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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日常生活的村落研究
——当代民俗学贴近现实社会的一种路径

2017-01-30李向振

民俗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事象民俗学村落

李向振

迈向日常生活的村落研究
——当代民俗学贴近现实社会的一种路径

李向振

通过关注村落社会,中国当代民俗学从关注具体民俗事象转向民众日常生活的整体性研究。这一研究视角的转变,促进了现代民俗学者对中国基层社会结构与文化现实的进一步理解。在村落研究的技术层面,研究者需要重视在田野中的感受和经验,对普通村民日常琐碎的生活世界进行深挖和叙事学分析,深刻理解村民的生活逻辑和意义。迈向日常生活整体的村落研究,应当成为当代民俗学拓展理论空间的一种路径。

日常生活;村落;语境;叙事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球化、市场化影响日益渗透到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新技术尤其是现代网络传媒技术的影响下,民众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模式发生了急剧变迁。城乡间文化边界日益模糊,传统与现代也更加难分彼此,在各种形式的“民俗主义”*周星:《民俗主义、学科反思与民俗学的实践性》,《民俗研究》2016年第3期。催化下,民俗文化的意义也发生了根本变化。

在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近些年来民俗学、社会学与人类学等学科,在关注现实社会时,纷纷将目光转向日常生活研究,从在生活中研究具体文化和社会事象,逐渐转向以生活本身作为研究对象。*高丙中认为,“以生活世界为自己的研究领域,这已是民俗学的既成事实”(高丙中:《中国人的生活世界:民俗学的路径》,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2页)。刘晓春也指出,在胡塞尔提出的“生活世界”成为现代哲学社会科学的核心概念后,在田野实践与理论参照的相互呼应中,民俗学者开始关注构成民俗语境的日常生活世界,并认为日常生活进入民俗学者的研究视野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将日常生活作为描述性概念;二是将日常生活作为反思性概念(刘晓春:《从“民俗”到“语境中的民俗”——中国民俗学研究的范式转换》,《民俗研究》2009年第2期)。研究视角的转变,为研究者进一步理解村落社会与生活提供了极大的理论拓展空间。不过,就当前民俗学学术实践来说,日常生活转向还主要处于学理上的呼吁和论证阶段,远未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范式和知识体系。这一转向,与其说是民俗学学科研究范式的转换,毋宁说是研究者对陈旧过时的理论和知识体系难以阐释现代生活的无力感与焦灼感的表达,其如何在具体研究中“落地”,仍是不得不面对的学术难题。

具体而言,在学术实践中,现代民俗学学术如何介入民众日常生活,如何对待当下社会生活中各种新民俗及民俗主义现象,如何对各种新出现的生活文化及民俗事象进行具有民俗学学科特色的研究,仍是当前民俗学日常生活转向的重要议题。正如高丙中所指出的那样,“如何推动民俗学从传统之学、经验之学转变成一门涵濡历史性与现代性,兼具生活活动与理论根脉的现代社会科学,以推动民主、自由等现代价值和理念的社会实践,正在成为当前国际民俗学界需要共同思考和面对的重要命题,也可能是民俗学发展的新契机。”*高丙中等:《定位于现代社会日常生活的民俗学——“国际比较视野下的民俗学前景”笔谈》,《民俗研究》2013年第4期。

本文尝试在梳理现代民俗学日常生活转向的学术历程基础上,结合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提出日常生活整体研究视角,即既要关注生活的具体面向,又要关注民众行动选择与文化实践背后的逻辑,并以此反思民俗学研究实践中出现的“泛语境化”现象。同时,本文通过回顾学界“叙事分析”研究策略,以及倡导“通过民俗”的研究理念*[日]岩本通弥:《以“民俗”为研究对象即为民俗学吗——为什么民俗学疏离了“近代”》,宫岛琴美译,《文化遗产》2008年第2期。,讨论日常生活整体研究的可行性及方法论意义,进而阐释迈向日常生活的村落研究作为现代民俗学贴近现实社会路径的可能性。

一、“日常生活”的发现及其村落表达

关于现代社会科学日常生活转向,一般都会提及匈牙利哲学家阿格妮丝·赫勒(Agnes Heller),大概是由于她较早地从哲学层面把“日常生活”从抽象的“生活世界”剥离出来,在她看来,所谓日常生活就是“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并指出“日常生活存在于每一社会之中……每个人无论在社会劳动分工中所占据的地位如何,都有自己的日常生活。”*[匈]阿格妮丝·赫勒:《日常生活》,衣俊卿译,重庆出版社,[1984]2010年,第3页。

