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信托公司控制设计模式
2017-02-15郭升玺
银行家 2017年1期
郭升玺
私人信托公司(Private Trust Company)概念在这两年已经介绍进入中国,成为高资产人士管理结构的另一种选择,中国的高资产人士,在对于“不轻易相信外人”的逻辑下,由自己设立的结构担任自己信托的受托人,毋庸置疑地是最放心的方法了。而且,对于自己除了现金股票等资产外,收藏品、珠宝、限量品等等较无法准确估值的资产,一般专业受托机构由于估值的困难度,也不一定愿意照单全收纳入信托。这个时候私人信托公司就更是个好的信托选择模式了。
担任自己资产的受托人
PTC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特点之一,就是在于PTC的董事会对于信托的管理权。董事会成员的选择来自于家族成员以及部分外部专业人员。其担任了信托的受托责任,如此一来,原本担心对外部受托人不放心的高资产人士,就等于可以透过“自己人”来管理自己的信托。
PTC可以提供高资产人士将家族旗下的各种交叉混合持有的资产与投资,透过一个整合平台综合管理,同时在以家族成员及外部专业人员组成的PTC董事会的管理下,达到一个兼具控制权、专业、持续、弹性、成本效益的资产保护顶层结构。
写到这里,我就想起有个非常有创意的客人,在了解PTC的功能后非常兴奋地说:
“这感情好,那我去揪团找几个朋友,也来成立一家私人信托公司,自己左手托右手,那就不需要和老外签英文合约付美金弄信托了。”
他这个创意可能需要稍微泼点冷水:在不同管辖法区中,对于PT C信托的受托人资质的豁免、委托人的关联关系是否限制为血亲等等细节规定,则由许多的不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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