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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产主产区水产品批发商发展情况调查

2017-02-02张静宜刘景景

中国水产 2017年6期
关键词:批发商业务量水产品

文/张静宜 刘景景

全国水产主产区水产品批发商发展情况调查

文/张静宜 刘景景

在水产品产业链上,水产品批发商是联结行业上游生产和下游流通、消费的重要环节,其发展状况对产业具有重要影响。随着食品消费理念和方式的升级、物流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和电商销售的迅速扩张,水产品批发商的经营面临新的形势。

2016年8月,中国水产学会和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国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南、西南、西北六大地区17个省的71个批发商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文以问卷数据为基础,对水产品批发商的经营情况进行梳理,以了解水产批发商的经营现状、特点和问题。

一、批发商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71个商户,分布在全国17个主产省(市、区),样本具有地域代表性,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全国的基本情况。批发商平均年龄为42岁,35岁~50岁的约占60%,35岁以下和50岁以上的各占约20%。批发商男性比例为75.76%,女性比例为24.24%。文化程度上,高中程度的占41.94%,初中文化的占37.10%,本科以上和小学程度的各占约10%。批发商的平均经营年限是15年,其中,经营10年~20年的占46.97%,经营1年~10年的占25.76%,经营20年以上的占27.28%。

启动资金差距较大。批发商的启动资金平均为85.99万元。启动资金10万元以下的批发商比例为41.27%,10万~50万元的为33.34%,50万元以上的为25.4%,四成多的批发商启动资金不足10万元。批发商间的启动资金差距较大,有个别批发商的启动资金高达数百万。

启动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启动资金的来源方面,使用自有资金的批发商有58户,使用私人借款的批发商有32户,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21户。自有资金数额占启动资金的比例约为73%,私人借款资金比例约为11%,金融机构贷款的资金比例约占16%。

二、设施设备情况

在运输设备上,36.67%的批发商自有运输设备,33.33%的批发商租用设备,自有和租用皆有的批发商户比例为28.33%。批发商运输设备价值平均为40.70万元。自有冷库的批发商户有31个。其中,自建冷库的有15个,租用冷库的16个,自建和租用均有的批发商户有4个。批发商自建冷库平均花费13.33万元。

三、组织化水平

经营形式分散、组织程度低。经营主体以个体户较多,占比74.6%,经营主体为企业的占19.05%,经营主体为合作经济组织的仅有1家。个体商户是水产品批发商的主流群体。批发商参与经纪人合作组织的数量占比仅为13.05%,组织化程度不高。小规模、大群体是我国水产品批发经营主体的典型特征,水产批发商多数是中小型企业或个体经销商,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处于分散经营状况,面对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较高、营销环境艰难,同时众多的水产品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的存在,形成复杂的水产品流通渠道,导致水产品物流效率低、成本高。

经营品牌水产品的批发商超四成。品牌方面,经营产品具有品牌的批发商数量占42.65%。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需求的提升和政府市场监管行为的强化,当前水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走向品牌化,水产品商家层次相对较低、品牌意识不强的局面正在转变。

经营呈现一定的成长性特征。批发商起初共同经营人数平均为1人,目前共同经营人数平均为2人。根据批发商共同经营的构成和形式,可以划分成家族型、合伙型和公司入股型三类。经营之初,家族型、合伙型和公司入股型比例分别30.23%、62.79%和6.98%,目前该比例为28.21%、56.41%和15.38%,家族型和合伙型经营仍为多数,但是从变化趋势上看,家族型比例略有减少,合伙型减少6个百分点,公司入股型增加8个百分点,体现出经营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四、经营品类和产品形态

经营品种以鱼类为主。2015年样本批发商水产品成交总量平均为1363.12吨,成交总额平均为1615.6万元,销售金额佣金平均为152.08万元。批发商经营主要品种以淡水鱼和海水鱼为主。样本批发商经营淡水鱼的户数比例为48.48%,经营海水鱼的户数比例为43.94%,经营虾蟹类的户数占34.85%,经营贝类的占13.64%,经营其他品种的户数比例为15.15%。

