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2017-01-27徐莉
法制博览 2017年13期
徐 莉
广东稳健律师事务所,广东 惠州 516211
论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徐 莉
广东稳健律师事务所,广东 惠州 516211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市场经济背景已经得到确立,并且对很多地方的生产生活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国在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对于法律方面的要求是比较多的,同时在很多层面上,都希望可以获得较高的支持。民商法与经济法是两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内容,其针对市场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较为突出。文章就此展开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市场;经济;背景;民商法;经济法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干预方面具有宏观调控的特点。可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会跟随很多的因素而发生变化,如果没有开展有效的约束干预,很容易在未来的工作中出现严重的矛盾和冲突,届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别大。在此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将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进行明确,从而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上,得到足够的支持。
一、民商法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民商法是最基本的构成,其主要是民法和商法的共同称谓。简单而言,民商法在应用的过程中,在于将个人财产、人身安全做出更多的保障,同时针对物体的个体所有权、受益权等,都做出了较多的规范和保护[1]。但是,民商法本身的管理范围是有限度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很多人在自身的财产方面、资产方面都表现的比较复杂,想要通过民商法来做出完全的保护,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还必须联合其他的法律条文来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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