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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補五代史藝文志輯考》

2017-01-28張培鋒

中华文史论丛 2017年1期
关键词:資料

張培鋒

評《補五代史藝文志輯考》

張培鋒

作爲一種特殊的圖書目録,《藝文志》的文獻學價值早已得到確認,其如清人王鳴盛所云:“目録之學,學中第一要緊事。必從此問途,方能得其門而入。”復曰:“《藝文志》者,學問之眉目,著述之門戶也。”①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一、二二,上海書店出版社,2005年,頁1,162。自《漢書》以來,古代正史多有《藝文志》,以存一代之典籍爲己任。而薛居正《舊五代史》和歐陽修《新五代史》均不著《藝文志》,這應與史家對五代十國這一特殊歷史時期文化地位的評判有關。如歐陽修所謂:“五代禮樂文章,吾無取焉。”②《新五代史》卷五八,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頁753。至清代學者始從文獻角度輯録補編《五代史藝文志》,然存在問題亦甚多。張興武教授的《補五代史藝文志輯考》(下簡稱《輯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堪稱迄今五代藝文志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張書以清人顧櫰三《補五代史藝文志》爲基礎,旁參宋祖駿《補五代史藝文志》、徐炯《五代史記補考·藝文考》、陳鱣《續唐書·經籍志》及汪之昌《補南唐藝文志》等所述,並廣涉宋、元以來公私書目以及相關史籍,對五代藝文志所涉撰人、書名、卷數等詳加考覈,去僞存真,搜闕補遺,用力頗勤。張興武教授從事該專題研究達二十餘年,其初始成果爲《五代藝文考》(成都,巴蜀書社,2003年),作者以該書“總能發現各種難以掩飾的疏漏和不足”,始終心存愧疚(《輯考·後記》,頁646);因此十餘年間博覽羣書,磨礱淬勵,不斷搜集新的資料,不斷補削完善。從這個角度講,《輯考》的出版,不僅意味着五代藝文條目的增益和補充,更體現着一種嚴謹務實、精益求精的學術追求。簡而言之,該書之學術特點或可從以下幾方面略加説明:一是繼承了清人補撰前代《藝文志》的學術規範和傳統,凡有輯録,必詳加考訂,絶不轉抄盲從。二是嚴格時間斷限,凡唐、宋藝文資料闌入五代者必審慎考察,逐條剔除;其補遺各條則詳陳所據,以明其確係五代著述。三是輯録金石資料,以拓展五代藝文及彼時文化發展研究之學術空間。以下就此三點略事討論,以示開卷之益。

對五代時期藝文志作出深入考訂的學術史意義,我只想引述張興武教授在其專著《宋初百年文學復興的歷程》一書中的若干材料作爲輔證。學術界對於宋代文化的崇高成就和地位給予極高評價,這當然没有問題,但相應地對五代十國的“貶低”就顯得相當突出。張興武教授早就敏鋭地注意到:宋代文學乃至整個文化的復興是需要很多重要的前提條件的。在《宋初百年文學復興的歷程》開篇《圖書的搜集、整理、刊刻與編纂》一節中他即指出:圖籍作爲傳統文化的載體和象徵,在五代亂世遭受了毁滅性的摧殘,如顧櫰三《補五代史藝文志序》所云:“唐末大亂,干戈相尋,海坎鼎沸,斯民不復見詩書禮樂之化,而橋門璧水,鞠爲茂草。一時稱王稱帝者,狗偷鼠竊,負乘致戎,何暇馳驅藝文之林,攬髻道德之府,彬彬郁郁,久道化成乎。蓋圖書之厄,至此極矣!”①《二十五史補編》(6),北京,中華書局,1957年,頁7753上。在北宋建國以後的數十年間,圖書匱乏的情況始終制約着文化重建的進程。張興武教授接着指出:據《宋會要輯稿·崇儒》四之一五載:“太祖乾德元年,平荆南,詔有司盡收高氏圖籍以實三館。國初,三館書裁數櫃,計萬三千餘卷。”②《宋會要輯稿》,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2014年,頁2823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七載,後蜀滅國之後,宋太祖“遣右拾遺孫逢吉至成都,收僞蜀圖書法物”,“逢吉還,所上法物皆不中度,悉命焚毁;圖書付史館”。③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七,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頁171。同書卷一六載,金陵城將破,太祖先已“令太子洗馬河東吕龜祥詣金陵,籍李煜所藏圖書,送闕下”;④《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六,頁354。卷一九太平興國三年(978)正月下復云:“建隆初,三館所藏書僅一萬二千餘卷。及平諸國,盡收其圖籍,惟蜀、江南最多,凡得蜀書一萬三千卷,江南書二萬餘卷。又下詔開獻書之路,於是天下書復集三館,篇帙稍備。”⑤《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九,頁422。又《宋史》卷三一七《錢惟演傳》稱惟演“家儲文籍侔秘府”;⑥《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頁10342。同書卷四八○《錢惟治傳》亦云:“惟治好學,聚圖書萬餘卷,多異本。”⑦《宋史》,頁13912。錢俶子侄所藏書籍,多數應係吴越國舊物。⑧張興武《宋初百年文學復興的歷程》,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頁7—8。值得注意的是,張興武教授在敍述宋初文獻徵稽的過程中,多次引述了顧櫰三《補五代史藝文志》一書,這就從一個側面證明他對此書之重視,同時也有力地證明:宋代圖籍之興、文教之盛,恐怕是與承繼五代特别是西蜀與吴越等國之蠹簡舊編分不開的。如果説,《宋初百年文學復興的歷程》展現給讀者的是一幅壯闊的文化復興的歷史畫卷的話,那麽《輯考》呈現出的則是相當堅實、厚重的一塊基石。換句話説,《輯考》正是通過一種紮實的學術工作,從逐條考訂顧櫰三《補五代史藝文志》既有條目入手,展開專題研究,小中見大,其治學方法顯然受到清人同類著述的啓發。就整體而言,《輯考》一書以更加具體翔實的徵引和考訂,不僅完成了對五代圖書文獻的全面檢討,更拓展了藝文志研究的學術空間,使之呈現出“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意義和價值。