产品形态以活品、冷冻和冰鲜为主。经营活品的批发商数量比例为59.38%,经营冷冻品的批发商数量比例为40.63%,经营冰鲜的比例为26.56%,经营干腌品和休闲食品的比例均不足5%。

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对进口优质产品的需求增长迅速。样本批发商经营进口水产品的有19家,占有效样本总数的29.69%。2015年批发商平均进口水产品成交量75.71吨,成交额234.39万元。进口商品中较受欢迎的有刀鱼、帝王蟹、龙虾、阿根廷红虾、银鳕鱼、金枪鱼、三文鱼、鱿鱼、带鱼、青口贝等。

五、交易形式

在交易形式上,实行买断交易的批发商有44位,买断交易约占总交易量的70.56%,实行委托代理交易的批发商27位,交易量约占总交易量的27.41%。委托佣金(代理费用)的收取方式上,13位批发商商户采取每斤水产品提成方式,平均每斤水产品提成2.32元,9位商户采用提成交易额方式,平均提成比例为交易额的3.7%,8位商户采用整车付佣金的方式,平均每车水产品提成1238.03元。

从结算方式来看,电子化结算方式较为普及,但电子结算的实际交易额并不高。实行电子统一结算的批发商数量比例为73.53%。批发商一般同时使用多种电子结算方式,在有效样本中,有4个批发商使用IC卡,26个批发商使用POS机、34个批发商使用银行转账方式,19个批发商使用网上支付。运用较为广泛的是银行转账、POS机和网上支付。虽然电子结算方式较为普及,但电子结算的实际交易额并不高,电子结算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比例仅为37.04%,没有成为交易主流。批发商不使用电子结算的主要原因是交易额小和嫌麻烦。此外,也有批发商认为电子结算手续繁琐以及存在泄漏商业信息的风险而不愿运用。

六、产品渠道与流向

在产品收购渠道上,通过水产品购销大户(经纪人)收购产品的有40个批发商,从自产自销户手中收购产品的批发商有32个,其次是通过渔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批发商有30个,实行产供销一体化形式的批发商有25个。业务量上,通过水产品购销大户(经纪人)和渔民自产自销户的交易量占批发商总业务量的比例也较大。

从产品流向来看,样本批发商的产品最终以流向二级市场为主。批发商的产品流向多元,其中54个批发商流向二级市场,业务量占批发商总业务量比例30.12%,43个批发商流向个体消费者采购,业务量占总业务量比例约占23.97%,41个批发商流向酒楼等团体采购单位,业务量占批发商总业务量比例为21.88%。

七、物流配送条件和方式

据本次调查统计,批发商经营的水产品从收购到市场批发出售的整个流通环节中,因失水、腐烂等原因造成的损耗比例平均约10.01%。由于时令性强、运输条件要求高,运输距离往往意味批发商对商机的把握程度。调查样本批发商水产品来源地与本市场的最远距离平均为1081.035公里,流通半径较长。

批发商物流配送一般多种方式结合,但目前仍以自己运输和卖方运输的传统方式为主。样本户中,46家批发商自行运输,自己运输的业务量占商户总业务量的53.89%,36家批发商有卖方运输行为,卖方运输的业务量占商户总业务量的占39.56%。通过第三方物流和市场物流中心配送的分别有29家和26家,配送业务量占商家总业务量的比例分别为26.66%、37.46%。目前已基本形成批发市场、直销配送、代理和个体商贩等流通主体多元化格局,但多数经营者仍选择自主或由对方配送。专门的水产物流企业尚处在发育阶段,因经营管理水平偏低、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技术落后、规模有限等造成水产物流企业服务水平不高。

运输工具以汽车为主。多种运输方式中,批发商使用汽车、航空和水运的较多。汽车运输的交易量占82.96%,水运交易量占比36.06%,航空运输交易量占21.8%。配送条件鲜活运输为主,冷链运输为辅。41户商家是鲜活运输,23户商家具有冷链运输条件,交易量占比分别为84.15%和28.26%。