一般来说,社会宏观结构和宏大叙事都是建立在行动者的个体日常生活基础上的,需要研究者在研究中重视行动者的微观社会生活。在强调微观社会层面上,奥地利现象学社会学家许茨(Alfred Schutz)对日常生活现象及社会意义的分析*[奥]阿尔弗雷德·许茨:《社会实在问题》,霍桂桓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和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对符号互动仪式的社会学分析*[美]欧文·戈夫曼:《日常接触》,徐江敏、丁晖译,华夏出版社,[1963]1990年。,以及人类学家格尔茨运用“常识”对微观生活世界的分析*[美]吉尔兹:《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王海龙、张家瑄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83]2000年,第93页。,都对日常生活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研究者都强调以特定方式界定人类互动的、错综复杂的、却又容易被忽略的逻辑和意义。

格尔茨认为,“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美]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1973]2008年,第5页。许茨也提出“这个日常生活世界从一开始就是意义的宇宙,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意义结构(a Texture of Meaning)”,并认为“我们若想在其中找到我们的方位,并且与它达成协议,我们就必须解释它(日常生活世界)”。*[奥]阿尔弗雷德·许茨:《社会实在问题》,霍桂桓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7页。同时还指出,人类表达的所有意义都是具有情境性的,“在其日常生活的任何一个时刻,人都会发现他自己处在某种被从生平角度决定的情境之中,也就是说,发现他自己处在某种同样由他限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之中”。*在许茨看来,人生活的社会情境就是胡塞尔所提出的“生活世界”,它是先于任何一种客观的科学反思的世界,不被反思也不被分析,它只能被理解为现象(即意识)给予的具体性世界,在这种意义上,生活世界是被人们用类型化组织起来的意义整体,在他看来,在这种情景下的个人是一个有意识,可以反思,具有内省能力并且可以控制自己行为的客观实体。参见[奥]阿尔弗雷德·许茨:《社会实在问题》,霍桂桓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0页。

自1980年代初民俗学、人类学等学科恢复与重建以来,村落社会重新被纳入到学者的研究视野。就民俗学来说,1990年代中期胡塞尔的“生活世界”被引入学术视野,是其关注日常生活的重要起点。高丙中较早地明确了民俗学是关于民众生活模式和生活文化研究的学科*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之后许多民俗学者以此为研究视角进行了更深入的思考和探讨。*如高丙中、户晓辉、吕微、刘晓春、王杰文等学者对“生活世界”与“日常生活”等概念进行了长期关注,并从哲学和学术实践上对其进行了探讨。参见高丙中:《中国人的生活世界——民俗学的路径》,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户晓辉:《返回爱与自由的生活世界:纯粹民间文学关键词的哲学阐释》,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吕微:《民俗学的哥白尼革命——高丙中民俗学实践“表述”的案例研究》,《民俗研究》2015年第1期;王杰文:《“遗产化”与后现代生活世界——基于民俗学立场的批判与反思》,《民俗研究》2016年第4期等。

在谈及民间文学研究对象等问题时,户晓辉强调从哲学意义上理解“民”“生活世界”等关键词,意在以“双重还原”的方式,将这些基础概念引入哲学思考,并最终推进“向爱与自由的生活世界还原的总体进程。”*户晓辉:《返回爱与自由的生活世界:纯粹民间文学关键词的哲学阐释》,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在另一篇文章中,他还辨析了“生活世界”“日常生活”与我们周边的“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户晓辉:《民俗与生活世界》,《文化遗产》2008年第1期。应该说,从哲学层面对民俗学与生活世界的关系作深入探讨,在当前民俗学学科认同遭遇尴尬和危机的背景下,为当代民俗学关注日常生活提供了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思辨性依据。

