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受取得图片著作权人维权实务研究
2017-01-27姜宠
法制博览 2017年30期
姜 宠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01
继受取得图片著作权人维权实务研究
姜 宠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01
继受取得图片著作权人对继受取得著作权之前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否享有主张停止侵权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应视侵权行为的特征而定。如果侵权行为一旦实施就无法完全停止,则继受取得人有权主张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果侵权行为是即时性的或一经消除便永久消除,则继受取得人无权主张请求权,除非对该类型侵权行为进行保全的时间在继受取得著作权之后。通过诉权转移的方式进行维权因没有法律依据难以成功维权。
著作权;继受取得人;维权
图片著作权人可以以授权的方式授权其他市场主体对被授权作品享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购买者作为一定区域内唯一被授权人,则在继受取得图片著作权后,对新侵犯图片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等侵权行为当然享有主张停止侵害和损害赔偿等请求权的权利。然而,对获得授权之前存在的侵权行为是否享有相应请求权,笔者认为须视侵权行为是否持续至获得授权之时而定。本文在对案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阐述继受取得著作权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对获得授权之前的哪些类型的侵权行为主张损害请求的权利,以期对实务操作有一定参考价值。
案例:视觉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0日,与盖世公司一样,均为专业经营摄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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