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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与游戏的“尝试”
——胡适新文学起源的美国现场还原

2016-12-27郭正平

汉语言文学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白话胡适尝试

郭正平

幽默与游戏的“尝试”
——胡适新文学起源的美国现场还原

郭正平

20世纪初,留美学生以“留学生”身份尝试了文学创作的具体实践,呈现出在“主流”与“别格”之间的游离与选择。以胡适为中心的“文学实验室”在美国环境中展开,透过幽默的空气与游戏的“别格”语言,胡适的白话文主张得以作为传统文学的“破格”,为此后的五四新文学运动酝酿了新鲜的文学氛围。将胡适归国后的《尝试集(附去国集)》还原至美国语境中考察,不难发现,《去国集》与《尝试集》第一编的创作环境导向了《尝试集》第二编的延续与成果,并在出版前的删减过程中,完成了一个适合中国语境的实验品。

胡适;美国;幽默;游戏;《尝试集(附去国集)》

晚清社会酝酿的白话种子在清末民初之际被留美学生带到现代美国的特殊环境,在那肥沃充实的文学土壤里,中国文学逐渐萌芽成长,并产生了不一样的变化。而留美学生的初步尝试也依托报纸杂志的出现,使文学得以于美国沃土上落地生根。起先,英文报刊The Chinese Students’Monthly(《留美学生月报》,1905)的出现是以联络为目的而通行新大陆的东西两岸,即便尚未出现稳定的文学专栏,丰富多样的美国资源却逐渐汇入了这个留美学生组织所主持的刊物。日后,随着中文报刊《留美学生年报》(1911)、《留美学生季报》(1914)及《科学SCIENCE》(1915)的陆续问世,留美学生界的中国文学从无到有,种类日益繁多。透过对西方元素的吸收,由旧体诗词逐渐转变为白话为主的诗文创作。与此同时,文艺领域也开始进行“科学化”的改造工程,不但语言学、文字学、音乐学在美国土地开始进行深度研究,文学方面也在胡适“科学的精神”的旗帜之下,开始进行“实地的试验”。

胡适与梅光迪的白话诗歌“战争”也在这个时期陷入胶着,胡适因此开张了他自己的“文学实验室”。1917年6月,正当胡适归国之际,其主编的《留美学生季报》刊出了他与友朋之间长达一年的笔仗,在以《游戏诗》为名的专栏下,他为《新大陆之笔墨官司》辩护道:

此诗作于民国五年七月。虽友朋相戏之辞,本无刊行之价值。然其中所争论之点,固有为吾国学者所宜研究者。作者决不敢自信其所主张之必是,但欲吾国之有心于文学改良者一研究其是非耳。①这是胡适《新大陆之笔墨官司》的短序,载《留美学生季报》民国六年夏季第二号,1917年6月,第105页。

胡适显然欲将这场“白话”“游戏”提升为“文学公案”,并示之于众以作讨论,展现了他十足的自信。在此之前,胡适已分别在一月份的上海《新青年》以及三月份的《留美学生季报》上公开发表《文学改良刍议》。在那份横跨半个地球的“改良宣言”之后,六月份的《留美学生季报》已是通篇的白话作品,几乎可视为这一年多来的实验成果展示特刊。

该期除了刊出胡适、任鸿隽、陈衡哲等人的白话诗作之外,还有一篇称为“纪实小说”的文学作品,那就是陈衡哲用白话文创作的小说 《一日》:

著者按,一国之风俗习尚,惟于琐处能见其真。而美国女子大学之日常情形,又多为吾国人所欲知而未能者。因以年来在萨藩校中身历目击之种种琐节,杂叙而为是篇。志在写实而已,非有褒贬之意存于其间也。且读者当知此篇所重,特在琐节。大学中之重要目的,学生中之重要人物,又皆非此处之所能及耳。①陈衡哲:《一日》,《留美学生季报》民国六年夏季第二号,1917年6月,第63页。

陈衡哲所言的“琐节”与“写实”是这篇作品的核心,而她所“纪实”的生活内容是她留美时期的“身历目击”。身为《新大陆之笔墨官司》的参与人之一,陈衡哲的《一日》是白话文创作的“共犯”,同时也为胡适提供了铁证如山的证词。即便这场官司的成败至今仍然褒贬不一,可值得我们探究的是,作为“犯案现场”的“新大陆”,究竟提供了白话文学什么样的“作案”动机?

一、游戏的冲突:挑战传统的《新大陆之笔墨官司》

这场官司的源头来自于任鸿隽的 《泛湖即事》一诗。1916年7月8日,任鸿隽与陈衡哲、梅光迪、杨铨、唐钺等人一同游湖泛舟,这首四言叙事诗描述了几个朋友的游览情形,后来寄达身在纽约的胡适手里,胡适便以刚成雏形的“活的文字”“活的语言”“活的文学”的概念复信相讥任鸿隽之诗:

……足下避自己铸词之难,而趋借用陈言套语之易,故全段一无精采。足下自谓“用力太过”,实则全未用气力。趋易避难,非不用气力而何?……再者,诗中所用 “言”字“载”字,皆系死字,又如“猜谜赌胜,载笑载言”二句,上句为二十世纪之活字,下句为三千年前之死句,殊不相称也。……②胡适:《胡适留学日记》,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976页。

此时期的胡适正反对中国文学的 “无病而呻”“摩仿古人”“言之无物”三大弊病,也就是其所谓“死字”。③同上,第893页。这番批评起初并没有太大恶意,却因为“新文学”的主张引来梅光迪的强烈抨击。在这一来一往的通信之中,胡、梅二人坚持己见,进而假戏成真,日后“竟闯下了一场大祸,开下了一场战争”,这也是促使胡适走上新文学“尝试”之路的开端。④同上,第981页。