不过,在学界对日常生活转向形成一定范围的共识后,摆在研究者面前的主要问题就需要从学理性思辨转向学术实践性运用,即从合理、合法性论证向可操作性、可使用性转向。

对于民众来说,日常生活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具有实践性和现实实在性。日常生活的全部意义都来自于民众的日常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日常生活本身就是具象的、琐碎的、事件性的。在民众那里,所谓日常生活就是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迎来送往走亲串友,就是赶集赶庙逛商场,就是上网聊天狂欢打游戏,就是孩子生日娘满月等各种生活事件。日常生活并不抽象,也不神秘,日常生活既不排斥所谓的传统,也不排斥现代科学技术,日常生活稳定而持续地存在于民众的日常实践之中。遵循这种研究思路,日常生活在某种程度上于可触可感的客观世界里得到了救赎,其从抽象生活世界里分化出来而形成实在的现实领域。

对于关注民众生活模式和生活文化的民俗学来说,研究者正需要在现实层面剖析日常生活的结构与运作逻辑,以及民众施为的社会意义。笔者认为,植根于社会生活整体中的民俗才具有现实活力,而民俗的意义也正嵌入在日常生活之中。脱离了社会生活,民俗的意义将不复存在;而脱离了民俗,日常生活的意义也将大打折扣。正如刘铁梁所言,“在实际调查和资料叙述的经验中,我们发现,过多地对民俗进行主观抽象或评论,却有可能偏离民俗本然的鲜活面貌和在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意义。”*刘铁梁:《感受生活的民俗学》,《民俗研究》2011年第2期。

二、“泛语境化”反思与日常生活整体研究

在笔者看来,日常生活转向与近些年来方兴未艾的“语境”研究不无关联。某种意义上说,民俗学所关注的“语境”,本身就是民俗事象或事件发生的生活现场。*需要补充的是,“语境”并非生活本身,而是一种“演述”场域。参见巴莫曲布嫫:《叙事语境与演述场域——以诺苏彝族的口头论辩和史诗传统为例》,《文学评论》2004年第1期。就世界范围来看,民俗学研究关注“语境”实际上是西方学者在面对现代社会对传统研究对象带来冲击以及传统民俗学无力阐释现代社会生活及民间文化的学术反思。早在1960年代,美国民俗学家阿兰·邓迪斯等人即已注意到民俗研究中“语境”的重要性*Roy Dilly,The Problem of Context. New York: Berghahn Books,1999, pp.15-17.,后来理查德·鲍曼在“表演理论”中进一步强调了口头文学所嵌入的社会生活问题,并着重分析了民俗与语境的关系*Bauman, Richard, “Texas Storyteller: The Framing and Reframing of Life Experience”, Journal of Folklore Research,1987 (24): 197-221.,其后许多欧美民俗学者纷纷转向从“语境”中研究民俗的学术实践。*Simon J. Bronner, “Practice Theory in Folklore and Folklife Studies”,Folklore, Published online:2009 Mar 2012.http://dx.doi.org/10.1080/0015587X.2012.642985.

就学术研究而言,西方民俗学界引入“语境”的概念最初是为讨论其与“文本”的关系。经过几十年的讨论,学界基本达成了共识,即“语境”是“文本”不可或缺的相关体,二者是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因此,在研究民俗时,需要将其置入“语境”中进行讨论。正如鲍曼所言,“对语境中的民俗现象的分析,就是考察民俗现象在特定社会与文化生活的复杂网络中的位置,这需要把民俗与文化界定好的意义体系与阐释体系联系起来,把民俗与社会地位组织好的社会关系体系联系起来。”*转引自王杰文:《“语境主义者”重返“文本”》,《青海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需要指出的是,研究视角转变最大的意义在于其改变了过去民俗研究中只强调“文本”的研究路径。换句话说,过去研究者关注民俗,往往将其作为“文本”进行分析,即只关注“俗”而未见到“民”,“语境”视角的引入,使得研究者意识到作为文本的民俗事象是在“语境”中生成的,其意义在“语境”中才能得以彰显。

