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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与儿童道德行为养成

2017-02-23范锁哲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道德行为家庭儿童

罗 茜,范锁哲

(西华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四川南充 637000)

家庭教育与儿童道德行为养成

罗 茜,范锁哲

(西华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四川南充 637000)

道德行为是在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下按照一定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关系上,从本人意志出发自主选择的行为。在当代社会中,儿童的不良道德行为频发,家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是儿童的第一所学校,父母的思想行为和教育方式无一不在影响着儿童的道德行为养成,作为家长应该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断提升自我素质,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示范,并且顺应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意识地对儿童进行道德行为训练。

家庭教育;意义;道德行为 ;途径

PDF获取: http://sxxqsfxy.ijournal.cn/ch/index.aspx doi: 10.11995/j.issn.2095-770X.2017.01.016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这样写到:身为父母而缺乏责任感,疏于教育,这是人性的堕落。[1]这句话一针见血地指出家庭教育在儿童的一生中承担着多么重要的角色。家庭教育是儿童一切教育的开始,父母的价值观念直接影响着儿童的价值观,父母的行为方式影响着儿童的一言一行,父母的不作为则是导致一个孩子走向堕落的开始。而当代许多家庭却忽视了这一点,认为只要将孩子交给学校就万事大吉,当起“甩手掌柜”,其结果当然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有必要让家长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建立起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联系,更好地促进儿童道德行为的养成,提高儿童的整体道德素养。

一、家庭教育对儿童道德行为养成的意义

家庭教育对儿童道德行为养成至关重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教育为儿童道德行为养成打下良好的基础

人的一生当中要接触到来自各方面的教育,学校的、社会的、家庭的、自己的等,而家庭教育则是一切教育的开端。从孩子呱呱坠地,家庭便成为他们教育的第一站,父母便是他们人生中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有意识的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对儿童道德养成起着定向的作用,也为儿童道德行为养成打下基础。

(二)家庭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儿童行为的养成

家庭教育贯穿于人的一生,不论年龄大小,都会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教育。儿童在十八周岁之前都是与家人一起生活和学习,接受着家庭的熏陶和影响。父母的思想、价值观念潜移默化地融入他们的行为习惯中,成为他们的行动指南。如果在父母正确的价值观念的影响和熏陶下,儿童就会逐渐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对事情的是与非、行为的善与恶有正确而清晰的认识,这样他们知道什么事情是能够做的,什么事情不能做,从而产生相应的道德行为。

(三)家庭教育有针对性地纠正儿童不良行为

我国古代有言:“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样子自己最清楚。有家长不是经常跟自己的孩子这样开玩笑吗:“你眼珠子转一下,我就知道你打得什么鬼主意。”父母是孩子在世界上最亲密的人,朝夕相处的家庭生活使得父母熟悉孩子的一言一行,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等等。儿童有什么不良的习惯产生,父母都能够及时发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纠正,将不良的道德行为纠正在萌芽之中。这是学校教育这种大环境所无法比拟的。

二、家庭中影响儿童道德行为养成的因素

(一)家庭中的夫妻关系

家庭社会学研究表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一个具有保障机制的家庭内部支持系统,而这一内部系统的核心则是夫妻关系。所以家庭是否和谐对儿童道德行为养成是至关重要的。有的家庭中夫妻感情极为恶劣,在孩子面前相互辱骂,语言粗鄙,甚至大打出手。在这种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体会不到家庭的关爱,长期生活在暴力和憎恨之中,身心受到极大伤害,遇到事情容易走极端,甚至采用暴力方式等不道德行为应对。这类孩子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因为一些极小的事情辱骂他人,甚至大打出手。也有的家庭内部系统直接破裂,即父母离异。在这种缺少双亲一方关爱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看到别人健全的家庭,会逐渐对父母失去信任。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对父母婚姻的不信任可能会转移成对社会的不信任,由此引发叛逆心理产生攻击性的行为。例如肆意损坏社会公共财物、聚众斗殴等,更严重的还会挑战法律权威。

