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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劳动与科技创新*

2017-03-08尹利许爱萍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7年6期
关键词:竞争性劳动者竞争

■尹利 许爱萍

竞争性劳动与科技创新*

■尹利 许爱萍

竞争性劳动是工业化时代的典型标志,但由于当前我国竞争性劳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明显制约了我国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而开展广泛有效的竞争性劳动,对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必将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竞争性劳动是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

当今,科技创新能力成为国家实力最关键的体现。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一个国家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就能在世界产业分工链条中处于高端位置,就能创造激活国家经济的新产业,就能拥有重要的自主知识产权而引领社会的发展。总之,科技创新能力是当今社会活力的标志,也是国家发展的关键点。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主要是指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近现代世界历史表明,科技创新是现代化的发动机,是一个国家的进步和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重大原始性科技创新及其引发的技术革命和进步成为产业革命的源头,科技创新能力强盛的国家在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自然,一项新技术的诞生、发展和应用,最后转化为生产力,离不开观念的引导、支持和制度的保障,可以说,观念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制度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保障;但发明一项新技术并转化为生产力,创造出新产品,占领市场取得经济效益,这是只有科技创新才能实现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国际竞争更加激烈,为了在竞争中赢得主动,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国家创新体系,走创新型国家发展之路,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政府的共同选择。纵观当今世界创新型国家,他们的共同特征是,科技自主创新成为促进国家发展的主导战略,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大约都在70%以上,对外技术的依存度都在30%以下(我国的对外技术依存度达50%以上)。因此,科技自主创新方能体现出国家的创新能力,只有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才能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科技创新大致可分为渐进性创新和根本性创新两大类。而渐进性创新则多表现为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既可能研发出某种新的技术,从而带来带来全新的产品和服务;也可能并不带来产品的改变,而仅仅带来成本的降低、效率的提高,例如改善生产工艺、优化作业过程从而减少资源消费、能源消耗、人工耗费或者提高作业速度。与根本性创新有所不同的是,渐进性创新需要也要求大多数劳动者积极参与并赋予同等的成功机会。换言之,就是让所有劳动者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创造性。而激发人们创造性的基本前提就是鼓励竞争,努力实现以科技创新为目标的竞争性劳动。

竞争性劳动是随着工业化时代而产生并不断发展的。在工业化时代中,人的思想观念充分更新,竞争意识和时间观念加强,崇尚科学、信服真理、追求变革成为人们基本的行为或价值取向。竞争性劳动是指劳动者不满足于现有的劳动状态和社会地位,通过与他人的比较,对自深的特点、能力和不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因此能客观地评价自己,扬长补短。努力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技艺能力,在竞争中不断开发个体的创造性,从而获取应得的正当利益并使劳动价值最大化,进而实现人生价值的升华。1、竞争性劳动是一种勇于挑战的劳动,劳动者始终保持着奋发向上、不甘落后的竞争精神。2、竞争性劳动是一种自主的、人性化的劳动,劳动者的劳动选择并非被迫的和被奴役的,而是根据自身的特长、爱好等自由选择的。3、竞争性劳动是一种智慧型的劳动,人们需要全身心投入到劳动过程中,在细节中发现创新的突破点。4、竞争性劳动是一种快乐型的劳动,劳动者不再将劳动看作单纯的谋生手段,而是把它当作自己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人们直接享受工作所带来的乐趣。5、竞争性劳动是一种遵守竞争规则的劳动,主动摒弃投机取巧的想法和各种欺诈行为,理应成为所有劳动者的坚定信条。