研究者所关注的民间信仰、庙会、口头传统等民俗事象扎根的土壤和演述的场域即是“语境”。在语境里民众赋予民俗事象以具体的现实意义。因此,将民俗事象置于“语境”中进行研究的理念,在被引入中国民俗学界后,迅速得到了不少民俗学者的积极响应。在研究中,民俗学者将村落现场看作是民俗事象的“语境”,并在村落中解读民俗事象的意义。如在研究山东“小章竹马”时,张士闪强调村落语境对理解乡民艺术的重要性,他将乡民艺术与村落语境比作“鱼”与“水”的关系*张士闪、廖明君:《艺术民俗学研究:将乡民艺术“还鱼于水”——张士闪教授访谈录》,《民族艺术》2006年第4期。,指出“只有将乡民艺术置于乡土语境中,才能使之得到真正的理解与阐释,乡民艺术研究的前景就在于呈现乡民艺术与所属乡土社会的互动关系。”*张士闪:《从参与民族国家建构到返归乡土语境——评20世纪的中国乡民艺术研究》,《文史哲》2007年第3期。某种意义上说,“语境”是一个强大的、具有较强解释力和学术张力的理论视角,其一经出现,就给民俗研究注入了活力。诚如较早关注这一理论的中国民俗学者孟慧英所言:

对民俗学来说,语境概念是有用的,它使得田野工作拓展到传统社会知识体系、经济社会结构、自然环境、地方历史、居民状况、教育体系、宗教体制、与别的文化群体关系等方面。民俗是受语境等多种因素影响的活动,我们的研究不能限于民俗事件本身。*孟慧英:《语境中的民俗》,《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6期。

在一篇文章中,刘晓春考察了“语境”的语义起源及其学术脉络等问题,认为在语境中考察民俗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范式意义,“语境研究强调田野调查,强调在田野中观察民俗生活、民俗表演的情景、民俗表演的人际互动、民俗表演与社会生活、社会关系、文化传统之间的复杂关联等等。”*刘晓春:《从“民俗”到“语境中的民俗”——中国民俗学研究的范式转换》,《民俗研究》2009年第2期。不过,在笔者与刘晓春教授的一次讨论中,他坦言“现在看来,‘语境’转向应该算不得范式转换,而更多的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引入”(讨论时间:2016年11月20日)。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语境”中理解和解读民俗事象业已成为学界共识,并逐渐成为理论常识。然而在具体学术表达中,“泛语境化”问题却日益凸显出来。所谓“泛语境化”,就是在学术文本中为“语境”而“语境”,将“语境”简约成为“志书式”介绍,或流于表面,或未能与研究事象进行有机结合,或干脆将其视为可有可无的学术装饰。更有甚者,部分研究者在生产民俗志或民族志文本时,形成了“八股文”式的写作框架。长远来看,这种倾向不利于民俗学的学术知识的良性生产。

当然,“泛语境化”问题的出现并非出于偶然,而某种程度上是学术发展的必然。因为“语境”充满了学术张力,如何在研究文本中将“语境”呈现出来,本身就是一个重要问题。不过,在该理念引进之初,沉浸在研究范式转变喜悦之中的早期研究者,有意或无意地回避了这个问题。追溯“泛语境化”的根源,大概可从源自于西方学术体系的“语境”(Context)概念入手。如前所述,西方民俗学界将“语境”引入学术研究,最初是为了讨论其与“文本”(Text)的关系。王杰文详细梳理了西方尤其是美国民俗学者对“语境”的阐发,以及不同学者的不同理解。但正如王杰文所说,“当我们重新回顾争论双方各自的观点时可能会发现,民俗学的表演理论并不是把‘语境’当作一种固定不变的、可精确描述的、外在的信息,而是一种生成中的、偶发的、互动中的关系。”*王杰文:《“语境主义者”重返“文本”》,《青海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忽视“语境”未成性和动态生成性,也许正是当前“泛语境化”问题的根源所在。“语境”的未成性和动态生成性特点决定了其在学术表达中绝不应是可有可无的状态,也不是随便进行结构性描述就可以将其意义全部呈现,而需要与作为文本的民俗事象或民俗事件进行互释。换言之,民俗既是“语境”中的“文本”,又是“文本”中的“语境”,文本与语境之间应该是一种交融状态和互释关系。

本文认为,在具体学术表达中,将民俗仅仅看作是一种研究对象,本身就是人为地强制将其剥离日常生活的过程。比如在关注村落仪式方面,不少学者将关视角置于仪式本身的结构上,并以此为立足点,分析社会关系或其他问题。在这种思路中,日常生活难免会被“悬置”起来,因为将仪式活动作为研究对象,本身就包含了其不属于“日常生活”的预设前提。而事实是,这些看起来占据了特定时空的村落仪式活动,其意义往往是弥散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尤其是其中所关涉的地方性知识,更是隐匿于村民的日常生活实践中,研究者很难在日常生活之外,从一两次具体仪式活动中捕捉到这些意义和知识。

