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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与词语

2017-03-08黄孝阳

青年文学 2017年1期

⊙ 文 / 黄孝阳

词语与词语

⊙ 文 / 黄孝阳

黄孝阳:一九七四年出生,江西抚州人。著有长篇小说《众生:迷宫》《众生:设计师》《人间世》《时代三部曲》、小说集《是谁杀死了我》等。曾获江苏紫金山文学奖、金陵文学奖,以及“中国书业十佳策划人”等。现居南京。

眼泪

一个人的眼泪值多少钱?

在这个有着众多摊位的奇妙之所,我们大开眼界。最便宜的是婴儿的眼泪,一块钱就能买上一大罐。卖货的中年妇女用不耐烦的口吻回答我们的提问:“这种弱酸性的无色液体,百分之九十八的成分是水,还有少量无机盐、蛋白质、溶菌酶等,你说它能值多少钱?”

这话说得很有道理。那么最贵的是什么眼泪呢?

妇人乜视着我们风尘仆仆的样子,眼角有不屑与鄙夷。我能理解,微笑着,从兜里摸出一沓百元钞票,不紧不慢地用指头捻动。妇人顿时眉开眼笑,从摊位底层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只有拳头大小的深蓝色陶罐。陶罐表面有精美的饕餮云纹。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件陶罐本身就是千年前的古物。“是死者临终前的眼泪。”妇人喉间一声叹息,“这样的货可不好搞。一滴就要一百块。”

“它能有什么用?”

“能帮助你以一个死者的角度,重新审视你曾经历过的生活。一滴眼泪,效果能维持半个时辰。”

我买了一滴。妇人用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水晶盒子装起它。她的手并不白净,却有着异样的冰凉滑腻,说:“先生还要点什么吗?第二贵的是那些努力奋斗过,却因为命运终究一事无成之人的眼泪……”

摊位上一排大号的可口可乐纸杯。“里面是什么?”我问。

“少女的眼泪。一块钱一杯。大家就是当饮料用,止渴。”妇人随手端起一杯递来,笑容灿烂,“不收钱,免费赠饮。我们这里第三贵的……”

我没再听妇人的喋喋不休,把这杯少女的眼泪一饮而尽。

赌徒

一个赌徒,在经历一连串惨痛的失败后,要投河自杀。他在河边坐了整整一天。上帝以一个老人的形象来到他身边,问他为什么不朝前迈出那一步。赌徒说,生无所恋,死是解脱。自己很清楚这个,但这条河是这个城市饮用水的来源,它是这样美,两岸绿树成荫,还有众多情人相互依偎。自己不该用死来污染它。这是不道德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上帝问道。

赌徒表示,等到深蓝色的月亮升起来的时候,他会出城而去。月光下的荒郊有一些狼。他想了一整天,葬身狼吻是一种再理想不过的死法。不会有可怖浮肿的尸体,血肉还能滋养另一个物种的繁衍。

“你是好人,可你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上帝感慨着。

“这是上帝的意旨。他给了我一些性格缺陷,冲动幼稚,盲目轻信……”赌徒说,“不过我现在渐渐理解了上帝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把这个世界视为一个系统,我们这些人就是必要的冗余。它保证了系统的稳定性,为那些能给系统打上补丁的一小撮代码的涌现提供了养分。上帝在意的只是这个系统本身……”

赌徒说了许多,上帝都听见了。

“你听说过赌徒谬误吗?”上帝说。

“听过,又叫蒙地卡罗谬误。抛一个硬币,连续出现六次正面向上,人们很可能认为第七次出现反面朝上的几率较大。实际上概率仍然是百分之五十。”赌徒笑了,“我的数学成绩很好,所以我一直相信我有这个资格坐上牌桌。到今天我才发现这是一个多么要命的误会啊。”

上帝也笑了,问赌徒要了一枚硬币,开始抛起来。

他抛了六次,六次都是正面向上。他问:“你觉得第七次是正面朝上还是反面朝上?”

赌徒犹豫了一下,说:“它们俩的概率还是百分之五十。”

上帝说:“你错了。仍然是正面朝上。”上帝抛出硬币,果然是正面朝上。上帝继续抛出硬币,抛了十次,抛了二十次,抛了三十次,每一次都是正面朝上。

“知道这是为什么吗?硬币是你的硬币,我没有作弊。”上帝说。

赌徒大惑不解。

“抛出硬币的力量与角度,对硬币两面花纹的了解,抛出硬币的手法,等等。这是一个计算问题,还是一个技巧问题。事实上,只要你有过足够的练习与耐心,硬币会成为你手掌的一部分,那么硬币在抛出前,结果已然不言而喻。概率是公平的,但只是理论上的公平。如果你真正熟悉那些微小的差异,并学会怎样把它们累积起来,那么你就会打败概率。”

上帝走了。

“你可以控制你自己。”这是上帝留给赌徒的最后一句话,也是赌徒在五十年后对着围绕在自己病床前的孩子们说的最后一句话。

冰雹

我们在房间里踱步。房间太小了,不到十二个平方,还塞着一张床,一套桌椅,一个书柜,以及墙壁上挂着的一支温度计。我们愁眉不展,唉声叹气。我们喜欢屋外的新鲜的空气。可我们没有办法。屋外下着大雨,凛冽的寒风简直要把皮肤从骨头上刮掉。

我们双手抱胸,走过来走过去,数次擦肩而过,几番欲言又止。其实要消除这种尴尬也是有办法的。比如一起躺在床上,用上帝赐予的奇妙体温互相取暖。又或者我在椅子上坐下,她坐在我腿上。这样也会产生热。但我没有勇气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姑娘说出这样的提议。我只是有点懊恼。

为什么我会待在这个光线昏暗的冰冷房间?我被这个无聊的问题折磨着。我想她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我们都不是可以温暖这个房间的火把。这个时候,我听见她幽长的叹息:“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就像你知道我在想什么一样。”她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不无愤怒地摇动脑后的马尾辫,“萨特说得没错,他人即地狱。你就不必绞尽脑汁琢磨怎么把我赶出去了。”她冲我露出洁白细密的牙齿,讥嘲道:“现在我要离开,你就一个人待在这儿吧。没了我,这里也许就是天堂。”她耸耸肩膀,猛地打开门,大步走入风雨中。

房门关上了。我没有置身天堂。

房间里的温度在她推门出去后迅速下降至零度以下。我哆嗦着望着她在风雨中匆匆奔走的身影。最早那是一团火,后来变成了一滴雨,再后来就是狂风暴雨中的一颗冰雹。

过了一会儿,也许是很久。冰雹砸在窗户玻璃上,砸在一片幽蓝光滑的平面上,噼里啪啦地响。我捡起它。它不再愤怒,在我手心开始融化,是一种微微的刺痛。

悖论

那天是元旦。我记得很清楚,大雨瓢泼的晚上。我们在一个门面破旧名叫深蓝的咖啡馆里讨论文学与人生、酒与咖啡。很无聊的话题,座中并无女性,几个男人很快沉默下来,看着玻璃上滚动的雨水,晕晕欲睡。

快到午夜的时候,一个穿着打扮波希米亚风格的女人走进屋说,她愿意给我们在座诸人一份新年礼物。我们负责说出自己内心的愿望,她负责把这些愿望带到上帝那儿。

“万一上帝真的存在呢?”面容精致的她,说话的样子好像随时要哭。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是一个想自杀的女人。我们满足了她的希望。

