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情感刍议
——以苏轼书法为例
2017-02-13王宗良
书法赏评 2017年6期
■王宗良
绪论
中国书法情感表达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早在汉朝蔡邕就将书法与性情的直接联系指出:“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①魏晋之际的王僧虔在 《笔意赞》中说:“必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忘想,是谓求之不得,考之即彰。”②这些论述中明确指出了书法其根本目的在于 “达情”,而不是简单的实用。刘熙载在研究张旭和怀素书迹后得出 “张长史书悲喜双用,怀素书悲喜双遣”的结论。③这表明书法不只可以用千变万化的线条来表现丰富活跃的情感世界,也可以用高度简练或气势摄人的质感,来表现出一种可以超越悲喜之情的超脱玄远之境界,这种境界上升到了哲学和灵魂的层次,正因如此书法被称为 “中国灵魂特有的园地”。④在现在艺术理论家苏珊·朗格看来:“艺术即人类情感符号的创造”,⑤按此理解书法是通过笔墨线质来将自己的生命体悟和审美意象,进行个性化表达的艺术范式,一个人书法风格的形成自然与其性情和生活经历密不可分。
苏轼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通才,他以丰富的人身经历,天才的艺术创造力和迷人的人格魅力投注于各种文艺创作之中。其书法创作和书学观点重视中国书法传统中 “任情适性”的这一部分,并引领着 “宋代尚意书风”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苏轼本身留下大量诗文墨迹,关于他的记载和评论也较多,这都有利于对其书法中情感因素进行分析。……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