将民俗事象从日常生活中剥离出来进行抽象解析,以及为某种学术装饰需要而强制性的置“语境”于文前的做法,使得学术论文中出现“语境”与“民俗”两层皮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学术研究中将民俗仅仅看作是研究对象或“文本”的做法,某种意义上说本身就是“反日常生活”的。

村落生活中蕴含着村民的喜怒哀乐和村民赋予行动的社会意义。村落社会正是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实现了生生不息的再生产,从而超越了村民个体生命长度,在更广泛的时空里存续和变迁。民俗学关注村落生活,需要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以及村民赋予生活的意义。有鉴于此,本文认为,在民俗学研究中,在对待“语境”与“民俗”关系时,应该引入日常生活整体研究的视角。具体而言,研究者需要将“语境”和“文本”都看成是一种动态的生成过程。作为研究策略,研究者可以对“语境”和“文本”进行结构上的解析,但从研究理念上,需要重新审视过去或多或少轻视对日常生活进行“过程-事件”分析的做法。就村落研究来说,民俗学的日常生活整体研究视角是指研究者从整体上把握村落生活,将仪式、节日、人生礼仪、饮食等民俗事象看作是村落生活的具体表达,并以此为起点去探究村民生活的意义和逻辑。

总的来说,研究者需要真正地从“眼光向下”转到“眼光向前”,以平视的姿态去观察和体验民众的现代生活,并从中发现现代生活的意义和民间文化的光晕。

三、日常生活叙事分析:一个研究的策略

笔者在进行田野作业时,曾听到作为信息提供人的拉面馆老板娘说,“你能看到的不一定都是真相,你顶多看到了百分之五,其余的百分之九十五你必须要通过和别人聊天,才能获得。”*李向振:《城边村日常生活与生计策略的民俗志研究——京北姚村故事》,山东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论文,第22页。事实是,她后来的讲述对于笔者理解村落里发生的事件以及事件背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的确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由此,笔者意识到,研究者在进行田野研究时,必须重视民众的生活叙事,因为生活叙事不仅是各种信息的载体,同时也是通往理解民众生活意义的重要途径。同时,近十多年来,民俗学界有意或无意地避谈“主位/客位”分析,仿佛“赋予民众以主体地位”已经不再是需要进行讨论的学术常识。但在学术实践中,研究者并不总是能够实现“平视”的姿态,真正将民众视为研究主体而非研究对象。本文认为,真正赋予民众主体地位的基本要求之一即是研究者需重视田野中的生活叙事。*某种意义上,本文所言指的“生活叙事”相对于“语境”而言,具有某些“文本”特征。叙事是民众讲述的文本。叙事文本是民众主体性行动的体现。研究者在田野中,无论是参与观察本身,还是将参与观察获取的田野资料转变成文字的过程,都更倾向于是研究者的主体性行动。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解民众日常生活的意义,必须严肃对待和分析民众的生活叙事。生活叙事讲述尽管不一定是最完美的,但一定是最贴近民众“这一时刻”最真实生活状态的表达。因为就感官特征而言,听到什么内容,多数情况下并不完全取决于研究者,而是取决于民众说了什么(尽管在学术表达中研究者经常会进行有选择的呈现);但看到什么,却几乎完全取决于研究者现场视角的取舍。换言之,在具体研究中,对于民众而言,生活叙事的表达是更具主体性的行为。

如前文所述,受多种因素影响,很长一段时间里,民俗学的核心研究对象都被定位于民间文学(或口头文学、口头传统)上,如周星所言,“虽然中国民俗学号称拥有宽泛的研究领域,但却始终是以民间文学研究为核心,为数众多的民俗学者的教育背景和职业训练以文学为主。”*周星:《民俗主义、学科反思与民俗学的实践性》,《民俗研究》2016年第3期。直到1990年代中期,随着“生活世界”与“日常生活”的“被发现”,民俗学者才开始注意到村落生活。*刘铁梁:《村落是民俗传承的生活空间》,《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随后,村落社会、社会生活以及作为行动主体的村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民俗学学者关注,并出现了一批较有成效的研究成果。*如安德明关于天水地区祈雨禳灾习俗的研究(安德明:《天人之际的非常对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岳永逸对于华北梨区庙会研究(岳永逸:《行好——乡土的逻辑与庙会》,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王杰文对于晋中“伞头”秧歌研究(王杰文:《仪式、歌舞与文化展演》,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张士闪对于山东小章竹马的研究(张士闪:《乡民艺术的文化解读——鲁中四村考察》,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等都是强调在“语境”中解读民俗事象的著述。

