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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重读经典?

2017-02-17张越

中关村 2017年1期
关键词:方鸿渐理发师围城

张越

发现新的好书,是件让人有成就感的事,但是沉醉在“旧”书里,尤其随着岁月的沉淀,随着心情的变化重温经典,如同品味陈年美酒,能读出更多滋味。

读书是件好事,也是件美事。书海茫茫,我却更喜欢重读旧书,读的新书并不多。许多买来的新书,只是粗略地翻看一遍,就再也没有想看的欲望了。甚至,一些书连粗略地翻看也看不下去,只能搁置在书架最不起眼的角落里,永远地沉睡。

每天我们都能看到“亚马逊销量第一”“纽约时报畅销书”……然而这些畅销全球各地的作品就真的那么好吗?未必。如今有太多的书经过了过度的包装,我们看到的都是被图书编辑抑或媒体过度美化的结果。

发现新的好书,是件让人有成就感的事,但是沉醉在“旧”书里,尤其随着岁月的沉淀,随着心情的变化重温经典,如同品味陈年美酒,能读出更多滋味。

值得反复阅读的书才是好书

一些被称之为世界经典的书,大概分为两种。其中一种书,第一次阅读就会被深深吸引,而另一种书,第一次读并无法感受到书中的奥妙,甚至有读不下去的感觉。《百年孤独》就是个例子。

五年前我去理发,因为和理发师已认识很久,并且相互有一定的了解。他知道我喜欢读书,就说,“姐,我家里有一本《百年孤独》,我实在看不下去,但都说是本好书,我送给你吧。”可当时我已读过这本书,并且家中也有一本,就没有接受理发师的美意。

之后我俩就聊起来,理发师问百年孤独到底有什么好看的。我就说了一下我的感受。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完全被相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搞晕了,也没发现这本书的魅力到底在哪儿,把注意力都放在搞清人物和故事逻辑上了。没办法,必须读第二遍,虽然当时再读这本书的动力不大,但我好奇啊,为什么那么多人说《百年孤独》好,我倒要看看它好在哪里。

读第二遍的时候,第一遍的懒办法行不通了,必须动笔,把人物关系都梳理好,与此同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马尔克斯的创作背景上,我被来自作者以及来自《百年孤独》中饱受折磨的孤独的轮回的宿命所触动。

十九世紀中期到二十世纪晚期这一百多年来,拉美在军事独处政权的统治下进入了一个怪圈,社会在原地踏步,政客虚伪,民众愚昧。这些社会的种种,都被马尔克斯用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活生生地表现出来。读罢不得不深感震撼。

在《百年孤独》中,布恩迪亚家族从封闭到开放,从开放到繁荣,再由繁荣、开放到自闭,直至毁灭。这发生在百年中的荒诞的、离奇的、内容庞杂的故事,似乎也是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的社会现实。

用这样的故事揭露一个如此愚昧、落后的社会,像是一把血淋淋的刀刺破了拉美的心脏。历史总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在遥远的中国,从晚清政府到新中国的成立,也经历了这样一段落后、愚昧、屈辱的历史。

如此看来,《百年孤独》无愧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书要在适当的时候才能引起共鸣

第一遍读书的时候,大多是与这本书的偶遇,心中并没有太多杂念。但读第二遍的时候,心境或多或少会有差异。

或许,第一遍读的时候,是在某个安静的午后,或者是在冬日假期里的早晨暖暖的被窝里……重读的时候,或许因为自己遇到了某种挫折,刚好与书中的故事不谋而合,抑或自己或者身边的亲人朋友等的遭遇与书中出现了某种惊人的相似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次阅读,体验就肯定不一样了,阅读时所感受的共鸣也有可能与第一次不大相同。

正因如此,在反复的阅读中,我们能发现许多隐藏在书中的细节。

比如读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

可以说,在我过去读过的小说中,《穆斯林的葬礼》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即便有人评论“同样是茅盾文学奖,和《平凡的世界》差得有点远吧?”“本来是怀着朝圣的心态去读的,结果,越读越觉得不过是一本文笔还不错但是却有点过时的言情小说。”

第一次读《穆斯林的葬礼》,除了故事情节之外,我被书中关于玉器的介绍深深吸引。霍达在小说中展现给读者的似乎是一个活生生的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故事以回族手艺人梁亦清的玉器行“奇珍斋”的升沉起伏为主线,展示了一个梁家三代人的故事。

如果不是回民,或许不会感受到小说中的某些共鸣。虽然我也不是回民,但我身边有回民朋友,我第二次读《穆斯林的葬礼》,就是因为目睹了朋友的情感经历,突然想到了这本书,便再次翻开书读。

或许大家都知道,穆斯林在婚姻上是有一定束缚的,即便在当今这个开放的社会,他们也很难冲破宗教的束缚,自由地与其他民族人通婚。我的朋友就因为宗教信仰的不同,尽管与恋人相处若干年,最终依然无法抗拒宗教的束缚,嫁给了同宗教的人。

在朋友亲身经历的衬托之下,新月和楚雁潮的爱情变得如此之美,仿佛是人世间最奢侈的美好。或许正因为太过美好,才只能以生离死别而告终。读来如此让人心碎。

经典好书经得起岁月的洗涤

在不同年龄阅读同一本书,总会感受到不同的深意。虽然我还没“上岁数”,但依然有这种感受。

最典型的是钱钟书的《围城》。

初次读《围城》是在读大学的时候,而重读这本书,是在相隔十年的现在。

钱钟书先生通过对主人公方鸿渐的经历,传达出了对生活的哲学思考。

《围城》第三章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褚慎明说应该有句古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苏文纨说:“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在第五章,方鸿渐又说:“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有这个感想。譬如我当初很希望到三闾大学去,所以接了聘书,近来愈来愈乏味,这时候自恨没有勇气原船退回上海。我经过这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会结婚,不过我想你真娶了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

第一次读《围城》是在大学的时候,那时候只理解到婚姻是“围城”,十年过后再重读,才恍然大悟——人生也是“围城”。

在钱钟书笔下,方鸿渐就在不断冲出“围城”然后又陷入“围城”间周而复始地活着。生活于他而言,是多么的荒谬。然究其根源,却是方鸿渐的精神“围城”造成的。

读到这层意义,我也豁然开朗,刹那之间感受到了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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