若要追溯这个“尝试”的源头,我们必须将目光返回到胡适身上,尤其是出洋留美前的晚清环境对他日后留学生活的影响。晚清社会无论在官方或民间,都已经出现一定程度的白话资源,尤其是作为书面载体的各种白话文报刊,更是夹带着官话及方言在全国各地流行。出洋以前,胡适曾是白话报《竞业旬报》的主撰人之一。其1906年的《发刊辞》有言:“斯报之出,无远不届,贩夫走卒,无人不识,国语大同,言文一致,群情感通,如一家子,德教昌明,权舆于是。”⑤《发刊辞》,《竞业旬报》第1期,1906年9月11日,第4页。这种冀求言文一致的大同宏愿,已展现少年胡适对于语文改良的思想立场。他以 “期自胜生”“自胜生”“蝶儿”“铁儿”等笔名在《竞业旬报》发表过诸多文章,这是他与同事们共同构筑的白话天地,也是白话文思想的最初起始。由于《竞业旬报》主张“贩夫走卒,无人不识”的目的,其所刊载的内容不免带上一点市井气息。其中更有一名为《歌谣》的栏目,几乎是以民间小调填词而成的作品:

启者:本社专以顶小顶小的小曲,装纳顶大顶大的意思,虽顶俗顶俗的俗人,皆能化成一个顶上顶上的豪杰,并能做出顶正顶正的事业,造就顶好顶好的社会,留一个顶久顶久的声名。诸位第一要拿顶快顶快的眼光来看,才不牵(辜)负本社顶热顶热的心呢。⑥《竞业旬报》第32期,1908年10月11日,第41页。

这则附载于1908年第三十二期《歌谣》栏目之后的启事,充分反映了《竞业旬报》的决心。这些小曲除了以俗人为对象、以传播思想及改良启蒙为目的,如《爱国歌》《劝戒烟赌歌》等,还有一大部分是反映市井社会、传达人间真情的写实作品。

胡适在执笔《竞业旬报》的岁月里,曾经学着创作过一首小曲,是他答和同事张无为(字丹斧)的《送丈夫出洋留学十杯酒》⑦《竞业旬报》第32期,1908年10月11日,第35-38页。,名为《答丹斧十杯酒》。他在序里说明:“我又不会唱曲,怎么能做曲呢?我不过见了丹斧所做的歌儿,越做越得劲,越唱越开心,心中羡慕得狠,没事的时候,也学做几句,弄个顽意儿,列位不要见笑罢!”然后唱道:

一杯,酒儿,酒满钟,卿卿今日何须送?你代我把双亲奉,阿阿育,你代我把双亲奉。

二杯,酒儿,酒未干,大儿小女你要管。你挑着千金担,阿阿育,你挑着千金担。

三杯,酒儿,卿须记,多读书来国事休提。秋雨苦凄凄,阿阿育,秋雨苦凄凄。

四杯,酒儿,酒正浓,话儿我句句记心中。你身体须珍重,阿阿育,你身体须珍重。

五杯,酒儿,酒满杯,千万你要放开怀。我书信儿常常来,阿阿育,我书信儿常常来。

六杯,酒儿,酒正温,手挽手儿出了门。你休把归期问,阿阿育,你休把归期问。

七杯,酒儿,到江边,江山锦绣是中原。祖国应留恋,阿阿育,祖国应留恋。

八杯,酒儿,上船头,祝你学业早成就。双双的游五洲,阿阿育,双双的游五洲。

九杯,酒儿,酒已阑,握手依依要肠断。分别最艰难,阿阿育,分别最艰难。

十杯,酒儿,汽笛鸣,眼儿一瞬人远天涯近。模糊抛巾影,阿阿育,模糊抛巾影。①胡适:《答丹斧十杯酒》,《竞业旬报》第33期,1908年10月21日,第42-44页。

这首以口语白话为主的行酒歌谣,就如同他为日后留美的自己所唱的谶曲,不仅表现出离人远别的“去国”情绪,更暗示了胡适对“俗”与“白话”的个人趣味。

留美的岁月里,胡适的白话主张由其对历代文学的“演绎”与“归纳”所得。在这场“战争”之前,他对于古典文学中的诗、词、曲及小说中的白话成分都曾进行过深入研究,而他所欣赏的那些作家品味,我们也可以从日记中看出一些端倪:诗家如陶渊明、杜甫,作新乐府的白居易、元稹,以及江西诗派的领袖黄庭坚;词家如苏轼、辛弃疾都是豪放词的代表人物,秦观则在婉约词中格外擅长描摹景物;小说如经典的章回体《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以及同时代前辈人物吴趼人、李伯元、刘鹗等的作品。这些都是胡适在新文学主张前就已经养成的阅读品味。不用说,这些作品近于白描白话与社会写实;更特别的是,这些文人的特性——那些有别于主流“雅”道的白描、豪放、俚俗、写实——都属于他们各自时代的“别格”与“变体”。

从胡适留学日记所记载的中国文学书单来看,其阅读脉络是按照文学史的发展循序而下。他从阅读历代诗歌到研究秦观词,惊呼“神来之笔”,又叹曰“词乃诗之进化”;后总结“吾国诗句之长短、韵之变化不出数途,又每句必顿住,故甚不能达曲折之意,传婉转顿挫之神,至词则不然”。可见,胡适在文学进化观的深层是对于传神达意的品味要求。②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660页。正是在这样富有进步意味的“变体”之中,他开始在美国创作大量词作,而他所代表的写作集团,才得以使“诗言志”以外的情绪在新大陆上生根发芽。如果我们将《留美学生季报》刊载的文学作品循线索骥,则不难发现它们的“登陆”顺序是按照中国文学史的发展进程上岸。

当他以这些带有进步意味的“别格”作为文学鉴赏品味,并以“觇国”眼光走进美国西方社会,触目所及的进步使他认知到天外有天的广大世界,更促使他在循线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迈向与传统中国有所对立的变体,以抵达他在新文学上的强烈主张。这些“叛逆”心理,在胡适的日记中屡见不鲜,他所在意的是将俗体进行雅化的革命过程。而这些有别于传统的叛逆养分,正是从那新大陆上所看见的世界汲取而来,并作为此前晚清白话文语境的深化与延续。