大多数人说能早点还清房贷,一部分说当官发财死老婆,还有个别人想去南极看企鹅。女人每问完一个人,就把对方的话重复一次,似乎要把这些极荒唐滑稽的话刻在脑子里。她的神情很可笑。渐渐地,我们笑不出来了。

“你有什么愿望?”一直在哆嗦的女人来到店门口一个避雨的流浪汉面前。我们认识他,长得有点像曾红极一时的犀利哥。我们也叫他犀利哥。隔三岔五给他扔几块过了期的面包。

流浪汉闭口不语。女人不耐烦地催促。他才慢腾腾地开了口,尽管他吐字不是那么清晰,但我们相信这么多的耳朵没有听错。这个浑身脏臭的人,居然说希望与这位精神濒临崩溃的女人发生肉体关系。我们傻了眼。我们中的某个人上前飞起一脚。

我们一拥而上,把这只精神错乱的癞蛤蟆暴打一顿。以女人出手最为凶猛,跟头受了伤的母狮子一样,还差点把啤酒瓶砸在流浪汉的头上。我们赶走流浪汉,坐下来大口饮酒。又哭又笑的女人,把头埋进我们中某个人的怀里,沉沉睡去。她已忘掉了她许诺的新年礼物。

——我没有忘掉。我就是那个流浪汉。隔着冰冷的雨水与蓝色的玻璃窗,我凝视着那个女人模糊苍白的脸容。没有什么比活着更美好,哪怕无片瓦遮头,浑身青肿酸疼。

只可惜他们并没有耐心来真正理解我的愿望。——只有活着的女人才可能与男人发生肉体关系;对于这个想死的女人来说,这是一个悖论。

愿主保佑他们。

共振

一个酗酒的男人爱上一个声名狼藉的女人。他们互相厌憎,又相互吸引。不管在什么场合,只要相见,必定彼此挑衅,用最恶毒的话语激怒对方;一旦分开,他们又是那样思念对方。——有一个晚上,男人向上帝发誓,若女人能马上出现,他就戒酒,痛改前非,做一个女人想要的那种男人。男人不知道,同一个夜晚,女人也曾向上帝许下过类似的誓言。

他们继续在各种聚会上相见,继续各种轻蔑与憎恶。

有一天,他们又相遇了。男人打算嘲笑女人刚做的怪异发型,可没等他说出来,女人突然抢先说出了那些正在他脑子里浮现的句子。女人什么时候学会了读心术?男人吓一跳。很快,他也觉察到,当他自我解嘲的时候,女人脸上有惊讶的表情。

这是一种异常古怪的感受,是身体与灵魂的共振,且只发生在他们两个人之间。

“凡物皆有振动频率,身体与灵魂皆不例外。”

隔着餐桌、攒动的人头、污秽令人窒息的空气,他们不谋而合地抬起头,在对方眼神里确认了这样一个事实。

⊙ 一望·王祥夫

“可惜我只是一个该死的酒鬼。”

“我也只是一个荡妇……”

他们听见了对方心里的声音。那是他们从未听过的,充满痛苦、惋惜、悔恨与自我否定……像一个散发着难闻气息的泥沼。他们是同类。但一个泥沼再加一个泥沼只会是一个更大的泥沼。这又有什么意思呢?他们苦笑了一下,就想走开。可问题是,既然已陷身于泥沼,那么它迟早都得陷下去。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并由重力法则支配。

在擦肩而过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谁主动谁被动,等到他们清醒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众目睽睽下,相拥,相吻。有掌声、口哨声、唾骂声、讥讽声。他们甚感羞愧,匆匆推开对方。在推开的一刹那,一种疼痛同时刺穿他们的身体与灵魂。

这些声音,都是噪声。

他们意识到这点。

噪声消失了,很快,他们来到了银河系之外。

“爱是什么呢?其实啊,不过就是你与我。我看见了你,这个荒谬的世界才有了美与意义。”

声音在他们心中响了一下,是天籁,是全宇宙的声响。

情圣

一个花花公子,追逐了一辈子的女人,到老了,独自生活在湖畔。陪着他的只有一间用松木搭成的小木屋。他站在窗口朝看彩霞夕望落日,偶尔怀想起那些与他有过露水之欢的女人。

她们都在哪里呢?天上的云一朵挤着一朵,挤出淅淅沥沥的雨点。

他想为这些女人建一座纪念馆。不是一般的纪念馆。不是那种只有照片手稿遗物的纪念馆。那是毫无意义的,连天真与感伤都算不上。他要把整个深蓝色的湖泊当成这个纪念馆的馆址所在。把他记得的关于她们最美时候的样子,用质地最细腻坚硬的岩石做成真人大小的雕塑,再根据他对她们的喜爱程度,按照一个同心圆的结构逐一沉入湖底,固定放妥。而他生前,将把这个湖底雕塑群营造成一个世界性的景观,死后则葬身于圆心处。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为这个注定要流芳百世的想法激动不已。他的鼻翼嗅到她们各自的体味,真实不虚。他以为自己早已遗忘了这些。他扶在栏杆上的手指有了一阵轻微的战栗。这种战栗与他当年抚摸着那些脸庞时的战栗是一样的。这是属于手指的奇妙记忆。他爱她们,他确信自己能想起她们每个人的名字与容貌。)

当然,这不是他一个人能干得了的活儿。得有一个庞大的团队,有手艺精湛的匠人、工程师与潜水员、富有想象力的营销高手,等等。这都需要钱。他详细计算了几遍,这是一个让人咋舌的数字,光靠他一个人的财力无法承担。他必须说服更多人,以艺术的名义,或者以其他任何见了鬼的名义。

他从来就是一个富有行动力的人,一个能舌绽莲花的人。

越来越多的女性为他这个计划神魂颠倒,不仅表示愿意解囊,还在深夜敲响他旅馆的门,问她能否在湖底这个雕塑群里占据一个更靠近圆心的位置。他慨然允诺。十米总比五十米靠近圆心,五十米总比一百米更靠近圆心。但问题是,他老了,经常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不得不借助于药物。一共有十三个女人。

上帝保佑,他攒够了这笔钱。让他惊异的是:当他回到湖边准备招募团队时,怎么也想不起这十三个女人的容貌。

“为什么我能想得起其他所有女人的样子——不管她们是否不计其数,还是只有一千零一个,却偏偏想不起后来这十三位慷慨大方的女士。难道是记忆力衰退的缘故?”

他大惑不解,反复思索,眼前却浮现出一具具女性的胴体。他有点恐惧,紧接着心脏处突然感觉到一阵剧烈的疼痛。

“感谢主的仁慈。我爱她们,至死不渝。不包括后面十三个。”他小声嘀咕了一句,头往一边歪去。

他死了。世人对他的评论,分成截然相反的两种。一部分人说他是一个该死的骗子,但绝大多数人,尤其是女人,则一口咬定他是一个世上绝无仅有的情圣。

故事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一个小和尚。

小和尚缠着老和尚,让他讲童话故事。

老和尚说,有只小鸡爱上了一只黄鼠狼,就去黄鼠狼家做客。黄鼠狼想给小鸡做顿好吃的,就把小鸡给炖了。炖完小鸡的黄鼠狼发现来自己家里做客的小鸡不见了,哭得可伤心了。

小和尚乐坏了,说黄鼠狼真傻。想了想又补充说,小鸡也傻。

山上生活,清冷孤寂,不知昼夜。

小和尚长大了,又缠着老和尚给他讲故事。这回他要听爱情故事。

老和尚说,有只小鸡爱上了一只黄鼠狼,就去黄鼠狼家做客。黄鼠狼想给小鸡做顿好吃的,就把小鸡给炖了。炖完小鸡的黄鼠狼发现来自己家里做客的小鸡不见了,哭得可伤心了。

小和尚很郁闷。童话故事怎么可能与爱情故事一模一样,连标点符号都相同?

