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语言与艺术
2017-01-27孙莉
法制博览 2017年36期
孙 莉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吉林 通化 134001
法庭辩论语言与艺术
孙 莉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吉林 通化 134001
对于当前我国司法以及法庭审题过程所使用的语言而言,其不规范化的问题较为普遍。在这样的一种发展形势下,导致了司法和法庭审理时经常会引发纷争,对于司法成本形成了非常大的浪费。基于此,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寻找到适用于我国法律的语言,让其能够在法律实践中得到应用。
法庭;辩论;语言与艺术
美国大法官阿尔弗雷德·丹宁勋爵说:“要想在与法律有关的职业中取得成功,你必须尽力培养自己掌握语言的能力。”公诉,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职能。语言能力是做好一切法律能力的基石。
语言是人类进行沟通的一种有效方法,是人类在经过长时间磨合所形成的一种共同的沟通与表达方法。从实质上来分析,语言是人们沟通与学习的基础,人们通过学习来掌握语言能力,同时也表达自身的意见以及个人观点。此外,语言还具有信息功能,能够为人际交流提供帮助,让人类的生活添了许多的乐趣。①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人类特有的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同时语言也是人类必不可少的思考工具,人们思考问题,需要使用语言来思考,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在司法工作中,我们不但要使用语言交流、沟通、研判案例、论证问题,还需要使用语言去学习知识、思考问题,把思想外化为语言文字,以实现执法说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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