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源本性考察
2016-12-28李莹
当代经济 2016年22期
李莹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源本性考察
李莹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源本性考察,主要遵循两个维度:一条是“入乎其内”的内在性路径,即深植于分配制度设计的逻辑本身,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溯源中寻求二者统一的基础;另一条是“出乎其外”的外在性路径,即通过考察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演化形成的历史过程凝练分配制度变迁的思想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逻辑溯源;历史变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逻辑溯源
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确立了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资本主义国家奉行生产要素价值论的窠臼,推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制度。中国共产党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不仅标志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也标示了我国收入分配理论所具有的中国特色,它是东西方分配理论兼收并蓄的成果,也是我国收入分配理论开拓创新的结晶。
1、按生产要素分配
生产要素是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它主要包括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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