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转制对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影响的实证研究
——来自沪市2010-2013年的经验证据
2016-12-21刘杰,贾雯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刘 杰,贾 雯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事务所转制对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影响的实证研究
——来自沪市2010-2013年的经验证据
刘 杰,贾 雯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我国颁布了《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但该暂行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改善情况如何有待进一步检验.本文以沪市2010-2013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检验了事务所转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表明事务所转制对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然而整个审计质量的提高过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同步性,并且事务所转制对于审计质量的改善程度是有限的.
事务所转制;特殊普通合伙制;审计质量
0 引言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引导我国大中型事务所实现转制,国家财政部于2010年7月颁布了《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暂行规定》的指引下,国内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都已陆续完成转制工作.然而在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和诉讼风险将会增加.这无疑会影响审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分析和判断,进而影响审计意见和审计质量.《暂行规定》颁布至今已经五年多的时间,政策的出台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事务所转制与审计质量之间存在何种关系?正是基于上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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