最初的具体反映是对于戏剧的兴趣。在此之前,胡适所爱的传统文学,大概唯有曲本是不属于变体的文类,原因在于元杂剧及传统戏曲本身就以通俗俚语为主流。然而,在他看过西方戏剧的演出之后,却对于传统旧剧有了不一样的观看眼光。1912年9月25日,胡适在剧院观赏南君夫妇(Southern and Marlowe)演出的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之后,对于西方戏剧的“独语”(Soliloquy)与中国旧剧的“自白”有了如下一段评价:

……吾国旧剧自白姓名籍贯,生平职业,最为陋套,以其失真也。吾国之唱剧亦最无理。即如《空城计》,岂有兵临城下尚缓步高唱之理?吾人习焉不察,使异邦人观之,不笑死耶?即如《燕子笺》一书,其布局之奇,可颉颃西剧,然以词曲为之,便失精采。又如《桃花扇》使近人以说白改演之,当更动人。又如新剧中之《明末遗恨》,使多用唱本,则决不如说白之逼真动人也。①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93页。

胡适一再强调的“逼真”是以“说白”的方式进行,即便他没有意识到西方戏剧与中国戏曲的传统不同,从他批评传统戏曲的“失真”与“无理”,也能清楚反映出他以“白话”为中心的思想,而白话的目的确实是为了还原现实的“逼真”性。

在对演出方式的分析和对《哈姆雷特》男女演员的评述之外,胡适还特别关注到“丑角”在西方戏剧中的存在:

萧氏之剧,必有一丑脚之戏,谓之插诨(Comical part)。此剧中之潘老丈,蠢态可掬,真是神来之笔。……丑角之戏,非在台上演出,不能全行领会。……吾国丑角之戏亦有佳者,然丑角要在俗不伤雅。生平所见,西剧中丑角以萧氏名剧Much Ado About Nothing中之Dogberry为最佳,他如Henry IV中之Falstaff当极佳,惜不得舞台上见之耳。②同上,第93-94页。他用丑角通贯莎士比亚的悲剧 (《哈姆雷特》)、浪漫喜剧(《无事生非》)及历史剧(《亨利四世》)作品。胡适对丑角的关注与赞誉,呈现出他对于“俗不伤雅”的喜好,这或许也可反映出他早年创作《答丹斧十杯酒》的审美心理。这些观念不但影响其后对于白话文与中国旧剧的重新检视,而且展现了胡适视“俗”能“雅”的“科学的精神”。他曾回应任鸿隽“但将京调高腔表而出之,即可与西方之莎士比亚、米而顿、邓耐生比肩”之言,肯定“京腔高调未尝不可成为第一流文学”,并举例友人唱高腔《三娘教子》、贵俊卿唱改本《空城计》、张无为用京调体创作《青衣行酒》一出、《珍珠塔》及《双珠凤》等五六十种唱本小说,这些“即不能上比但丁、米而顿,定有可比荷马者”。胡适进而认为,“但有第一流文人用京调高腔著作,便可使京调高腔成第一流文学,病在文人胆小不敢用之耳”,因此,“今之京调高腔,皆不文不学之戏子为之,宜其不能佳矣,此则高腔京调之不幸也”。而他所企求的心愿,也就是通过文人介入俗文化的领域,经历将俗“雅化”的过程,以达到西方世界如莎士比亚等人的丰伟成就。③同上,第990-991页。

不过,事情非仅如此。留美时期的胡适特别喜爱西方戏剧,尤其是反映现实社会的戏剧,因其更能“逼真”地还原西方社会的“俗”文化,故而深深吸引着总以“觇国”为己任的胡适。他在留学期间阅读过的剧本及欣赏过的现场演出,单是登记在案的就有十几出之多。我们应该注意到,在20世纪初的全球语境中,当这些反映现实的戏剧与小说晋升为世界褒扬的文学巨作时,对于初见世界的中国留学生而言,会产生什么样的震撼效果?胡适曾赞誉白里欧的社会剧《梅毒》“以极委婉之笔,曲折达之,全剧无一淫亵语,而于此病之大害一一写出,令人观之,惊心动魄,真佳作也”;又将之与易卜生的《群鬼》相比较,反映出西方社会性病猖獗的现实,这正是胡适对于“俗不伤雅”的品味要求。④同上,第193-195页。诺贝尔文学奖对于胡适的白俗趣味应有更加可观的影响力。他曾在1914年7月间大量阅读19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霍普特曼的系列作品,包括极写富家龌龊的《日出之前》,描写贫富不均的《织工》,甚至说讽刺谐剧《獭皮》“穷形尽致,大似《水浒传》”;⑤同上,第306、309、311页。并对英文教师散蒲生关于霍普特曼的评价——“长处在于无有一定之结构经营,无有坚强之布局,读者但觉一片模糊世界,一片糊涂社会,一一逼真,无一毫文人矫揉造作之痕也”——表示极力赞同。诺贝尔文学奖如此褒誉霍普特曼的社会写实之作,正切合了胡适心中“逼真”与“俗不伤雅”的文学品味,更使他了解到由“俗”变“雅”的可能性,也使他确认了西方文学对于中国新文学的连结作用。①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317页。

二、幽默的风格:胡适“西式”趣味的内化与文学语言的融合

我们或许还可从胡适搜集卡通剪报的嗜好来窥见其日常生活的审美趣味。1912年10月6日,胡适 “检阅会中所藏旧杂志中所载滑稽画(Cartoon),择其优者集为一编,将为作一文,论《海外滑稽画》,送德争载之”。这里所提到的“德争”是从前《竞业旬报》的一位执笔人,也是该报白话歌谣的作词者之一,在胡适早期留学日记中,经常能见到二人进行越洋通信的记录。②同上,第100页。我们回头观察《竞业旬报》的内容,会发现偶有《滑稽画》专栏揭示晚清社会的现实面貌,因此,胡适以“滑稽画”翻译英文Cartoon一词也是其来有自。

