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视点
2016-12-26
国际税收 2016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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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来,我国逐步改革税收制度,以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发展。增值税改革是这一揽子改革的最新举措,也是迄今为止最为雄心勃勃的改革措施。
增值税制的现代化是我国30年税收改革厚积薄发的结果。自2006年“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承诺开展增值税改革以来,在近十年的时间里,我国先后完成了增值税转型和扩围的改革。在2016年完成的“营改增”中,中国又成为把金融业全面纳入增值税网络的一个主要国家。
作为全球近年来最大规模的减税举措之一,我国的增值税改革涵盖所有货物和服务并基本实现进项税额的完全抵扣,这一转变成功消除了原增值税制度存在的导致竞争扭曲以及通货膨胀效果的级联效应(cascading effect)。改革通过充分发挥增值税的税收中性作用,有效消除重复征税,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正在实施从要素驱动型、投资驱动型增长模式向创新驱动型增长模式的转变,进一步专注于供给侧的创新和需求侧的消费。这种调整正在逐步进行,消费在GDP中的份额不断上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各个国家之间已经结成了高度相关的经济发展链条。营改增作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通过打通所有行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更加优质和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税收制度,在带动本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其他国家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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