这有几种可能。第一,孤陋寡闻的老和尚也不懂得什么是童话,什么是爱情;第二,笨嘴拙舌的老和尚只会讲这一个故事;第三,性格古怪的老和尚在故意整蛊自己……小和尚分析半天,又叹了半天的气,半夜偷偷下了山。小和尚下定决心,要在山下找到一个真正的童话故事与一个真正的爱情故事,到时再回山上讲给老和尚听,看他羞也不羞。

小和尚嘿嘿笑,在深蓝色的月光下,在逶迤的山路上快活地奔跑。很快他跑出了幽深山谷,跑进了沸腾生活。他跑呀跑,跑过亭台楼阁,跑过百战沙场,跑过江南佳丽地,跑过塞北广寒天……有时跑得快,有时跑得慢,始终不曾停歇过。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又跑回了从前那座山。老和尚还在,只是老得更不成样子,眉毛都垂到胡子上了。

庙已倾颓大半,殿堂四周蒿藜满眼。

不再年轻的小和尚鼻子发了酸。

老和尚看见他,就像小和尚昨天才离开一样,笑眯眯地说,现在该轮到你给我讲一个故事了吧。不管是童话故事,爱情故事,科幻故事、穿越故事,只要不是佛经上的故事就好。

小和尚想了想说,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一个小和尚。小和尚缠着老和尚,让他讲童话故事。老和尚说……

老和尚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整个人都被笑容淹没了。

这故事真好,老和尚喃喃说了句,闭目圆寂。

小和尚的眼泪下来了。

周伯星

可能是因为一颗流星划过天际的原因,一个生活在公元三〇一六年的人与一个生活在公元二〇一六年的人,突然间彼此梦见。

他们有着完全相同的模样。就连兴趣与血型,乃至于女友的名字,也完全一样。

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们不约而同地背过身,把对方的影子踩在脚下,还用力地跺上几下。

坏事了。他们脚下那原本坚实的时间出现了裂缝。一道光穿进来,照亮他们所置身处(或者果壳)。他们面面相觑,顺着这光朝时间的外面看了出去,又不约而同地惊呼出声——

他们发现自己都存在于一个生活在公元一〇一六年的人的梦里。

更让他们郁闷的是,这个人还是大宋司天监一位脸黑体肥的官员。一个无知愚蠢的人。

在庭院里躺着的男人,看着天上西南角那个突然出现的“光芒如金圆”的窟窿,吓了一跳,从藤椅上一跃而起。左耳朵里有一个声音:“四月庚辰,周伯星见。所见之国,兵丧,饥馑,民庶流亡。”右耳朵里也有另一个声音:“四月庚辰,周伯星见。所见之国,大平而昌。”耳朵痒得厉害。他去掏耳朵。他的指甲很长。他掏出两砣耳屎。

世界清静了。睡意沉沉袭来。他重新回到藤椅上,慢慢睡着了。

他梦见了那个生活在公元三〇一六年的人,和那个生活在公元二〇一六年的人。他们似乎想对他说什么,嘴里嘀嘀咕咕。他没有耐心听,近前吹了一口气,就把他们从自己的梦里吹没了。

“四月庚辰,周伯星见。所见之国,与我这个睡着了的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重新回到自己深蓝色的梦里。

司汤达综合征

一个男人在书店邂逅了一个女作家。

说是邂逅并不准确。她是书店举办的读书会嘉宾。还有三个男人,是她的同行。他们在台上交流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主要是男人说。她在倾听,偶尔插上一两句话。

很奇怪,站在台下的他好像听见了她心底的嘲讽——对她那三个同行。尽管她的措辞毫无失礼处。他就是听见了。他与她交换了一个眼神,确信了这点。

这是只属于他们的秘密。

他心里涌起一股久违的异样激情(他曾觉得这种情感早已枯竭)。那还是很多年前的一个夏天,他在佛罗伦萨欣赏那些文艺复兴时期大师们的杰作,突然耳鸣、心悸、呼吸困难,脚下还不断拌蒜。医生说,这叫司汤达综合征,是“一种因强烈的美感而引发的罕见病症”,常见于那些狂爱艺术且极具鉴赏力的游客身上。

“一种因强烈的美感而引发的罕见病症。”他在心里端详了这句话约一分钟。

他想他应该是找到了余生的目标,即接近她,不再是她身边的游客,而是像空气一样无时不在她身边。也只有这样,他才有机会被治愈,就像那些对司汤达综合征有百分之百免疫力的佛罗伦萨人一样。

他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成了她的私人助理兼男友。这不困难。他有很高的颜值,还有足够多的才华与闲暇,以及耐心。她比他想象的还要好,不仅仅是她的灵魂。把她的灵魂装起来的肉体,本身就是罕世珍奇,毫不逊色于那些大师之作。但如何才能像空气一样无时不在她身边?当她独处写作时,他几乎要被这个该死的司汤达综合征折磨得心理崩溃。而他又完全没理由去推开那扇紧闭的房门。他都恨不得变成一只会爪子抓着门板喵喵叫的宠物。

对的,哪怕是一只宠物,只要能随时随地。

他痛苦了一段时间,也犹豫了一段时间,下定决心去做了手术。

现在他是一条贵宾犬了。不管她上哪儿,她都会把聪明又可爱的它带在身边。她叫它“多多”,还亲手剪裁给它做了几件狗狗衣服。“多多”是它过去的小名。偶尔,她还会在它面前说起他,说自己很爱他。他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了?这个时候,它会在她面前拼命地叫,说它就曾是他,她的前私人助理兼男友。可她就没有一次能够听懂,还很不耐烦地把它赶出门外。

它开始感到失望。终于有一天,当另一个男人进入她的卧室后,痛苦磨尖了它的爪子。它发起愤怒的攻击。男人被抓得头破血流。她大惊失色,把它扔出窗外。它用头撞玻璃,凄惨地叫。她用力拉上窗帘布。窗帘布上印满黄色的向日葵。她打算不要它了。它在窗户下继续叫。

它听见男人在屋内说:“狗发情了?”