1914年7月12日,胡适“偶检旧箧,得年来所藏各报之‘讽刺画’,即‘时事画’(Cartoon)”,并选四十五幅佳作成册且附以序文:

西国报章多有“时事画”一栏,聘名手主之。其所画或讽刺时政,或褒贬人物,几于不着一字而利如锋霜,爽如哀梨,能令人喜,亦能令人叹息,其为画也,盖自成一种美术。欧、美二洲以此艺著者无数,而其真能独树一帜自成宗派者,则亦复寥落无几。盖其为画也,亦犹为文然,贵以神胜,以意胜者次之;其但纪事实,炫技巧,供读者一笑而已者,不足尚也。……抑吾之为此集,初不徒以自娱也,诚以此艺之在吾国,乃未有作者,区区之怀,将以之绍介于国人,俾后之作者有所观感取法焉,亦采风问俗者所有责也。③同上,第290-291页。胡适分别用“滑稽画”“讽刺画”与“时事画”翻译Cartoon一词,可见从他固有的知识去理解西方世界的Cartoon文化,更多是一种滑稽、讽刺、反映社会现实的批评眼光。然而,西洋报刊登载的Cartoon图画,并不仅是展现这样的概念而已,我们必须联系到留美学生英文报刊The Chinese Students’Monthly杂志曾经连载的专栏Wit and Humor(妙语与幽默),才能还原西方社会的文化语境——富有机智趣味、揶揄嘲弄、博人一笑的幽默文化。

检视胡适搜集的四十五幅时事画,其实更加重要的是画中富含的幽默成分。“幽默”一词最早出现在1924年林语堂的对译之中,而在西方文化里,这种幽默氛围确实充实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胡适之所以说“此艺之在吾国,乃未有作者”,并非无视晚清报刊中滑稽画、讽刺画及时事画的存在,而是因为在当时的汉语文字中,尚未出现一种将“Humor”进行对译的语汇,以致承载Humor风格的Cartoon图案仅能以晚清现有的词语进行翻译。因此,胡适欲向国人介绍的Cartoon图画,应是传达欧美文化中富含幽默风格的载体,所以才打算“俾后之作者有所观感取法焉”。1915年7月11日的日记里记载了胡适在八幅欧战讽刺画剪报上的题诗,他说“载此八画,戏为作题词,以三十分时成七则,亦殊有隽妙之语,颇自怒喜也”。④同上,第693页。至此我们可以明白,他以游戏心态所作的“隽妙之语”,正是他对于Cartoon所表现的幽默风格的理解。这种幽默机智的文字趣味十足符合胡适个人的别格品味,同时,也正是他那种“俗不伤雅”的审美观念让他的个人特质得以在西方文化的语境中获得自信并且茁壮成长。胡适还特意载录了《努瓦克日报》的卖酒业与戒酒会的广告:

亚历山大爱喝啤酒,他征服世界时还不满三十二岁。他若不喝啤酒,也许成功更早一点。可是谁知道呢?您还是别错过机会罢!亚历山大醉后胡闹而死,死时只有三十三岁。您还是别冒险罢!⑤同上,第223页。

即便今天我们无法见到其他留美学生对欧美幽默文化的文字描述,我们也能感觉到,这种幽默揶揄的语言文化在西方社会应是随处可见,留美学生必然在一定程度上熟知且或多或少受到影响。

从审美观念进而发展到行为表现,我们或可透过胡适与一二人物的相处方式来观察他在美国受到的风格启发。他曾在日记中如此描述初识的韦莲司女士:

……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其母与姊腹非之而无如何也,其狂如此。余戏为之曰:“昔约翰弥尔(John Stuart Mill)有言‘今人鲜敢为狂狷之行者,此真今世之隐患也。’(吾所谓狂狷乃英文Eccentricity)狂乃美德,非病也。”女士谓:“若有意为狂,其狂亦不足取。”余亦谓然。……①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428页。

Eccentricity有“行事古怪”之意,胡适译为“狂狷”,并由衷赞赏韦莲司的行事作风,可见两人对于“非常”的偏向喜好,也是其日后交好的原因之一。胡适还曾评论罗斯福为 “此邦一大怪杰”,亦可见他欣赏的人物类型是不同于常人的奇人异士。②同上,第429页。另外,从他与美国总统塔夫脱的对话,也能想见美国文化的特殊氛围:

……我则袒威尔逊者也,因为之辩护曰:“现政府(威尔逊)之意盖在省事。”塔氏大笑曰:“欲省事而事益多;自有国以来,未有今日之多事者也。”余戏曰:“此所谓‘The irony of fate’者非欤?”塔氏又笑曰:“我则谓为误事之结果耳。”③同上,第581页。

这种对于上司及长辈的风趣揶揄,自然不是中国儒家传统的行事风格。胡适在此以“隽妙之语”“戏”对塔夫脱总统,自然而然的机智与幽默展现了胡适所谓“俗不伤雅”的行为标准。他又曾以“WHO”为笔名,作书反驳校刊 Cornell Daily Sun的偏颇报道,然而他与该报主笔却是向来交好,因而“胆敢行事”如此。④同上,第709页。胡适不仅对美国总统及报刊主持抱以如此幽默的态度,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这样的轻松谐趣:

吾昨日过一肆,见一草帽,爱之,问其值曰六元。余笑谓主者曰:“若肯以五元售之,则当购。”主者去不肯,余亦置之另购他物。及付值,主者曰:“君为此肆老主顾,且以五元购此帽去。”余大笑曰:“不图东方交易(Oriental Bargaining)见于此邦!”遂购以归。⑤同上,第656页。

胡适以幽默的方式回应西方社会对于中国存有的刻板印象,可见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得以培养出他那“俗不伤雅”的“游戏”心态。

