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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八怪李方膺在皖宦迹考

2017-03-11

文化学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扬州八怪潜山滁州

朱 洪

(安庆师范大学,安徽 安庆 246133)

【学林人物】

扬州八怪李方膺在皖宦迹考

朱 洪

(安庆师范大学,安徽 安庆 246133)

扬州八怪之一的李方膺,曾在安乐、兰山任县令,因有惠政,两邑均为其造专祠。他在安徽滁州、潜山、合肥先后任知州、县令,并被陷害,牵连两个老仆人缧绁三年。他在安徽的宦迹,长期被淹没了。1993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潜山县志》,未提李方膺在潜山任县令。《安庆市志》《安徽省志·人物志》《安徽文化史》等,均没有提李方膺在安徽任官。近年,偶见李方膺在滁州、合肥任官的文字,但任职时间、过程、离职原因等,语焉不详,或遗漏,或颠倒。本文考证李方膺在安徽三地任官始末,离开安徽的原因,及其在安庆、合肥有关诗画作品,以丰富安徽历史文化资源,促进皖江文化、滁州文化、庐州文化与扬州八怪、苏吴文化的比较研究。

扬州八怪;李方膺;滁州;潜山;合肥

李方膺(1695—1755年),字晴江,号虬仲,自号木田,别号秋池,抑园,白衣山人,道号啸尊在等,通州(今江苏南通)人。李方膺是扬州八怪之一,与李鳝、金农、郑燮等往来,诗书画俱佳。雍正七年(1729),李方膺三十五岁,随父亲李玉鋐(新任福建按察使司)见雍正皇帝。李方膺虽然是生员,仍被雍正看中,命河南总督田文镜安排知县。雍正八年(1730),李方膺任乐安县令。因为没有上请,即开官仓赈济难民,差一点吃官司。

雍正十年(1732)夏,调莒州;两年后任兰山县令,因反对开垦扰民,得罪河东总督王士俊,被革职下狱。乾隆元年(1736),王士俊被治罪,李方膺复职。这是李方膺人生第二次曲折。

乾隆四年,李方膺父亲去世,乞回家养母。乾隆十一年丙寅(1746)四月,李方膺五十二岁,公车北上。第二年,李方膺到安徽任官。

一、滁州知州(1747年)

1.滁州知州(1747)。乾隆十二年(1747),李方膺任滁州知州。知州相当于六品,略高于知县。

关于李方膺任滁州知州的时间,近人研究李方膺,均未提供史料依据。笔者查查光绪《滁州志》卷四之一,云:“李方膺 通州人(乾隆)十二年任(知州)。”[1]

乾隆十二年丁卯,即1747年,李方膺五十三岁。

2.袁枚《李晴江墓志铭》设下的“陷阱”。清人袁枚在《李晴江墓志铭》中说:“奉旨发安徽以知县用。晴江乞养母家居,四年服阙,补潜山令,调合肥,被劾去官。”

袁枚这一段话,没有提到李方膺乾隆十二年(1747)任滁州知州一事,直接说他来安徽任潜山令,后任合肥令,但袁枚显然知道李方膺在滁州任知州,因为他在《李晴江墓志铭》一文后面,提到李方膺在滁州任知州的轶事:李方膺“权知滁州时,入城未见客,问欧公手植梅何在,曰,在醉翁亭,邃往,铺氍毹再拜花下。”

由于袁枚先提李方膺先后在潜山、合肥任职,而把他在滁州任职,以故事形式点出,他的这样追求文风曲折的方式,为一些读其文粗心的人,设下了“陷阱”,以致后者把李方膺在滁州先任职的事疏漏了。

3.将李方膺到滁州任职遗漏。由于没有注意袁枚文风的多变,许多人都忽视了李方膺曾到滁州任职。如:

(1)清乾隆时人、李方膺的朋友丁有煜在《哭晴江文》中云,李方膺“丁艰终养服阙,补江右潜山,调合肥。”[2]丁有煜没有提李方膺到安徽先在滁州任职,显然是受了袁枚的影响。

(2)《扬州八怪》(黄琳选注)在介绍李方膺在安徽任官情况时云,李方膺“后历任安徽潜山、合肥知县,虽多惠政,仍以不善逢迎而去官”。[3]

4.将李方膺先到滁州、后到潜山任职的次序颠倒。进入本世纪,一些作者注意到李方膺曾到滁州任职,但把先去滁州,后去潜山的次序弄颠倒了。如:

