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税收自愿披露项目正当其时
2016-12-28梁若莲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广东广州510630
梁若莲(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广东 广州 510630)
我国实施税收自愿披露项目正当其时
梁若莲(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广东 广州 510630)
内容提要:在中国即将执行OECD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机制和中美《海外账户纳税遵从法案》政府间协议的大背景下,实施税收自愿披露项目正当其时。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实施自愿披露项目的意义,介绍了其他国家实施自愿披露项目的效果与经验,并从项目设计、法律修订、制定指引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实施自愿披露项目的建议。
税收 自愿 披露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加深,资本全球化已成大势所趋。据统计,2015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5个国家(地区)的6 532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对外投资7 350.8亿元人民币(约合1 180.2亿美元),同比增长14.7%。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上亿美元的国家(地区)有54个,其中10亿美元以上13个。此外,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合计148.2亿美元,占总额的12.6%,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哈萨克斯坦、老挝、印尼、俄罗斯和泰国等①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6-01/21/c_128652668.htm。
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5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4 年,中国可投资资产1 000万元以上的高净值人士数量超过100 万人,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3 000万元,共持有可投资资产32 万亿元;预计到2015 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将达126万人,高净值人群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将达37万亿元。其中,已拥有境外投资的高净值人群占比从2013 年的33%上升到2014年的37%,且超过半数表示将会考虑增加境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