它听见她在男人身下说:“估计是,得去做一个阉割手术。”

——如果这是不可拒绝的命运,是上帝的意旨,那么它也只能接受,心平气和地接受。它又想了一下,还是无法心平气和,还是深觉耻辱。它看了一眼头顶的天空,那是一片克莱因蓝,蓝得纯粹。它的心脏在这片孤独又纯净的蓝色中抽搐了一下。

恳求

两个少女,一个美,一个丑。

她们为此烦恼不已,就向菩萨祷告。菩萨现出慈悲真身,允许了。她们交换身体,把对方所承受过的不幸各自重新经历了一遍,发现其间种种不堪,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自己所得要远远小于所失,就想换回自己原来的容貌。

她们再次向菩萨恳求。如果说虔诚是可以计算的,那么她们的虔诚比当日起码要多出一百倍。菩萨没有回答,始终没有。她们心中的怨恨一日多过一日,痛斥起菩萨的冷漠无情,各种诋毁诽谤。菩萨依旧一言不发。

她们终于心平气和接受了自己现有的容貌,嫁人生子,朝九晚五。这样过了三十年,她们的容貌不再有太大区别,有了一样的皱纹与衰老。所谓美丑,不过是草尖露水。

这天,她们在街头被一个奇怪的流浪汉拦住。流浪汉的头顶有呈髻形隆起的肉,嘴里有四十颗牙齿,眼神好像晴空一样澄美,声音洪亮又美妙。

流浪汉问她们是否想换回昔日容貌。

“这不困难。不过是一个五分钟内的逆生长。”流浪汉的瞳仁是深蓝色的。他所许诺的,远远超过她们三十年前所渴望的。她们心动了几秒钟,马上意识到这并不是她们现在所渴望的。她们看了眼不远处的丈夫与孩子,还是不约而同地摇头拒绝。

“菩萨啊,我终于明白了你为什么要在三十年后才重新出现。”她们中的一个说道。

“我到今天才明白,我此刻所拥有的,便是这世间最好的。我只恳求你别太着急拿走它们。”她们中的另一个说道。

侏儒

失业的男人,与他六岁的儿子相依为命。

为了填饱肚子,男人捡起祖传手艺,开了一家只有一只猴子的马戏团。

他儿子不忍心这个可爱的动物被镣铐束缚,在一个美丽的黄昏,把猴子放归茂密山林。暴怒的父亲失手打断儿子的腿,这让他痛心疾首,抱着儿子的头放声痛哭,用最恶毒的话诅咒自己的无能。

夜深了,男孩拖着伤腿,挣扎着跪下,向神灵祷告。

他祷告了一千遍,神没有听见。

他祷告了一千零一遍的时候,一个深蓝色的魔鬼出现了,提出条件:马戏团还会存在,但他永远也长不大。

男孩马上答应了魔鬼的请求,没有任何犹豫。

所以,亲爱的人啊,如果你们有机会遇到那个只有一个断腿侏儒的马戏团,请不要耻笑那个无能的父亲,请坐下来耐心观看那个男孩的卖力演出。若有可能的话,也烦请给他捎上一句话:“神早已听见他的祷告,但神需要这个马戏团。也只有当这个断腿侏儒登台表演的时候,他才能笑得涕泪交加,才能感受到自身的被需要。”

卖鱼的少女

卖鱼的少女站在案板后,面无表情。手中跳动的刀子闪耀寒光。

鱼在她手中徒劳地扭动,鱼鳞被剔去,指甲大小。

她的眼神与被剔下的灰色鱼鳞一样,黯淡无光。她不满意她的生活。渴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像手中的鱼一样,被人带走。带到哪里去不重要,带走后的命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离开这个污水横流、让人窒息的市场。

刀子在这时是一个几乎难以抗拒的诱惑,它意味着一个献祭的仪式,包含了冰冷、坚硬,让痛苦不再只是一个词语,还有一点鱼的腥味。

当最后一个买鱼人离去,少女把蓝色的刀尖贴近脸庞,小声抽泣。她为自己的懦弱羞愧难当。

归零

她是在自己还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时候遇上男人的。

他忧郁泛蓝的眼神与健硕的身体诱惑了这个心有野马的少女。就与《巴黎野玫瑰》中的贝蒂一样,她被他的文学才华所征服。她爱上他,确信他迟早有一日会成为大作家。

她不是贝蒂,她没有那样疯狂。

她脱下棉质长裙,到鞋厂做女工,晚上还去夜市摆地摊。(在夜市上他们遇到一次,这让她深感羞愧;他也不再去夜市那条街散步。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都心照不宣地从未提及这次尴尬的相遇。)她拼命挣钱。在外面再苦再累,回家后能看到他坐在桌前文思泉涌奋笔疾书,也就不苦不累了。

他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她胼手胝足挣来的一切,但也谈不上挥霍。他整日埋头于书案前,偶尔搁下手中的笔,揽她入怀,有时候还会怔怔地捏着她手掌上的硬茧;她的手掌曾是那样娇嫩,犹如缪斯的灵感,让他笔下的句子有了音乐的节奏。现在,作为灵感的她枯竭了,但作为生活本身的她却不断丰盈起来。

他注意到这种变化。

事实也确如她所期待的那样,他不仅勤奋,而且富有才华,具有一个大作家所应该具备的各种素质——只要他不断地写。

每个深夜,她不忘给他一个吻与一杯茶。

当他懈怠时,她也从不忘用各种方式鼓励他;当他说到想去看看西藏的布达拉宫,她二话不说立刻卖掉母亲遗下的黄金手镯。

他的名声一点点大了起来,像一个被她用力吹大的气球。她为此骄傲,自豪。

一天,一个眉目如画的少女找到她,说她不配他,宣布自己要嫁给他。

她看着少女嘴角的倔强,如同看到多年前的自己。她提出离婚。他含着眼泪同意了。一年后,他回到她身边,请求复婚。她同意了。他们相濡以沫。

许多年后,他成了一位著名畅销书写手,出版商手中的一棵摇钱树。他们过起了早年所不敢想象的上等生活。然后,他死了,因为心肌梗死。

她以遗孀的身份处理他遗下的手稿。它们锁在一个从未被她见过的箱子里。

她看了一天,坐下来想了一个星期,把手稿全部投入火炉,就跳楼自杀了。

不是出于恨,而是出于爱。

他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她又何必再滞留于此?她毁掉这些有辱于他声名的手稿,是为了保护他、成全他。

她对他的爱没有一分保留,是完全的,彻底的、自始至终的。

她不知道的是:恰恰被她认为淫秽色情的那些文字,将成就她丈夫经典作家的地位。在他写下它们的时候,上帝读完了这些手稿。现在这种可能已经归零。

信笺

男人梦见自己化身万千,是城墙上斑驳的古砖、海水中近乎透明的一滴、被风摇动的青树、色泽艳丽的蓝色鸟羽、一个少女指甲上的角质层、男人唾液中的细菌,以及自己平素非常反感的几个同事。这种梦见混淆了有机物与无机物的区别、人与禽兽的区别、雌与雄的区别,乃至于爱与憎的区别。

这是神的启示。是混杂着明亮与阴影的隐喻,是人对自身困境的阐释。

男人醒了过来,感慨万千。随手在信笺上把这个梦记录下来。

男人重新躺回床上,期待着梦的再次光临。

不管是什么样的梦,哪怕是一个满是蓝光的诡异梦境,他已做好了准备去经历。不,是亲历,就像一个人亲历自己这一生那样,用尽全身的气力。

天亮的时候,他再次醒了过来,头疼欲裂。

他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梦见什么。脑子里有一个黑洞。他抓起枕边的信笺,试图从中找出一丝蛛丝马迹。灰色的信笺上空空无一。

柔荑

男人喜欢女孩的手,每晚入睡前都要紧紧攥住。

“要是不能牵着你的手,我怎么能睡得着?”男人喃喃说道。

女孩觉得很幸福,深信这即是爱。

女孩每日下厨为男人煲汤。

某日,她的手不小心被烫伤了,尽管及时到医院敷药,手背上还是有了一个难看的疤。

男人离开了女孩,另结新欢。一个很普通的圆脸姑娘。如果说女孩有一百分,那姑娘勉强能打六十分。大家替女孩打抱不平,骂男人瞎了狗眼。

女孩也很痛苦,日益憔悴。去问原因。

男人给出奇葩理由,说女孩手背上的疤硌得他晚上睡不着觉。

圆脸姑娘虽然普通,确有一双漂亮的手,纤细、柔软、白净。

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女孩的闺密是女汉子,找到那个圆脸姑娘,二话不说用刀子在姑娘手背上划了一道长长的伤口。