在顧氏之前,輯撰《藝文志》以補正史之所闕者已不乏其人,如侯康《補後漢書藝文志》、《補三國藝文志》,倪燦《補遼金元藝文志》、《宋史藝文志補》等皆有可觀。侯、倪諸公在條録編列《藝文志》之前,多能約以“規範”,明確其條目出處。如《補後漢書藝文志》卷一於“《易》類”首條《洼丹易通論》下注云:“凡諸書見本傳及隋、唐、宋《志》、《釋文敍録》者,皆不著所出。若采自他書,或附傳者,則著之。謹發其凡於此。”①侯康《補後漢書藝文志》卷一,《二十五史補編》(2),頁2105上。同卷“馬融《周易傳》十卷”條下復就其所輯書目之作者、書名、卷數及相關學術評價等加以説明,謂:“諸書卷數互異,則從其多者著録。蓋卷數之少,或是後人闕佚,非原本也。如此書《隋志》作一卷,《七録》作九卷,《釋文敍録》及《唐志》作十卷。今從《釋文》、《唐志》。後仿此。其有可考證者,不在此例。”②《補後漢書藝文志》卷一,頁2105中。不過,就效果而言,卷數“從其多者著録”、書名選從一家的做法似乎略顯簡單,很難確保所有著録的準確性。事实上,從侯康《補三國藝文志》到金門詔《補三史藝文志》等,其錯謬可疑之處的确不少。有鑑於此,清末目録學家丁國鈞在編撰《補晉書藝文志》時,對所有著録條目都要進行甄别、考訂和説明。如卷一“《周易爻義》一卷(干寶)”一條下云:“見《隋志》。是書《新唐書藝文志》、《舊唐書經籍志》咸佚不載,而《中興書目》、尤氏《遂初堂書目》有之。蓋宣和四年蔡攸同寶《周易注》上於朝,故得據以著録也。”①丁國鈞《補晉書藝文志》卷一,《二十五史補編》(3),頁3653下。很顯然,較之前人,丁氏的做法無疑要穩妥許多。

