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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持工程人才培养策略研究

2017-02-25赵黎明

关键词:工作站产学研江苏省

赵黎明

(华北电力大学 研究生院,北京 102206)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企业和高等学校是最重要的社会组织,他们之间的合作水平与平衡决定这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内生力和效率。政府在其中承担着公共管理、社会服务、市场调节和经济监管的智能,企业的发展状况代表着社会生产力水平,而高等学校则是国家人才的培养机构。政府在法定权限内对企业和高等学校的管理对后两者的发展有着极强的指导作用。

高等学校的核心任务是人才培养,而社会和企业是人才使用和评价的主体,由此政府政策如何引导和推动高等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产学研合作就成为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对北京市推进的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和江苏省推行的研究生工作站等政府支持策略进行分析,在比较两者效果及差异的基础上对政府进一步的支持策略和工具选择提出参考建议。

一、北京市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情况

北京高校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和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是北京市在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和培养模式创新方面所做的积极探索,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战略而实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

北京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06年起,先后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等学校开展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试点项目。2008年起,正式启动北京市高等学校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一)定位和目标

北京市高等学校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旨在推进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研究生教育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方法的改革;使研究生满足社会和企业需求,提高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精神,综合素质,进而增强北京研究生教育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通过政府主导,以高等学校为主体,以大型企事业单位和特色学科为依托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1]。

(二)组织程序与管理

北京市高等学校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的立项程序:高等学校自主申报、专家进行评审、市教委审核与批准。北京市正式分三批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6个,其中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13个,国内外联合培养基地13个。北京市通过对基地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交流检查、终期验收考核等方式,对基地建设实施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通过投入引导性经费加强对基地的支持,保证基地建设的质量。申请获批的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依托高等学校,由高等学校结合自己学校的特色和重点学科领域同企业开展合作,北京市每年对获批的高等学校支持经费100万元,连续支持3年。

(三)建设模式

由于获批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的高等学校在学校历史传承、办学特色和背景等方面差别较大,各个高等学校结合自己不同的情况与企事业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产学研研究生培养基地以学科为中心开展落实,培养模式概括为

1.依托单一学科点对点建设模式

高等学校以学校单一学科为基础,同行业或者领域内的特定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设置若干科研项目进行目标明确的研究,关系简单、交流通畅,效果明显,如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北京同仁堂的合作,直接将同仁堂的实际课题带入学校,有高等学校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探索与研究。

2.依托单一学科点对面的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下,高等学校通过整合学科资源,在一个学科门类下,以大一统的学科与该领域内的若干企事业单位或学术机构开展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整合法学学科的整体优势,与北京市相关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等单位合作培养高层次法制人才。

3.以多学科为基础面对面的建设模式

这种模式以学校几个学院的若干学科为基础,以国家或者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为依托,指导教师带领研究生深入生产一线参与实践和完成项目,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4.以交叉学科为基础建设实践基地

这种模式以学校多个学科为基础,通过综合或者交叉学科的方式组成学科群,以学科群的形态和企事业单位共建。例如,北京工业大学,以机电、电控材料、计算机等为基础建设先进制造技术与信息工程学科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并与北京市多个大中型企业联合共同建设基地,组建团队,凝练学科方向,和企业一起承担国家重大装备科技攻关项目。

(四)北京市高等学校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成效

北京市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的高等学校,主要合作单位平均达到10个以上,聘请企业导师平均达到50人以上,依托的学科数达到150多个。据2012年中旬北京市统计,自2006年至2012年,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共投入经费达1.4亿元,收益学生近3500人,发表论文2000多篇,其中80%以上为核心期刊以上级别的论文,专利和科研成果达400余项。25篇论文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等[2]。

1.提升实践创新能力,深化博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参与基地建设的高等学校,将基地建设和学校学科建设、办学特色有效的结合起来,围绕国家和北京市的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边探索、边改革、边创新的建设了实践平台,扩大了研究生学术视野和创新能力。博士研究生在获得基地资助的情况下,结合项目或者带着问题到企业实践并开展科研,得到了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对于研究生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经过企业实践锻炼的博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大幅提升,科技成果丰硕,深化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建设。