“你还爱那个姑娘吗?”闺密怒气冲冲地指着男人的额头。

男人没有回答。他所有的心神都被闺密这只愤怒的手吸引住了。

“为什么非要去爱一个人的心灵,不可以去爱一个人的手呢?心灵何其复杂幽暗,而手又何其简单纯粹,手之美丑,从来就不会撒谎骗人。腕白肤红玉笋芽,调琴抽线露尖斜……”

男人说了一天,又说了一夜。

天快亮的时候,他紧紧攥住闺密的手睡着了。这是一个深蓝色的迷人夜晚。

骗子

一个骗子,骗过许多人,无一失手。他最擅长的是扮演。他扮演律师,在法庭上打赢了几场全国轰动的官司。他扮演学者,还登上全国最有名的学堂为莘莘学子讲课。他扮演医生,在手术台上挽救过数位绝症患者。他扮演农人,栽种收割时,手脚之麻利,让那些干了数十年的农人也自愧不如。他扮演情人,再铁石心肠的女人也会如鲜花开放……他成功扮演过这世上所有的角色,可他终于腻味了这一切。

“我能骗过所有人。可我能骗过我自己吗?”

这在逻辑上是一个悖论。哥德尔提出的不完备定理在数学层面对此有过描述。“任何一个形式系统,只要包括了简单的初等数论描述,而且是自洽的,它必定包含某些系统内所允许的方法既不能证明真也不能证伪的命题。”

他扮演过数学家,很喜欢那个奥地利裔人。这个定理所适用的范围将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但问题是:“我能骗过我自己吗?”对他而言,已经不是一个逻辑问题,而是关乎自身存在的价值与意义。

这个人类有史以来最厉害的骗子,决定去实现一个匪夷所思的,也只有上帝才知道的计划。

用了三十年的时间,他骗过了他自己。

在他临死前的那个下午,他深信自己只有一个再庸常不过的人生。

“太无聊的一生。真是不甘心啊。”他独自在病床上卧着,浑浊的眼睛里满是遗憾。

他的孩子都在外地。他的妻子早在三年前就已告别人世。

上帝来到了他的病床前。

伊莎贝拉

一个性格古怪的男人,宅,经常十天半月不出门。房东十八岁的女儿好奇他是干什么的,挑了几个洗净的水果来敲门。他把门开了一条缝,表示感谢。

少女推门而入。

房间里到处是颜料与画。少女说:“你是画家?”

他更紧张了,说自己只是一个热爱绘画的人,到今天为止也没有卖出一张画。

“那你就是一个籍籍无名的画家。”少女下了断言,“画家就是画家,再怎么籍籍无名,也是画家。”少女在房间迈开大步,“我在《读者》上看见一个国外的故事。说有个画家,常去街头拐角处买黑面包。卖面包的女人可怜他,偷偷给了奶油面包。结果坏事了,画家是用黑面包擦线条的,换成奶油面包后,就把画家辛苦绘了好几个月的油画给糟蹋了……”少女看着已经快要晕眩的男人,抿嘴一笑说:“你能替我画一张肖像吗?我付钱,或用房租抵。”

少女在窗口坐下,手搁在膝盖上,眼神不无促狭地说:“我总觉得我是画上的人,就是十八世纪那种欧洲宫廷画。”

黄昏的光线落在少女肩膀上。男人注视着眼前的景象,心里有了一种极为奇异的感觉,好像整个人都漂浮在深蓝色的海面,被潮汐缓慢地抬向水的巅峰。

“伊莎贝拉。”男人含糊地嘟囔了一声,点头允许了少女的请求。

男人拿起画笔。

他画得太入迷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把自己也画进画布。这个二维世界完全超出他固有的理解与想象。比如:那个让他怦然心动的少女,以及他的怦然心动,其实就是一堆颜色深浅不一的线条,并且显然不吻合这个平面世界里的美学逻辑。

他想了想,决定给这些线条做一些调整。把曲线拉直,把折线画曲……一种近似狂喜的激情逐渐笼罩着他,他有点手足无措。他确信自己能绘出一张绘画史上关于伊莎贝拉最美丽的作品。

画被撕碎了。幸好他躲得快,要不他也要被撕成两半。

少女尖叫起来:“这是我吗?”

少女怒气冲冲的脚从画布上重重踏过,甩门离去。他的意识回到身体里。少女没有说错。那张被撕碎的画布上只有一堆杂乱无章的线条。

抓阄

我们都知道这对兄弟的故事。

双胞胎,小时候因为一场火灾失去父母,吃百家饭吃大,感情很深。

哥哥初中辍学做了名流动小贩,供养弟弟读书。弟弟很争气,考上大学,毕业后被录取为公务员。这时候哥哥已经改在夜市做烧烤摊,生意很好,弟弟下班后也常过来帮手。两个人模样差不多,颜值都高,算是街头一景。大家都夸他们兄友弟恭。就有热心人来做媒。弟弟很快有了眉目,一个清秀女孩,幼教老师,笑起来脸上有一对小酒窝。大家都说他俩很般配。没多久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哥哥却碰到麻烦。没有哪个黄花闺女愿意。愿意的女人,不是寡妇,就是身体有残疾的,再就是拖油瓶的。这事就一天天拖下来。

哥哥开始一心一意替弟弟筹办婚礼。等到洞房那天,弟弟失踪了,还给哥哥留下一封信,说他已出家当和尚了。让哥哥假冒他的身份,去做新郎,去替他上班。弟弟的书算是念到猪下水里。哥哥就想去把弟弟找回来。可谁也没想到的是新娘不肯了,说自己不是可以供人谦让的物品。既然弟弟不要她,她就嫁哥哥。哥哥若不娶,她就上吊死给他看。但哥哥必须以弟弟的身份娶她。姑娘不是省油的灯。哥哥慌了神,毕竟是自己的弟弟理亏,就答应把这个婚事办下来,还照着那姑娘的吩咐对外放出风声,说哥哥去外面打工了。

要说啊,哥哥的演技还真是好,愣是没有让单位上的领导与同事看出半点破绽。私下里,哥哥也到处去打听弟弟的下落,杳无音讯。

这样过了一段日子,哥哥与那姑娘过起夫妻生活,还生了个大胖孩子。一家三口去海南三亚度假。在沙滩上碰到了支着烧烤架叫卖的弟弟。哥哥抓着弟弟的胳膊抱头痛哭。弟弟也哭,也尴尬。那姑娘不理他俩,带着小孩在一旁玩耍。

哥哥对弟弟说:“这本来是你的老婆,是你的娃。”

弟弟说:“现在是你的。这世上没有什么本来不本来。本来你不供我读书,我哪里去念大学?”哥哥就没话说了,只是哽咽。

骨肉团聚,这是好事。叙完兄弟之情,大家本来该怎么活就继续怎样活下去。生活偏偏就没按弟弟撰写的剧本走下去。庸俗的套路又出现了。较真的姑娘找到弟弟,质问他当时那样做的理由,问是谁给了他那样做的权力。弟弟羞愧难当,半夜坐上小船又想跑路,也可能是去思考人生,结果遇到风暴。姑娘在沙滩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弟弟,赶紧给他做人工呼吸。弟弟是活过来了,可这一幕落在哥哥眼里,以为这两个人旧情复燃,痛苦难当,真的跑去当了和尚,还写了一封信,要把弟弟的身份、老婆与娃都还回去。哥哥也真是傻,身份可以还,老婆与娃能还吗?

