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017-01-20李正铭孙海巍

青年时代 2016年30期

李正铭+孙海巍

摘 要: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又称指纹检验技术,是指用科学技术的手段和方法对犯罪分子作案时留下的指纹进行搜集、检验和比较,以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在刑事侦查工作中扮演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依据;诉讼上,手印检验的结论也可以为诉讼、审判提供有力证据。

关键词: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刑事侦查工作;犯罪嫌疑人

刑事侦查技术总是伴随着刑事侦查需要而发展。科技的进步是一把双刃剑,运用的好,可以促进经济高速发展,而一旦被滥用也会阻碍社会的进步。犯罪分子借助科技的进步革新作案手段无疑给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案件侦破工作带来更大困难。基于此,如何利用科技进步革新现代刑事侦查技术则成为当下刑事侦查工作不得不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手印痕迹检验技术概述

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在实务中也被人们通常称为指纹检验技术,两者除概念用语区别外,所指称的内涵并无区别,具体指通过运用科学技术的手段和方法对犯罪分子作案时留下的指纹进行搜集、检验和比较,以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缩小侦查范围,提高刑侦效率。学理上通常将手印痕迹分为指纹痕迹和掌纹痕迹,实际上就是指人手指和手掌上皮肤的纹路留下的影像。每个人的手指和手掌都存在着大量的乳突线,由于这些乳突线会分泌出大量的汗液粘附在皮肤的纹路上,因此当人们的手部接触某个物体时,就会将皮肤的纹路留在物体表面,这就是手印痕迹的由来。而痕迹检验技术的任务就是通过运用一些特别的科技方法和手段将留在物体表面的痕迹搜集和保留下来以利于侦查工作。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就可以根据这些搜集和保留下来的痕迹初步侦查案发现场的情况,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在部分案件当中,痕迹的提出甚至直接促使案件的侦破。痕迹检验技术得以在刑侦工作中得到大量运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每个人的指纹都不相同,因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人员可以运用在痕迹检验技术来确定犯罪分子的初步情况。

二、手印痕迹的提取和检验方法

实务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常用提取手印方法常见包括:拍照、胶带粘取、静电复印等方法。

(一)拍照

拍照的目的在于真实完整的还原案发现场遗留下来的痕迹,所谓拍照技术就是利用相机等技术手段犯罪现场遗留下来的手印痕迹完整的拍摄下来,拍照技术的优势在于可以完整保留案发现场的手印痕迹,缺陷在于难以通过保存下来的照片对手印痕迹进行进一步的技术分析和处理。

(二)胶带粘取法

胶带粘取是指通过胶带对手印痕迹进行粘取,以提取犯罪分子遗留在现场的痕迹。使用胶带粘取的优势在于便于对手印痕迹作进一步的技术分析和处理,缺点在于实施起来的难度较高,对原始痕迹的破坏性较强。

(三)静电复印法

静电复印法是现代科学技术进步在手印痕迹检验技术上的重要体现,当犯罪现场的手印痕迹上受有污染时,往往无法用胶带进行粘取或者用胶带粘取的效果不好,此时往往就可以采取静电复印的方法来提取手印痕迹。提取手印痕迹后还要对其进行拍照固定。

三、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侦查上,对现场手印的分析可以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依据

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人员侦办案件的过程中,往往首先要保护案件现场,事实上,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为了保护犯罪现场的指纹,因为一旦犯罪现场遭到破坏,犯罪分子的指纹提取就会变得十分困难,此时案件的侦破工作就会陷入困境。从这个角度,我们都可以看出指纹对于侦查破案的重要意义。依据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可以从指纹的特征来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有利于缩小侦查范围,有利于刑事侦查人员尽快破案。指纹的特异性能够帮助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确定案件走向,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破案打下基础。

(二)诉讼上,手印检验的结论可以为诉讼、审判提供有力证据

在现代法治国家,对犯罪的追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论犯罪分子是谁,无论侦查人员是谁,都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对犯罪分子的指控必须建立在充足的证据的基础上。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科学技术的水平日新月异,基于手印痕迹检验技术的科学性,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得以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因此通过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得到的结论可以为审判提供真实且有力的证据。在当今的刑事侦查案件的审判中,手印痕迹的科学结论,可以作为证据出现在审判的过程中,且会被认为是直接有效的证据,可见,手印痕迹检验技术之于当代刑事审判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结语

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手印痕迹检验技术运用于刑侦工作成为现实。而手印痕迹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于刑事侦查工作起到重要作用,对诉讼证据的搜集和保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今时代,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已成为刑事侦查案件中必不可少的破案手段,在未来我们更加要发挥手印痕迹检验技术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李满海.伦如星.基于手印痕迹检验刑事科学技术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5(02):280-284.

[2]郑标.赵俊峰.基于手印痕迹检验刑事科学技术的研究[J].法制博览.2015(32):14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