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技艺的传承与保护
2017-01-30邓夕昀
北方音乐 2017年21期
邓夕昀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 海口 571158)
前言
民间音乐是中国音乐界的四大分支之一,产生于民间,是大众创作的产物。其传承途径主要靠人与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因民族和地区的不同有较大区别,也会因民族的变迁而产生兴衰变化。中国少数民族众多,民间音乐技艺也呈多样化发展,各个民族的音乐技艺具有浓厚的民族气息,许多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技艺已经被列入传统文化遗产之列。因此,做好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技艺的传承与保护十分重要。
一、中国少数民族的民间音乐技艺传承途径
(一)个体传承
中国少数民族的民间歌曲技艺历史悠久、形式多样,是在众多少数民族的发展过程中,沉淀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民族音乐具体包括民间歌曲、民间舞蹈、民间器乐、民间曲艺和民间戏剧五大类。比如侗族的“大歌”、高山族的“酒歌”、藏族的“堆谐”、朝鲜族的“长短”等。在漫长的历史传承过程中,个体传承是民族民间歌曲技艺传承的主要途径。个体传承是一种自然传承模式,通常不以人的意识转移,在潜移默化中完成传承。比如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家庭音乐传承模式、民间知名艺人的师徒传承模式、以乐谱为载体的符号传承模式以及模仿传承模式等[1]。
(二)社会组织群体传承
社会组织全体在民族音乐技艺传承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技艺的重要传承者和保护着。比如田丰创办的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李亚蓉倡导扶助的西部民歌演示团体、刘晓津接续的源生民族乐坊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