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粗钢部部长孙某受贿案件剖析
2017-01-27郑天立
法制博览 2017年36期
郑天立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营口 115000
某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粗钢部部长孙某受贿案件剖析
郑天立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营口 115000
近年来,随着辽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发案率也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
铁路物资;受贿;案件
为了从源头上寻求治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有效对策,遏制和减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本文结合本院某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粗钢部部长孙某受贿案件进行案件剖析,寻找职务犯罪发生的特点、成因及建议,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工作大局。
一、本案基本案情
孙某在2010年至2013年担任某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粗钢部部长(职级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2010年5月份收受福建省某民营钢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500克金条,2011年10月份又收受陈某500克金条,为陈某及其所有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本案犯罪特点
(一)职务犯罪的罪名单一
随着国家对国企的审计力度、巡查力度及反腐力度的加大,使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非常集中。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涉及的案件类型主要以贿赂犯罪为主,其中也多以个人受贿犯罪居多,行贿罪较少。而在其他机关单位的职务犯罪中,我们可以看到,受贿罪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的比例基本持平,保持在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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