弟弟满中国去找哥哥,几年内踏遍名山古刹。其间种种辛苦不提也罢,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让他找着了穿袈裟敲木鱼的哥哥。弟弟舌绽莲花,说俗世里的道理;哥哥只是一声阿弥陀佛。说来说去,弟弟干脆也落发为僧,兄弟俩结伴修行,夜夜青灯伴古佛。

就苦了那姑娘与娃。姑娘赶来要讨个说法。没说法,就要抱娃跳崖。这事惊动庙里的方丈。方丈同意姑娘的看法,修行事小,生死事大。就答应姑娘的要求,让兄弟俩抽签抓阄,不管怎么说,总得有一个还俗去尽义务。所以,我们也不知道现在这姑娘的丈夫是哥哥还是弟弟。不过,这不重要,不仅是姑娘这样觉得,单位上的领导与同事、我们街坊邻居也都这样觉得。

母亲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婴儿,吃不饱要哭,吃饱了也要哭;站着要哭,爬着要哭,躺着要哭,就算睡着了也会突然歇斯底里地哭上一阵子。

我们在哭声中挣扎着。

父亲几近崩溃,好几次差次把婴儿扔到楼下去。

某日,他与妻子有了一次严肃的谈话。只能两选一,要么是他,要么是这个小怪物。“把他送到收容所去,或者哪天清晨扔街头,会有好心人收留他的。”父亲语气坚决。

他俩离了婚。他们曾是一对多么相爱的人啊。只有上帝才知道,为了结为伉俪,他俩又经历了多少磨难。我们眼泪汪汪,送上祝福,各自回家,对枕边人提及此事,悄声诅咒那个该死的小怪物。

我们甚至猜想,要不了多久,那个眉眼间仍依稀残存有少女模样的女人,会被小怪物吮尽最后一滴乳汁,憔悴而死。在有限的人生里,我们已经见过许多这样的枯萎之事。

可我们谁也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一天天熬了过来,独自把孩子养大。孩子也出落成一个乖巧懂事的小姑娘。

我们大惑不解,不明白女人是怎么办到的,就去问她。

这是一个腼腆的女人。我们问了许多次。她才不好意思地说道:“真的没什么啊,就是孩子哭的时候,我也陪着哭。哭久了,后来孩子还学会替我擦眼泪了。”

我们都很感动。也许这世上最伟大的种族就是母亲。有热心人就找到离开的父亲,想把他们重新撮合在一起。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提起此事,那个仍然单身的男人就神色黯然。我们安慰他,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她是一个好女人。要珍惜。

“我要的是妻子,而不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她是好母亲,但不是一个合格的妻子。”男人为自己辩解。我们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们都很难过。

笑声

一个纨绔子弟破落后,靠卖祖业过日子。宅子里的东西一天比一天少,终于空空荡荡了。他只好卖掉这间祖传三代的大宅子,拿了一大笔钱,准备去牌桌上再赌一回。在经过一座石拱桥时,他碰到一个女人扶栏哀泣。他停下脚看了几分钟。不知道为什么,他被这个女人悲伤的样子打动了,就把所有的钱给了这个他不认识的女人,独自回了家,胡乱吃了几口粥便上床睡觉。

到半夜,他被刀尖的寒光逼醒。有强盗来打劫。他自称身无分文,说要不把他卖掉也许可换来几文钱。强盗扇了他一个耳光,追问他把卖宅子的钱藏在哪里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就说丢了。强盗大怒,把他打得半死,怏怏而去。他躺在地上,遍体鳞伤,心中慢慢明白过来。

天亮了,收宅子的人把他扔到门外。

他做了一个行乞于闹市的流浪汉。这样过了几年,一个秋日的午后,他躺在石拱桥上晒太阳,听到锣鼓声近,众人叽叽喳喳,说是新任八府巡按的夫人来桥上烧香还愿,感念当年神仙解救。隔着人群,他远远地看了一眼,认出这个夫人就是当年那个悲伤的女人。她应该也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朝她挤出笑容,心里颇有唏嘘之感。他低头又想了一会儿,发现这些唏嘘之感正随着水面上倒映的薄云在一丝一缕地变淡,最后心里只剩下那些晃动的光影。

他朝着水面上的自己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这天夜里,几个兵士悄无声息地来到他身边,把他塞入麻袋,干脆利落地扔入水里。水面响了一下,是他的笑声,短促欢畅。

城堡

从前,在群山之上,有一座城堡。

一个羞怯的乡下女人决心去城堡里找她的男人,经过了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喜剧情节,不再羞怯的女人在城门口找到了她的男人。这是幸运的。遗憾的是她的男人这时已经是城堡的守门人。他拒绝相认,用一种很严厉的口吻斥责眼前这个风尘仆仆的女人,她是一个不被这座城堡欢迎的卑微物种,请她尽快离开,要不然那个去城外狩猎的城堡主人遇到她后,会用马蹄把她踏碎。

男人也确实想不起来这个女人是谁。

他只是这个城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块砖。当黄昏来临的时候,他那高大健壮的身躯便在夕阳的照耀下,迅速失去人的轮廓,转而化身为一块坚硬的青砖,牢牢嵌在随着绞索放下的城门根处。

伏在草丛里的女人目睹了这一情景,在夜色里伤心恸哭。

她难过的不是男人的拒绝,而是男人的真实处境(虽然他看上去是那样享受这一切)。她的哭声惊动了被失眠困扰的城堡主人。他用望远镜看见了女人,也看见了那些在她脸上滚动的泪水。这让他想起小时候在草尖捕捉的露珠与一种异乎寻常的柔情。他命令士兵把女人带入城堡。当他的手指碰到那些泪水后,他情不自禁地用嘴仔细吮吸自己的手指。他睡着了。睡了一个好觉。这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事。整个城堡都为之沸腾,张灯结彩,燃放鞭炮,以示庆祝。人们不无敬畏地看着这个能给城堡主人带来睡眠的女人。

就这样,女人在城堡里待了下来,一直到她再也流不出泪水的那天。——她终于让那个守门人相信,他目前的生活完全不值一提,群山之下,另有广袤世界。虽然她没有说服守门人,他即是与她恩爱了许多个日子的男人。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现在又重新爱上了她,而且这种爱比往日任何一个时刻都更要炽热动人。

他们逃离了城堡,在荒原林莽中和野兽们一起生活了很久。偶尔在月圆的时候,我们还能在潺潺溪流边看到他们的身影,一个化身为鹤,另一个化身为鹤的影子。

囚笼

一个男人在囚笼里读遍了世界上所有的书籍,以为自己获得了某种程度的自由。一些时刻,如蒙神启,感觉到自己被主的目光所注视,是上帝的选民。

这让他平静地,甚至是不无欣喜地接受了囚笼给我的种种折磨。种种艰辛劳作,都化作了心中的宁静与喜悦。

他知道自己终有一日会迈出囚笼,包括摆脱这些囚笼里的书籍。

当这一天真的来临(他忘掉了具体的哪个日子),他开始在大地上终日漫游,就好像他本来就站在大地上。他翻过最陡峭的山崖,把数百名被洪水围困的山民带离险境;他在台风降临时搭乘过一艘即将沉没的船只,为葬身大海的渔民默诵祈福;他捡食过北极荒原上难以下咽的苔藓,把最后的食物给了一个行将饿死的陌生旅者;他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制止了一桩恶性凶杀案,那把锋利的刀几乎要切掉他整个左手……

他被越来越多的人称为圣人。他的画像被越来越多的人悬挂墙上。当他凝视它们,不难觉察到一种栩栩如生的真实感。还有什么会比这种真实感更让人深信不疑?