民俗学者对村民日常生活的关注,除能够观察到的和亲身经历所获得的感受和体验外,大多数行动的意义并不能直接获得,而迈向“深描”的民族志,又要求研究者在描述表象的基础上深挖隐藏在更深层次的社会意涵。于是,在参与观察之外,研究者还需要借助叙事分析来进行研究。

在不同场合,根据不同需要,村民表达意义的策略和方式并不相同,但总的来说主要包括两种叙事方式:一是口头叙事;二是身体叙事(或者说是行动叙事)。因此,研究者需要在参与观察的基础上,倾听行动主体的讲述,并对其话语进行解读和分析,以此来达到理解日常行动所蕴含的意义目的。近几十年来,叙事学受到包括历史学、人类学、民俗学等越来越多的社会科学关注,如美国人类学家流心所言:

在我看来,人类学家可以借助人们所讲的故事,来理解他们如何感知自我与整个社会……我认为,社会必须定义为一种关系,这使得特定历史文化情境下的自我得以表述为“我们自己”。这种关系是有意义的,但更重要的是,它本质上具有叙事性。*[美]流心:《自我的他性:当代中国的自我系谱》,常姝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5页。

作为讲述的文本呈现,“叙事”对于村民的日常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而在美国民俗学家舒曼(Amy Shuman)看来,比叙事内容更有意思的是叙事方式。*Amy Shuman, Storytelling Rights-Written Texts by Urban Adolescent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村民日常叙事中,尤其是对过去生活状态进行回忆的讲述中,“故事化”是他们最常使用的叙事策略之一。*方慧容:《“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杨念群:《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67-586页。

所谓“故事化”,就是将原本支离破碎的事件过程,通过增添细枝末节将其形成逻辑完整的故事的过程。通过“故事化”使过去曾经发生过的、碎片化的事件,变成具有完整情节的且蕴含了生活常识的故事,并通过口耳相传等方式使之成为村民的集体记忆。在日常生活中,村民将生活经历及生活智慧以故事形式表述出来。这些故事中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社会意义。正如杨美惠所分析的那样,这些故事的“历史、形成条件、明确的轮廓所提供的信息,不仅是在反映其参照性和关系实践,而且还反映产生出话语并赋予其重要意义的更大的社会力量。”*[美]杨美惠:《礼物、关系学与国家》,赵旭东、孙珉合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页。

在学术研究中过多地强调叙事“文本”所传达的内容和信息,并以此讨论叙事的意义,那将会错过一些更为精彩的东西。叙事是发生在特定语境中的,而语境是变动的生成过程,因此,叙事也是变动的生成过程。即使是同一件事或同一事象,在面对不同听众时,或不同时段内,讲述人也会选择不同的讲述文本。或者可以说,在新“语境”里,作为话语策略的叙事信息可能会展示出新的属性。*[美]戴维·赫尔曼:《社会叙事学:分析自然语言叙事的新方法》,[美]戴维·赫尔曼:《新叙事学》,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49页。因此,研究者需要在语境中理解叙事内容,同时也要通过叙事去理解语境对于讲述人的意义。张士闪在研究中强调了对“言说”的逻辑和方式进行分析的重要性:

言说本身固然重要,但通过言说有所应对以及如何应对却是理解这种言说的关键。即便这种言说有时候只是为了一种想象中的应对,却依然是言说的动力与活力所在。*张士闪:《乡民艺术民族志书写中主体意识的现代转变》,《思想战线》2011年第2期。

刘铁梁从身体民俗学角度对个体叙事给予了关注,他指出,在研究村落生活时,应该重视凝结了个体经历和生活感受的叙事,“从身体民俗学的视角来看,这些个人叙事最能够揭示民俗作为需要亲身体验的生活知识的特质,因此民俗学对于个人叙事的重视就应该是一件不言而喻的事情。”*刘铁梁:《身体民俗学视角下的个人叙事——以中国春节文化为例》,《民俗研究》2015年第2期。

