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主体的法律保护问题探索
2017-01-27李金平
法制博览 2017年13期
李金平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无照经营主体的法律保护问题探索
李金平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无照经营主体在各大城市都存在,不可否认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满足了部分群众和整个市场的需求,弥补了城市社区、街道生活设施的不完善,但同时也造成了城市管理的混乱,笔者通过对我国无照经营主体陷入的困境提出合理的建议,更好的协调好无照经营主体与城市管理人员的利益,期望为将来城市管理以及合理执法提供一种思路,使社会中生存的群体向和谐角度发展。
无照经营主体;无照经营主体面临的困境;完善建议
一、无照经营主体在法律上面临的困境
笔者认为最大的困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我们自己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出来,固守自己的思维模式,比如对待无照经营主体是否要纳入商主体范围内对其予以保护问题,如果考虑对其保护,就要考虑把他放在商主体哪个位置上,但我们的思维角度是要么将商事登记作为认定商主体的判断标准,要么从结果上推导出商主体的标准,被要求登记的主体在制度上是商事主体,从而把无照经营主体排除在商主体范围之外,然后片面的得出无照经营主体也不属于商个人,商个人包括的范围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二是从应然角度考虑后的担忧,无照经营主体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不会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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