八、运营成本

批发商的运营成本主要包括雇工、摊位费、水电费、氧气费等内容。据统计,批发商平均常年雇工数量为6人,平均年雇工费用23.1万。雇工费占水产批发商经营成本的近一半。用工费用的增加也带动了经营成本的提升。摊位费是批发商的第二大成本项目。样本批发商平均摊位面积为126.17平方米,2015年批发商平均摊位费7.87万元,摊位费占批发商经营成本的18.28%。氧气费是第三大支出,约占总成本的14.12%。进出场费、交易手续费、卫生、停车、过磅费等其他经营费用合计4.64万元,占总支出的12.85%。受物价上涨和水产批发市场整治检查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批发商经营成本特别是人员工资、铺位租金、仓库租金等持续上涨,水产批发商面临着巨大的成本压力。

九、水产品电子商务

(一)多数批发商认为电商不影响传统批发业务

调查显示,对于水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批发商认为对其生意无影响的居多,占样本数量的40%;认为有一定负面影响的占其次,比例为样本数量的32.31%;认为有一定正向促进作用的占20%,认为有严重负面影响或很强负面作用的比例较小。有24个批发商反映所在批发市场具有水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占调查样本数量的36.92%,41个批发商所在的批发市场无电商平台,占比为63.08%。三成批发市场建电商平台,有所发展但尚不普遍。

据调查,目前没有进行网上销售的批发商占多数,比例为66.67%,在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的批发商占14.04%,使用市场提供电商平台的有8.77%,同时使用本市场电商和第三方平台销售的占12.28%。批发商利用电商平台的总体水平不高,但多数批发商表示认同线上线下同步经营。68.85%的批发商表示未来实体店开展电子商务,开展线上线下两条经营线是必然趋势。批发商基本认可电商对经营信息化和销售渠道开拓方面的作用,但同时并不认为短期内电商就能改变现有的水产销售方式。

(二)销售方式、物流设施和经营水平制约批发商参与电商活动

对于电子商务的预期,近期没打算开展此项业务的批发商占44.07%,不打算开展的占18.64%,将要开展的占比22.03%。两成批发商打算近期开展电子商务,其他批发商开展电子商务的意愿不强。60.98%的批发商认为水产品鲜活多样的特点更适合现场现货交易,不适宜电子商务,42.86%的人认为现有物流设施难以满足水产品电子商务要求,还有23.81%的人表示不懂电商经营。对于阻碍发展电商的因素,批发商认为影响最大的是标准化程度,其次是物流条件,其他按影响程度还有电子合同执行和监督困难、缺乏对第三方平台的信任、交易安全性差、缺乏网络客户资源等。

(三)线上交易增长较快,但无利润优势

调查中已经参与电商的批发商中,最早的于2009年开始在网上销售水产品,多数是2012年以后开展网络销售。批发商开始线上交易时,最初成交额比例28.07%,目前成交额的比例42.9%,成交额比例增长较快。但是,参与电商的批发商表示线上销售的利润与实体经营相比,并未表现出明显的利润优势。电商对批发商的作用形式主要在于扩大客源,但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成本方面的作用尚不显著。

(四)电商销售品类以冻品、海水产品居多

批发商在电商平台经营海水鱼、虾蟹、贝类较多,淡水鱼较少,产品形式以冷冻为主,其次是活品和冰鲜形态的产品。相比传统线下销售,水产品网上销售具有便捷、品种丰富、服务辐射范围广等特点。附加值较高的加工水产品、冻品和生存能力较强的活鲜水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相对容易。调查中发现,微店、APP、朋友圈、公众号等销售形式逐渐流行。使用微信销售水产品的商户有14个,微信的优点是更易获得客户信任,相对其他电商平台,能通过熟人的社会关系获得更多客户。

随着电子商务对产业的影响加深,各类电商新渠道的加快创新,传统批发市场中的某些环节势必会被替代,调查中“电商进、批发商退”的现象确实存在。如果批发商以电商作为流通、销售平台,电商发展就对其有促进作用,反之,如果固守线下渠道,电商的冲击就不可避免。线上线下互动促进是未来发展的大方向。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本文系中国水产学会“互联网+背景下的水产品批发市场转型研究”、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编号:CARS-46-25)、农业部市场司水产品市场预警监测项目、渔业局渔业经济形势分析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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