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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治文化培养略谈

2017-03-10陈子盼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依法治国法治

陈子盼

(中国政法大学 人文学院, 北京 100088)

高校法治文化培养略谈

陈子盼

(中国政法大学 人文学院, 北京 100088)

高校是法治教育的重要领域,注重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培养,需要关注高校法治文化培育。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治意识存在欠缺,有必要加强法治文化培植。要合理定位与界分层次,以便科学有效地推进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文化具有特殊的内涵,与当前的依法治国背景相适应,有必要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相关问题的研究,通过加强高校中的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文化互动,共同为实现依法治国提供助力。要创新培养进路,从网络科技、校园文化、实证调研与教育领域整合角度,进一步推进高校法治教育,为培养具备法治文化的人才提供可持续动力。

非法学专业学生;高校教育;法治文化;法治教育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重要议题*参见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贯彻这一指向,教育部、司法部与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旨在为“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力量,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参见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2016年6月28日联合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大纲》指明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与工作要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包括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包括总体内容与分学段的教学内容与要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途径”(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保障”(包括组织与制度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健全评价机制、教育教学资源保障与经费保障)。*《大纲》对于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提出了较为全面的指导性要求,基本涵盖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应有要求。高校的法治文化建设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非法学专业学生如何实现最优的法治文化培养值得关注。

一、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治文化培养的意义

1.高等教育法治文化培养的必要性。高等教育阶段是青少年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的教育对学生的人生将产生重要的作用。高校是精英人才、理性价值与创新文化的聚集地,应当承担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任,以建构中国人理性与丰满的精神世界。[1]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呈现出来的一种文化状态和精神风貌,是融注在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价值追求,是一个国度的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法律设施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涉及法治的行为方式,是法律语言、法治文学艺术作品和法律文本中所反映和体现的法治内涵及其精神。[2]高等教育过程中法治文化培养不仅能够培养学生对于我国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共识,而且能够潜移默化地型塑对于法治的文化感情,以便在日后的工作与学习中自觉地践行法治,成为一名拥有法治思维、意识与精神和树立对法治公平正义的信仰的公民。在高等教育中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能够使学生提高对于法治的认识,增强其对于违法犯罪、贪污腐化文化的抵抗力,为促进法治增强队伍建设建立基础。可以说,“高校法治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治文化和校园文化的双重身份。高校承担着培育校园法治文化,服务社会法治文化建设的双重任务”[3]。

2.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治意识相对欠缺。法学教育在我国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的法学专业的教育,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形成了相对系统和全面的法律培养方式,但是依然存在着涵摄面较窄,普及性缺乏的问题。加强高校中的非法学专业学生相关的法治文化培养,能够在更加广泛的意义上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尽管我国高校法治建设在机制方面正在逐步建立健全, 法治文化仍然没有真正确立起来”*参见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文化教育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就对非法学专业的法治意识培养提出了要求和支撑。虽然我国的法学专业教育已经实现了较大范围的扩张,但是从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范围与规模上看,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占据着绝对多数,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法治文化的培养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如此才能实现法治文化的普及,为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民情基础和文化底蕴。

二、法治文化培养于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定位

1.非法学专业法治文化培养基本目标。法治文化的内容极为丰富,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文化培养应当在何种层面进行,这也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内容。非法学专业不具有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业要求,培养目标和方案显然是不应当与法学专业的学生相一致,而应当从法治文化培养上的差异进行区分。“从现实来看,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不高,法律情感淡薄,甚至缺乏法律信仰。”[4]如此也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与法律意识的淡漠,在大学中存在着大学生犯罪与被伤害事件,甚至还存在着价值观上的偏激与自控能力的薄弱,这样很难适应我国依法治国的要求和进程。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等教育中的必修课程,但是缺乏更多有效手段进一步深化法治思维与情感培养。[5]对于非法学专业法治文化的培养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律知识(什么是法律),法律思维(为什么是法律),法律情感(怎么对待法律),法律运用(法律能带来什么)。*在王运声与易孟林主编的《中国法治文化概论》中认为法治文化的要素主要包括法治意识、法治信仰等法治精神,宪法和法律制度的建立和配套,法治组织的架构和运作,法治行为方式的法治化渐进,法治设施和载体象征性标识化建设以及法律实施的效果追求。——这六个方面,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培养上存在较大的难度,与此相应,笔者认为可以简化为此四个较为浅显的部分。详细内容可以参见王运声、易孟林主编的《中国法治文化概论》,群众出版社2015年出版,第4页。

2.非法学专业法治文化的层次定位。法治文化培养的四个目标,每一个内容在范围上基本上涵盖了法治文化的内容。在具体的培养上显然是不需要对法学专业的学生做统一性要求,而是定位在更加宽松的培养层面上。法治文化本身与文化的基本概念具有密切关联,在培养的层次上也主要定位在文化的层面之上。文化是一种柔性的约束,指引我们如何在具体文化氛围内选择行动。同时,文化也包含了情感与倾向性,给予人们精神的根基与归属。所以此处的法治文化培养重点不在于让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也不要求他们全面掌握我国的法律规范文本,更不是要求他们在认识论与本体论上对于法律(法治)本身有着清晰认识,而是要求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法治本身培养起精神上的关联,在日常的生活中能够将法律融入自己的生活与学习之中,潜移默化地生成对于法治的精神,这就是公平正义、法律至上、权力规范、全力保障与良法善治。[6]总之,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更加注重在文化层面上进行考量。