然而,这种游戏行为并不仅是美国文化带来的影响,从胡适与其他留美学生的交往中,我们也要注意到中国传统的文字游戏。留美学生经常经由书信交换“灯谜”来做益智游戏,这种透过谜面与提示来相互斗智的“游戏诗”源于中国传统,胡适就曾提起《品花宝鉴》的文字唱答与猜谜游戏,并从中脱胎了一条名为“两(打欧阳永叔词一句)”的灯谜。⑥同上,第891页。除了谜语之外,留学生之间的“戏赠诗”也掺杂了许多戏谑的成分,比如任鸿隽、胡适、杨铨三人都曾以《梅任杨胡合影》照片作诗游戏。⑦同上,第837页。虽然从这些诗文中已初见欧美幽默风格的影响,可是在“游戏规则”中进行的游戏,仍未脱离传统的脉络。只是,当胡适的“白话”“俗不伤雅”与“隽妙之语”等趣味融合在这样的诗文游戏中,并以此论证正经八百的“文学革命”主张时,对于传统游戏的规则而言,已是一种“破格”的行为。正是这种沟通与逻辑上的平衡失调,才让这场“战争”一发不可收拾。

在回应任鸿隽的《梅任杨胡合影》时,胡适曾说:“近来作诗颇同说话,自谓为进境,而张先生甚不喜之,以为‘不像诗’,适虽不谓然,而未能有以折服其心,奈何?”显然当时已有所谓“不像诗”的声音反对胡适的白话诗风格。①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838页。直到胡、梅二人为白话文主张争论之际,胡适那套“俗不伤雅”的“游戏”心态可说是发挥到淋漓尽致:

(一)

“人闲天又凉”,老梅上战场。拍桌骂胡适,“说话太荒唐!

说什么‘中国要有活文学!’说什么‘须用白话做文章!’

文字岂有死活!白话俗不可当!(原书中语)

把《水浒》来比《史记》,好似麻雀来比凤凰。

说‘二十世纪的活字,胜于三千年的死字!’

若非瞎了眼睛,定是丧心病狂!”②同上,第965-966页。

(二)

老梅牢骚发了,老胡呵呵大笑。

“且请平心静气,这是什么论调!

文字没有古今,却有死活可道。

古人叫做‘欲’,今人叫做‘要’。

古人叫做‘至’,今人叫做‘到’。

古人叫做‘溺’,今人叫做‘尿’。

本来同是一字,声音少许变了。并无雅俗可言,何必纷纷胡闹?

至于古人叫‘字’,今人叫‘号’;古人悬梁,今人上吊:

古名虽未必不佳,今名又何尝不妙?

至于古人乘舆,今人坐轿,

古人加冠束帻,今人但知戴帽:

这都是古所没有,而后人所创造。

若必叫帽作巾,叫轿作舆,何异张冠李戴,认虎作豹?

总之,‘约定俗成谓之宜’,荀卿的话很可靠。

若事事必须从古人,那么,古人‘茹毛饮血’,

岂不更古于‘杂碎’?岂不更古于‘番菜’?请问老梅,为何不好?”③同上,第966-968页。

以上节录复信梅光迪的白话诗五首之二,其后甚至揶揄柳亚子等人“诸君莫笑白话诗,胜似南社一百集”④同上,第974页。。而这五首白话诗对于出身书香世家、在哈佛大学就读西洋文学的梅光迪而言,正是开得过火的玩笑,“读大作如儿时听‘莲花落’,真可谓革尽古今中外诗人之命者”;又说,“大约皆足下‘俗话诗’之流亚,皆喜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自豪,皆喜诡立名字,号召徒众,以眩骇世人之耳目,而己则从中得名士头衔以去焉”。⑤同上,第981页。就连出面打圆场的任鸿隽也说 “足下此次试验之结果,乃完全失败是也”。可见,这首被批评为“儿戏般的俗话诗”,在他们长期以来彼此默契的戏赠诗中,不仅是文体及白话思想的主张不同,恐怕就连那种幽默感都已经被视为“超格”甚至“破格”了。⑥同上,第983页。

此后,身处孤立境地的胡适在日记中宣称:

……白话乃是我一人所要办的实地试验。倘有愿从我的,无不欢迎,却不必强拉人到我的实验室中来,他人也不必定要捣毁我的实验室。⑦同上,第1003页。

他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中进行白话诗的实验,并以游击战的方式戏弄这些在实验室外反对他的友朋们。然而,这些戏弄得到的回应,是其他留美学生也开始接纳并且进入 “白话实验室”的语境之中。例如朱经农与杨铨都曾以胡适的“白话招牌”尝试自作白话诗,胡适戏曰:

老朱寄一诗,自称“仿适之”。老杨寄一诗,自称“白话诗”。

请问朱与杨,什么叫白话?货色不地道,招牌莫乱挂。①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1006-1007页。

又有胡明复白话诗二首,其中一首“纽约城里,有个胡适。白话连篇,成啥样式”,加入了吴语方言②同上,第1038页。;另一首为传统宝塔诗的白话改造:

痴!

适之!

勿读书,

香烟一支!

单做白话诗!

说时快,做时迟,

一做就是三小时!③同上,第1039页。就连陈衡哲也被卷入这场白话“战争”的漩涡,以白话诗回应胡适的幽默游戏:

所谓“先生”者,“密斯忒”云也。

不称你“先生”,又称你什么?

不过若照了,名从主人理,

我亦不应该,勉强“先生”你。

但我亦不该,就呼你大名。

“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申明”要何称?④同上,第1045-1046页。

越来越多的友朋们加入了胡适实验室的改造工作,为这场笔墨官司提供了更多的“证词”,因此,白话诗就在新大陆的幽默与游戏之中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实地试验。通过不断修正实验方式,并在《留美学生季报》上频频发表实验成果,胡适最后得以用“游戏诗”之名,总结了他在美国这个偌大的实验室中所完成的中西合璧的白话实验成果。

既然胡适的白话文运动是以新大陆作为实验据点,那么在美国特殊语境中所产生的幽默与游戏,就如同实验室中无形的氧气一般,助燃且促进了化学变化,使得中国白话文的元素不断经历分离、重组,最后释放出光与热的能量。而他那场弄假成真的白话文笔墨官司,其实就是源自中与美风格上——或是主流与变体上——的内部逻辑冲突。我们可用同时代的林语堂论述“关于中国人对于幽默的误会”来解释胡、梅的官司冲突:

中国道统之势力真大,使一般人认为幽默是俏皮讽刺,因为即使说笑话之时,亦必关心世道,讽刺时事,然后可成为文章。其实幽默与讽刺极近,却不定以讽刺为目的。讽刺每趋于酸腐,去其酸辣,而达到冲淡心境,便成幽默。欲求幽默,必先有深远之心境,而带一点我佛慈悲之念头,然后文章火气不太盛,读者得淡然之味。⑤林语堂:《论幽默》,《林语堂经典作品选》,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2年版,第34页。

这正是胡适何以在生产白话诗的同时,一边无声地吶喊:

打油诗何足记乎?曰,以记友朋之乐,一也;以写吾辈性情之轻率一方面,二也。人生那能日日作庄语?其日日作庄语者,非大奸,则至愚耳。⑥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1036页。

如此看来,新文学的开端其实也就是出于一种“幽默”“轻率”与“道统”“庄语”的“游戏”争端。我们再借用林语堂转引英国作家梅瑞狄斯的《喜剧论》来还原西方世界的幽默真谛:

我想一国文化的极好的衡量,试看他喜剧及俳调之发达,而真正的喜剧的标准,是看他能否引起含蓄思想的笑。⑦林语堂:《论幽默》,《林语堂经典作品选》,第32页。

这段引言是1920年代后的林语堂——同时也是留美时期的胡适——所欲传达给国人的真正想法。如今看来,那些俗白的幽默游戏,正是顽童与狂人们挑战主流传统的“破格”方式。

三、尝试的诗歌:胡适《去国集》与《尝试集》第一编的美国现场还原

经由上述讨论,我们有理由将胡适的《尝试集》置于美国的创作环境来重新探讨它所富有的文化意义。

1920年3月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的《尝试集(附去国集)》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尝试集》第一编、第二编及附录《去国集》。以往学界对于《尝试集》的研究,都是采用由后往前追溯的眼光,讨论“现代文学”的《尝试集》对于日后现代文学史的影响;我在这里则要按照时间先后依序而下,将《尝试集》的完成重新作一个梳理:它是从晚清中国到现代美国再返回民初中国的产物,作为中美之间及旧新文学之间的过渡,讨论“近代文学”尾声里的《尝试集》所反映出来的时代及集体成就。因此,作为主要文本的《尝试集》必须同《胡适留学日记》相互参照,再配合留美学界的中文刊物,才能还原它们所承载的时代精神与面貌。

《尝试集(附去国集)》是胡适新文学主张的集结,他在《自序》里这样写道:

我这三年以来做的白话诗若干首,分做两集,总名为《尝试集》,民国六年九月我到北京以前的诗为第一集,以后的诗为第二集。民国五年七月以前,我在美国做的文言诗词删剩若干首,合为《去国集》,印在后面作一个附录。①胡适:《尝试集(附去国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20年版,第19页。

就像他在《尝试篇》中对于陆游的回应“自古成功在尝试”,《尝试集》作为挑战昔日传统的总集,发扬了所谓努力不懈的“科学的精神”,而那些尝试之前的思想游踪,就收录在附录于后的《去国集》。从出版的理念看来,胡适对于《尝试集》与《去国集》的主副安排,明显欲传达出新文学的精神。尤其是在五四以后社会风气转变,作为新文化运动主持人之一的胡适,其创作《尝试集》自然会被文史学家视为现代文学的重要源头。但是,如果我们按照写作时间的顺序来看,其实最早成书的文集应是1916年7月在美国就已大致完成的《去国集》。该集有一段在纽约撰写的《自序》,里面这样说道:

胡适既已自誓将致力于其所谓 “活文学”者,乃删定其六年以来所为文言之诗词,写而存之,遂成此集。名之曰去国,断自庚戌也。昔者谭嗣同自名其诗文集曰《三十以前旧学第几种》。今余此集,亦可谓之六年以来所作“死文学”之一种耳。

集中诗词,一以年月编纂,欲稍存文字进退,及思想变迁之迹焉尔。

也就是说,《去国集》的完成是因为“活文学”的成立而告别并葬送“死文学”,其引用谭嗣同的典故是为了将《去国集》与《尝试集》之间划出一条旧与新的界线,《去国集》对于胡适的存在如同埋葬“过去”的墓碑,徒有纪念的价值与迈向未来的意义。

另外,依照《尝试集·自序》所言,“第一编”止于1917年9月,其实确切的结点是1917年7月3日于太平洋上创作的《百字令》一首,我们有理由将“第一编”视为他在留美时期的尝试;而“第二编”是1917年9月至全书出版前创作的诗篇,可认为是他在中国时期的尝试。这样去分析1920年初版的《尝试集(附去国集)》,全书三分之二的内容是在美国语境下完成的,而那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回国以后的延续,也就是依照《去国集》、“第一编”、“第二编”的“编年体”创作顺序,我们才能清楚看到留美时期的价值所在。

毋庸置疑,“第一编”无论在“故乡”的情感或新文学的理论上,都是由过去(旧)迈向未来(新)的过渡时期。如果总结胡适留美时期的成就,这“去国”的六年 (1910年8月至1916年7月)与“尝试”的一年(1916年7月至1917年7月)里,即便比例不等的创作时间压缩在《尝试集(附去国集)》中呈现均等分布,我们也不可忽略“时间”与“空间”在这本文集上所承担的重要作用。它不仅是胡适一人由“死”到“活”的文学事业转折,更是晚清民初这批“不在(中国)现场”的留美学生们对于中国文学进行改造的结果。因此,以下我们将焦点放在《去国集》与“第一编”中收录的诗词所“还原”的美国“现场”,以便观察胡适所代表的留美学生群体的总体文学成果。

首先,我们必须提到一本缺席的诗文集,其仅在《胡适留学日记》中简略提到一笔:

1911年9月8日(五)