顧櫰三、宋祖駿、徐炯、陳鱣及汪之昌等人所撰各《志》,在體例與做法上略同於《宋史藝文志補》,凡所輯録,於作者姓名、書名、卷數及著録情況等皆未加詳考;略加覆核,便知錯謬百出,難以信從。爲了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基礎問題,張興武教授依據宋、元書目以及相關文史典籍的可靠記載,對顧《志》既有條目重加復覈,逐條考訂,實事求是,辨正良多。如辨正書名,考《九經文字》應爲《九經字樣》(頁25),《陷遼記》應爲《陷虜記》(頁77)。考證作者,確定《易軌》作者“蒲虔軌”乃“蒲乾貫”之譌(頁16),《周易甘棠正義》之作者係“任正一”而非“任貞”(頁17),《左傳杜注駁正》之作者係“王貞範”而非“倪從進”(頁17),確認《經典釋文》三十卷乃尹拙、張昭與田敏諸公合力校勘,而非張昭個人著述(頁25)等。考訂卷數,確認龔穎《運曆圖》應爲八卷而非三卷(頁86),郭忠恕《汗簡》應爲七卷而非二卷(頁131)等。凡此種種,不煩贅述。據筆者粗略統計,顧《志》所輯書目凡六百三十一條,其作者姓名、書名、卷數等爲2003年張興武舊著《五代藝文考》所駁正者已達一百一十九條,至如今《輯考》出版,則增加至二百二十八條。

有關作者、書名及圖籍卷數的考訂,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單純依靠目録比對就能濟事的,这一點在張興武教授的研究中體現得極爲充分。如顧、宋兩《志》及汪之昌、唐圭璋、杜文玉等《志》均著録高遠《元宗實録》十卷,陳鱣《續唐書·經籍志》亦載高遠《元宗實録》二十卷。然據張書考訂,《元宗實録》實出徐鉉之手,並非高遠所撰。其引《徐公文集》卷二〇《謝詔撰〈元宗實録〉表》爲證,曰:“據《謝表》内容判斷,徐鉉奉詔撰寫《元宗實録》是在李煜‘嗣膺寶曆’後未久,時高遠猶在史館。若高遠已撰成《元宗實録》十卷,則徐鉉奉詔重撰似無必要。據上引謝表,《元宗實録》十卷實爲徐鉉奉詔所撰,及其入宋,則諱言其事,乃謂高遠嘗有私撰云。”(頁49)另如顧、宋兩《志》及汪之昌、杜文玉所撰《南唐藝文志》均載“《金字心經》一卷,李後主妃黄保儀施”。今張書引《宣和書譜》卷一二《行書六》、王銍《默記》卷中及《十國春秋》卷一八《喬氏傳》等多家史書的記載,確認此《經》並非黄保儀施,而是李後主宫人喬氏所舍(頁172)。類似的案例在《輯考》中比比皆是,這充分表明,旁徵博引以求事實真相,乃是《輯考》有别於其他目録書籍的顯著特點。

就徵引資料的範圍和次序來看,《輯考》首先重視《新唐書藝文志》、《崇文總目》、《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録解題》、《四庫闕書目》、《遂初堂書目》以及《通志·藝文略》等宋代書目,而《文獻通考》及《國史經籍志》等元、明以後書目則往往作爲參考文獻,而不是考訂判斷的直接依據。較顧櫰三、宋祖駿等人直接依據《宋史藝文志》和《國史經籍志》等後成之書輯補完成《補五代藝文志》的做法,張興武教授對基礎文獻的考量和取捨顯然要審慎得多。從具體做法來看,張著以顧《志》爲考察底本,綜合清人宋祖駿、徐炯、陳鱣、汪之昌及今人唐圭璋、杜文玉等所撰各《志》,比照參考,相互發明。應該説,這既是對前人既有研究成果的理解和尊重,同時更體現着一種科學嚴謹的治學態度,踐行着樸實誠懇的學術規範。其考訂過程條理清晰,訂正與發明之處一目了然。與此同時,該書還廣泛吸收現代學者的相關研究成果,如陳尚君《花間詞人事輯》、《毛文錫〈茶譜〉輯考》、《〈釣磯立談〉作者考》,王麗娟《顧櫰三〈補五代史藝文志〉著録小説〈陳金鳳傳〉略考》,彭武文《〈復溪州銅柱記〉辯證》及胡耀飛《宋人陳舜俞〈廬山記〉所見吴·南唐史料考論》等等,無論學術觀點是否一致,其徵引本身便體現出值得肯定的包容與開放的治學態度。

