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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诡”
——兼谈《孙子兵法》的注解与翻译

2017-01-27林岩夫

孙子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引申义竹简孙子兵法

林岩夫

释“诡”
——兼谈《孙子兵法》的注解与翻译

林岩夫

在不同版本的《孙子兵法》中,“诡”字出现次数是不一样的。在银雀山汉墓竹简本《孙子兵法》中,“诡”出现了两次,并且均在《计篇》,即:其一,“道者,令民与上同意者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民弗诡也”;其二,阙文之“兵者,诡道也”①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孙子兵法》,文物出版社出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76年12月版,第29页。。但在其他版本中,“民弗诡也”一语,《通典》卷一四八《兵一》作“而人不佹”,《武经七书》本作“而不畏危也”,十一家注本作“而不畏危”。

对于这一现象,银雀山汉墓竹简本《孙子兵法》的整理者认为:

“诡”、“佹”古通。故《通典》引文与简本最近。“诡”字,古训“违”,训“反”。民弗诡也,犹言民无二心。此句孟氏注云:“一作‘人不疑’,谓始终无二志也。一作‘人不危’。作‘人不危’者,实为较古之本。曹操注:‘危者,危疑也。’《通典》注谓‘危者,疑也’,当袭曹注。似曹操所见本即作‘人不危’,曹注‘危’为‘危疑’,盖亦读作‘诡’字。‘危’上‘畏’字当为后人所加。”②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孙子兵法》,文物出版社出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翻印,1976年12月版,第31页。

李零先生认为:

简本“诡”、“佹”同,皆违反之义。今本作“危”,自曹操原本已然(观曹操注可知),乃是诡或佹的借字或误字,曹注训危为疑,已非本义,后人增畏字更误,俞樾《诸子平议·补录》卷三已指出畏字是衍文。③李零:《孙子兵法译注》,载《兵家宝鉴》,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4月版,第8页。

查《汉语大字典》,“诡”字确有“违反”“违背”之义,并且所举例句正是竹简本《孙子兵法·计篇》的“道者,……民弗诡也”。而“佹”字条下则有“乖戾”“背离”之义,并且其与“诡”通。所以,此处之“诡”字的含义甚明,论者均无异议。

至于“兵者,诡道也”之“诡”字,按说其含义较前者更为明确,即“欺诈”“诡诈”的意思,本应没有什么争议。但是,恰恰这个含义清楚明确的“诡”字,偏偏出现了不同的解释。有论者认为,“对‘诡’的正确诠释是理解孙子辩证思维方法的重要环节”,这自然是对的,但作者在征引了吴九龙、杨丙安两位先生的考证后,认为“诡”所具有的“‘违’字的涵义”,是解决其内涵的“重要环节”。然后,作者又进一步征引裘锡圭、曾宪通、邹晓丽诸先生对“违”字涵义的分析和考证,认为:

……“违”的本字是“韦”,而“韦”本指攻城军攻城、守城军守城,可以引申为“攻守”。既然是战争中的攻守行为,那么攻城的人在围城的同时也要防备守城人的进攻,守城人在防备攻城人攻城的同时,也会积极地寻找围城人的漏洞随时准备进攻敌人以打破敌人的围攻。所以,这种状态可谓“攻中有守,守中藏攻”,“攻”与“守”是随时可变的,从而使“攻守”含有“变”义。既然是随时可变的,那么由此引申出“随机处置”——“权”,则是顺理成章的。

当时的“攻”或“守”,随时都有可能转变为相反的趋势,故又可引申出“相反”“背离”“非常”“奇异”和“转化”含义。最后,作者总结说:

概括地说,“诡”训“违”,它的本义是围住城堡,是指“攻守”的互动过程;它的引申义是“变”“背离”“乖张”“疑”等等。

……在“兵者诡道也”一句中,用的是它的引申义“攻守”。此句可译为“用兵打仗是一种进攻和防守相互博弈的学问”。①郭克勤:《“庙算”——概念的战略运演》,载《孙子研究》2016年第5期,第62—63页。

读到这里,笔者突然想起了一个成语,即“失之毫厘,谬之千里”,上述这种对古文字的训释法,或恐近之。

实际上,“诡”字的本义是“责成”“要求”,而非“违反”“违背”。所以,《说文解字》曰“诡,责也”。《汉书·京房传》“今臣得出守郡,自诡功效,恐未效而死”中的“诡”字,正是此意。至于“欺诈”“虚假”与“违反”“违背”等,则均是它的引申义。如今,上述引文的作者抓住其引申义进行过度引申,岂能不“谬之千里”!

那么,“诡道”之“诡”究竟应作何种解释?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孙子在文中自己已经作了回答。在《计篇》中,孙子先说“兵者,诡道也”,然后接着又说,“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最后则总结说:“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你看,如此之多的具体欺敌手段,哪一种不是诡诈之术?如此“不可先传”的“兵家之胜”,岂是“攻守”二字所能涵盖的?

再说,从孙子所处时代看,“诡道”的“诡”字也只能解作“欺诈”“诡诈”等。众所周知,孙子生活在一个社会转型时期,历史正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变,周天子的地位已经开始动摇,诸侯争霸战争方兴未艾,以往的“仁礼之兵”正逐步演变为“变诈之兵”。所以,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说:“……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②班固:《汉书》(第六册),中华书局1962年6月版,1987年12月印刷,第1762页。而《孙子兵法》,则正是总结前代战争经验和当世“变诈之兵”战争经验的经典之作。作者不仅在第一篇《计篇》中即响亮地提出了“兵者,诡道也”这一振聋发聩的鲜明主张,并且在第七篇《军争篇》中又进一步强调“故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在这样一部以研究“变诈之兵”而著名且传承千年流布中外的兵家圣典中,“诡道”之“诡”怎能解作“攻守”呢?!