当他这么想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脑子里只剩下一些残简断章,一些模糊不清的意义在被时间不断侵蚀的词语,以及几个偶尔像流星一般划过夜空的人名。

“这个世界上真实的事物很多。书籍,肯定是最虚假的那个。”

他流出眼泪。他想,他应该是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但很快,几乎是在流出眼泪的同时,他又发现,越来越多的人把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以及更多的他没说过的话、没做过的事,撰写为书,编纂成册,四处传颂,这又让他备感屈辱。也许不是屈辱,而是由一种极其复杂又难以言喻的情绪所构建的囚笼。

“活着的人啊,我是我的囚笼。把我忘掉吧。”

他离开了这个世界,没有人再知道他的下落。神也不知道。

影子

在一条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母亲丢失了她的女儿,一个七岁大的淘气包。

母亲找了三年,没有找到。三年间,她白了头。希望总是带来更深的绝望。

她辞去工作,与丈夫协议离婚,还搬到一个陌生小城,找个份商场清洁工的活儿。工作了大半年,还有同事误以为她是哑巴,她只是没有力气说话罢了。也有人想要替她做媒,她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怔怔地看着对方的脸,一直看到对方落荒而逃。

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每天晚上入睡前,她都要对自己说这句话,慢慢地说。每说一次,就能攒上一分力气。攒够了,才有力气在翌日起床。

床的斜对面有块方镜,是上任房客遗下的,上面落满灰尘。在晨曦里,闪烁着微弱的银光。

她还是第一次看见它。她挣扎着下了床,用衣袖擦去镜面上那些时间的痕迹。

镜子光亮起来。

她眨眨眼。胃部好像被人猛地重击了一拳,嘴里泛出酸水。

她看见她的女儿,还是三年前的模样,在朝着她使劲儿地扮着鬼脸。

“妈妈,你终于看见我了?”

她转过身。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低沉、嘶哑,结结巴巴,不无疑惑,甚至说还有点诡异感:“你,跑,哪儿去了?”

她被这个声音吓了一跳。她怕这个声音把女儿吓走,赶紧抓着女儿的肩膀,确实是她的女儿,活生生的女儿——千真万确,一点也不假。她翕动嘴唇,又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不过这次听上去要好多了。

“你跑哪儿去了?”

“妈,你忘掉了吗?是你怕我走丢了,把我藏在你的影子里的。这三年,我怎么喊你你都听不见……”女儿嘀嘀咕咕地说着,这些话像水流一样涌进她的身体。

她早已枯竭的眼窝里有了湿润的液体。

诺亚方舟

在很久以前,世上是没有船的。从树上跳下来的猴子,因为上帝的恩赐,学会直立行走,却始终学不会相亲相爱。同一个祖先的它们互相羞辱相互掠夺,不把猴子当猴子,也不把自己当猴子。它们无休止地厮杀争斗,流出的血灌满了罪恶的深渊。它们信奉暴力。肉体的暴力,话语的暴力,以崇高名义实施的暴力,以“我是流氓我怕谁”为名实施的暴力。为了争夺日渐稀少的食物,大部分的猴子不是炮灰,就是炮管。

这让一只猴子非常伤感,便发明了“猴道主义”,省下口粮,整天忍饥挨饿,去劝说同胞。这天,这只猴子在森林边发现一根大木头,木头上有一个洞,跳进去,刚好合适。洞里还有两块木板,把它们插入水里前后划动,木头就能前进或后退。这只猴子非常高兴,把它叫作船,然后跑去招呼同胞,指着对岸的森林以及在森林中奔跑的野兽,说,现在我们有船了,让我们去那里打猎吧。

猴子们赶走了它。它们不肯放下手中的兵器。也许不是不肯,是不敢。猴群的历史中有着血淋淋的教训,所谓“刀俎鱼肉”。这只脑袋进了水的猴子,以为自己声音太小,以为别的猴子都很愚蠢,便以启蒙为己任,跑到猴军对垒处喊话,并且涕泪交加。没有哪只猴子愿意理会它。当战鼓响起的时候,一把刀割过它的喉咙,再一旋,剥下它的皮,紧接着,这张猴皮便被制成一面可以抵挡利箭的盾。战争仍在继续,不再仅仅是为了争夺食物,雌猴以及其他任何一种微小的因素都将导致战争爆发。

有一天,一只小猴子出生在这个荒谬的尘世中。一眨眼,它长大了。它非常困惑。它困惑的不仅仅是猴子为什么要打架的问题,而是“猴子是怎样从根本不存在变成某种存在,然后那种存在的一小点儿又怎样变成了现在的这种样子”。要知道,在过去三十八亿年的不同时期里,哪怕进化发生最细微的一点偏差,猴子们也许就要用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再钻到十八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小猴子跳上船,划了几千公里的路,来询问部落里最有智慧的鼻毛比雌猴头发还要长的老猴子。老猴子看着小猴子驾来的独木舟,面容哀戚。小猴子问老猴子为什么要难过。老猴子指着独木舟说,你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吗?

小猴子说,它叫船。所有的猴子都这样说。

老猴子说,它叫诺亚方舟。老猴子缓缓吟道,上帝在宇宙中遨游,将物种撒播星球,再次回来之日就是收割食物之时,整整四十天的暴雨,万物皆被吞食。上帝有一个巨大的胃。他离开了,他在那洪水之上留下诺亚方舟,让生命的种子得以残延喘息,以便再一次收割。

老猴子的狂乱谵语,有着像探照灯一样强烈的光芒。这是一种要把肉体烤熟的光芒,这是一种没法拒绝无法逃避的光芒。可怜的小猴子在这一瞬间明白了,暴怒起来,试图去拆毁那船。奇怪的是,不管它拆得多么彻底,也不管它是否把火焰投于其上,等到它停下手,那里就马上出现了一艘跟过去一模一样的船。

花苞

一个私家侦探专门替一些徐娘半老的妇人跟踪她们的花心丈夫。如果妇人给的钱多,他也承接去给小三们做思想工作的活儿,打消她们的妄念。

这是一件让人愉快的工作。他在圈内的名声一直不错。

某日,一个有钱人找到他,希望这个私家侦探去跟踪他的妻子,找到她不忠的证据。

女人是这名私家侦探的初恋。

私家侦探犹豫了一会儿,但看在钱的分上还是答应下来。这笔钱确实能打动人。

他很敬业,也足够专业,但在三个月的跟踪调查中,他没有发现女人有任何不轨的行为。当然,她过得并不算开心,眉尖总是锁着淡淡哀愁。怎么说呢,像一盆快要枯萎的茉莉。这让他心里有了很奇怪的烦躁与郁闷。他在花草市场上买了一盆茉莉,还详细地向卖花人咨询了相关栽培养护技术。他把茉莉花摆在办公桌上,给它修剪施肥浇水。花期未至,只是几个纯白色的花苞,香气却很浓郁,浓得让他连打了几次喷嚏。

几天后,他向有钱人提出解除合同。

有钱人爽快地答应了,还执意把报酬扔在桌上,说这是他应该得的。

送走有钱人后,他打算去外面旅游一趟,排遣一下那种纠缠自己多日的莫名情绪。他正准备把茉莉花搬到窗台上晒晒阳光的时候,房门敲响了,是有钱人的妻子,他的初恋。她手里拿着一沓他跟踪她的相片。

