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研究
2017-01-27杨倞希王晓柔
法制博览 2017年30期
关键词:银行
杨倞希 王晓柔
平潭县人民检察院,福建 平潭 350400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研究
杨倞希 王晓柔
平潭县人民检察院,福建 平潭 350400
近年信用卡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成为此种犯罪的主要类型。笔者通过分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现状、多发原因、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完善对该类犯罪的法律规制。
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现状分析;对策建议
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比重逐年攀升,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成为主要的犯罪类型。据统计,平潭2011年经济犯罪案件13件,至2016年已上升至40件,翻了3.25倍。信用卡诈骗案件从2011年的1件增加至2016年18件,占比由8%提高至45%,其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16件,占信用卡诈骗案件88%以上。经济犯罪案件呈现逐年增多趋势,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也急速增加。
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多发的原因
(一)人们对犯罪认识模糊
大部分办理信用卡的人对逾期不还产生的法律后果没有清晰的认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有些当事人认为,只要有还银行的钱就行了,能拖就拖,对银行多次催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直到被刑事立案才知道事态的严重。
(二)银行自身审查不严
各家银行为了提升业绩、扩大市场,对办理信用卡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有的信用卡申领人工作单位、收入、联系电话和住址造假。银行方面单纯追求发卡量,审查流于形式,也没有明确告知信用卡申领人逾期不还信用卡欠款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无形中增加了自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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