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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天津农业企业持续发展的对策分析

2016-12-29宋建辉

天津经济 2016年10期
关键词:农业企业

◎文/宋建辉

推进天津农业企业持续发展的对策分析

◎文/宋建辉

农业企业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及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成效。本文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综合分析了天津农业企业整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科技创新能力偏低、品牌化经营重视不够等突出问题。进而,从企业自身和政府部门双重角度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的对策建议。

农业企业;融资;科技创新

农业企业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其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及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成效。为强化对农业企业现实发展情况的理解与认识,课题组于2015年 8-10月,在各级农口部门支持配合下对全市农业企业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问卷调查。调查过程中,发放问卷1003份,收回有效问卷705份,问卷有效回收率70.3%。

一、农业企业发展情况整体分析

(一)企业负责人基本情况

通过对705份有效问卷汇总,企业法定代表人男性621人,女性84人,负责人仍以男性居多,有待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女性内在动力创办更多“优而美”的农业企业。年龄层次上,企业负责人平均年龄49岁,既无过多年龄偏大者,也无太多年轻人员,较为符合农业创业成长的一般规律。学历结构方面,负责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依次为45人、133人、153人、172人、147人、55人,分别占总数的6.4%、18.9%、21.7%、24.4%、20.8%、7.8%。可见,半数以上企业负责人学历在大专以上,群体受教育程度较高。

(二)企业类型与主营业务情况

就产权性质而言,国有企

业48家、民营企业572家、集体企业35家、外资企业29家、混合所有制企业21家,民营企业居多数,占总数80%以上。就与农户联系程度划分,国家级龙头企业18家,市级龙头企业156家,区县级龙头企业141家,非龙头企业390家。主营业务方面,企业经营重点集中于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及加工、农业种植及加工、饲料生产、水产养殖及加工等几大关键领域,分别占总数的 38.4%、15.9%、15.3%、13.6%和 8.7%;相应从事苗木花卉种植、农产品物流批发、农产品进出口、农用物资生产类企业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分别占总数的4.4%、2.1%、1.3%和1.0%。需强调的是,相当部分农业企业为跨行业或全产业链经营,经营范围涉及大农业领域中的2个~3个环节或业态。

(三)企业产品生产情况

统计显示,705家受访企业合计拥有员工70603人,其中正式职工54938人,临时工15634人,60%以上临时工来自于天津本地。标准化生产方面,308家企业依据国家标准组织生产,188家企业依据行业标准生产,182家企业采用自有标准生产,47家企业依据省市地方标准生产,仅有40家企业产品生产没有具体标准,且多集中于畜禽、水产等具有生命体特征的养殖企业。其中,部分企业依据产品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不同层级标准组织生产。质量体系建设方面,290家企业建有完善的质量检验检疫机构;328家仅设有专门质检人员;剩余87家未设有质检机构,也没有质检人员。前两项合计618家企业有质检人员2476人,平均每家有质检人员4人。

(四)企业产品销售情况

销售渠道上,69.4%的企业首选中间商或代理商销售,散户、集团客户、零售所占比重次之,连锁店直营、自营出口及其他销售方式比重最低。随着信息技术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逐渐成为更受欢迎和便捷的新型渠道销售方式,这也应成为农业企业未来渠道拓展的方向与重点。销售额方面,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下、5000-10000万元、亿元以上企业数量分别为475家、156家和74家,亿元以上规模企业数量明显偏少,仅占总数的10.5%。而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企业反映外部环境变化对销售影响很大、较大、不明显、没有影响的数量分别为115家、326家、247家和17家,分别占总数的16.3%、46.2%、35.1%和2.4%。可见,60%以上企业受外部经济不景气影响,产品销售出现不同程度困难。

二、农业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仍未缓解

调查发现,受访企业中有424家反映存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占总数的60.1%,位列制约发展外部因素之首,尤其对于大量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更是普遍现象。从金融资本供求角度探析问题的深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区县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尽管近年来各区县相继成立了东丽华明村镇银行、滨海德商村镇银行、静海新华村镇银行等一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但事实上这些机构的信贷资金多投向了城镇二三产业。即使部分农业企业获得了信贷支持,也由于贷款额度偏小而难以满足现实资金需求。二是农村金融资本非农化严重。区县村镇银行、邮政储蓄、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本就发展不充分,而银行基于资本逐利性和利润最大化考虑将大部分信贷资金投放到了比较收益相对较高的城市工商业,相应对农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明显不足,更加剧了其获得贷款的难度

与成本。三是企业抵押担保物不足。正常情况下,银行放贷多要求企业提供价值较大的抵押物作为担保,而相当部分企业基于农业经营特殊性又难以拿出易变现的高价值资产进行抵押,致使金融资本对企业支持力度大打折扣。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很多企业财务信息很难真实为银行所了解,考察其资信状况难度较大。银行基于风险防范考虑,对这些企业采取惜贷、慎贷或提高贷款利率做法,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短缺或提高了融资成本。