三、法治文化培养在高校非法学学生中的进路

高校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加强法治文化的培养,需要通过合适的进路加以展开。立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与法制环境,笔者认为应当摆脱传统方式,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利用网络科技进行法治文化传播。网络科技在当前社会中发展迅速,网络文化已经渗入人们日常生活之中,网络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变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人们已经离不开网络科技。在高校学生中,作为青年群体对于网络的兴趣和依赖就更加突出。在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文化培养上,也可以利用网络科技来加以展开。“合理地开发互联网平台,挖掘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传播效用,优化高校法治教育的网络环境、提高法治文化传播的实效。”[7]网络平台可以发布相关的法治文化信息,倡导公平正义的法治氛围。可以利用网络直播与网络信息传播,吸引更多的非法学专业加深对于是非善恶的认识,并上升到法治理性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评价。还可以通过网络知识趣味游戏与法治文学作品的传播与互动,加强非法学专业对于法治文化的兴趣。最后,还可以通过法治文化影视作品,如《人民检察官》《十二怒汉》《余罪》《今日说法》等引发人们的思考。充分借助网络科技的便利,通过网络手段寓教于乐,达至兴趣与收获的双重目的。

2.将法治文化培养纳入学生的社会实践。在法治文化的培养上,可以通过法科学生与非法科学生的相互交流与相处,通过开展与法治文化有关的社会实践来实现非法学专业学生的积极参与。例如,开展非法学专业学生进法院旁听,入检察院参观,进入法院博物馆等与法治文化相关的领域加以学习。提倡非法学专业学生进入律师事务所、法检机关、公安机关进行毕业实习与学习,推进非法学专业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法律诊所体验。开展与法治文化主题相关的科研项目、社会调研或者寒暑假实践,加强法学专业学生与非法学专业学生之间的相互合作,共同参与到具体的社会实践之中。通过类似的方式能够进一步扩展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进入与法治文化相关的环境之中,在具体的场景之下获得直观的法治文化教育。

3.举办法治文化讲座、读书会与交流会。在高校的法治文化教育中,除却在课堂上的讲授,还包括举办各种有关的知识讲座与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高校资源,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开展法治文化的培养与教育。例如,开展著名法学家的讲座活动,引入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面对面的交流;充分利用校园社团与定期学习交流小组,对法治文化的相关内容加以学习;开展相关的联谊会,集合法学专业学生、老师或者法律实务界中的人员进行相互交流与学习。通过类似的交流与活动,让非法学专业学生积极地参与其中,并且充分尊重他们的言语表达与观点,让非法学专业的学习了解法律,认识我国法治发展的本土环境,不断提升非法学专业对于法治的认识,逐渐型塑法治思维与理念。

4.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家庭、社会与学校教育相互结合,“使三种教育力量有机整合,以求整体教育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由此可见,法治文化培养,增强青少年的法治素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更多的社会成员与教育领域的参与、协作(参见刘贤利《试论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整合》,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第104-107页)。学校教育仅仅是人生教育的一部分,在充分加强高校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文化教育的同时,也离不开在社会教育环节与家庭培养领域中的相互协作。如果在家庭与社会中积极创新方式与手段,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法治文化的宣传和教育,便会形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最终也有助于高校中的法治文化培养。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加强与法治文化相关的知识与情感教育,并不是通过硬性的方式加以强制灌输,而是通过符合文化属性*“文化”是在长期的历史生活中形成的,其本身在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之中形成。反过来,“文化”也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影响。可以说“文化”来自于“人”,也产生“化人”效应(参见李德顺《法治文化论纲》,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第7页)。的法治宣传,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实现对于法治文化的认知,最终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并且积极投身到法治文化传播与实践中去。

如何在校园之中营造法治文化的氛围与环境是一项极为关键的任务。在公平正义、文明和谐的氛围中,才能够更加凸显出法治文化的基本意蕴与精神。因此,在高校中不仅仅需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而且还需要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积极参与到校园法治文化的型塑与养成之中,通过提供公平参与、践行基本权利的机会,为高校非法学专业的法治文化培养提供契机。

四、余 论

法治文化关系到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针对高校中非法学专业学生缺乏法治素养的基本背景,在《大纲》的基本指引之下,我国高校的法治文化教育与培养势在必行。只有通过合理有序的方式推进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文化教育,才有助于青少年更好地认识与理解法治,切实地践行与维护法治,积极养成与树立法治精神。

[1] 李德顺.家园——文化建设论纲[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

[2] 王运声,易孟林.中国法治文化概论[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5.

[3] 李林,冯军.依法治国与法治文化建设[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4] 庄洲鸿.浅析加强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制教育[J].今日中国论坛,2013(11):116.

[5] 封贵平,裴永林.论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J].当代法学论坛,2011(4):6.

[6] 王运声,易孟林.中国法治文化概论[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5:6.

[7] 夏黎,夏欢,张健.互联网环境下高校法治文化传播的“微”路径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6(20):255-256.

(责任编辑:胡先砚)

On the Cultivation of University Legal Culture:Taking Students of Non-Law Majors as an Example

Chen Zipan

(Faculty of Humanities,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BeiJing 100088, China)

College is an important field of the rule of law education. Sufficient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the rule of law culture at universities so as to cultivate university students’ awareness of the rule of law in which non-law majors a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lack. There is need to strengthen the culture of the rule of law. Rational orientation and hierarchy might scientifically and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cultivation of legal culture for non-law majors a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is culture possesses its own connotation and turns out to conform to the current national background of law-based governance and there is need to deepen relevant researches. It might contribute a great deal to strengthening the culture interaction between non-law majors at universities. The integration of innovative training, network technology, campus culture, empirical researches and education field may further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t universities and provide sustainable power for the training of talents with the rule of law culture.

students of non-law majors; university education; the rule of law culture; the rule of law education

2017-05-05

陈子盼(1990- ),男,安徽凤阳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G641

A

2095-4824(2017)04-00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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