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空闹”违法成本确有必要
2017-01-06史洪举
法庭内外 2016年11期
关键词:规则
文/史洪举
提高“空闹”违法成本确有必要
文/史洪举
不久前,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严禁在航空器内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吸烟,强占座位、行李架,堵塞、强占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等行为。如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将处5万元以内罚款。而此前罚款规定仅为500元至1万元。
笔者认为,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树立全民规则意识的背景下,严厉惩戒扰乱航空秩序行为,提高行为人违法成本非常必要。这既是倒逼人们尊重规则、敬畏法律的现实需求,又是维护飞机等航空器内安定秩序的需要。
作为一种特殊运输工具,航空器内的正常秩序对飞行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近年来,乘客在飞机上滋事的现象屡有发生,有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有殴打辱骂空乘的,有乘客之间互相斗殴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此类行为最高可处10日拘留和500元罚款,即便依据当前的民用航空法,最高也仅可处罚款1万元。该惩戒措施显然既无法让滋事者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又无法弥补或抚慰受到侵害的航空公司或其他乘客。
一般来说,航班对安全、速度和时间的要求极其严格。如使用电子设备或强行打开飞行中的航空器应急舱门将极大地威胁飞行安全。同时各大城市间航班的运行时间非常短,时间对公务出行等部分乘客至关重要。对比之下,因扰乱航空秩序而导致航班延误几十分钟乃至几个小时已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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