竞争性劳动不足对我国技术创新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同时,也加速推进了工业化进程。到2010年,中国工业化水平处于并即将走完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经过“十五”、“十一五”短短的十年,中国就快速地走完了工业化中期阶段。进入“十二五”,中国工业化进程将步入工业化后期,这对于中国的工业化进程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但是,与我国工业化所取得的巨大进步相比,我国尚未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竞争性劳动机制。多数劳动者未能形成与工业文明相符的思想观念和职业素养,蓝领人才与合格工程师严重匮乏的局面依然存在。原因在于,虽然我国所实施的低成本出口导向战略成绩斐然,3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使我国跃升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出口大国。为中国的经济保持长期稳定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为世界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低成本出口导向战略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我国依靠引进为主的技术进步尽管是低成本的,但对于劳动者成长发展却十分不利,普通劳动者大都在生产线上长期从事简单重复的操作,无从学到有益的知识与技能。而广大科技工作者如果沉浸于发达国家二流甚至过时技术之中,可能会逐渐失去创新的精神与能力。同时,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一直比较低,从而压制了普通劳动者工资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削弱了国内消费的扩张,更削弱了劳动者培养教育下一代的经济能力,给劳动力的健康传承与提高发展带来深远的负面影响。须知劳动者的现代化是一个十分艰难漫长的过程,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才能看到明显效果。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人采用投机欺诈、违法犯罪手段而不劳而获甚至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这无疑起到了极坏的示范作用,沉重打击了普通劳动者尤其是青年劳动者,通过诚实的劳动竞争并因此而过上体面生活的信心和积极性。

因经济形势的变化,竞争性劳动不足给普通劳动者带来的冲击日趋明显。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人工成本也在大大增加,再加上人在生产过程中受身体、情绪等影响,操作稳定性、劳动强度等不能和机器人相比,在一定程度上让劳动密集型企业迫不得已采取“机器换人”的措施。2016年10月,全球最大代工厂富士康“机器换人”计划加速,每年有上万机器人投入使用,其江苏昆山市的工厂已裁减6万员工。毋庸讳言,这种做法会造成大批农民工就业困难。但同时成为促进我国竞争性劳动氛围形成的一个重要契机。“机器换人”不是取代人,而是对技术工人提出了更高要求。促使农民工学技术,从普通操作工变成操作机器的技术工人。然而,大部分农民工还没充分准备好提升自己的技能。2016年我国有农民工2.82亿人,参加过技能培训的仅占35%。如何面对挑战,不仅拷问农民工群体,同时也在拷问着政府部门和企业。

我国竞争性劳动不足在直接的技术创新上的反映就是创新的水平低。中国知识产权存在着量多质低,从2012年至2014年,专利许可实施率仅为2%,中国专利申请数量泛滥、利用率不高。反观美国的专利含金量较高,美国企业更愿意投入更多经费用以购买专利。美国企业愿意投钱,自然激励更多人创造更多更有价值的专利,形成专利技术变现的良性循环。为进一步提高专利技术实施率,美国实施了拜杜法案,私人机构可以享有政府资助科研成果的专利权,为政府、科研机构、产业界间合作搭建桥梁,使得在校大学生申报的大部分专利能够商业化,加快了专利成果产业化步伐。而德国作为工业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产品的研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直到现在比竞争者领先一步仍然是德国工业的核心理念。德国制造业在保持一流质量的同时不断推陈出新,通过领先行业一步的方法来取得优势地位,德国是非常注重专利保护。早在1877年德意志帝国时期就设立专门的专利局,负责专利的注册和保护。德国的专利保护最长期限为20年,主要专利申请来自一些大型企业,以2015年为例,博世公司申请专利3841项,戴姆勒1762项,宝马1436项,还有西门子、大众、奥迪等占据德国专利总数很大一部分。这些大公司都有自己的研发部门,专利技术大都会用在自己的产品上,一些中小企业则会通过与大专院校或研究所合作的形势量身定制专利,为其产品升级换代提供技术支持,专利的利用率非常高。

