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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高职衔接的税收课程设计研究 

2016-12-26刘萍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11期
关键词:设计思路中高职衔接

刘萍

摘要: 课程衔接是做好中高职衔接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我国目前中高职课程普遍存在着课程内容重复、断层和脱节现象。针对中高职税收课程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高职衔接的税收课程设计方案和思路。

关键词:中高职衔接;税收课程;设计思路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1.099

1中高职衔接税收课程存在的问题

1.1税收课程内容重复,缺乏有效衔接

因高职院校主要以普高毕业生为对象来设计教学计划,以致于专业对口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后,许多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与中职重复。据调查,就读高职的中职生普遍反映专业课以前大都学过,严重影响学习积极性。笔者就会计专业税收课程教学计划,将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的税收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比较,发现课程内容的重复率超过60%,高职课程的内容基本上包含了中职课程内容。尽管中高职院校税收课程的名称不完全相同,教材也不尽相同,如《税收实务》、《税法》、《税务会计》、《企业纳税实务》、《纳税筹划》等等,但课程内容都基本相同,无非都是介绍税费的计算与纳税申报以及涉税会计处理等。

1.2税收课程内容存在脱节、断层现象

由于中高职院校之间缺少沟通交流平台,致使中高职课程教学内容不仅存在重复现象,还存在脱节和断层现象。以税收课程为例,中职教师在讲解相关税收时,由于受课时限制,可能会将某些内容省略,认为学生在高职税收课程里还会学到,而高职教师认为那是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无须重复讲授,这样就会造成学生知识面上的盲点,相关税收知识欠缺。我国中高职的课程标准不像基础教育那样是国家标准,基本上都是校本标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中高职课程衔接的不畅。

2基于中高职衔接的税收课程设计思路

中高职税收课程衔接应该是一个由窄到宽、由浅入深、稳步上升的过程。笔者以为,中高职税收课程衔接的设计思路主要有以下两种:(1)由窄到宽,横向设计。中高职税收课程的教学内容可以按不同的税收模块或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税收业务来进行划分,这样可避免中高职税收课程内容的重复。(2)由浅入深,纵向设计。比如,中职税收课程只介绍税收的基本征收制度和税费的计算,高职税收课程主要介绍纳税申报与纳税筹划以及税收的会计处理等,从而避免中高职税收课程的脱节和断层现象。

3基于中高职衔接的税收课程设计

3.1课程内容由窄变宽,逐步拓宽

相比中职毕业生,高职毕业生的专业知识要更加系统、更加宽广些。为了避免中高职税收课程内容的重复,将税收课程教学内容按税收大类划分为若干模块,如:税收基础知识模块、流转税类模块、所得税类模块、资源税类模块、财产税类模块、行为税类模块等六大模块,或按税种划分为若干模块,如增值税模块、营业税模块、消费税模块、关税模块、企业所得税模块、个人所得税模块、其他税收模块等,中高职可分别按不同的模块组织教学,这样可以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做到中高职税收课程内容的有效对接。但这种设计也存在缺点,其内容编排体系按税种分列,教师在讲授时,也多局限于按税种讲授,学生知识缺乏系统性,学生在以分税种的模式学习税收知识后,掌握的知识是零散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差,遇到复杂的涉税问题往往不能进行圆满的处理。因此,高职税收课程内容的设计也可以打破单一的按税种分类的编排方法,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采取分行业、分经营业务大类设置税收专题的方式,比如《税收实务》课程,对于与制造业、流通业联系紧密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资源税等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可以购销业务为专题串联起来;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通常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联系,可将相关税种的学习以房地产开发为专题串联起来。税收课程内容的组织直接与税收工作过程衔接,方便学生进行多税种有机联系的学习,提高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之,高职教育不同于中职教育,在组织教学时应牢牢把握两者特色,合理设计课程内容,实现中高职税收课程的有效对接和有机融合。

3.2课程内容由浅入深,逐步加深

按理说,中高职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内容有重复也是允许的,但学习要求、讲授内容与深度应有所不同。因此,中高职衔接的税收课程设计要向纵向延伸,做到同课程内容不同,由浅到深,稳步上升。如中职税收课程内容主要介绍税收的基础知识、税费的计算与申报,开设的课程为《税收基础知识》或《税费的计算与申报》;高职税收课程的内容主要介绍纳税申报、

各税种的会计处理与税务筹划等,开设的课程为《纳税实务》、《税务筹划》等。另外要严格区分不同专业税收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力求把重复内容缩减到最小。许多高职院校不管是会计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均在《税法》或者《税务会计》之外,加开《纳税筹划》课程,实行一刀切,而没有深入把握各门课程的内涵,课程定位不准,造成不同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重叠,功能互相混淆。会计专业学生对税收知识的要求与财务管理专业应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专业的税收课程设置应有别于会计专业。根据会计专业主要面向的岗位群,税费计算与申报及涉税会计处理应是其主要的职业岗位能力之一,同时可开设《税务筹划》作为选修课,以拓展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财务管理专业面向的岗位群较之会计专业要有所延伸,其核心岗位能力还应包括筹资管理,进而可细化到减轻企业税务成本,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应将《税务筹划》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开设。在设计税收课程内容时,既要注重中高职课程的衔接性和递进性,还要区分不同会计专业的不同特点,综合开发和制定中高职税收课程标准,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其实,课程就是针对某一特定工作岗位而形成的学习领域,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任务可划分为不同的学习领域。税收岗位是会计类专业的主要工作岗位之一,税收岗位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三个:一是办理以纳税申报为目的的会计核算,是从原始凭证开始的基础核算环节;二是要依法处理好纳税人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是以纳税申报表为主要载体的关键环节;三是依法保证纳税人利益最大化的纳税筹划,是对涉税事项进行全面设计的提升环节。这三项工作任务决定了“税务会计”、“纳税实务”和“纳税筹划”三门课程各自不同的学习领域。纳税实务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税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根据纳税筹划的目的来依法处理好企业与税务部门的经济关系。 具体而言,中职税收课程内容应主要介绍学习领域一,即《税收基础知识》或《税费的计算与申报》等课程,而高职税收课程的内容应主要介绍学习领域二和学习领域三,即《税务会计》、《纳税实务》或《纳税筹划》等课程。

参考文献

[1]周宇霞. 高职院校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探析[J].会计之友,2009,(06).

[2]张得心. 高职院校税收类课程开发[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0).

[3]沈秀霞. 高职院校税法课程建设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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