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应用心理护理干预的临床价值观察
2017-02-01祝秀荣
大医生 2017年7期
祝秀荣
(江苏省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十二病区,江苏连云港 222000)
目前,社会压力增加,导致精神分裂症发生率有所升高,且青壮年属于高发人群,影响了其工作与生活及家庭,需加强重视。精神分裂症主要有思维、情感、行为及感知等障碍或精神活动不协调等表现,加上家庭因素与社会因素影响,患者往往有自卑与焦虑及抑郁等情绪,甚至伤人或自伤[1]。基于此,针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除积极治疗,还要做好护理干预,尤其是心理方面的疏导。为探讨心理护理干预应用在精神分裂症中的价值,我院展开相关研究,结果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80例精神分裂症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时间2015年1月—2017年1月。入组对象确诊满足《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有关于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2],汉密尔顿抑郁评分不低于8分,临床资料完整,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配合研究,随机分组,每组40例。对照组男23例、女17例;年龄20~69岁,平均年龄(40.3±5.4)岁;病程6个月~6年,均值(2.8±0.6)年;汉密尔顿抑郁评分8~39分,均值(15.88±3.82)分。研究组男25例、女15例;年龄22~66岁,平均年龄(40.8±5.1)岁;病程8个月~7年,均值(2.7±0.9)年;汉密尔顿抑郁评分9~37分,均值(15.69±3.77)分。两组患者基本资料无显著差异(P>0.05)。
1.2 方法
(1)对照组患者接受常规护理干预,入院后接受健康宣教,定期组织学习,传授精神分裂症疾病及其恢复知识,针对其心理特点进行分析,重点告知药物服用重要性,叮嘱其按照医嘱服药,提高治疗依从性;尽量营造良好的娱乐活动环境,定期组织进行娱乐活动,转移注意力,改善人际交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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