(二)父母的教育方式

父母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儿童的道德行为的养成。在当代家庭中,存在两种比较极端的教育方式,一种是过分溺爱孩子,一种则是过分地严厉要求。第一种表现为父母一切以孩子为中心,对孩子的不道德行为无限纵容,不让他们承受丁点儿责任。如果孩子在刚开始犯错时,父母视而不见,不及时纠正他们的错误,更甚者为孩子开脱变相地鼓励孩子,长此以往,孩子的行为更加不受约束,后果不堪设想。伊索寓言中就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从学校里偷了同学的铅笔交给母亲,说等自己的铅笔用完了再用这个补上,就不用花钱买了。母亲没有责备他,反而夸他聪明。孩子受到鼓励,第二次又偷了一件棉衣,这样一来就不用花钱买新棉衣了。一年一年过去了,孩子的“偷艺”越来越高超,心也越来越大,这一次他竟然钻进了金库,作案时被当场抓住,最后法官判了他死刑。临刑前他要求和母亲说悄悄话,母亲把耳朵凑上去,他一口咬掉母亲的耳朵,愤恨地说:“要是当初我偷铅笔给你时,你打我一顿让我还回去,我会到今天的地步吗?”这个故事流传千年,却仍有家长不吸取教训。另一种则是受传统家庭教育的影响,满脑“不打不成材”、“黄荆棍下出好人”的思想,一旦孩子犯了错误,父母不是责骂就是棍棒相加,认为孩子给自己丢了脸,将其贬得一无是处。长此以往孩子会对父母产生对立的情绪,不能友好地沟通,亲子关系极为恶劣,最终导致逆反心理的产生,家长越不让他做的事情他越要做。这两种极端教育方式都是家庭教育中最为避讳的,其后果也是父母所无法承担的,孩子也成为最终的受害者。

(三)父母的思想观念

家庭教育是一种隐性的教育,父母的思想观念会直接从他们的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从而间接影响着孩子的思想观念。教育观念是家长思想观念的一大重要表现形式。现实社会中家长重智轻德的思想尤为严重。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一部分家长格外注重自己孩子的知识文化学习,“分数至上”之风盛行,却忽视了孩子的道德发展。他们总是这样告诉孩子:“你只要好好学习就够了,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儿童会造就一个畸形的人格,学习成绩优秀但品德一般,甚至败坏。正是如此,现实社会中高智商人才犯罪的案例才会越来越多。还有的家长持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品质不需要教,长大了自然就会明白。殊不知他们正将自己的孩子置于悬崖之巅,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因为内心没有一个稳固的价值观非常容易受到外界不良观念的影响,正所谓近墨者黑。美国作家琳达·艾尔在《塑造孩子的价值观》中这样写到:“这种教育手段是个灾难性的错误。这如同放逐一艘小船于暗流之中,却希望小船能自己进入安全的港湾”。[2]可见父母的思想观念对孩子行为的养成何其重要。

三、家庭教育促进儿童道德行为养成的途径

儿童良好的道德行为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也不是没有途径可寻,是可以在环境、他人和自身的互动中引导和建构起来的。首先,应当为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使其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其次,作为家长,应当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为儿童提供好的行为示范;最后,有意识地对儿童进行行为训练,引导其进行自我教育,逐渐将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一)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和睦的家庭是一个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和谐稳定的家庭氛围形成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潜移默化中促使儿童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一个家庭保持和睦的关键,也是促成儿童养成良好道德行为的催化剂。有数据显示,儿童行为问题受父母的婚姻状况影响,离婚家庭儿童的不良行为发生率远高于和睦家庭,表现出更多的不正常的冲动行为。[3]所以父母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在生活中应当互相包容和理解,真诚对待彼此,为儿童创造出良好的家庭氛围,使他们能健康地成长。此外,及时地沟通也是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的一大重要方式。父母应当纠正孩子一定要对父母惟命是从的观念。要知道,每一个儿童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而不是没有灵魂的玩偶。父母应当经常与孩子沟通,当信任的桥梁建立起来时,儿童就会乐意与父母分享自己的心事,父母就能够及时地纠正自己孩子的错误想法和行为。这种朋友一样的相处模式使父母时刻了解自己孩子的行为动向,引导孩子走向健康正确的道路。

