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项目师:企业的总参谋长
2017-03-01郭之风
经济 2017年2期
郭之风
1984年,党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推广厂长负责制和“三总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制度。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总师”队伍却没有扩大。在当前全世界都在全面项目化的时候,设立一个管控、引导和服务项目的总项目师,将是对“三总师”的重要补充,也是深化改革的探索方向之一,更是下一步企业的工作重点之一。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总项目师就是总参谋长,应该享受与“三总师”相同的待遇,并拥有全部项目(主要是重大项目)的管控权和紧急處置权,协助和辅助总负责人调研、策划、规划、审批、监督、指导、控制、整合、改善、评估和处置各个项目。而总项目师办公室则应负责有关项目的协调、监督、调控及服务工作,不仅从技术、流程、模式、方法方面为项目提供服务,还要从项目勘察、项目设计、项目论证、项目设立、项目人才储备、项目人才考核、项目人才提供、项目绩效考核、项目成本控制、项目质量监督、项目进度协调、项目组合、项目外交、项目转让等各方面提供服务。
没有总项目师,企业的项目工作就是在“裸奔”。以丰城电厂事故为例,一个散热塔施工竟然造成70多人死亡,其表面原因是赶进度,但根本原因是缺少一整套的项目组织体系、项目管控制度和项目工作流程,进度、技术、安全工作相分离,隶属不同系统,缺少一个总项目师的统筹。项目工作之间没有关联和制约,进度人员不懂安全,技术和安全人员相互失控,而安全人员又无法制约进度,进而产生了一个愚蠢、低级的错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