(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偏低

企业要发展,科技应先行,科技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多数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规模小,普遍存在科技创新能力偏低的问题。其一,创新基础差。受访企业中,312家没有独立研发机构,也没有独立研发人员;176家未设立独立研发机构,但有少部分研发人员,两者合计高达69.2%的企业研发基础薄弱。企业运营多处于简单产品生产阶段,缺乏足够的技术积累进行科技创新。其二,创新意识不够。多数企业负责人认为自主创新费时费力,还不一定取得预期效果,不愿承担创新活动的财务支出及不确定性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多奉行资金买入的“拿来主义”行为,对外部技术产生了过度依赖。其三,创新资金投入不足。企业普遍由于规模小、整体实力不强,有限资金更多被用于生产经营。即使部分企业有研发资金投入,资金也更多来源于政府科技、农业部门以科研项目形式资助,自有资金投入很少。调研得知,在有研发人员和研发经费投入的393家企业中,平均每家企业年均研发资金投入225万元,抽样测算占其销售收入2%左右,远低于国外先进农业企业投入标准。其四,创新人才缺乏。受访企业中,393家有专职研发人员合计3384人,平均每家企业8.6人,不及员工总人数的10%。在制约发展内在问题调查中,分别有 30.9%、42.4%的企业反映缺乏优秀研发人员和高素质技术工人,支撑企业创新的人力资源储备明显不足。另外,企业对于研发人员激励手段较为单一,主要采取岗位技能工资方式,很少采用进修深造、技术入股等先进方式,难以多方面满足研发人员的现实需求,更加剧了创新人才短缺。

(三)企业品牌化经营重视不够

品牌是提升企业价值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部分企业对品牌经营重视程度明显不足。首先,品牌意识不强。区县企业多数规模偏小,产品生产重数量轻品牌观念仍比较严重。负责人缺少注册商标、维护品牌价值的主观意识和内在动力。产品销售方面,忽视了产品外观设计及包装,也不善于主动利用媒体广告、公关宣传等手段塑造品牌形象。其次,产品认证率偏低。现实中,企业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比例分别为24.8%、6.5%和3.4%,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也不多。同时,受访企业中仅有33.6%获得 了 诸 如 HACCP、GAP、ISO9000系列等管理体系认证,其余66.4%企业未获得或未申请上述质量认证,使品牌质量建设大打折扣。再次,品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品牌管理多只是简单注册商标,设计简易包装,配以简单文字说明即上市销售,缺乏专业化品牌策划与宣传。结果,即使产品品质上乘,由于品牌策划不到位,有时也难以卖出好价钱。最后,品牌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内容上,多数企业过于单一,仅限于推销农产品本身,缺乏对品牌内涵、文化、价值的深度挖掘。宣传形式上,多限于参加产品展示展销会、发

放宣传彩页或宣传册等文字材料。况且,部分企业常借助区域品牌推进产品营销,忽视了自身品牌的维护与打造。

三、推进农业企业自身实现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自身融资能力

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企业应先从自身抓起。其一,注重诚信建设。企业负责人应始终树立良好的诚信理念,以诚为本,信守合同,从产品质量与服务方面开展诚信经营。具体财务方面,应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向银行及其它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表,避免不良交易记录的发生,努力提升企业信誉度。其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企业应着力推进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治理水平提升,明晰诸如建设用地使用权、资产所有权、农地承租经营权等权益内容及外在边界,提高资源资产资本化运营水平。其三,健全财务制度。企业财务人员应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质的财会人员,并注重其业务技能培训,从员工素质方面保障财务管理规范。同时,健全完善财务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企业应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定期公布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解决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其四,重视提升核心竞争力。企业应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积极打造包含科技、品牌、人才、管理等要素在内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发展处于健康持续状态并创造良好业绩。这也是企业获得包括银行在内资本投资者青睐的根本。此外,企业还可依据自身经营情况,尝试通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质押、企业信用担保、股份制改革吸收战略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是加快企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一要具备和增强创新意识。企业要想从根本上做大做强,首先应具备科技创新意识,充分利用自身对产业发展情况与市场信息的敏感程度,积极开展自主创新、合作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企业应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和提倡敢于冒险、勇于创新的理念,培育和打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与氛围。二要突出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产学研合作以科研项目合作形式可以实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要素的有效整合,缩短企业自身科技创新周期,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与市场竞争力。开展产学研合作关键是找到各方彼此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结合点,这需要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收益分享机制来保障。三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拥有较为完善的生产试验示范基地或部门车间,应积极运用现有科技成果改造传统工艺或者以技术承包、入股、转让形式加快市场化开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要完善创新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企业应从改善工资待遇、科研条件、生活环境方面入手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同时,通过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利益共享方式或者提供进修深造、职位晋升通道形式,调动科研人员踏实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三)加大品牌营销宣传力度

企业应采取多种可行措施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第一,重视品牌认证认可。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需要,依照规定积极申报包括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在内的质量安全认证及其它相关体制认证。对本地特有以地域名称冠名或具有区域特色优势农产品,企业还应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