昨夜译Heine小诗一首。作书寄君武。读《荀子》一卷,小说一卷,陶诗数首。写去国后之诗词为《天半集》。①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72页。

当时留美刚满一年的胡适,究竟有多少作品收录在这本《天半集》中,如今我们已不得而知,唯一的线索是这本集子的由来大概与 “去国”离家的情感有关,而且“去国”的情绪应是以生离死别为主的黯然色调。《天半集》之所以名为 “天半”,大概源于胡适在该年六月初得到远在中国的旧日同窗程干丰的死讯。在7月11日的日记中,胡适创作了一首以悼亡为基调的 《哭乐亭诗》,诗中叹道,“吾生二十年,哭友已无算。今年覆三豪,令我肝肠断”;又说,“一别不可见,生死隔天半”。而这里的“天半”既表现时间上的时差,也表现空间上的距离,又暗示了生死离合的忧伤情绪。即便这个集子并未完成,也未能出版,但是从其存在我们能够还原胡适留美期间的思路。②同上,第56页。

《去国集》盖由《天半集》的情绪脱胎而来,而那份离愁已然不再,更多的是生活稳定且怡然自得的创作。胡适在离开美国前说,“若无叔永、杏佛,定无《去国集》”,可见任鸿隽与杨铨于1912年底先后抵达,应是《天半集》被取代的关键;同时,正是胡适等人的“集合”使得诗文创作拥有了集体性,也让中国传统文学体裁逐渐登上留美学生界的刊物,从此开始成为主力并左右留美文学的方向。③同上,第1145页。1913年1月的《壬子年留美学生年报》除了刊出胡适撰写的《赔款小史》以外,首度出现的《新大陆诗选》专栏还收录了另外两篇诗作,分别是1910年创作的《去国行二章(庚戌)》及1911年翻译的《译德国诗人亥纳诗一章(有序)》。《去国行二章(庚戌)》作为未来《去国集》的篇首,对胡适的意义非常重大。不但是描写离情依依的出国情绪,同时也是第一篇登上新大陆刊物的诗文作品,况且它应该曾经是《天半集》的一部分,因此,可视为胡适早期留美诗文的最佳写照。

如果依序展开《去国集》及“第一编”所收录的诗篇,我们将惊讶地发现,其中约有九成左右的篇章都曾在留美学界的 《壬子年留美学生年报》与《留美学生季报》上公开发表过。我们再比对《胡适留学日记》中的诗词,其中曾经指明收入《去国集》的《读司各得〈十字军英雄记〉》以及指明收入《尝试集》的《读大仲马〈侠隐记〉〈续侠隐记〉》等作品,在出版时均未收入。可见,《去国集》及“第一编”所收录的作品,基本上是以留美时期“既有”的成就所综合出来的新完成品,也说明了《去国集》及“第一编”与留美学生刊物之间的紧密关系。

如果我们将《去国集》与“第一编”所有篇目还原到它们各自所属的时间序列上,那么在《壬子年留美学生年报》与《留美学生季报》上的位置就可形成一个与留美学界共构的对话空间。以《去国集》中的《自杀篇》为例,该诗创作于1914年7月7日,发表在该年9月份的《留美学生季报》上,同一期还刊登了任鸿隽《书〈鹡鸰风雨集〉后有序》,而同年3月份的《留美学生季报》刊登了杨铨的《贺新凉·悼季彭自溺》。这三首诗同是悼念投井自溺的任鸿年。任鸿年之所以自杀,是由于远东的中华民国紊乱不堪的时局,包括宋教仁被刺、民国政府无能、袁世凯谋乱、革命党分歧、少年志士的救国与牺牲,终至任鸿年死后数日的二次革命爆发等。这三篇作品分别发表在1914年的两期《留美学生季报》上,从私人的情绪到公众的平台,从私人的悲伤到大环境的历史潮流,胡适的《自杀篇》不仅是个人对于少年志士的痛惜及乐观主义的展现,更是对留美学界甚至世界时局所进行的对话与沟通,其代表性自然是非同小可了。该诗放在《尝试集(附去国集)》中难以看出这背后所展示的大环境与大历史,但是将其投射到其创作年代与环境,就凸显出其本身具有的特殊历史性,以及其中体现的留美学生界的整体思维与情绪。

这种现象在“第一编”更为显著。比如1917年6月《留美学生季报》一口气刊登了胡适的七首白话诗词:《尝试篇 (有序)》《蝴蝶》《十二月五夜月(三首)》《寒江(三首)》《采桑子近·江上雪》《沁园春·生日自寿》《沁园春·新年》④这七首诗词,只有《采桑子近·江上雪》及《沁园春·新年》未收录在《尝试集(附去国集)》中。,还收录了其他作者与之互动的系列作品,如以“月”为题的有任鸿隽《月二首》、陈衡哲《寒月》、杨铨《菩萨蛮·月》,以“新年”为题的有杨铨《贺新凉·除日寄朱经农》、任鸿隽《贺新凉·除夕》,另外与“白话文”有关的则是陈衡哲的纪实小说《一日》。其中有保留旧体创作的诗词作品,有逐渐受到胡适影响的趋近白描的写作,更有完全开始与胡适同道的白话创作。在这样多元纷呈的表现中,胡适坚持白话主张的七首诗作,又分别承担了不同主题(如“月”“新年”等)的分流对话,这样的文学现象更能展现留美学生界“众声喧哗”的创作特色。

据此,“编年体”的结构使我们能够还原《去国集》与“第一编”作品的时空,而这些时空的集散地就是1914至1918年间美国的留美学生界,那些从“旧”到“新”、从“死”到“活”的思想脉络,也是在美国孕育滋长,经过洄流,最后与中国内部的改革浪潮汇聚成河,于是成就了《尝试集》第二编的诞生。