(二)父母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的修养

有句话说得好“父母是孩子的镜子,孩子是父母的影子”。儿童在与父母的朝夕相处下,潜移默化地学习到父母的一言一行。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提出,社会学习主要不是直接强化的操作的学习,而是替代强化的观察学习。观察学习是儿童学习的主要形式,儿童的大部分道德行为都是通过观察学习获得和改变的。他和麦克唐纳的模仿学习的经典实验研究也表明儿童道德水平的迅速提高是由于成人的榜样作用起了积极的作用。[4]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该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孩子面前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而不是单纯地讲大道理、说空话。家长时刻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这比在孩子面前说一堆大道理更为有用。而一旦身行不端,在孩子心中的形象就会大打折扣,从此缺乏威信,更严重的也会使孩子形成对道德规范的漠视态度。正可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去年武汉就有一则新闻引起社会的关注。在九月开学季,武汉地跌里每天都会有不少“小蹭票族”逃票。这些身高超过1.2米本该购票的小朋友在家长的“指导下”,或是直接钻闸机,或是同家长一起贴身进出站。[5]2014年12月天津地铁站统计5天有3800起逃票,其中有80%都是家长带着孩子逃票。有的被发现了甚至大骂工作人员,拒绝补票。看似小小的逃票少付出的是几块钱,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孩子一开始可能会感到羞愧,渐渐地次数多了麻木了,就习得了这种恶习。苏联教育家马卡连科曾经在儿童教育讲座中这样说到:“你们自身的行为在教育上具有决定意义。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同儿童谈话,或是教导儿童、吩咐儿童的时候,才是在教育。在你们的生活的每一瞬间,甚至当你们不在家的时候,都教育着孩子。你们怎样穿衣服,怎样跟别人谈话,怎样谈论其他的人,你们怎样表示欢欣和不快,怎样对待朋友和仇敌,怎样笑,怎样哭,怎样读报——所有这些对儿童都有很大的意义。”[6]因此,作为家长不能只是单纯地向孩子提出各种要求,还要时刻检查自己有没有做到,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为孩子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

(三)进行行为训练,培养儿童自我教育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只有能够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7]在家庭教育中,仅仅依靠父母的榜样作用来促进儿童道德行为的养成,这种作用是不稳定的。心智不成熟的儿童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而做出不道德行为,因此父母可以有意识地对儿童进行道德行为训练,加强他们的自我教育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可以积极为儿童创设情境,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对孩子进行训练。例如,陪孩子在公园里玩耍的时候,孩子通常会把吃完的零食袋交给家长,这时候家长可以让孩子自己把零食袋扔到垃圾桶里;当超市收银员多找钱的时候,家长可以让孩子自己把多找的钱还回去,并及时对孩子解释原因,加强他的道德意识。其实生活中这样的机会非常多,就看家长是否能够抓住,看似小小的事件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此外,每周还可以开一次小小的家庭会议,让儿童对自己一周的行为进行自我总结,引导其进行自我批评和教育。然后结合自己平时记录的孩子的言行提出要求,让其在以后的实践过程自我监督和控制,逐渐将道德标准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促进儿童道德行为的养成。

家庭道德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需要家长和儿童齐心协力长期坚持的过程。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是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应有的素质,也是家庭教育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新时期,家长应当摒弃“重智轻德”的教育观念,德育、智育两手抓,注重对儿童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提高儿童的道德意识。

[1] 苏霍姆林斯基选集(5卷本):第4卷[M].蔡汀,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840.

[2] 琳达·艾尔.塑造儿童的价值观[M].黎晴,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3.

[3] 雷玉洁.离异家庭儿童行为及学习成绩的对照研究[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1,10(5):482-483.

[4] 黄希庭.心理学导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375.

[5] 长江商报.武汉地铁每天遇“小蹭票族”家长授意孩子逃票[N/OL].(2015-09-16).http: //www.changjangtimes.com/2015/09/511710.html.

[6] 吴小红.学前儿童家庭道德教育[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2.

[7] 刘晓妹.从《童年的秘密》一书中读到的——儿童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2(8):96.

[责任编辑 朱毅然]

Family Educ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Moral Behavior

LUOXi,FANSuo-zhe

(PreschoolandPrimaryEducation,ChinaWestNormalUniversity,Nanchong637000,China)

In contemporary society, the frequency of children’s immoral behaviors is growing, for which families should take obligatory responsibility. Family is the first school for children, thus parents’ mental behavior and teaching method definitely affect the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moral behavior. Thus, parents should pay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ir behaviors, and make efforts to improve their own quality, setting examples for children. Efforts should also be made by parents to develop awareness to train children to behave morally according to the law of children’s mental and physical development.

family education; meaning; moral behavior; approach

2016-11-03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CJF16033)

罗茜,女,四川南充人,西华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范锁哲,女,四川仁寿人,西华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教育管理、外国教育史、教育学。

■儿童学习与发展

G616

A

2095-770X(2017)01-00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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