(1)2001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崔丽萍撰写的《江左狂生——李方膺传》。该书在描述李方膺在潜山、滁州、合肥任官的时间时,说:“方膺在潜山任职没有多久,上面又把他调往滁州,权署滁州……他被调任滁州,也是在乾隆十二年。”[4]。作者认为,李方膺乾隆十二年(1747)先在潜山,然后在同一年去滁州任官。

这段话有三个错误:A.李方膺任潜山令的时间错。李方膺任潜山县令在乾隆十三年,即1748年,而不是乾隆十二年(1748)。B.李方膺在滁州、潜山任官的次序错。李方膺先在滁州任知州,时间在乾隆十二年(1747),后在潜山任知县,时间在乾隆十三年(1748)。C.李方膺是否在潜山、滁州同时任职,值得怀疑。首先,潜山与滁州距离数百里,兼职不方便;其次,潜山属于安庆,与滁州非一郡;最后,无史料依据。

(2)《扬州八怪全书》第一卷附《李方膺年表》,其中云:五十一岁1747年乾隆十二年丁卯(署安徽潜山县知县任)往安徽潜山县署知县任,后权署滁州知州任。于皖江万寿庵作《菊图》轴,纸本,水墨,79×40厘米。[5]

《李方膺年表》虽然注意到李方膺曾到滁州任职,却认为,李方膺1747年这一年先在潜山任知县,“后权署滁州知州任。”但查民国九年《潜山县志》,李方膺1747年并没有在潜山任知县。[6]

这一年,李方膺在皖江(安庆)万寿庵作《菊图》轴,是不是可以证明李方膺该年任潜山知县呢?康熙之时,安庆是安徽省会,李方膺到滁州任职,需有安徽布政使等安排,因此,他去安徽省会并在皖江(安庆)万寿庵停留作画,并不表明他是年在潜山做官。

(3)李云胜在《“扬州八怪”中的合肥县令》中说:“李方膺做官始于雍正八年(1730),时任山东乐安知县。后来又任安徽潜山县令,权知滁州府,不久调任合肥县令。”[7]这样,该文把李方膺在安徽任官次序,先到滁州,次到潜山,最后到合肥的次序搞错了。

二、潜山县令(1748年)

1.“家龙眠”。早在李方膺来安徽任官前九年,即乾隆四年(1739)十一月,李方膺受桐城人李公麟《松石图》影响,画了一幅《菊石图》,题字云:

家龙眠作《松石图》,二苏题咏至今七百年,传为世宝,予作《菊石图》亦不敢并驱中原,但有好事者借观,须得米五斗,酒十斗,方许之。乾隆四年十月十一日示霁儿,晴江。[8]

“家龙眠”,指桐城人李公麟,与李方膺同姓李。“二苏”,即苏轼、苏辙,曾为李公麟的画配诗。“霁儿”,李方膺二兄之子。

2.李方膺任潜山县令时间(1748年)。关于李方膺任潜山县令的时间,一般讲在1747年,如袁枚、丁有煜等清人,既然未提李方膺在滁州做官,则到安徽自然是任潜山县令,以致一些当代学者在研究李方膺时,都把李方膺到潜山任县令的时间定在1847年。

乾隆四十六年《潜山县志》,云:“李方膺,江苏通州,监生,乾隆十三年任(县令)。”[9]

民国九年《潜山县志》沿袭乾隆四十六年《潜山县志》,云:“李方膺,江苏通州人,(乾隆)十三年任(县令)。”[10]

这两个史料明确说,李方膺是乾隆十三年(1748年),任潜山县令。

3.《李方膺年表》的错误。《扬州八怪全书》第一卷《李方膺年表》,云:

五十二岁1748年乾隆十三年戊辰

复潜山县本任

小春月(十月),于皖江,旅次作《兰菊图》轴。

冬日,于安庆郡作《墨梅图》轴,十二开,纸本,水墨,22×27厘米。

冬日,于皖城作《墨梅图》轴,纸本,123×45厘米。作《梅花册》,十开,纸本,水墨。作《墨竹兰石》卷。[11]

《李方膺年表》说李方膺这一年“复潜山县本任”,即1747年,李方膺已任潜山县令,1848年是第二次(复)任潜山县令。因为乾隆四十六年《潜山县志》明确说李方膺1748年任潜山县令,故此说难以成立。