制度设计尚的缺陷,不仅不能发挥竞争性劳动的优势,反而会带来恶性竞争。近日,著名出版商施普林格史无前例地决定将旗下的《肿瘤生物学》杂志的107篇论文撤稿,这批论文的作者全都来自中国,涉嫌编造审稿人和审稿意见。其中有来自山东各大医院的89名医生。原因医生的职称评定以发表论文为必要条件,而且只要求数量不看内容,如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这类职称,都要与发表论文数量挂钩。有据可查的是,近年来与中国有关的学术不端事件,几乎全都集中在医学等应用型学科领域,这次论文撤稿事件的涉事医生,绝大多数来自临床科室而非学术部门,这正折射出国内现行科研人员评价体系的不合理。

开展竞争性劳动促进创新的基本途径

党中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大力发展创造性劳动,推进科学技术发展和自主技术创新,就是要使我国经济竞争力的内涵,从以低成本、低收入的重复性劳动为主,尽快过渡到以高收益的创造性劳动为主,避免重蹈一些发展中国家在高速增长后出现停滞和衰退的覆辙。然而,创造性劳动需要所有劳动者积极参与竞争,方可相互激发创造的主动性,在竞争的环境中发展为创造性劳动。因此,发展创造性劳动必须大力提倡竞争性劳动。

首先,强调转变观念,为大力开展竞争性劳动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无论社会分工,所有的劳动者都应受到应有的尊重和平等的发展机会。特别是要树立起尊重体力劳动、欣赏体力劳动成果的社会观念。德国之所以能生产出众多的品质优良的产品,最主要的原因是拥有一大批技术精良的现代工匠,之所以有众多的现代工匠,是因为现代工匠在德国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薪酬待遇,早早地吸引了优秀的青少年有志于此。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竞争成功者,但对予竞争中的失败者也应予以尊重和真诚的鼓励。

第二、竞争规则是否公平是判定竞争是否公平的关键。无规则的竞争是不公平的,而规则的不公平将会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一是不同劳动领域的竞争规则必须服从法律制度,一切的竞争与创新都应在守法的前提下进行。二是竞争规则必须体现出公平正义性,并保证其得到有效的执行。遵守竞争规则是劳动者参与竞争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在履行了这一基本义务的前提之下,方可享受竞争者的应有权利。三是竞争规则应与时俱进,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及时作出调整和改进。

第三、要转变基础教育理念,改革教育制度。未来,虽然重复性劳动永远不会消失,但在总体劳动中的比重会下降。现代生产已经表明,重复性劳动越来越被机器所代替,而越来越多的人则去从事创造性劳动。应鼓励学生勇于竞争、勇于探索的精神,更加重视培养学生在独立思考中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尊重学生对未来职业的选择,使得更多的优秀青少年学习技术。进入生产领域。

第四、应改革目前的薪酬制度,使进行科技创新的劳动者能够获得与其付出相匹配的收入。创新体系中最核心的要素是从事创造性工作的劳动者。科研人员、工程师、经理人员、技术工人,都是创新体系运转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本要素,都是创造性劳动的付出者。他们本应得到较高的收入,但在现有的社会财富分配中,所获得的收入与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并不匹配。为了使中青年劳动者能够安心地从事创新工作,必须大幅度提高其收入水平。

第五、现代社会正在进入一个以信息和服务为基础的崭新发展阶段。企业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新的科技主导型工业成为核心。生产要求有更高技术和知识水平的劳动者,工人的劳动强度不断下降,而技术水平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却需要不断提高。大批以农民工为主体传统产业工人面临被淘汰下岗的局面。为破解这个亟待解决的难题,一是要在普惠性前提下,为农民工提供一个有弹性、多层次、多选择、多模式的持续进修机制,加快农民工技术培训工作步伐。二是引入长效竞争机制,对培训积极性高、培训效果好的农民工择优录用。如此,让农民工在一定压力下形成不断努力提高劳动技能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刘桂素

尹利,天津社会科学院现代企业所;许爱萍,天津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技术经济)

*天津市社科规划课题青年项目“智慧城市发展模式分析与建设路径设计——以天津为例”(编号:2016TJYY16-007Q)、天津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天津科技园区发展战略研究”(编号:17YZD-0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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