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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文学翻译中的信息保真

2017-01-23程鹂

考试周刊 2016年103期
关键词:忠实文学翻译原则

程鹂

摘 要: 文学作品承载多种信息,因此文学翻译中存在信息难以保真的问题。本文批判性地分析了国内主要的四种翻译原则,即严复的“信达雅”、鲁迅的“宁信而不顺”、傅雷的神似说和钱钟书的化境说,并提出了信息保真的原则,即忠实原则和创新原则。

关键词: 文学翻译 原则 忠实 创新

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一般说来,文学体裁广泛,包括小说、诗歌、散文、传记等。它们都有共同的特点:语言生动形象,词汇丰富,句法富于变化,风格多样等,所以文学又被称为语言的艺术。它除了描述时代面貌刻画人物外,还有抒情表意的一面,特定情形下还强调形式特征,如格律、音韵等。

翻译是语际间的信息传递,即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既然文学本质上具有三元性:言史性、抒情性和表意性,文学翻译就不能仅等同于来源语与目的语之间的语符转化,它还应该能表达语符含义外的言外之意、象外之旨。因此,文学翻译不同于公文翻译、科技翻译等。与承载信息相对单一的非文学作品相比,文学作品的信息构成要复杂得多,包括语义信息、文体信息、文化信息、语用信息、审美信息和修辞信息等[1]P246,保真难度较大。文学翻译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丢失,这是一种遗憾,但同时文学翻译以其独特性受到世人的瞩目。

一、国内主要翻译原则

文学翻译的保真程度与翻译遵循的原则紧密相关。在国内,这些原则主要有四派:严复的“信、达、雅”;鲁迅的“宁信而不顺”;傅雷的“神似说”和钱钟书的“化境说”。这些理论就影响力而言,首推“信、达、雅”,有些学者一度将其视为检验翻译优劣的试金石。然而,“雅”在文本多元化的今天,已不能作为标准之一。

如“Gone With the Wind”中黑奴Jeems的回答:“Nawsuh,Ah dinnotice yall say anything ter mek her mad.”[2]P10

译文一:“没有,主人,我没留意你们曾出何言使她愤怒。”(笔者自译)

这种译文显然违背了Jeems的身份特征,作为一个语音语法不规范的黑奴,其言谈带有浓重的南方口音,显然不应雅译。

译文二则更为合适:“没呢,主子,小的可没听到你们讲啥惹毛她的话。”(笔者自译)

“雅”之与否要视文本而定,“信达雅”不能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

“宁信而不顺”,是鲁迅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一种翻译主张,旨在端正不信之译风,引进新的思想,改造发展白话文。这一标准曾抑制了当时散漫自由的译风,为中国现代翻译事业做出了贡献。“信”,要求完整准确地传递语符信息,但若片面强调语符含义,牺牲了“顺”等其他信息,会使得译著的文学魅力大打折扣。

“神似说”和“化境说”,前者来源于傅雷语:“愚对译事看法实甚简单:重神似不重形似。”[3]P119后者是钱钟书翻译理论的核心,见于《林纾的翻译》一文:“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为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言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如于‘化境。”[4]P286这两位大家的看法,多年来一直为我国翻译理论界所关注。它们凸显了对文本外含义的重视,可谓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但主观性过强,相对抽象,如基本概念:神韵、“化境”本身就比较缥缈,难以把握,因此可操作性较差,笔者认为,不宜看作文学翻译中信息保真的准则。

二、“忠实”与“创新”原则

为了在文学翻译中达到最大限度的信息保真,究竟应该遵循什么准则?笔者认为,可简单概括为:忠实与创新。这是一对表面上相悖的概念,事实上两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就位次而言,忠实原则毫无疑问是第一位的,创新原则处于补充性从属性地位。只有当翻译过程中“忠实”难以遵循时,才会运用“创新”来处理文本。译者一旦运用“创新”原则,文学翻译过程中的再创造色彩就会更浓重,译者应该紧密注意创新意识和原文信息的结合,切忌信手译来,随心所欲。