如果胡适挑选《去国集》与“第一编”的文学标准就在于“曾经公开发表的诗词”,那么他对于“具有影响力”的要求应该不难理解。这个原则最确实地反映在《去国集》收录了首度公开亮相的翻译诗——拜伦的《哀希腊歌》。这首完成于1914年2月3日的骚体译作,是胡适因对前译者梁启超、马君武、苏曼殊的翻译有所不满而作,然而迟至六年之后才在《尝试集(附去国集)》上“公然对话”,可见胡适对自己的信心以及对该书所期待的发酵力。①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177-192页。

无论是在“去国”系列还是“尝试”系列,都曾经通过刊物的发表来达到在留美学生界发言的效果;同时也利用这些发声去改变外在环境,使得这些思潮可以流行于留美学生界及中国出版市场。而以上所列应是留美学生界于1914至1918年文学活动的缩影,反映了留美学生在中美之间的情绪脉络,以及于历史洪流中的集体转折与改变。

留美时期的胡适所计划的《去国集》与《尝试集》(后来的“第一编”)应该比现在所见的篇目要丰富许多,其后经过删减与择选,是因为在中国语境中,并不是每一篇作品都能发挥其原有的感染力。比如前述的《读司各得〈十字军英雄记〉》《读大仲马〈侠隐记〉〈续侠隐记〉》,在中国语境里完全无法发挥作用的所有英文诗篇,还有《胡适留学日记》和书信中能够看到的许多旅行诗、心情诗、叙志诗、翻译诗、打油诗等,都不足以“代表”他思想的精华与在中国可能发生的影响力。中美之间的时空差异破坏了《去国集》与“第一编”的原本架构,使得这两本诗集为了适应中国环境而削骨去肉,最终形成了现在的面貌。而那些从美国继承的科学精神,也就变成胡适一人所开创的“尝试”。胡适所谓“我生求师二十年,今得‘尝试’两个字”,其实已在暗示他这种中美汇流的结果。

依照这种解读方法,我们能掌握 《去国集》与《尝试集》第一编所还原的留美学生界场景,即便那些场景在“影响力”的出版理念下已是残破不堪,但其中体现的时/空间推移以及无法剔除的 “异国情调”,都展现出他们受到西方文化的薰陶及影响,产生了有别于以往的乐观主义及科学实验的精神。这反映了以胡适为主的创作群体与留美学生界之间保持着相互影响的关系,也就是在这样的来往过程中,促进了思想的进步与发展。

如果《尝试集(附去国集)》的“启后”作用在于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创之功,那么其中《去国集》与“第一编”的“承前”作用,就是总结了留美学生界在中国文学的美国分支上所做出的诸多尝试,以及东西思潮的汇流结果,并最终将这条漫长无尽的河流引入其后的中国文学史中。

四、小结:“文学实验室”的实验结果

在晚清文学语境中,留美学生在时空上发挥了文化移植作用,再加上长时间浸润于美国文化形成了“化学反应”,于是在美国这样一个巨大的“文学实验室”里,对传统文学进行海外的改造工程,通过反复实验与证明,最终得出成果,并运用于中国社会的语境之中。这整个过程可说是“新文学”诞生以前跨时空的巨型实验工作。

胡适作为这场文学实验的主持人,利用幽默的游戏方式,反复破坏传统原有的结构与规则,这对于远东祖国的时人而言,是一种几近叛逆的反传统行为。然而,白话本非无中生有,而是旧文化里原有的组成因子。通过长期的归纳与实验工作,胡适将白话的元素从固有文化中提炼出来,再去证明其可行性。直到1939年出版《藏晖室札记》(按:1947年商务印书馆再版时改为 《胡适留学日记》)之后,才公开了这长达七年的“自言自语的思想草稿”①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2页。及其游戏实验的过程。

时/空的特殊性,提供了留美学生解构传统的可能,然而对于他们而言,或许根本说不上是“反传统”,而是他们长期留美的最终目的——建设理想的中国社会。尽管有些时候,这些理想似乎超出了近代中国的现实环境,然而美国之于他们的最大转变,在于提供了一个相对安适的学习环境,观察来自世界各地的思潮,这正是年轻时候的他们在美国茁壮成长的原因。而那些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结合,除了反映在留美学生刊物的相互渗透,也展现在他们的文学成果中。就像胡适在坚持白话文创作之际,对着科学社社长任鸿隽“作一长书答叔永,可三千余言”,并说:

白话之能不能作诗,此一问题,全待吾辈解决。解决之法,不再乞怜古人,谓古之所无今必不可,而在吾辈实地试验。一次“完全失败”,何妨再来?若一次失败,便“期期以为不可”,此岂“科学的精神”所许乎?②同上,第989-990页。

正是这种“科学的精神”反击了代表“科学”的任鸿隽所总结的“完全失败”。日后他们互相琢磨,共同研究,也相互批评,无论是胡适的白话诗、陈衡哲的白话小说或胡先骕的科学咏(植)物词等,都各自展现了他们的风格与精神。或许,我们可用胡适奉为圭臬的一句格言来解释留美学生的集体精神,那就是:

If you can't say it out loud,keep your mouth shut.

(汝果不敢高声言之,则不如闭口勿言也)③同上,第171页。

他们对于“真理”的尝试与追求,在报刊上处处展现出的顽强的“科学的精神”,也可以解释他们为何将留美学生刊物视为一个学术与情感的平台了。

无论今日我们如何评价这个实验结果的成败与功过,不可否认的是,20世纪初一帮留美学生将东西文化的精髓在美国进行了巧妙的融合,并展开日后回国的新文化开端,那一特殊时空对于中国文学的影响,可说是无比剧烈。胡适虽是留美学生界的特例,但从他身上反映出来的巨大时空却是整个美国文化、甚至世界潮流所带来的必然结果。而他的特例风格则展示了留美学生的多姿多彩,个人与集体之间的互动关系由此也可一目了然。

尽管美国已然成为他们恋恋不舍的情感乐土(第二故乡),但是以胡适为中心的留美菁英仍然不忘他们建设祖国的远大抱负,并将美国提供给他们的新文化的可能,在返回故土之后,与积蓄已久的中国白话传统合流,终于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获得爆发与突破。

【责任编辑 穆海亮】

郭正平,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文学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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