4.李方膺任潜山令宦迹。一些研究李方膺的学者,介绍李方膺在潜山的情况,一笔带过,语焉不详,但其在潜山县令任上,有几幅作品,可以补白。

(1)1748年夏天,李方膺在潜山画《墨松图》,题诗云:

一年一年复一年,根盘节错销疏烟。

不知天意留何用,虎爪龙鳞老更坚。

“不知天意留何用”,李方膺在潜山县令任上,情绪不稳定,知道自己在此不能长久。“虎爪龙鳞老更坚”,李方膺这一年五十四岁,心态已老。他的性格刚烈,不阿谀上司,以松喻己。

秋天,李方膺画了一幅《墨竹图》(142×78.5cm),上书“乾隆十二年秋仲李方膺写”,即1747年八月画。此图为中国国家博物馆藏。上画三五竿修竹,近浓远淡,伴有淡墨假山。

(2)在皖江画《兰竹图》。乾隆十三年(1748)小春(十月),李方膺途径皖江(安庆),画了一幅兰竹图,吟诗《题兰竹图》云:

翠带新翻墨如痕,依稀招得楚中魂。

几时能够心中住,但种兰花直到门。[12]

下款“乾隆十三年小春写于皖江旅次,李方膺”。“依稀招得楚中魂”,指李方膺自己,潜山春秋时一度为楚地。

三、合肥县令(1749年)

1.李方膺任合肥令时间。李方膺在合肥任知县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乾隆十四年己巳(1749),但均未注明出处。查嘉庆八年《合肥县志》云:“李方膺通州人生院录举(乾隆)十四年任。”[13]

李云胜写《“扬州八怪”中的合肥县令》说:“李方膺在合肥当县令是在乾隆年间,奇怪的是《嘉庆·合肥县志》却没有他的记载”(《合肥晚报》2016年8月14日)——笔者查的正是嘉庆八年《合肥县志》,明文记载了李方膺在合肥任县令的事,显然,是该文作者疏漏了。

2.李方膺调动到合肥这一年正月在山谷寺作画。据《李方膺年表》,云:

李方膺“五十三岁1749年 乾隆十四年 己巳”“正月六日,于安庆山谷祠作《松竹兰图》册,十二开,纸本,水墨,23×32厘米。[14]

此条内容对于研究李方膺有两层意义:其一,李方膺曾在潜山山谷寺(三祖寺)作画;其二,李方膺1749年正月六日,仍然滞留潜山。

在合肥第二年,李方膺因其他事得罪上司(知府),被劾有经济问题(赃)。

四、被劾离开合肥县令(1751年)

1.李方膺去合肥令时间。《扬州八怪全书》第一卷《李方膺年表》,云:

五十五岁1751年,乾隆十六年辛未

在合肥任被劾罢官,两老仆因累入狱。[15]

《李方膺年表》未提李方膺乾隆十五年活动。嘉庆八年《合肥县志》提他乾隆十四年任合肥县令,而未提乾隆十五年。故李方膺被人陷害,也可能发生在乾隆十五年(1750)。

2.滞留安徽。乾隆十六年(1751),李方膺罢官后,滞留合肥,寓住五柳轩。二月,李方膺在其合肥寓所五柳轩画了一幅《梅花图》,题诗云:

直气横行另一般,画无曲笔为谁看。

此毫翰墨岂随俗,瘠影寒香在毫端。[16]

“直气横行另一般”,表示自己性子直,刚正。“画无曲笔为谁看”,表示自己不屈服坏势力。“此毫翰墨岂随俗”,表示自己保持高洁,不随俗。“瘠影寒香在毫端”,因为情绪不好,李方膺已经瘦弱。李方膺个子修长,眼有芒角。

七月二日,李方膺在合肥之五柳轩寓所为身在家乡的“艺园大兄”画了一幅《墨梅图》轴,题诗云:

东枝西干复愁斜,章法全无笑画家。

我有乡思来笔下,小楼四面看梅花。[17]

“东枝西干复愁斜”,因为遇到麻烦,李方膺心情颇愁。“章法全无笑画家”,因为心情不好,画无章法,自己颇不满意。“我有乡思来笔下”,家在江苏,人在合肥,以画解乡愁。“小楼四面看梅花”,房屋四处挂了自己画的梅花图。