該書所引部分資料,實際超出了藝文條目的考訂需求,對拓展相關研究的學術空間多有裨益。如第一章有關“蜀石經”的考察,即徵引《四庫闕書目》、趙希弁《讀書附志》、洪邁《容齋續筆》卷一四《周蜀九經》條、朱彝尊《經義考》卷二八九《後蜀石經》條、顧炎武《石經考》“蜀石經”條及李調元《蜀碑記補》等加以綜合考述,令讀者對“蜀石經”的内容、字數、書寫者及鐫刻人等歷史細節有了更加具體詳盡的了解,同時也爲研究孟蜀割據時期蜀中文化的發展情況提供了鮮活的文獻依據。此外,書中部分資料還帶有明顯的“解釋”意味。如“張道古《易題》”條引《北夢瑣言》卷五云:“唐天復中,張道古,滄州蒲臺縣人,擢進士第,拜左補闕。文學甚富,介僻不羣。因上《五危二亂表》,左授施掾,爾後入蜀。……嘗自筮,遇凶卦,預造一穴,題表云:‘唐左補闕張道古墓。’後果遇害而瘞之。人有獲其上蜀主書遺稿,極言幕寮掩其才學,不爲延譽,又非違時變,盤桓取禍之流也。”(頁16—17)“李後主周后撰《繫蒙小葉子格》”條下引歐陽修《歸田録》卷二釋云:“葉子格者,自唐中世以後有之,説者云:因人有姓葉號葉子青者撰此格,因以爲名。此説非也。唐人藏書,皆作卷軸,其後有葉子,其制似今策子。凡文字有備檢用者,卷軸難數卷舒,故以葉子寫之,如吴彩鸞《唐韻》、李郃彩選之類是也。骰子格本備檢用,故亦以葉子寫之,因以爲名爾。唐世士人宴聚,盛行葉子格,五代國初猶然,後漸廢不傳。”(頁185)對讀者而言,類似的徵引和説明無疑具有開闊視野、深化理解的意義和價值。它如“景煥《野人閒話》”條下引洪邁《容齋随筆·續筆》卷一“戒石銘”條及郭若虚《圖畫見聞志》卷六“應天三絶”條,在描述景煥處士風度的同時,更簡要介紹了孟昶“區區愛民之心,在五季諸僭僞之君爲可稱”的真實情狀(頁221)。同樣,“羅紹威《政餘詩集》、《羅江東集》”條下引《舊五代史》卷一四《羅紹威傳》及《北夢瑣言》卷一七的記載,也生動講述了羅紹威喜文學、好儒士的種種做法,並詳細解釋了《偷江東集》的書名由來(頁243)。類似的情形在“霸史類”、“雜史類”、“表狀類”及“小説類”的條目考述中大量存在,它不僅補充了與藝文資料相關聯的歷史文化知識,極大地滿足了讀者拓展性閲讀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爲藝文志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使之更具學術吸引力。

在《藝文志》研究中增入作者小傳和善本介紹,更是此書匠心獨到的成功做法。前者不止關係到“斷限”取捨,後者則爲拓展性研究提供了重要線索。

《藝文志》作爲斷代史書寫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圖書目録的搜輯選編必然要受到朝代斷限的制約。如丁國鈞《補晉書藝文志·例略》云:“斷代著録,首嚴棄取。兹志於三國諸人凡及太始初者,胥加徵采。義熙一朝,作者雖衆,苟易代猶存,即無預斯録。至嵇康、阮籍、陶潛、徐廣諸著述,一例掇列,似失限斷,則以本書各有專傳故也。”①丁國鈞《補晉書藝文志》,頁3653中。不過,相對於唐前各代,五代十國各政權建立和消亡的時間並不一致,所謂“斷代著録”的“棄取”原則很難確定。據張著卷首所載傅璇琮先生《序》及張氏《前言》所説,前人對“五代”概念的理解並不局限於從朱温篡唐到趙匡胤代周自立的五十三年時間,新、舊《五代史》及顧、宋兩《志》等相關著述,在敍事範圍上均以唐昭宗一代爲上限。至於“五代”的下限,史家迄今未能作出嚴格明確的界説。綜合來看,大抵在五代十國時期就已經出仕的文臣武將,無論其仕宋早晚,都被納入五代範疇;許多由唐入五代或由五代入宋的人物,其著述能否歸入《五代藝文志》,還需作具體分析,據實處理。基於這些被學界普遍認可的“斷限”原則,張著對顧、宋、徐、陳、汪五《志》進行了全面細緻的梳理和考察,剔除了闌入其中的唐、宋及其他朝代藝文資料,搜輯補充了清人各《志》闕收的五代藝文條目。其客觀嚴謹的研究過程在第二、第三兩章中得到了充分展示。

