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离
2017-03-06杨淑艳
农业与技术 2016年21期
杨淑艳
摘 要: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经济基础以及立法表述中存在着很多的相似性,但它们之间也有着明显差别。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承包、适用等工作中出现了许多的混乱及纷争,对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不利,土地承包权及土地承包责任权分离的需求越发迫切,本文主要就它们之间的差别以及分离方法进行简单的分析讨论。
关键词: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差异;分离方法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131068
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权利属性不同、权利救济不同,这为实际的土地承包、适用等工作中带来了极大地不便,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不够严谨规范,为承包人土地权益保护工作带来了较多困难,十分不利于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基于此,中央明确提出要将二者分离开来,对于推动农村地区土地改革制度的深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差异
1.1 权利属性之间的差别
1.1.1 权利的主体不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权的主体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十分明显的成员权属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基本上都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成员身份的认定与土地承包权利的得失息息相关,当前情况下,国家法律没有就成员的范围及认定方法做出明确规定,但是部分地方政府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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