九月,李方膺曾到潜山,在潜山山谷祠作《墨兰》册,四开。

五、泸州对簿公堂(1751年)

1.去官原因。李方膺在合肥被人陷害的事,袁枚在李方膺墓志铭中说:“初劾擅动官仓,再劾阻扰开垦,终劾以脏。”[18]

所谓“脏”,即经济问题。但是什么“脏”,袁枚未细说。

崔丽萍在《江左狂生——李方膺传》中说:“然而方膺到底是如何罢的官,以何种罪名,现有资料并无详细的记载。”[19]

1751年夏至1753年春,李方膺被人陷害,两个老仆人牵连坐牢。1753年春,两仆人出狱后,李方膺吟诗《庐郡对簿四首》,道出其受陷害原因及在监狱情况。其一云:

堂开五马气森森,明决无伦感更深。

关节不通包孝肃,钱神无藉谢思忱。

官仓自蓄三千秉,暮夜谁投五百金。

能使余生情得尽,拂衣归去独长吟。[20]

“庐郡对簿”,李方膺曾在合肥对簿公堂。

“堂开五马气森森,明决无伦感更深。”审讯仆人时,法堂森严,审判官审判没有依据。“关节不通包孝肃”,合肥是包公故乡,李方膺的仆人在这里吃官司,却打不通包拯(审判官)的关节。“官仓自蓄三千秉”,一秉合十六斛,一斛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即李方膺在合肥官仓为公家放了一万五千斗粮食。“暮夜谁投五百金”,仓库了被人放了“五百金”,这也是逮捕李方膺仆人的原因。“五百金”不是一个小数字,官方怀疑李方膺仆人私自盗卖官粮。

“能使余生情得尽,拂衣归去独长吟。”希望仆人冤情洗白,自己可以拂袖而去,自由的吟诗了。

因为李方膺被人栽赃、陷害的史料语焉不详,这首诗就显得非常珍贵,道出了李方膺的仆人被逮捕的具体原因。

2.两仆人三年缧绁。李方膺在《庐郡对簿四首》之二中云:

三年缧绁漫呻吟,风动锒铛泣路人。

是我不才驱陷阱,信天有眼鉴平民。

情生理外终难假,狱到词繁便失真。

念尔各收囹圄后,老亲稚子泪频频。[21]

“三年缧绁漫呻吟”,1751年夏,李方膺的仆人被羁押,到1753年春放出,跨度三年。“风动锒铛泣路人”,两个仆人被逮捕后,戴了脚镣,路人为之流泪。“是我不才驱陷阱”,李方膺懊悔自己没有提防,导致两仆人进陷井。“信天有眼鉴平民”,好在老天有眼,给了两个仆人(平民)公道。“情生理外终难假”,事情蹊跷,不能自圆其说。既然盗卖粮食,怎么会把五百金放在仓库,不拿回去呢?“狱到词繁便失真”,案子久拖不决,案宗厚叠。李方膺自己过去常常审案,知道词繁必有假。“念尔各收囹圄后,老亲稚子泪频频。”李方膺感慨两仆人被逮捕后,他们的上人和下辈泪涟涟。

此诗具体记载了李方膺两个仆人关押三年,但情理失真,难以判罪。叫李方膺特别难受的是,两个仆人被羁押后,家人泪涟涟的情形。

3.在公堂忍气吞声。李方膺在《庐郡对簿四首》之三中云:

公庭拥看忍吞声,愁听羁囚报姓名。

万口同词天尺五,片言示法眼双明。

肯从世道如弓曲,到底人心似水平。

两度寒温诛父老,却因对簿叙闲情。[22]

“公庭拥看忍吞声”,在公堂上,许多人围观,李方膺忍气吞声。“愁听羁囚报姓名”,李方膺听到囚犯(仆人)报自己的姓名,非常痛苦。“万口同词天尺五”,许多人一致证明李方膺仆人无罪。“片言示法眼双明”,有人以片言作依据,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肯从世道如弓曲,到底人心似水平”,李方膺知道世道如弓一样弯曲,但到底人心是公允的。

“两度寒温诛父老”,1751年夏进牢房,1753年春出监狱,两个老仆人(父老)在牢房度过两个夏天和冬天。“却因对簿叙闲情”,正因为对簿公堂,李方膺与两仆人叙了不少闲情,增加了感情。

此诗说明,两仆人被捕的时间是1751年夏天。

4.今春雪消。李方膺在《庐郡对簿四首》之四中云:

红尘白发两无聊,赢得归来两折腰。

七树松边花满茎,五株柳外酒赢瓢。

是非终古秋云幻,宠辱如今春雪消。

莫笑廿年沉宦海,转从三黜任逍遥。[23]

“红尘白发两无聊”,仆人出牢狱时,头发已白。“赢得归来两折腰”,仆人出狱,腰杆已弯曲。“七树松边花满茎,五株柳外酒赢瓢。”李方膺合肥寓所门前有松树,周围花盛开,仆人出狱时在春天。出狱后,李方膺招待仆人,以飘饮酒。“是非终古秋云幻,宠辱如今春雪消。”是非已经如秋云过去,宠辱如眼前的春雪消融了。“莫笑廿年沉宦海”,1730年,李方膺任河南安乐县令,至今二十四年,略为廿年。“转从三黜任逍遥”,李方膺任官后,三次受难,一次在安乐,一次在兰山,最后一次在合肥。现在,自己终于逍遥自在了。合肥有逍遥津,李方膺一词两意。

此首诗表明,两老仆人出狱的时间在1753年春天。出狱后,李方膺为他们压惊,以瓢饮酒。

5.“庐郡”非指庐江郡。黄琳在《扬州八怪》一书中解释《庐郡对簿》一诗题目时,云:“庐郡,指庐江郡,在今安徽省境内。”[24]此处庐郡,指庐州,即合肥。清代,无庐江郡,汉代庐江郡即安庆一带。明代,合肥叫庐州,清代继续叫庐州。李方膺云《庐郡对簿》,指合肥。此外,李方膺吟诗《庐郡对簿》四首,该书只选其二,应作注明。

六、袁枚的安慰(1752年大暑)

1.往来金陵、合肥等地。乾隆十七年(1752),李方膺因为两个老仆人关在泸州监狱,自己已经被罢官,故往来金陵和合肥等地。夏天,他住在南京项氏园中(借园)。中秋,他已经到了合肥,并在五柳轩寓所画了《墨梅图》一幅。

2.袁枚:《释官一篇送李晴江》。这一年大热天,袁枚等朋友在项氏之园,与李方膺聚会。李方膺闷闷不乐,袁枚因李方膺去官,写了一篇《释官一篇送李晴江》,对李方膺予以安慰。其中说:

李先生摇组鸣毂乎中州,不逾年解果其冠,傫然氓矣。则又摇组鸣毂乎江南,不逾年解果其冠,傫然氓矣。邦人甚怪之,甚避之。子才曳先生之背,披先生之胸暴之乎项氏之园。大暑日中而眄之曰:“嘻,先生其有道者欤?……今之人已无求于先生,今之天尤有求于先生。”[25]

“中州”即河南,指李方膺曾任河南知县,一年不到就罢官。“傫然”,颓丧貌。“江南”,此处指安徽等地。“不逾年解果其冠”,说明李方膺在滁州、潜山、合肥三地任职,都未干满一年。

七、两老仆人出狱(1753年春)

1.三年牢狱一瞬间。两个老仆人1753年春天出狱后,李方膺心情好,吟诗《两老仆释囚诗以志喜》二首。其一云:

此身不信得生还,狱底三年一息间。

皮肉未曾沾枕席,妻儿何处梦乡关。

风吹鏁钥惊门启,雨打拦挡湿泪斑。

魂魄释归犹未定,故人来吊那开颜。[26]

“此身不信得生还,狱底三年一息间。”两仆人不相信自己能活着出牢门,三年牢狱很快过去了。“皮肉未曾沾枕席,妻儿何处梦乡关。”三年没有睡床上,没有地方做梦梦见家乡和亲人。“风吹鏁钥惊门启,雨打锒铛湿泪斑。”风吹锁钥,担心门开。雨打脚镣,眼泪湾湾。“魂魄释归犹未定,故人来吊那开颜。”回来后惊魂未定,熟人来看望,脸上笑不出来。

此诗记载了仆人在牢狱中受苦难的细节,以及出狱后惊魂未定的情形。

2.殃及池鱼。李方膺吟诗《两老仆释囚诗以志喜》之一,云:

误尽苍生笑我痴,鱼殃城火竟如斯。

楚囚对泣两三载,狱吏呼号十二时。

眼孔无天堪见日,脚跟有地不埋尸。

古来多少伤心事,说与皋陶知不知。[27]