清人諸《志》將非五代藝文資料闌入五代的情形較爲嚴重。張興武教授的舊著《五代藝文考》僅涉及顧、宋、汪三《志》,故考訂確認的誤收條目纔三十六條。至《輯考》面世,新將徐炯《五代史記補考·藝文考》和陳鱣《續唐書·經籍志》納入考察範圍,所辨誤收條目則增至五十六條。加上該書頁376已經確考的唐圭璋《南唐藝文志》誤收《續筆陣圖》一條,杜文玉《南唐藝文志》誤收《張司業詩集》一條,總數達五十八條,這個數字已經接近了《五代藝文志》書目總數的五分之一。

從張著的考察中可以看出,唐人著述所以被闌入五代,多半由臆測所致。如陳鱣《續唐書·經籍志》未詳《蜀爾雅》三卷乃“唐李商隱采蜀語爲之”,以爲撰成於西蜀割據時期,故收入五代,且云“蜀無名氏撰”,即其顯例(頁339)。再如,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七“傳紀類”載《渚宫故事》五卷,題云:“後周太子校書郎余知古撰。載荆楚事,自鬻熊至唐末。本十卷,今止晉代,闕後五卷。”①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頁200。《宋史》卷二〇三《藝文志二》“傳紀類”亦列此書於《晉朝陷蕃記》和張昭《太康平吴録》之間,清顧、宋、陳、徐四家未加深考,即將其轉抄入五代藝文志中。《輯考》通過對《新唐書》、《崇文總目》、《郡齋讀書志》、《通志》等相關記載的徵引考述,明確指出:“唐代名余知古者凡兩人,《新唐書·藝文志》所載‘文宗時人’,蓋其一也。另一位即與段成式、温庭筠等唱和酬答於徐商幕府,成《漢上題襟集》十卷者。《新唐書·藝文志》既稱作者爲‘文宗時人’,四庫館臣又斷言《渚宫舊事》乃余知古‘遊漢上時所作,更無疑義’,迄難確考。但無論前者還是後者,均不及昭宗朝,更不可能遠涉五代。”(頁354—356)很顯然,惟有翔實準確的稽考,纔能有效糾正那些由臆測而造成的失誤。

相對而言,清人五《志》所録宋人著述,更多牽涉到“斷限”問題。如孫沖《五代紀》,王軫《五朝春秋》,許載《吴唐拾遺録》,徐鉉、湯悦《江南録》,龍衮《江南野史》,鄭文寶《南唐近事》,張緒《續錦里耆舊傳》等等,雖記五代之事,撰述時間卻遠離五代。當然,並不是所有闌入五代的宋人著述均涉“斷限”,有些書籍的誤收實屬稽考不嚴。如徐炯《五代史記補考·藝文考》載錢惟演《玉堂逢辰録》二卷,該書所記榮王宫大火事發生於大中祥符八年(1015),其時距錢俶獻地歸宋之太平興國三年(978)已有三十七年(頁356)。宋人宋事,並無異議。再如顧、宋兩《志》“輿地類”載沈立《奉使兩浙雜記》一卷。據楊傑《無爲集》卷一二《故右諫議大夫贈工部侍郎沈公神道碑》載,沈立乃仁宗天聖中進士,神宗熙寧中判都水監,出爲江淮發運使(頁359)。此人此事遠離五代,顧、宋誤收必屬失察。

除超越“斷限”外,《輯考》糾正清人之失者還有以下兩種情形。首先,該書第一章已經確認,顧《志》原編中有不少書目是因“連帶抄録”而闌入五代者,如趙上交《歷代樂歌》六卷(頁118)、李廷珪《墨圖》一卷(頁183)、徐鉉《棋勢》三卷(頁184)、李後主周后《偏金葉子格》一卷、《小葉子例》一卷(頁184)、徐温客《孝義圖》一卷(頁212)、曹衍《靈怪實録》三卷(頁225)及《後唐旁通開元格》一卷(頁357)等皆屬此類。以大周后著述爲例,《通志》卷六九《藝文略七》著録《繫蒙小葉子格》一卷,注云:“僞唐李煜妃周氏撰。”①鄭樵《通志》,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頁810。此條前有《偏金葉子格》一卷,後列《小葉子例》一卷,並不著撰人。《宋史》卷二〇七《藝文志六》“雜藝術類”亦著録李煜妻周氏《繫蒙小葉子格》一卷,其後有《偏金葉子格》一卷、《小葉子例》一卷,並不著撰人。顧《志》於《宋史藝文志》未作詳察,連帶抄録,遂將《偏金葉子格》與《小葉子例》兩書置於周氏名下。後人宋祖駿、汪之昌、杜文玉等亦沿襲顧《志》之誤,未加改正。此外,顧、宋兩《志》所收書籍,偶有失察濫收者,如《錢宏偓詩》十卷(頁273)、《錢惟濬文集》二十卷(頁274)、劉吉《鹿園集》一卷(頁323)、僧齊己《蓮社集》一卷(頁333)等。據筆者統計,上述兩類書籍糾誤亦多達十餘種。

