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法》有关问题探讨
2017-02-20宋继宏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7年3期
宋继宏
[提要] 《资产评估法》的颁布使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法律体系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本文阐述《资产评估法》在降低行业门槛、增强协会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明确各方责任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分析法律出台后资产评估行业将依旧延续“多头管理”体制、行业协会面对新职责需快速转型、评估准则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资产评估法;行业协会;多头管理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关于《资产评估法》有关问题的探析
收录日期:2016年12月7日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历经十年酝酿,于2016年7月2日正式出台,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该法的出台,首次确立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地位,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20世纪80年代末,国有体制改革催生了资产评估行业,将其作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屏障。随着经济发展,资产评估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初的国有资产评估,到现在的企业价值、无形资产、矿业权、房地产抵押等,资产评估已作为一项重要工具为我国改革开放、经济转型、市场交易保驾护航,在保障国有资产、促进公平竞争、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系统性行业法律的缺乏使行业发展的这30多年中面对诸多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及评估范围的扩大,国务院1991年出台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已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对评估立法的需求,《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法》等虽有所涉及,但却缺乏一致性与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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