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适用标准的思考

2017-03-05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7年2期
关键词:遗留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陈 亮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 长沙 410004)

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适用标准的思考

陈 亮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 长沙 410004)

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指导下,我国有效遏止了重金属污染恶化趋势。本文在分析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现行适用标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完善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标准,推进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标准

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指导下,中央财政对全国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给予了大力支持,有效遏止了重金属污染恶化趋势。但由于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标准直接影响到采用的技术路线、决定治理修复的成本,是影响和考核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成效的重要因素。而目前治理修复标准尚存诸多缺失,给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方案确定及效果评价带来了较大困扰,急需完善相关标准。

1 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现有标准体系

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主要分为重金属“三废”治理(即企业治污)、遗留废弃物安全处置(包括遗留废液、废渣)、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包括污染土壤、河道底泥)三部分。

1.1 涉重金属“三废”排放标准

重金属污染企业“三废”治理首先适用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如《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等,无行业排放标准的采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等。废渣按照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的分类,其贮存和最终处置,适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等。

1.2 遗留废弃物安全处置修复标准

对遗留废液处置,如若所属行业明确,首先应适用行业排放标准,所属行业不明确适用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对于超标水体的治理修复,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涉及农灌用水的,采用《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对于遗留废渣处置,如若采取异位治理方式,根据属性鉴定,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等安全处置。

1.3 重金属污染场地(含土壤、河道)治理修复标准

土壤修复目前尚未出台修复标准,目前普遍做法是适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确定关注污染物风险控制值。也有直接参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25-1999)、《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_T811-2011)、《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25-2016)确定修复目标值。 河道底泥无任何标准,目前,基本参照土壤或场地相关标准。

2 修复治理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三废”排放及环境质量标准部分指标缺失

汞、铬、铅、砷、铬等常规重金属因子指标较齐全,但锑、锰、铊、镍等非常规因子又为部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特征因子,相关标准缺失。一方面部分重金属因子排放指标缺失。如湖南省娄底市的锡矿山地区有“世界锑都”之称,区域锑矿产资源丰富,现保有储量4.5亿吨,约占全球储量的30%。长期开采过程中,造成当地锑超标情况严重,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缺少锑因子,湖南省为规范涉锑企业排放问题,制定了《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2014年,国家出台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给涉锑行业排放进行了标准规范。另一方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部分区域特征因子指标缺失,如锰、镍、锑等,均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或特定项目标准值,而娄底锡矿山等地区有由于锑矿资源丰富,锑本底值高,却还要执行更为严格的饮用水标准。又如慈利县镍钼矿开采区的镍、“锰三角”的锰指标都为类似情况,要把当地水体修复达到饮用水水源地标准,难度极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重金属指标仅有铅尘一项。

2.2 遗留一般固废安全处置标准缺失

固废按照属性鉴别,按照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进行相应处理,符合相关标准即可。但我国众多产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遗留有大量的废石、废渣,经毒性鉴别为一般固废,采取异位处理方法,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等标准要求即可。但大量的遗留锰渣、采矿废石等一般固废,体量巨大,异位处置工程量与投资均巨大,采用异位处理经济、必要性不强,采取原位治理,又缺乏相关标准支撑。

2.3 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治理缺失

我国土壤修复起步较晚,1995年发布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已明显不适用土壤环境形势的新变化、新问题和新要求,如何评价土壤(污染场地)治理效果存在诸多问题。2014年2月,环保部发布了《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和《污染场地术语》等5项污染场地系列环保标准,旨在为各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尽管可以通过风险评估来确定修复目标,但受人为计算取值影响较大,治理修复目标值的确定依旧存有争议。

3 关于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标准的几点建议

3.1 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重金属排放标准

近年来,我国已组织制定了众多行业排放标准,规范了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但废气中重金属排放标准十分缺乏,还有少部分废水中特殊因子,如铊等排放标准缺失。建议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区域特征和污染源排放特点,协助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未纳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管问题的通知》(环发〔2011〕85号)有关规定,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2 完善地表水、环境空气等环境质量标准

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由于背景值及行业原因,部分重金属因子本底值高,如锰、锑、镍等,且参照饮用水水源地标准限值,达标几乎成为不可能达到的目标,长期处于超标状态,极大影响治理修复积极性,影响社会安定,亟需根据地方实际,对相关标准值进行修订完善。

3.3 出台遗留一般固废就地安全处置技术规范

建议从严规范现有企业固体废物监管,规范固废堆存处置。对历史遗留堆存固废中危险固废,按照危废标准规范进行安全处置,对于一般固废,建议以防控风险为主,出台就地安全处置技术规范,可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采取相关表面防渗措施,封场时,表面坡度不超过33%,标高每升高3~5m,须建造一个台阶。台阶应有不小于1m的宽度、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雨冲刷的强度。并至少设置三口地下水质监控井,监控渗滤液对地下水污染。

3.4 尽快完善底泥、土壤(场地)修复标准体系

制定底泥相关标准限值,或明确参照各地土壤限值进行指导控制。土壤方面,按照2015年1月,环保部发布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征求意见稿)》来看,两项新标作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稿,是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后续将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为主,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共同构成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建议尽快明确修复标准确定方法,可制定地方修复标准,对于地方修复标准缺少指标,采取风险评估方法进行确定。

Consideration on the Applicable Standards for Remediation of Heavy Metal Pollution

CHEN Liang

(Hun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 research institute,Changsha,Hunan 410004,China)

In integrated control of heavy metal pollution in 12th Five-Year under the guidance of“planning”,the central government has given strong support to effectively curb the deterioration of heavy metal pollution.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heavy metal pollution remediation current applicable standard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improve the standard system construction,put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remediation of heavy metal pollution control work.

heavy metal pollution;remediation;standards

陈亮,工程师,长期从事重金属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研究研究等

X21

A

1673-288X(2017)02-0071-02

引用文献格式:陈 亮.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适用标准的思考[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7,42(2):71-72.

猜你喜欢

遗留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许林涛作品
功劳木质量标准的改进
石见穿质量标准的研究
抗骨增生丸质量标准的改进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小孩遗留小汽车内智能安全装置
有机氯农药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土壤环境安全及其污染防治对策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静寂的故宫博物馆
天龙,遗留六百年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