(一)忠实

“忠实”原则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文学翻译中的信息保真。翻译理论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翻译准则“信”字体现的就是“忠实”原则,即保持原作与译作在内容上和形式上一致。当译者翻译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对原作的忠实:不仅仅是忠实于字面含义,紧扣文意,更是忠实于文化背景的诠释,忠实于审美感受的传递,忠实于文体等。虽然神似说和化境说并未提及在内容上应该如何,但可以肯定这样一个事实,即对“神似”和“化境”的讨论,均以译文应该在内容上忠实于原文为前提。脱离了“忠实”这一标准,翻译无异于无源之水。不忠实原作的翻译,本质上是一种新的写作,而译者的身份实际上是新作的作者。文本既定的情形下,如何达到信息保真,主要还是取决于译者素质。

首先,译者应该熟练掌握来源语和目的语,而不仅仅是粗通皮毛,一知半解。遇到难点,要耐心翻查字典寻找资料,认真负责地进行翻译。这两种语言的运用程度和译者的工作态度,直接关系到译作优劣。以下面的句子为例:

1.It rained cats and dogs.

天上下着猫猫狗狗。

2.I headed for the stock exchange to sell my cats and dogs.

我朝着交易所出发了,去卖掉我的猫猫狗狗。

3.He yelled,“You should do whatever youre asked to do.”

他叫道:“你应该做你被请求做的一切事情。”

这种译文会令读者感到很困惑。句1中,天上会掉下猫猫狗狗?实际上,原文意思是天上下了倾盆大雨。句2里,cats and dogs指的是价值低的股票,所以才有前面的去“stock exchange”(即证券交易所)之说。句3中,一个人已经在大叫的状态,不太可能说出这种极其欧式的句子。如译为他叫道,“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效果明显要好过这种不中不西的句法。这些林林总总的怪异表达,折射出译者的中英文造诣欠缺,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其次,语言是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语言构成的文本承载着大量的文化信息。译者应该清楚原作和译作所处的文化背景和时代特征,然后在历史的大环境下理解语言,领会文外之意。如dark age,曾在某博士的关于希腊一文中直接译为“中世纪”,谬之大矣。在西方文化发展过程中,公元前12世纪到公元前8世纪左右,希腊文明进入了倒退的阶段,史称“黑暗时代”。若不了解该文化背景,由字面含义联想到黑暗的中世纪,直接误译就是在所难免的事了。再如龙在东方是一种吉祥的动物,象征权力和高贵,而在西方人心目中的dragon是有翼喷火的怪物,象征罪恶邪,甚至有“泼妇”之意,恶魔撒旦(Satan)曾被认为是the great dragon。因此,dragon在英语国家所引起的联想与东方人心目中的“龙”是完全不同的。在翻译“龙”时,经过文化转化处理,可以借助tiger一词,tiger(老虎)在西方人心中是一种强悍的动物,如“亚洲四小龙”可将其译为Four Asian Tigers,而不是Four Asian Dragons。

再次,译者的独特身份对信息保真的影响。在文学翻译中,译者是一个身兼二重身份的人,对于原作来说,他是个读者,是原作信息的接受者,但对于译作来说,他是个放送者、输出者[5]P164。在认知语言学看来,语言表达是一个认知过程。体现在翻译上,可以体现在认知模式中源认知域对目的认知域的映射上。由于来源语与目的语的语言使用者对语言的认知经验不尽相同,因此在以语言符号转换为手段的翻译过程中,译者在处理两个认知域的映射关系时会相应地受到影响,或者保留原来的映射关系,或者在目的语中寻找源认知域进行映射附加。由于认知模式的形成依赖于心理经验,把两种语言的认知模式作为翻译的依据,其中的相同与差异会在语际的转换过程中体现出来。简言之,译者个人的生活经验、审美情趣等既会影响其作为读者对于原作的理解,为影响到其作为作者身份对于文本的重现。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既要沿着原作者的心理轨迹以期再现原文,但又不得不像作者一样,必须考虑目的语读者的知识范围,如语言的组织及表现方式和社会关系结构,以及他们对世界构成方式的期望。因此,译者需要考虑并应努力以原作者的视角审视作品,忠实地理解作品内涵,运用自身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真原作信息,使得译作具备和原作一样的艺术魅力。

