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问题的思考
2016-12-28关爱麟
法制博览 2016年12期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愈发重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对于更好的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维护公民婚姻家庭的稳定团结,建立和谐社会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夫妻约定财产制;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226-01
作者简介:关爱麟(1988-),女,满族,吉林长春人,硕士,长春财经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民商法。
一、我国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意义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婚姻家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公民的现实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
首先,随着我国公民素质的提高,思想的转变,除了单纯的工资性收入以外,公民还可以通过股票、投资、债券等其他形式来增加自己的财产收入,公民的私有财产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掌握和控制在私人手中。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出现,使夫妻双方不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设立夫妻财产制形式,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变更或者终止所设定的夫妻财产类型。
其次,公民思想的转变,离婚率增多并呈上升趋势,这就导致了再婚家庭的不断增多。这种情况不仅造成家庭成员结构、人身关系的复杂化,也使得夫妻财产的管理分配出现复杂化。
二、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现状和不足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约定范围、条件、内容、形式、效力、约定后债务的清偿等一系列问题都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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