无论是故事的讲述,还是身体动作的表达,讲述人在传达叙事内容和信息时,所选择的话语策略往往并非无迹可循。叙事之于讲述人并不只是一些碎片化的分离的事件或事象的简单串联。事件或事象只有被纳入符合已知行为范式的在场者(包括讲述者和听众)的特定关联方式,才能被处理成叙事。换言之,讲述人在进行叙事时,会尽可能采取能够与听众产生互动的方式展开,也即在同一叙事中所有在场者都被期待具有相同(或部分相同)的知识和规范体系。

正如戴维·赫尔曼所说,研究者需要把叙事看作是一场“言语事件”。研究者“不仅要从形式和认知结构的角度研究叙述类型和叙事推断方式,而且必须把它们看作是具有丰富的语境化标记且处于可变环境中的言语事件的一部分”*[美]戴维·赫尔曼:《社会叙事学:分析自然语言叙事的新方法》,[美]戴维·赫尔曼:《新叙事学》,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70-171页。,这样就不难理解,叙事只有在讲述者与听众协商对话的基础上,才能达到特定的交流目的,即表达一种生活的意义。民俗学者正是在讲述现场的语境中借助叙事文本将讲述者的生活变成文字,生成格尔茨“深描”意义上的民俗志文本。

四、结 语

日常生活转向是近几十年现代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重要探索。从本质上看,日常生活转向是现代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在面对现代生活与文化现象时阐释力不足的挣扎。就中国民俗学来看,经过近20年的发展,日常生活转向也在一定范围内基本达成共识,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科传统的反思已经结束,恰恰相反,本文认为,在面对现代技术带来的生活革命的事实时,学术范式的反思尚未真正展开。作为学术概念的日常生活如何与作为现实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仍然是横亘在民俗学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换句话说,学科困局的真正表现不在于进行日常生活转向是否合理,而在于如何转向日常生活研究,转向什么样的日常生活研究。

本文在梳理了民俗学日常生活转向历程的基础上,讨论并分析了当前民俗研究中出现的“泛语境化”现象。从现代民俗学学术历程来看,“语境”的引入无疑是学科研究视角和方法的重要转变。然而,经过数年的学术实践,不少民俗研究者在学术表达中出现了“泛语境化”现象或“语境主义”现象,将语境视为研究成果的装饰品。鉴于此,本文提出日常生活整体研究,提倡“通过民俗”的研究理念,将民俗作为切入点去关切日常生活的意义。*当然,必须指出的是,该研究路径的基本前提是民俗学界对本学科传统民俗事象分类有基本共识,换言之,研究者必须承认民俗研究对象是生活文化但民俗并不是生活文化的全部,民俗事象或事件是民众日常生活与生活文化中的部分呈现。民众借由民俗事象或民俗事件将日常生活的意义表达出来,其主要表达方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身体表达,一类是口头叙事表达。无论是身体表达还是口头叙事表达,都需要研究者在参与观察的基础上,倾听民众的叙述,因为其行动和表达的意义就蕴含在这些叙事之中。鉴于此,研究者在进行日常生活整体研究时,有必要将叙事学作为一种研究策略。

在社会转型时期,作为现代之学的民俗学必须养成学术反思思维,从“眼光向下”转向“眼光平视”,从关注奇风异俗或深含浪漫主义倾向的寻找“遗失的美好”转向当下生活,正如周星在最近一篇论文中指出的那样,“民俗学是当代学,但它并非只研究当代社会里的温存的那些‘传统’。民俗主义现象全面渗透到当代中国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甚至就是生活本身。”*周星:《民俗主义、学科反思与民俗学的实践性》,《民俗研究》2016年第3期。因此,现代民俗学在关注日常生活时,也应破除其潜在的面向“过去”的学术倾向,而转向对现代生活文化进行关注,并在具体研究中探索构建本学科的理论范式和知识体系。从民俗事象或事件的关注转向对村落生活整体研究,正是这样一种探索。它既是民俗学研究对象的扩展,又是其贴近现实社会的路径。关注村落生活,把村落中的人、行动、文化传统、惯习等视为整体进行“深描”,并以此为基础理解村落运行逻辑和村落生活的意义,为民俗学研究村落社会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理论视角。

[责任编辑 刁统菊]

李向振,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民俗学在研博士后(湖北武汉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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