decisive role in the allocation of cultural resource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ies. Under the condition of market economy, the production, circulation and consumption of art products are closely related to the law. Knowing some law knowledge can make the art market talents always be successful in the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 For meeting the demand of booming art market, art colleges should increase the law knowledge supply to train art market talents.

professional talents; law knowledge; supply-side reform

2017-05-13

项目来源: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依法治国视野下艺术人才法律知识体系构建研究”(2015SJB218)

戴中保(1981— ),男,安徽望江人,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 艺术法律,党内法规。

10.13750/j.cnki.issn.1671-7880.2017.05.005

G 124

A

1671-7880(2017)05-0022-04

责任编辑陈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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