“误尽苍生笑我痴,鱼殃城火竟如斯。”两老仆人坐牢,是因为别人陷害李方膺,而殃及池鱼。”楚囚对泣两三载,狱吏呼号十二时。”两老仆人是楚人(潜山古为楚地),非江苏人(吴人)。狱吏每天有十二时,随时唤犯人。“眼孔无天堪见日,脚跟有地不埋尸。”眼睛见不到天日,脚无走路自由。“古来多少伤心事,说与皋陶知不知。”皋陶是古代司法官,此外,潜山(安庆)一部分土著者是皋陶后裔。

此句说明,两个仆人是楚人(安徽)人,不是江苏人。

八、离开合肥(1753年三月)

1.1753年三月离开合肥。乾隆十八年(1753)三月,两仆人出狱后,李方膺心情好,在合肥寓所画了一幅《苍松怪石图》。初夏,李方膺离开合肥回南京。离开合肥前,李方膺吟诗《出合肥别诸父老二首》,其一云:

罢官对簿已三年,故国他乡两挂牵。

行李一肩淝水外,计程千里海云边。

风尘历遍余诗兴,书画携还当俸钱。

莫道劳生空自负,几人游宦得归田。

“官对簿已三年”,在合肥,李方膺为自己的案子住了三年。“故国他乡两挂牵”,故国,指家乡;他乡,指潜山。“行李一肩淝水外”,李方膺的行李简单,一肩挑。 “风尘历遍余诗兴,书画携还当俸钱”,现在,剩下的是吟诗唯一的乐趣,将来的生活是靠卖画了。“莫道劳生空自负,几人游宦得归田。”不说自己一生自负,官场有几人能解甲归田呢!

2.因扫墓不能去桐城住了。李方膺在《出合肥别诸父老二首》之二中云:

停车郭外泪潸然,父老情多马不前。

茅店劝尝新麦饭,桑堤留看小秧田。

一腔热血来时满,两宾寒霜去日悬。

不是桐乡余不住,双亲墓上草芊芊。[28]

“停车郭外泪潸然,父老情多马不前。”李方膺乘马车离开合肥时,父老乡亲送他。“茅店劝尝新麦饭”,途中小茅店请他吃新麦饭。“一腔热血来时满,两宾寒霜去日悬。”来安徽时一腔热血,现在,是两宾如霜了。“不是桐乡余不住,双亲墓上草芊芊。”桐乡,即桐城,此处指包括潜山、滁州、合肥在内的安徽。因为省父母之墓,不能在安徽,尤其桐城乔住了。

合肥离南京不远,1753年三月,李方膺当月回到南京后,画了一幅《梅花》,并题诗,落款云“癸酉春日写于金陵借园”,癸酉,即乾隆十八年。

3.“桐乡”非泛指。黄琳在解释李方膺《出合肥别诸父老二首》之二“不是桐乡余不住,双亲墓上草芊芊。”一句时,说:“桐乡,官吏在时行惠政,有遗爱处称桐乡。作者在各任职处有‘李青天’之称。”[29]桐乡是桐城的别称,李方膺在潜山任官,去合肥必经桐城。他在滁州任官,去潜山也必经桐城。此外,桐城李龙眠,李方膺称为“家龙眠”,故李方膺对于桐城有特殊感情。所谓有遗爱者称桐乡,是汉代朱邑在桐城做官,有遗爱在桐城,也是特指桐城。因为李方膺在安徽经常经过桐城,他指的桐乡即桐城,而非泛指。

九、余事

1.暮年不忘安徽。李方膺回南京后,寓居金陵借园,自号借园主人。乾隆十八年秋天,李方膺吟诗《题墨兰图》,提到了安徽。其诗云:

平生交友数兰亲,潦倒风尘情更真。

作客廿年寻旧梦,往来多在楚江边。[30]

“潦倒风尘情更真”,指自己被人诬陷。“往来多在楚江边”,安庆乃吴头楚尾,安庆的长江,即楚江之尾。

2.袁枚记错了李方膺去世年份。李方膺回南京第三年,即乾隆二十年(1755)九月三日,六十一岁因病去世。去世前一天,李方膺写遗嘱给朋友袁枚,请他为自己写墓志铭。袁枚写其墓志铭时,错把其去世时间写为“乾隆甲戌秋”。[31]