2.助推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

高等学校通过北京市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建设,从合作企业聘请了大量的企业导师,企业导师加强了和高等学校导师的合作与交流,对于企业导师理论水平的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博士研究生获得资助到企业凝练课题或者合作开展科研,促进了企业对科技前沿的关注和研究,整体上对企业人力资源起到了优化作用,促进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为北京市的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情况

为落实教育部创新工程战略,江苏省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2008年,江苏省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支持企业在引入高等学校包括研究生及导师的团队的基础上申请建设研究生工作站,试图将研究生工作站作为科技型企业和高等学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建设成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实践创新基地。

(一)定位与目标

研究生工作站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是研究生创新工程的重要内容。

建设目标: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着力于通过建设企业和高等学校结合的产学研合作平台,以科技项目为抓手,联合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团队,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推动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提升企业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同时为研究生提供企业实践创新的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3],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三个重点领域:一是现代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二是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等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三是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为主体的能源环保领域。

(二)组织程序与管理

1.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一般为规模型企业,有科技创新的现实需求和明确稳定的研发方向,建设有工程技术中心、各级重点实验室等,具有专业实验和相关技术开发的基本条件与高等学校以及科研机构有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础。能够为进站研究生团队提供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并有专项经费保障,能够配套建设研究生工作站的相关运行与管理制度。

在合作高校方面,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具有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团队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具有承担较大科技项目的基础条件,比如重点实验以及技术开发中心等,取得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

2.审批程序

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学校共同申报。企业应与合作高等学校形成科技研究的基本共识并达成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尤其是知识产权的归属等。申报企业经地方科技与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研究生工作站有效期五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确认后继续生效。

3.研究生工作站管理

教育厅在省政府领导下,会同科技、财政等部门,负责制定研究生工作站相关政策与方案,以及协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决定研究生工作站的批准与期满考核,并组织指导校企对接与工作站的管理等工作。

设站企业是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主体,设站企业应牵头组建包括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高等学校研究生导师等相关方的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一般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高等学校院(系)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本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企业与高等学校合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落实研究经费,管理进站研究生团队,保障进站导师和研究生必需的科研、实验和生活条件,营造鼓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研究氛围。同时设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站的日常运行管理。

4.研究生工作站创新举措

高等学校以合作建设研究生工作站为契机,推进了高等学校科研与企业实际的结合,有效的将高等学校的理论优势与企业的实践优势融合在一起。在研究生工作站,学生参与了大量的企业实际课题与项目,感知了企业的工作氛围、环境与企业文化,提升了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高等学校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技术骨干担任研究生导师,充实和优化了高等学校导师队伍结构;将学校教师进站指导纳入个人工作量核算,把指导研究生解决企业难题和作出的贡献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学校教师在工作站的科研实践和科研业绩作为科研考核的内容,认定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推进了学校相关管理工作向研究生工作站延伸。

(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成效

1.政府以搭建服务平台为抓手促进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江苏省这种有政府出面搭台,企业和高等学校、研究生共同唱戏的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模式有效的解决了高校缺乏实践条件和平台的现实,研究生自己联系企业实习又无保障,学校联系也有困难的情况;同时,在研究生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有效的引入了外部评价机制,在高校传统的强调内部质量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从学生“学”的成效方面以及社会用人单位企业的角度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反馈,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评价从单维的内部评价走向高校、学生、企业和社会等多维评价,进一步强化了研究生质量保障机制。

2.为高校和政府推进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提供了范式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为江苏省高等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提供了极大的支撑,江苏省现在已建设研究生工作站2000余家,能提供约1万余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机会,其中江苏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等与200家左右的企业建立研究生工作站或研究生培养基地,极大的保障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并初步形成校内外培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顶岗实践相结合的机制。同时,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也为其他高等学校建设研究工作站或实践基地提供了参考的模式。

3.教育厅与科技厅联手,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两手抓

江苏省教育厅和科技厅联合管理研究生工作站,支持大中型企业和高等学校结对子,以建设研究生工作站的企业为基础,吸引高等学校导师和研究生团队参与企业的科技研发和工程实践,在提高研究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同时强化了企业的科技创新。

