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物权融资的几种主要模式
2017-02-15杨利峰胡滨
银行家 2017年1期
杨利峰 胡滨
农业是现代化建设的短腿,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农民是提高收入最困难的群体。解决“三农问题”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考察小岗村时强调,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农村改革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
那么如何有效利用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重大制度创新红利,更好发挥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基础的物权融资支持农村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作用呢?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要开展以农村最大资产的土地为对象,开展以农村土地用益物权为核心的金融创新,即开展农村物权融资。
农村物权融资是指基于农村土地用益物权而开展的融资形式,一般农村物权融资是指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耕地、林地、草地、海域、水域滩涂)、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承包土地收益权、船舶使用权、渔船所有权、大中型农机具所有权等为抵押担保或保证向金融机构获取资金的融资方式。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承包土地收益权是主要的物权融资标的物权。
基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物权融资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对耕地、林地、草地、海域、水域滩涂等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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