事实上,从曹操开始,绝大多数注释或解读《孙子兵法》的军事家和学者都是将“诡道”之“诡”释为欺诈、诡诈的。宋《十一家注孙子》,曹操的注释是“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其下李筌、梅尧臣、王晳、张预注均同此义。此后,明施子美《施氏七书讲义》曰:“是则兵必以诡道也,是以张昭言变诈也,必举是以为证。”刘寅《武经七书直解》曰:“兵者,诡诈之道也。”赵本学《孙子书校解引类》曰:“此以下诡道十二事,是举计外之势,因利而行之术也。收保退走,示不能战;偃旗寝鼓,示不能守;喧嚣摇动,示不能整;劳倦饥渴,示不能追。”一句话,亦欺骗、诡诈之意也。清朱墉《武经七书汇解》曰:“诡,谲诈也;道,方术也。非谲不可以行权,非权不可以制敌也。”①中国兵书集成编委会:《中国兵书集成》,解放军出版社、辽沈出版社1987年8月版,分别见第7册第421页、第8册第30页、第10册第123页、第12册第59页、第42册第87页。笔者粗略地翻检了一下,自民国以至于新中国建立以来,张文穆、钱基博、郭化若、陶汉章、朱军、吴如嵩、何新、李零、杨善群、黄朴民、徐勇、林伊夫、赵国华等诸位学者,无一不持此种观点。由此看来,“诡道”之“诡”,其解明矣!

人类所有语言,都具有可能产生歧义和误解的特点。即使当代人相互对面讲话,有时候也会出现听不明白甚至发生误会的时候,更何况经典的注解、翻译是今人在与上千年以至于两三千年前古人的对话,再加上汉语文字多音多义且有漫长发展演变历史的特点,我们今天又不可能起古人于地下,理解起来就更加困难了。所以,几乎所有古代典籍,在注解、翻译上都存在一些让学者们长期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的问题。即以《孙子兵法》而言,存在的问题就不少,现在不妨略举数例如下,以资说明。

其一,《计篇》“曲制”一词,多以“部曲之制”解之,但清代学者于鬯《香草续校书·孙子》认为,“曲疑典字之误”。如此,则“曲制”疑为“典制”之误。②(清)于鬯:《香草续校书》(下),中华书局1963年3月版,2006年7月印刷,第433页。

其二,《计篇》“将听吾计”“将不听吾计”之“将”,既可解作助动词,读jiāng,意为假如、如果;亦可解作名词,读jiàng,指将领。

其三,《谋攻篇》“伐交”一词,传统的解释是指破坏敌方的外交,使之陷入孤立,但清于鬯认为是指兵相交而不合战即退:“谓兵交而不合战,所谓使敌望风而逃者也。”今人黄朴民教授亦认同此说,并引曹操、梅尧臣的注解为佐证。③分别见于鬯《香草续校书》(下),第433页;黄朴民《孙子伐交本义考》,载新浪网“舰船知识网络版”。

其四,《形篇》之“九天”“九地”,旧说指九重天、九层地,然而李零认为,其虽是言天之极高与地之极下,但指的却是“平面九宫格,上下是镜面反射关系”,“这种概念也见于遁甲式,是古代宇宙论的一种想象”④李零:《兵以诈立——我读〈孙子〉》,中华书局2006年8月版,第161页。。

其五,《势篇》“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之“择”字,旧说多解作“选择”“挑选”,但李零认为其应解作“释”。他说,裘锡圭先生认为,“河海不择细流”要读作“河海不释细流”。同样,“这里的‘择’字也应读为‘释’”。所以,“‘释’是放弃的意思,它是说不靠人,只靠势”⑤李零:《兵以诈立——我读〈孙子〉》,第199—200页。。

这样的例子,在《孙子兵法》中还可以举出很多,笔者在此只是为说明问题而列举数例,故不赘引。

清末著名启蒙思想家严复在《天演论》之《译例言》中说:“译事三难:信、达、雅。”“信”,指译文要准确,既不歪曲或遗漏,也不随意增加或减少;“达”,指不必拘泥于原文形式,译文要畅达、明白;“雅”,指词语运用要干净利落,优雅得体。可见,古文字的注解和翻译,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信、达、雅均不容易做到,所以严复称之为“三难”。根据笔者的切身体验,认为要做好此项工作,极需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尽可能增加古代典籍阅读量,多读多思,努力提高自己的古代汉语修养和文字表达能力。这一点,可以看作是注解和翻译包括《孙子兵法》在内之一切古代经典的基础。

第二,对具体的疑难字词,既不可胶柱鼓瑟,也不可过度引申。因为即如前述,汉语言有着几千年的发展历史,文字又多音多义,往往既有本义,又有许多引申义,有的甚至其本义因长期不再使用而湮灭,引申义却成为后世使用的义项。所以,胶柱鼓瑟势必会隔靴搔痒,有所不及,而过度引申则会歧路亡羊,失掉真义。

第三,紧密结合上下文,从文章自身的语境中寻求真义。这一点很重要,一些看似难注难解的字词,一旦充分进入作者所表达的语境,往往就变得容易理解了,如本文所释之“诡”即是如此。俗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其道理正在这里。

(责任编辑:周淑萍)

Interpreting “Trick”——Concurrently Reviewing the Annotations and Translation of The Art of War

Lin Yanfu

2017-01-19

林岩夫,民间学者,《孙子兵法》爱好者,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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