3.因循袁枚的错误。袁枚写错了李方膺去世的时间,影响到一些当代人也写错了李方膺去世的时间。如:

(1)黄琳选注《扬州八怪》云:“李方膺(一六九五—一七五四)”[32],将其去世时间定在1754年,以袁枚的《墓志铭》为依据,实际去世时间是1755年九月三日。

(2)李云胜写《“扬州八怪”中的合肥县令》说:“乾隆十九年(1754),李方膺因身体不适返回故乡。当年九月三日即因‘噎疾’(食道癌)弃世,享年59岁。”[33]——李方膺乾隆十八年即回金陵住,乾隆二十年去世,享年六十一岁。

[1]熊祖.诒滁州志(卷四)[M].清光绪二十三年.

[2]丁有煜.个道人遗墨[M].民国十二年南通翰墨林铅印本.

[3][24][29][32]黄琳,选注.扬州八怪[M].长沙:岳麓书社,1998.361.369.372.361.

[4][19]崔丽萍.江左狂生——李方膺传[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93.103.

[5][8][11][12][14][15][16][17][20][21][22][23][26][27][28][30][31]曹惠民, 陈伉主编.扬州八怪全书(第1卷)[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7.456.434.456-457.436.457.457.438.438.441.441.441.441.441.441.441.442.447.

[6]潜山县志(卷十),文职[M].民国九年.32.

[7][33]合肥晚报[N].2016-08-14.

[9]潜山县志(卷之六)秩官志,文职[M].乾隆四十六年.十三页.

[10]潜山县志(卷十),文职[M].民国九年.

[11]合肥县志(卷十六),职官[M].嘉庆八年.

[18][25]袁枚.小苍山房文集(卷五)[M].清道光二十六年四川東望堂刻本.

【责任编辑:王崇】

朱洪主要著述简目

著作三十二部:

1.《从领袖到平民——陈独秀沉浮录》,35万字,1993,中国档案出版社.

2.《陈独秀与中国名人》,32万字,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1

3.《黄镇传》,32万字,人民日报出版社,2000.1

4.《胡适大传》,110万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2

5.《陈独秀哲学思想研究》,15万字,安徽大学出版社,1999.2

6.《陈独秀传》,30万字,安徽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第一版 、1998年3月第二版

7.《胡适与韦莲司》,20.2万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9月版

8.《陈独秀与第三国际人物论》,14万字,中国档案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9.《陈独秀风雨人生》,31.1万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2004年5月第二次印刷

10.《赵朴初传》,40万字,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版

11.《赵朴初因缘人生》,26.4万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版

12.《陈独秀父子仨》, 28万字,东方出版社,2005年5月版

13.《将军、外交家黄镇》,26.7万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

14.《陈独秀与胡适》,20.2万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版

15.《赵朴初说佛》,13万字,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9月第一版、2007年1月第二版

16.《重话大革命》,25万字,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

17.《胡适与北大文友》,27.9万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版

18.《刘半农传》,30万字,东方出版社,2007年3月版

19.《胡适:努力人生》,32.8万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版;漓江出版社,2016年1月第二版

20.《胡适与〈红楼梦〉》,26.9万字,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9月版

21.《血祭桐城派 戴名世传》28万字,安徽文艺出版社,2009年7月版

22.《中共首任总书记陈独秀》,38.4万字,当代中国出版社,2011年4月版

23.《陈独秀的最后岁月》,24.万字,东方出版中心,2011年4月版

24.《灵山秀水——安庆佛教文化》,19.4万字,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版

25.《步步莲花——赵朴初佛缘人生》,22.3万字,当代中国出版社,2011年11月版

26.《方苞传》, 40万字,安徽文艺出版社,2012年2月版

27.《朱光潜大传》,50.6万字,人民日报出版社,2012年11月版

28.《朱书传》,35万字,安徽人民出版社,2015.1,

29.《熔炉集》(朱洪自选集二),30.6万字,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5.12

30.《陈独秀研究文集》(朱洪自选集一),30万字,华文出版社,2016.1

31.《菱湖集》(朱洪自选集三),28.2万字,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7.6

32.《皖江文化史》,华文出版社,30万字,2017.6

【责任编辑:王崇】

Z126.27

A

1673-7725(2017)08-0027-08

2017-06-15

朱洪(1957-),男,安徽安庆人,教授,主要从事陈独秀及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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