可以肯定,在書籍總數爲六百三十餘種的顧、宋補《志》中,因連帶抄録及失察濫收而導致譌誤的書目已多達七十餘種。這種情形,即便不是因“斷限”模糊所致,編纂者貪多務得、欲將更多著述置於五代人名下的微妙心理也難以否認。對研究者而言,通過細緻嚴謹的考察與訂正,重新確定清人各《志》所輯五代藝文資料的真僞,做到取捨之間有根有據,也是重新編輯《補五代史藝文志》的學術基礎和基本前提。

在考訂和剔除清人諸《志》誤收條目的同時,張著第三章則以顧《志》爲底本,參照宋、徐、陳、汪諸《志》,遍覽宋、元以來各家書目,搜討五代人物傳記資料,以務求窮盡的學術態度完成了對五代藝文志散佚條目的輯録和補編。經筆者統計,在早先出版的《五代藝文考》中,其增補五代圖書的數量爲三百二十餘種;及《輯考》面世,這個數字更增加到了四百二十餘種。

張著增補的五代藝文條目,有些是對徐、陳、汪各《志》既有條目的考訂和確認,有些則直接録自《新唐書·藝文志》、《崇文總目》、《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録解題》、《四庫闕書目》以及《國史經籍志》等目録書籍。除此之外,其搜討範圍還包括與作者相關的傳記資料。如據《宋高僧傳》卷一六《漢錢塘千佛寺希覺傳》補釋希覺《周易會釋記》二十卷(頁379),據《宋史》卷二六三《劉熙古傳》補劉熙古《春秋極論》二篇、《演論》三篇(頁382),據《舊五代史》卷一八《敬翔傳》補敬翔《大梁編遺録》三十卷(頁389),據《宋史》卷四三九《趙隣幾傳》補趙隣幾《會昌以來日曆》二十六卷(頁389),據陶岳《五代史補》卷三、《資治通鑑》卷二八五及周羽翀《三楚新録》卷一補戴偃《渔父詩》百篇(頁468)等。有部分條目則是依據傳世抄本直接補入,如據明抄本、清初留雅堂抄本補入陳摶《河洛真數》三卷、《易卦釋義》五卷(頁379),據北京圖書館藏清黄奭編校本《知足齋叢書》本補柴榮《大毁佛寺詔》一卷(頁403),據明抄本補崔希範《崔公入藥鏡注》一卷(頁422),據明萬曆九年(1581)金陵書坊王洛川刻本補陳摶《新刻纂集紫微斗數捷覽》四卷(頁424)等等。毫無疑問,像這樣超越目録書籍,將藝文條目的搜討範圍擴大到傳記資料和傳世抄本的做法,無疑要比清人五《志》全面得多。

要之,經過重覈確認、考訂清理和搜討補遺等幾個審慎嚴謹的研究步驟,作者對五代藝文資料的整體把握和細節考察,均已超越前賢,達到了新的境界和水平。以當代學者對歷代《藝文志》的研究、補考而論,亦屬近年來相關領域的上乘之作。正因爲如此,我們更有理由相信,作者以此爲基礎而編撰的《新編補五代史藝文志》,具有毋庸置疑的學術價值。

《輯考》有别於其他目録類書籍的學術特點,還在於編撰了迄今最爲完善的五代金石目録。作者受汪之昌《補南唐藝文志》之啓發,於《藝文志》之外另撰《五代金石輯録》,其最終目的顯然是爲五代藝文研究提供參照和補充。張興武教授對五代金石資料的搜討,涉及歷代金石書目及金石考正之書,凡該專題所應關涉者均網羅無遺。嚴格説來,此章所輯已經超出了藝文志研究的傳統範疇,它所呈現的文史資料價值是多方面的。