三、北京市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的异同分析

北京市高等学校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是很有代表性的两种政府支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策略,北京市和江苏省在全国范围内来看,在产学研联合方面起到了引领和带动作用。比较和辩证的来看,北京市和江苏省都有众多的高等学校,是全国高等学校最多的两个省区,两地都有众多的大中型企业,两地都属于经济社会比较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相对来说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两地都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质量保障工作,两地从市政府、省政府到教委和教育厅都高度重视产学研联合培养工作,从建设目标和定位,从组织建设机制、管理机制等方面都开展了扎实的工作,并初步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

北京市和江苏省虽然都采取了支持产学研合作的策略,但是两地还是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北京市高等学校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从名字我们就清晰的区别出了他们的策略选择,北京市的培养基地依托高等学校,通过对高等学校进行资助和投入,支持高等学校同企业建立产学研联合的合作关系,资助研究生到企业实践或者凝练企业课题来开展,提高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而江苏省通过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结对子的方式,由企业来联合高等学校,邀请高等学校的导师和研究生研究团队进驻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其次,二者支持对象的选择不同,一个为高等学校,一个为企业。北京市和江苏省二者的选择也不同,北京市开展的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的高等学校一共26家高等学校,其中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13家,国内外联合培养基地13家,支持的高等学校数量较少,但是投入经费较多,或者支持的高等学校每年投入100万元,有高等学校联合企业来开展创新工程;江苏省通过支持企业到申请设立研究生工作站,现在已经批准建设2000余家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每年工作站突入启动经费3万元,省政府鼓励地市级政府加大投入。最后,北京市和江苏省两地的定位也不一样。北京市定位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重点支持博士研究生到企业实践或者开展科研工作,培养具有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支持高等学校通过凝练学科方向,加强学科内行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江苏省定位为培养工程创新人才,主要支持硕士研究生尤其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企业工程实践,培养高层次工程应用型人才。这就决定双方在选择时,北京市是定向投入,江苏省是普惠制投入。

北京市和江苏省在产学研合作方面都采取了很多措施,短期内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人才培养是一个投入期限长而见效慢的工作,两种模式的策略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观察。

四、政府支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启示与策略建议

我国支持产学研合作培养工程人才的政策法律较少且不够完善,因此,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才提出了“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等实行财税优惠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根基,教育部的相关政策是在保证公平基础上制定的,比如重点支持专业学位发展,鼓励高等学校和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支持高等学校合作企业的工程师开展继续教育,开展在职培训,提高工程师的理论水平等,政策对企业和高等学校缺少约束力,对其积极性的调动欠缺。现有的其他部位的配套政策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号)等为数不多的可实质执行的政策,《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重点要求加强学生实习实践的风险管理,由企业或者高等学校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保障学生实习实践的安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和《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两政策的核心体现为企业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可以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免。

这些相关的政策相对零散,不成系统,可执行性差。但产学研深度合作,需要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和企业的内生动力,涉及到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企业和人才培养的主体高等学校,涉及面极其广泛,仅就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就涉及企业管理政策、财税管理政策、人事考核管理政策、企业教育培训政策等多方面,需要多种政策的配合来实现。

在发达国家中,美国和德国在政府层面有很多支持产学研合作的策略。德国从法律上明确,参与人才培养、培育工程师是企业的一项义务和责任,通过产学研合作完成工程师职业教育的培养;美国出台法律,支持企业继续教育,包括企业可以将其职工工资总额的1%用于教育和培训,允许企业将教育和培训之处列入企业成本,免于征税[4]。美德两国都重视立法等法律建设对工程教育的促进,采取实习生制度、减税制度等一系列的机制,在加强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社会责任之外,给予企业更多激励,促使企业融为工程教育,成为工程教育的重要基石。

我国在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的过程中,更应该加强产学研的合作,包括从法律上强调大中型以上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在一定限度内单列人才培养经费并纳入企业成本,设立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接纳学生实习专项补助资金,完善企业接纳实习生财务规定,制定涉及学生实习实践人身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的政策和实习保险政策,推动企业将人才培养责任纳入评价和考核指标等,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策略。同时,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和企业多层次的交流机制,深化高等学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

[1] 《关于开展北京高校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及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的意见》(京教研[2008]10号).

[2] 北京市教委.2013年.北京高校产学研及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成果概览.

[3]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18号).

[4] 赵黎明.美德工程教育特色及其对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启示[J ].上海研究生教育,201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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