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姆斯·罗尔斯顿Ⅲ教授访谈录
2017-02-16朱洁
鄱阳湖学刊 2017年1期
按语:霍尔姆斯·罗尔斯顿Ⅲ(Holmes Rolston Ⅲ)先生是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杰出的哲学教授,也是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会议的官方观察员、国际环境伦理协会的创会主席和国际《环境伦理》杂志的创刊编辑,2003年获得邓普特宗教奖。罗尔斯顿教授现已出版7部著作,最新的一本是《新环境伦理:地球下个世纪的生命》(A New Environmental Ethics:The Next Millennium for Life on Earth)。2015年5月,罗尔斯顿受邀参加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主办的“首届环境美学与美丽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我借此机会在武汉大学珞珈山宾馆采访了罗尔斯顿先生,采访内容包括他的学术观点,他对环境美学、环境修复及对目前中国的城市建设等问题的看法。兹将采访内容翻译如下。
朱洁:请您谈一下您的环境美学理论。
罗尔斯顿:我所做的其实就是扩大美学的概念,这一概念最早源自利奥波德(Aldo Leopld)。他说,美丽,就是有人想要探寻自然与美丽,因此,他们会想看日落,看高山上的皑皑白雪,或其他风景之美。而这仅仅是初步的,从更深远的意义上来说,美学与自然是能够懂得那些自然发生过程之美。比如,一个普通的孩子来到公园玩,那里可能会发生死亡,他可能会看见苍白、流血和腐败,他可能被一头野狮所伤,但这一切都是生命的各种形式。他们可能会反感这些,但我要说的就是,你必须正视生命的所有形式。生命死亡交替轮回,食腐动物吃掉其他动物的尸体,鸟类吃掉食腐动物的尸体,这就是广义的美丽,是生命的动态形式,是出生与死亡的交替,是更新与成长的交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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