首先,從《輯考》所收金石資料的數量對比中不難看出,五代十國時期華夏文化的發展格局的確呈現出南重北輕的顯著變化。其時中原政權更替頻仍,社會文化基礎遭到破壞,梁、唐、晉、漢、周五個朝代各有金石資料纔數十條,而與之同時的前、後蜀政權轄區内,石刻銘文多達一百三十一條。就连錢氏吴越不大的偏霸之地都有石刻一百三十餘條。金石資料數量的多寡差異,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張興武教授在《五代作家的人格與詩格》一書中所討論的唐末五代“文學重心南移”以及“多元文化中心的形成”等重要問題。①參看張興武《五代作家的人格與詩格》第一章,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0年。事實上,從《五代金石輯録》中可以看出,在偏安一隅的特定歷史條件下,西蜀、江淮、兩浙等地已經悄然崛起,其文化發展實力正在趕超中原,華夏文化中心的多元化發展格局正在形成。

五代石刻以楊吴和南唐相繼統治下的江淮地區爲最多,《輯考》所録,楊吴有二十九條,南唐則多達二百一十二條。史稱楊吴及南唐時期,江南“六經臻備,諸史條集,古書名畫,輻輳絳幃。俊傑通儒,不遠千里,而家至戶到,咸慕置書。經籍道開,文武並駕”,①劉崇遠《金華子雜編》卷上,叢書集成本,2840册,頁1。是當日華夏“文物最盛處”。②史虚白《釣磯立談》,傅璇琮等編《五代史書彙編》(玖),杭州出版社,2004年,頁5016。今觀其碑刻條目遠多於當時諸國,即可知類似的評價絶非向壁虚構。若進一步分析,則又可看出,楊吴有國之時,不僅碑銘數量屈指可數,其文字亦多爲本地沙門及下層文人所撰。至南唐禪代以後,碑銘作者如常夢錫、韓熙載、高越、殷崇義、王元、張翊、孟拱辰、王文秉、孫晟、潘佑等,皆爲避亂南遷之文學名臣。據相關史書的記載顯示,這些北方文人雖然出仕江南,政治上卻普遍不得信任,這或許正是他們寓心碑刻、以求平安的深層原因。如《十國春秋》云:“張翊,其先世爲京兆人。……及知誥移鎮金陵,隨渡江,見知於宋齊丘,署府中從事。南唐禪代,擢虔州觀察判官、西昌令,假道還廣陵,里人榮之。已而恃才偏躁,淩暴左右,被鴆卒。翊文辭婉麗,《禾山大舜二妃廟碑》、《廬陵紫陽觀碑》、《新興佛閣碑》文,皆翊所撰。”③吴任臣《十國春秋》卷一一《張翊傳》,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154—155。張翊仕楊吴及南唐,最終以恃才傲物而招致鴆毒,在當日南遷文人中頗具代表性。

不過,隨着北方文人的積極參與,江南碑銘在内容與品位兩方面都有了極大提高,這一點應該得到充分肯定。大抵楊吴碑刻與吴越國所存極爲相似,内容大致以廟記、觀碑、塔記、造像記及幢銘爲主。南唐有國時期,情形則有了顯著變化,像周惟簡述《唐金剛經》,常夢錫撰《南唐魏惠王神道碑》,韓熙載撰《清涼寺悟空禪師碑》、《築新城記》、《南唐盱江亭記》、《龍泉山銘》,王文秉書《小篆千字文》等,不僅題材範圍明顯擴大,思想境界和藝術品位也遠遠超過了純粹而膚淺的奉佛文字。據史書記載,南唐文臣潛心金石銘文,已經達到了癡迷的程度。如鄂州所存《頭陀寺碑》,徐鍇篆額,韓熙載撰碑陰,頗爲精緻。陸游入蜀時嘗見此碑,頗爲感慨,曰:“此碑立於己巳歲,當皇朝之開寳二年。南唐危蹙日甚,距其亡六年爾。熙載大臣,不以覆亡爲懼,方且言其主鼎新文物,敎被華夷,固已可怪。又以窮佛旨、舉遺文及興是碑爲盛,誇誕妄謬,真可爲後世發笑。”①《入蜀記》卷四,叢書集成本,3190册,頁39。的確,文化内涵和撰寫水平顯著提高的江南碑銘,究竟藴涵着怎樣微妙和複雜的時代精神内涵,很值得深究。

