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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2017-01-21窦祥铭

中国农业信息 2017年11期
关键词:抵押改革农业

窦祥铭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安徽宿州 234000)

宿州市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窦祥铭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安徽宿州 234000)

宿州市作为欠发达农业市,目前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跨越转变的关键阶段,做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对于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活跃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宿州 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 探索 实践

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作了最高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实际上,宿州市有关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探索已践行多年,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1 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4年土地确权工作启动后,宿州市各级党政组织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严把工作流程,注重督查整改,土地确权工作呈现平稳有序、扎实推进的良好势头。典型举措主要有:一是市、县区均成立了高规格的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上下形成了高位推动土地确权的工作态势;二是组织开展了多次“土地确权攻坚月”活动,适时加快工作进度,其中2016年开展“春节攻坚月”的做法被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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