最后,译者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翻译绝非拼拼凑凑、草草了事之徒所能从事的。文学翻译工作富有挑战性,需要长期的细致耐心及对文学的热爱。译者不能浮躁,更不能唯利是图,片面追求翻译作品的数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译者要善于积累资料,肯于钻研难题,学习文学理论,尤其是不断学习前沿翻译理论,并将其运用到实践中。

(二)创新

文本的差异性决定了翻译工作的难度不一。有些文本承载的信息量庞大,运用“忠实”原则传递所有信息相对困难,甚至不可译,忠实与叛逆的悖论正起源于此。从本质上说,叛逆是与翻译的目的相悖的。然而,翻译者即叛逆者、翻译即叛逆之说由来已久。在这一情形下,译者往往要运用创新原则,在充分理解原作的前提下,在灵感的激发下,创造性地进行翻译,文学翻译尤其如此。

例如Wuthering Heights在梁实秋的笔下被译为《咆哮山庄》,杨怡后来翻译时,在雨夜中灵感造访,想到了《呼啸山庄》,不仅翻译出了作品的主旨,而且更接近Wuthering Heights的发音。

创新原则绝不可以凌驾于忠实原则之上,否则,翻译的本质就开始异化。笔者不赞同过度强调创造性的翻译,因为翻译的目的在于让人们描画般的完成一部作品,而不是另起炉灶,以创造性叛逆的名义来完成如泼墨山水一般任意发挥的作品。

译者也应该最大限度地避免转译,因为从原作译成译作,已经造成部分信息丢失;倘若再进一步译为第三种语言,原作字里行间的魅力所剩无几。季羡林曾在谈梵文纯文学翻译时说:“我一向反对转译。” “我们即使直接从梵文里译,也万难把这色彩与香气传达过来,何况转译呢?”[6]P65的确,“科学和哲学的著作不得已时当然可以重译,但文艺作品则万万不能”[6]P15。文学作品的特殊性决定了文学翻译的信息保真绝非易事。创新原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文本增加艺术魅力,但只是无可奈何中的一种补救办法。

著名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Eugene.A.Nida)认为,翻译即翻译出意义,“译者应该使译文在功能而不是在形式上达到与原文对等”[7]P80;而运用其提出的以受者为研究对象的等效翻译理论,作为译者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让原作和译作为各自的读者留下相同的认知感受和想象空间,无限地接近绝对的信息保真这一理想目标。

正如同世界上找不出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文学原作与译作间百分之百的信息保真也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当前的历史语境下,我们不大可能在两种语言之间寻求对等,甚至不可能在昨天和今天的语言中寻求对等。但我们可以预见,今天成功的翻译能使明天的翻译更趋向于效果的对等。通过阅读翻译作品,译作读者群不断地接受另一方文化的思想、风俗习惯及思维方式等信息。当然,我们并不指望由此带来完全的对等,但我们能盼望译文读者对另一文化有越来越准确、深入的了解,从而在翻译过程中面临更少的障碍。

文学翻译任重而道远,需要更多译者不断的追求和探索。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文学翻译中的信息保真程度也会相应提高,而中国的翻译事业也会迎来新的春天。

参考文献:

[1]周方珠.翻译多元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5.

[2]Margaret Mitchell.Gone With the Wind[M].海口:南方出版社,2006.

[3]傅雷.“论翻译书”《读书》[J].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3).

[4]钱钟书.“林纾的翻译”,钱钟书散文[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

[5]谢天振.译介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02.

[6]季羡林.比较文学与民间文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8.

[7]谭载喜.新编奈达论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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