其次,金石資料中往往隱含着一些久被忽略的五代史研究信息。如《金石萃編》卷一一九、《雍州金石記》卷一〇均載《大唐秦王重修法門寺塔廟記》,謂“天祐十九年”立。《金石録補》卷二三亦載此碑,題《後晉重修法門寺塔廟記》,釋曰:“右碑,薛昌序撰,王仁恭書,在扶風縣。按:天祐止四年,此碑稱十九年。史臣以李茂貞能奉唐正朔,而此《記》後雖一稱天祐,其中歷序前事,並以天復紀年,至二十年止,與史不合。次年莊宗取梁,茂貞稱臣。又一年,茂貞死。戰爭之時,得舉佛事,以梁、晉搆兵,茂貞偷安也。《茂貞傳》:先爲岐王,莊宗改封秦王。據碑則已先爲秦王也。”張興武教授爲此考繹云:“李茂貞自以唐臣,不事朱梁,故一直沿用天祐年號;天祐十九年即後唐同光元年。本年十一月,李茂貞聞莊宗入洛,遂遣其子繼曮入賀,莊宗詔茂貞仍舊官,進封秦王。次年四月薨。由此推斷,此碑當刻於同光元年末。”(頁512)另如,錢氏吴越政權嘗於後晉末奉契丹正朔,新、舊《五代史》、《宋史》、《資治通鑑》及《吴越備史》等皆不載此事。然《輿地碑記目》卷一於“台州”内載《吴越錢氏用契丹會同年號碑》,於“婺州”内載《義烏真如寺耶律年號》;《金石録補》卷二四所載《烏石宣威感應王廟碑銘》、《大慈山甘露院牒》等(頁574),亦書契丹會同年號。所有這些碑刻文字,無疑爲確認這一特殊的歷史細節提供了原始可靠的史料依據。

五代十國部分碑刻後面所隱藏的歷史真實很值得玩味。如《寶刻叢編》卷一五載宋齊丘所撰《南唐延賓亭記》,即關涉南唐代吴的種種隱情。據多種史料記載,延賓亭建成於楊吴時期,而不是南唐建國之後。如龍衮《江南野史》卷一載,南唐烈祖李昪相吴之时,“乃治府署之内立亭,號之曰‘延賓’,命宋齊丘爲記,以待多士。於是四方豪傑翕然歸之。或因退休沐之暇,親與之宴飲,諮訪闕失,問民疾苦,夜央而罷。時中原多故,名賢夙德皆亡身歸順,乃使人於淮上以厚幣資之,既至,縻以爵禄,故北土士人嚮風而至者殆數千人。羽翼大成,裨佐彌衆”。①龍衮《江南野史》卷一,傅璇琮等編《五代史書彙編》(玖),頁5155。由此可知,題《南唐延賓亭記》者,顯誤。再如,《輿地碑目記》卷一載有南唐時所立《練湖碑》,《寶刻類編》卷七於“潤州”内載吕延真《重復練塘銘》,曰:“述並書。昇元七年刻。”②《寶刻類編》卷七,叢書集成本,1514册,頁238。吕延真既撰《重復練塘銘》,又重書唐人李華《復練塘頌》,立於湖畔。然筆者遍檢新、舊《五代史》、《資治通鑑》以及宋初各家所撰南唐史書,均未載李氏重修練湖事。考《江南通志》卷六四“鎮江府”載:“唐永泰中,轉運使劉晏、刺史韋損重開丹陽之練湖,作斗門以通灌溉。”其後附李華《練湖頌序》。復云:“五代南唐昇元元年,知丹陽縣吕延正濬練湖。”後附吕延正《浚治練湖狀》。③《江南通志》卷六四,文淵閣四庫全書本,508册,頁811下,812上。今按:李氏建國之初,即令吕延真疏浚練湖,耗時七年,所費必多。南唐國力在當日諸國中最爲雄厚,若究其根本,則與包括興修水利在内的經濟建設活動密切相關,史家對此既不應視而不見,更不必隱諱其事。然宋初江南降臣皆對此諱而不書,個中隱情很值得探究。

必須承認,有關藝文志的稽考與編録瑣碎繁雜,頗費時日,故近些年已少有學者用心於此。此項研究涉及歷史學、文學、目録學、訓詁學等多種學科,較之一般的考辨分析更需具備專研精治的毅力和耐心。張興武教授歷經二十餘年,鍥而不捨,精益求精,最終爲學術界奉上了一部嚴謹厚重的實學之作,極有裨於今世。其點滴所得皆來之不易,創獲之多絶非倉促間所能盡述。以上三方面之簡略介紹,也僅爲一管之見。至於其學術框架之規範嚴謹,時間斷限及取捨原則之科學合理,傅璇琮先生已有定評,故不煩贅述。

(本文作者係南開大學文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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