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考
2017-03-10李丽娜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李丽娜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
公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考
李丽娜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
适应我国公安教育训练改革的发展趋势,公安院校肩负起与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相衔接,构建公安专业特色和警务实战技能培养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任务。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时代背景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院校迫切需要深化贯彻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要求,系统思考如何进行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针对现阶段公安院校在招录培养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严格招录条件、加强思政教育、完善课程设置和课程考核等七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问题的途径,着力从理论与实践领域对公安人才培养的政策落实予以推动。
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2016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毕业生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公安队伍。公安院校在国家推进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被确定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由此看来,为了适应我国公安教育训练改革的发展趋势,公安院校肩负着与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相衔接,构建公安专业特色和警务实战技能培养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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