的企业还可申报中国名牌、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天津市著名商标认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第二,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企业应围绕产品优势,充分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品牌营销,对品牌个性特征进行准确信息传播,使品牌获得增势。企业可以借助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传统媒体,也可通过举办或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展销活动、休闲观光体验活动宣传品牌,还可借助互联网、微信平台实施网络营销。第三,切实做好品牌维护。企业应围绕品牌努力做好产品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自律意识,把好产品质量关,确保食品安全,夯实品牌发展的质量基础。企业应依法开展品牌经营,坚决杜绝产品销售以次充好、借助精美包装以好遮次等自砸品牌、自毁形象问题发生,自觉维护已有品牌的良好形象。第四,打造品牌营销团队。企业应高度重视专业营销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完善营销激励制度,努力打造一支既了解产品生产经营,又能深度把握市场需求脉搏的实战营销队伍。

四、政府推动农业企业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创新融资服务政策与模式

政府与金融机构应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是继续稳步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银行监管部门在有效防范系统风险前提下可进一步适度放宽民营资本、集体资本组建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限制,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公司、微众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从资金供给侧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支持农村内生金融组织发展,鼓励面向区县、街镇扩展营业网点,重点向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改变农村资金外流的不利局面。探索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允许农业企业牵头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二是探索拓展抵质押担保范围。在前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及抵押融资试点基础上,金融机构可结合区县实际情况,尝试将水域滩涂使用权、农业机械、仓储设施、畜禽圈舍、活体畜禽、在产农作物、应收账款及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票据权利纳入抵质押范围。同时,相关部门在税收、法规、场地等方面促进抵质押登记、资产评估、信息公告、物品交易、流通变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企业抵押物变现难问题。三是扩大信贷担保融资。继续充分发挥天津农资担保公司、惠农担保公司等政策性涉农担保机构担保增信职能,重点向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或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解决其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市及区县政府通过建立健全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及风险补偿基金等配套政策,完善涉农信贷担保机制。四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尝试实行“信贷+保险”融资模式。借鉴安徽省长丰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和长丰科源村镇银行的有益经验做法,对中小规模农业企业在产农作物、经济作物、畜禽养殖动物及某些特种动物投保相应保险,有保险公司保单,即可发放一定额度流动资金贷款。这既有效解决了企业具有生命体特征的动植物难以抵押担保、无法获得短期资金融通的困境,也降低了金融机构信贷风险。

(二)助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政府作为外部环境监管和维护主体,应从多方面对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加以引导和扶持。第一,加大科研项目扶持力度。市与区县农业、科技部门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参与或主持科

技重大专项、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科研项目,并以贴息、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开展具体科技创新活动。加大项目资金监管与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完全用于企业研发活动。第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基于农业科研成果的公共性、正外部性考虑,政府应以公共投资形式加大对农业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财政扶持。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体系建立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给予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引导企业建立自有研发机构,提高科研水平。市与区县政府还可考虑对研发并获鉴定的新产品当年投入批量生产、新获批实施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农业企业,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财政奖励[3]。第三,加大税收落实力度。市与区县税务部门应彻底全面落实包括农业企业在内的企业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鼓励加大研发投入的税收政策,借助税收优惠引导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海关部门可依据有关规定对农业企业直接用于科技开发所进口的仪器、设备、试剂和技术资料给予免征增值税、减免关税优惠。第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农业、专利、版权、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完善相应的农业科技成果保护机制,对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转化、推广、转移提供相应法规制度保障。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对侵害农业知识产权行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必要时追究侵权者刑事责任,使其不敢轻易侵权。

(三)推动企业品牌影响力拓展

政府应将实施品牌战略作为加快农业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引导其提升品牌知名度。首先,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市与区县农业部门应持续加大品牌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农业品牌建设的政策法规、重大举措、典型案例,营造品牌建设的舆论环境和产业氛围,增强企业经营者的品牌意识。其次,重视企业品牌建设。农业部门积极组织企业举办或参加各级各类农产品博览会、展示展销会、产品交易会、主题文化节等活动推广农业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借鉴“蓟县农品联盟”做法,市与区县政府通过产业规划引导域内企业协作配合,加强农产品品牌基地建设,共同做大地域品牌,实现地域品牌与企业品牌互动融合发展。再次,强化品牌扶持政策落实。全面有效落实2011年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中关于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天津市著名商标、天津市优质农产品金农奖、天津市名牌产品情形给予资金奖励的政策规定,争取将此政策扩展至所有农业企业,切实促进企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综合竞争力提升。最后,加大品牌保护力度。职能部门加大商标注册、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从制度层面加大品牌侵权行为的整治力度。质监部门加大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通过有效方式把对农业品牌的保护落到实处。

[1]王军.青岛市农业企业集群成长模式研究[D].青岛:青岛科技大学,2010.

[2]王志丹,西爱琴.新时期提升我国农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思考[J].农业经济,2014,(9):16-17.

[3]张晟泽.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路径探析 [J].江苏农村经济,2013,(12):67-68.

责任编辑:方学敏

F321

A

1006-1255-(2016)10-0071-06

天津市农委郊区发展调查研究计划课题“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视角下推进天津农业企业持续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编号:TJNWY2014004)。

宋建辉(1981—),天津市农村经济与区划研究所。邮编:30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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