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证明制度研究
2016-12-28张怡
法制博览 2016年12期
摘 要:表见证明制度是证据法学领域最含混复杂的问题之一,国外的证据制度中表见证明具有很高的理论地位。司法实践中,表见证明认定过失与因果关系等构成要件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表见证明就是在特定案件中,根据较高盖然性的经验法则进行事实推定。本文将运用表见证明的方式对彭某案进行分析,说明表见证明的优势所在。
关键词:表见证明;证明责任;盖然性;经验法则
中图分类号:D91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225-02
作者简介:张怡(1993-),女,甘肃定西人,2017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据法学。
一、彭某案争议焦点
2006年南京彭某案,彭某与徐某相撞导致左股骨胫骨骨折,徐某要求彭某赔偿其人身损害13万余元。该案争论的焦点在于徐某受伤是否因彭某的行为导致。徐某认为,其是和第一个下车的被告彭某碰撞倒地受伤的;而被告彭某认为,其没有和原告徐某发生碰撞,其搀扶原告是做好事。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并判决彭某赔偿徐某人身损害4万余元。法院判决结果一出,马上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部分人认为判决彭某赔偿原告损失的结果,为社会做出了负面的导向作用。对于彭某案的判决,我们还需进行深入的了解,才能做出正确的评价。
二、彭某案判决分析
彭某案判决书中关于被告是否与原告相撞,做了如下分析: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原告倒地的原因可能是外力因素撞倒或绊倒或滑倒等自身原因,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原告绊倒或滑倒等事实,被告也未对此提供反证证明,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分析原告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