“为什么?”她说。

她的声音是颤抖的。他们已经有十年未见。当初是她甩了他。他是恨她的,一直恨了十年。

他突然想明白了那个有钱人的意图。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是该给茉莉换盆换土的时候了。又或者说,也只有被生活伤害过的女人,生活才会在她们灵魂里留下点什么。她们才是这个尘世里最弥足可贵的珍奇,是神之恩典。

“因为我爱你。一直爱着你。”

他听见他的声音从茉莉花的花苞里飘出。他又打了一个喷嚏。

然后,就在他的眼皮底下,在她的盈盈目光下,花苞已然绽放。

药丸

一个医学博士对妻子的平庸厌恶透顶,决定发明一种药剂改造她。

从下定决心的这天开始,他褴褛筚路,废寝忘食,苦心搜罗有关于妻子的一切,从基因组测序结果,到各种行为分析研究报告,包括已经被妻子遗忘的童年创伤记忆,等等。

实验终于在第三十年,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他手里有了一颗白色药丸。只要让她吃下,她就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几率拥有居里夫人一样的智商。——这是超级计算机多次运算的结果。而一旦妻子表现出这种高智商,他也将立刻获得世界性的声誉。

他把溶有药丸的水给妻子端了过去。妻子在打毛衣,是他的毛衣。尽管他曾多次告诉她,这样做是愚蠢的,商店里卖的毛衣更轻更贴身暖和,可她还是坚持,哪怕他还专门跑去国内最权威的纺织品检测机构出具了一份相关材料,她还是坚持,说:“机器做的,哪有手工编的好呀。”

她的声音是普通的,不是花的声音,不是鸟的声音。

他看了看窗台上的花,窗外的飞鸟,目光落在她那张普普通通的脸上。

他不无惊讶地发现她的头发竟然白了许多。他又看了看她身后的镜子。他的头发也白了不少。

“怎么了?”妻子停下手中的毛线针,接过他手中的杯子,准备喝掉。

他像被胡蜂蜇了一下,突然尖叫起来:“等等。”

他夺过杯子,转身把这杯凝聚着他三十年心血的水倒入马桶。

“怎么了?”妻子起身问道,眼里有一丝困惑。

“没什么。水里有只飞蚊。”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是那样奇怪,又如释重负。

他把妻子抱入怀里。

一生

上尉战死沙场后,他的部下,一个浓眉少尉娶了他的妻子。

为了照顾好上尉的妻子,还有他的遗腹子,少尉去医院做了绝育手术。

妻子至死都不知道这点。

他们很恩爱。妻子临终时的遗憾就是未能替他生一个孩子。

他安慰她,拿着在外地负笈求学的继子相片说:“这就是我们的孩子。”

妻子欲言又止,眼里都是泪水。他怎么擦都擦不掉。

他知道命运多舛的妻子要说什么。

在孩子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孩子的血型,是A型;而他、他的妻子与上尉,三个人都是O型血。

送走妻子后,少尉来到上尉的墓碑前,喊着口号,在烈日下独自操练:立正,稍息,敬礼。

当年是上尉救了他一条性命,现在他把一生都还给上尉了。

一千零一夜

一颗遥远的星球上,有个国王,每天都要娶一个少女,并在翌日清晨处死她。

这可能是因为他的妻子。那个长头发的妇人在国王进行星际探险时背叛了他,勾搭数名情夫发起一场可怕的宫廷政变,还试图用她的长头发勒死归来不久的国王。

国王便颁布了此道令人费解的诏令。

有人私下揣测,也许是因为国王认为少女与妇人是两种生物,前者是美好的,后者是可恶的。而唯一能让美好得以保存下来的方式,就是在她们堕落前处死。

一个宰相的女儿,为了拯救这些无辜少女的性命,毅然入宫。在四周悬挂着镜子与金色流苏的床榻上,开始为国王讲述故事。每天晚上讲一个,只讲开头与中间,把结尾放在第二天晚上再讲。讲了《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神灯》《渔翁的故事》等等。

国王一直沉默地听着。

这些故事是如此熟悉,准确说,是曾经从他嘴里说出过的。

在他并不算太长的冒险生涯中,他曾踏足过一颗蔚蓝色的星球。

一个威严的女王统治着它。女王善治国,施政有方,选贤问廉,民众富裕,堪称英主。

唯有一事,女王每日都要从这个星球上所有男人中,随机挑选一位,唤其入宫,嘱其表演才艺,再在翌日处死。没有人清楚女王为什么要这样做。最早大家还认为是这些被选入宫的男人才艺太差,不能博得女王欢颜,可当几位号称歌神、棋王、诗仙、刀圣的男人,皆被砍掉头颅后,大家缄默了,不再把这视作晋身之阶(这真是一个糟糕的幻觉)。

这个星球有数十亿男人,挑中某人毕竟是一件小概率事件。而且,相对于女王的贤明来说,她这一点点的残暴爱好根本不是事。所以就算倒霉蛋在被挑中后想逃跑,也会立刻被火眼金睛的人民群众扭送有关部门。父亲扭送儿子、弟弟扭送哥哥的事并不稀奇。

国王被选中。一个容貌殊丽的女官将其带入后宫焚香净衣。也许是心有恻隐,也许是盼着这个异乡人能让女王粲然一笑,女官告知了国王即将来临的命运,劝他不必去做些临帖刻竹洗砚鼓琴之类的傻事。国王大惊,百般思忖下,开始给女王讲故事。他讲的第一个故事,即是《国王山努亚和他的一千零一夜》,讲了整整一个晚上,到天亮的时候,故事的结尾还没讲完。就这样,女王为了听到故事的结尾,把杀他的日期一天天延迟下去,一直讲到第一千零一夜,女王死了,被女官杀死的。也就是到了那时,国王才知道女官是女王唯一的女儿。国王趁乱逃出王宫,回到故乡,尽管很快便陷身于妻子的陷阱里,但他还是成功地粉碎了妻子的阴谋。这是奇迹。

现在,国王沉默地听着。一直沉默了一千零一个夜晚。

清晨来了,宰相女儿仰起她如星辰一样珍贵和耀眼的脸,讲述起最后一个故事的结尾。

她的声音不再像往常那样清澈动人。

“国王在听完这一千零一个故事后,发现自己并非生性残暴,而是因为从未品尝过爱情。曾几何时,他每夜都要换一个新娘,可如今他与一个女人已经同床共眠一千零一个晚上。你说国王还能怎么办?他已经深深地爱上了那个为他讲故事的女人。”

宰相女儿凝视着这个与她同床共眠一千零一个晚上的男人。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国王问道。

“是的。”

这个结尾与国王当初讲的不大一样。只有这一点不同。

国王笑起来,起身在宰相女儿光洁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说:“谢谢你给了我这一千零一个迷人的夜晚。但我现在想的是第一千零二个故事。与残暴无关,与仁慈无关。这是结束,也是开始。”

国王朝左右挥了挥手,令刀斧手将可怜的女人推出门外,斩首示众,又陷入了沉思。

没有人知道他想了什么。不过这不重要。

国王起身走出宫殿,宣布废除多年前颁布的那道让人困惑不已的法令。从这天起,他把全部身心都投入治国理政中,把整个星球治理得风调雨顺,路不拾遗。也未再有婚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